——讀吳毅《小鎮喧囂:一個鄉鎮政治運作的演繹與闡述》文/陳文勝 湖南省社會科學院新農村建設研究中心研究員
正值中國農村改革30周年之際,黨的十七大提出了走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在中國改革的大視野里,農村改革的馬頭究竟向何處去?怎樣推進新農村建設?讀完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吳毅教授所著《小鎮喧囂:一個鄉鎮政治運作的演繹與闡述》一書,也許會得到更多的啟迪。
用新銳的眼光剖析鄉村政治的歷史變遷
鄉村政治越來越演變為經濟利益的競逐,鄉村政治行為的過程,就是利益的競逐和實現的過程。如書中就把農民和鄉村組織的利益博弈過程,形象地稱之為“典型的商戰”。首先是鄉村組織投石問路,“猴子不上樹,多打幾遍鑼”。面對鄉村干部“一把鑰匙開一把鎖”來分化瓦解,一些農民就用“死纏爛打”來應對。
農民為什么“死纏爛打”?吳毅教授認為,是因為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整個社會體制和政策并沒有給農民提供一個公正與平等地表達和維護其自身權益的機會,才導致他們中間一部分人也同樣不會想到以一種更為合作與合法的方式來參與對于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及社會權利的表達。在前提并不合理的情況下,除非政府以全控和高壓方式促使農民“配合”,否則農民總是會以不配合或不合情理的“配合”來表達自己的意愿。透過農民的“刁蠻”,我們看到了處于社會底層無助與無奈的農民,以犧牲自身社會尊嚴的方式來給我們社會虛構一個強弱“錯置”的場景,實現“以弱制強”。
鄉村政治形成了一種赤裸裸的力與利的摩擦與碰撞局面,使進入政治進程的各方都陷入了某種缺失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恃強凌弱或反過來恃弱凌強的狀態之中。這種以力與利的較量為特色的博弈將會對轉型期的鄉村政治造成十分嚴重的影響,鄉域政治呈現“官不官、民不民”的怪象,使鄉村社會變為“禮崩樂壞”的準“叢林”境地。反映了農村稅費改革前后,這樣一個大轉型時期鄉村政權與農民互動格局變遷的真實場景。
農村改革又進入了一個重要的拐點
從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村莊和農民在經濟上被控制的地位沒有改變,而對行政微觀管理公權力的消化能力正在逐漸增長;鄉鎮政權作為基層國家的“權力集裝箱”,對鄉村資源的終極意義上的控制權沒有改變,而行政執行能力特別是公信力在不斷弱化。
如書中所述,鄉鎮政權不得不“屈就”于其治下的百姓,以向農民“行賄”的方式來完成行政任務。因此,我們毫不懷疑作者的判斷:在宏觀上的“強國家——弱社會”格局并未動搖的情況下,底層鄉村社會已經出現了基礎性治權流失的“弱國家”面相;而“弱國家”面相所反映的絕不是簡單的“官權退——民權進”話語框架下國家與社會博弈格局的重組,而只是一種因為宏觀與微觀的制度裂隙和政策不接軌所導致的特殊治理格局。吳毅教授進一步指出:鄉鎮一級不完整的政權職能,直接選舉止于村莊一級而造成的微觀與宏觀權力運作規則不接軌對這一職能的進一步蠶食,鄉鎮政權的權責不對稱等等,鄉鎮政權屢屢遭遇農民的“反制”,但這種“反制”并不表明制度格局內民權與民利的增長,而只是因為農民對制度裂隙和政策不接軌的利用,在削弱鄉鎮政權的治理績效的同時,也犧牲了村莊社區的公共利益。這是鄉村組織和農民的共同悲哀,其結果會使鄉村治理陷入一種“弱政”與“刁民”相互促進和惡性循環的困境之中。
吳毅教授在最后呼吁:“更為重要的是如何讓政治行動主體各方從目前小鎮這樣的類‘叢林狀態’走到一種新的有序競爭的合作博弈中來,讓基層政權在確保對社會有效滲透的同時,完成自身作為基層社區公共權威主體的塑造;讓農民從消極無為的順民或激進抗爭的‘悍民’,轉換成為按照現代權利規則行為處世的公民。而這一系列變化所依賴的,首先便是各種權力格局的重構。” 中國改革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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