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中國目前已經提前進入老齡社會。能否解決未富先老的問題,將成為對中國能否順利實現現代化的重大考驗。中國若能利用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優勢,充分發展基于一家一戶農戶的家庭農業,在資源、政策各方面支持老人農業,則與土地結合起來的家庭農業就可能極大地緩解中國出現的未富先老的危機。中國的家庭農業不僅有能力解決糧食安全問題,而且有能力解決農村龐大人口的就業與基本收入問題。將農村老年人與土地結合起來的家庭農業是中國應對老齡化社會的重要優勢。在未來相當長一個時期,國家應當大力支持和發展家庭農業,而非推動發展農業規模經營。
關鍵詞:老齡社會 家庭養老 老人農業 農業經營
一、引論
當前中國發展中遇到的一個困境是,在中國仍然處于發展中階段時,中國就提高遭遇了老齡化社會。2016年1月22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指出,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截止2014年,60歲以上人口達到2.1億,占到總人口的比例15.5%。中國成為國際通常定義的典型老齡化社會。從世界歷史來看,幾乎所有發達國家都是在完成現代化轉型之后進入到老齡社會的。老齡社會的提前到來,對于中國走出中等收入陷阱、順利實現現代化是重大挑戰,需要引起我們足夠重視。
之所以說老齡化社會對中國現代化是一個挑戰,是因為,一般情況下,超過60歲的老年人口就不再從事生產,就變成了純消費人口,就要靠領取社會養老金來生活。老齡人口占比越高,生產人口就越少,消費人口就越多,社會效率就會因此降低,產業競爭力也會降低。
受到老齡化社會的困擾,發達國家普遍將退休年齡推遲到65歲甚至67歲,中國也在討論退休年齡推遲的問題,并引起了比較強烈的社會反應。推遲退休年齡,就要增加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年限,以及縮短可以拿到退休養老保險金的年限。
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提前遭遇老齡社會就比一般發達國家有更多應對困難。一直以來,中國體制中,國家社會保障制度實際上只將占人口少數的干部和職工納入到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之中。2013年國家頒行《勞動合同法》,強制要求所有正式企業雇工必須按要求由企業和雇工共同繳納包括社會養老保險在內的“五險一金”,“五險一金”大大提高了包括農民工在內的企業雇工未來保障能力,包括他們退休后可以獲得的退休金和出現諸如工傷、失業等意外的保障。不過,很多農民工希望將繳納的“五險一金”作為工資即時發放,因為繳納的“五險一金”要占到雇工工資收入的40%左右。農民工尤其希望有現時收入的,扣除生活費以后,繳納“五險一金”的費用正是他們可以積蓄的部分。有時候農民工寧愿到比較不正規的崗位就業,以獲得較高即時現金收入,而不愿到正規企業就業,雖然正規企業有“五險一金”,即時工資收入卻往往不高。
2009年開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很快在全國推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將所有超過60歲的農民納入到最低55元/月(現在已漲到70元)的農村基礎養老金中。也就是說,即使農民之前一分錢的養老金也沒有繳納,到了60歲可以獲得國家最低55元基礎養老金。從而,國家將所有人都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里面來了。當然,這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對農民和農民工一塊相對還是比較初步和低水平的。這種低水平是與中國發展階段有關的。在當前中國發展階段,社會保障的全覆蓋,就一定是低水平的。
給超過60歲農民每月70元基礎養老金顯然不足以僅靠養老金就讓農村老年人過上體面日子。農村老年人養老金只是過去農村家庭養老的補充。更重要的是,農村老年人是有土地的,他們可以與土地結合起來,從而形成不同于城市的就業與收入模式以及養老模式。
二、當前農村基本養老模式
農村傳統的養老模式是家庭養老,而家庭養老又建立于農業生產和家庭合作上面。傳統時期先不說了,人民公社時期,以生產隊作為基本分配單位,一般按農民家庭人口和勞動力所掙工分進行分配,老年人不參加生產隊的勞動,沒有工分,生產隊仍然按人口分配糧食等生活資料。分田到戶以后,農村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農民家庭承包土地,內部進行分工,共同生產消費,實行家庭養老,贍養父母是子女義不容辭的責任,父母則在有勞動能力的情況下面也為子女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輔助性勞動。
到1990年代后期,農村年輕人大量外出務工經商,農村老年人缺少進城務工經商的機會而留村從事農業生產。一個農民家庭,年齡較大的父母留村耕種承包地獲取農業收入,年輕子女進城務工經商獲取務工收入,這樣在沒有減少農業收入的前提下面增加了進城務工收入,從而提高了農民家庭收入水平。當前全國70%左右的農民家庭形成了這種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家計模式。在這樣一種家計模式下面,因為年老父母與土地結合在一起,老年人是生產者而非消費者,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就在家庭分工中自然而然地完成了。只有當農村老年人年齡太大,不再有能力參加農業生產時,他們才成為了家庭中的純消費者,需要通過家庭來養老。
一般情況下,當老年人不再能參加勞動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時,老年人就成為家庭比較大的負擔,在家庭子女需要外出務工情況下,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就是更大問題。一般情況下,老年人失能后往往離去世不遠。所以老年人家庭贍養一般都不是太大問題。
當農村老年人可以與土地結合起來時,農村老年人一般都可以通過家庭養老來完成生命周期。他們住在自家房子里,通過種地來獲得收入,通過庭院經濟可以滿足自給自足的需要,通過撈魚摸蝦來改善自己的生活。在農村生活,與土地結合起來,不僅有收入機會,而且消費很少,尤其是現金支出壓力比較小,農村老年人可以輕松解決生活問題,甚至還可以有儲蓄,可以支持在城市打拼的子女。上海市給退出耕地的超過60歲農民每月發1500元“鎮保”,上海農村老年夫妻兩人每月有3000元“鎮保”收入,因為他們住在村莊,有庭院經濟等自給自足收入來源,他們每個月只花費500元,可以節余2500元用于支持進城打拼的子女。全國農村普遍出現的情況是,仍然種地的農村老年人在他們失去勞動能力之前,一直都是家庭的生產者和貢獻者,家庭老年父母的農業生產收入支持和支撐了年輕子女進城的打拼。
正因為與土地結合起來的農村老年人是生產者,2009年國家將農村納入到新農保,給每位超過60歲農村老年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農村老年人就會相當滿意相當感激。如果離開土地,沒有家庭養老,若每月只有55元基礎養老金,這樣的養老金顯然是太少了,完全不能解決農村老年人的溫飽問題。現在的事實則是,農村老年人通過與土地的結合以及憑借家庭養老就能過日子。如果額外加意外地有國家給予的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這55元現金收入就真是意外之財啊,就真是太好了,就有了手頭的零花錢。
也就是說,雖然當前中國提前進入了老齡社會,但中國老齡社會中,因為絕大多數農村老年人仍然與土地結合在一起,且他們仍然是生產者,而非單純的消費者,中國當前的老齡化社會可能就不同于一般理解的老齡化社會。我們需要對當前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與生存狀況進行更加深入細致的考察。只有理解了農村老年人的真實生存狀況,我們才可以深刻理解當前中國老齡化社會的實質并找到應對老齡化社會的辦法。
三、農村養老與土地保障
理解當前農村老年人的生存狀況,有兩個重要的因素需要考慮,一是土地集體所有制及土地家庭承包制,二是農業機械化。
當前中國農村土地屬于集體所有,分田到戶以來,集體土地以戶為單位承包給農戶,農戶具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土地作為生產資料,相當公平地分配給農戶使用。所有農戶都有土地,且每一戶的土地規模都相差不多,從全國來看,農戶占有土地狀況大致是“人均一畝三分、戶均不過十畝”的狀況,僅僅靠這樣規模的土地進行農業生產是不可能致富的,但解決溫飽問題卻大致夠了。中國是人多地少的國家,分田到戶以后,農民生產積極性釋放出來,有限的耕地無法容納過多剩余勞動力,從而出現了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從農業中轉移進入二、三產業農業產出卻并未減少的情況。隨著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從農業轉移出來,進入二十一世紀后的中國農業很快便成為了老人農業,農民家庭中往往是年齡比較大的父母才在家種地,也可以種好自家承包地。因為大量剩余農村勞動力轉移進入二、三產業,主要由農村中老年人耕種土地的勞動生產率反而大幅度提高了。
相對于年輕人,農村老年人的體力往往不是很強,重體力農活難以承擔。不過,隨著大量農村勞動力的進城務工經商,農民家庭收入提高,農業機械化快速普及,機耕機種機收、電灌電排、植保運輸等等各個農業生產環節的機械化,使之前需要重體力的勞動環節可以通過機械化來應對,農村老年人種田就可以從繁重農業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更多變成了農業管理和田間管理,中老年農民因此完全有能力與土地結合起來,從而獲取土地收益。
每一個農戶家庭都有老年父母和年輕子女,每一個農戶家庭都分配有大致相等的承包土地,每一個農戶家庭年輕子女都有進城務工經商的機會,每一個農戶家庭中老年父母都可以通過經營自家承包地獲取農業收入,每一個農戶家庭都可以通過機械化來降低繁重的農業體力勞動。從而,每一個農戶家庭都具有從土地上獲得收入的機會。有一些農戶家庭子女在城市有了穩定就業與收入機會,在城市體面安居,這樣的有能力體面進城的家庭就將年老父母接到城市共同生活,他們的土地流轉給仍然留村務農的親朋鄰里。還有一些農戶家庭父母年齡太大已經失去農業生產能力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年輕子女因此無法進城務工經商,這些留村務農的年輕人就不僅種自家承包地,而且盡可能將那些進城務工經商不再種地農戶的土地流轉過來以形成適度規模經營,獲得相對較高的家庭收入。
僅從農業生產來看,在當前農業生產力條件下,即使中老年人種地,種自家責任田,每年農忙時間最多也就兩三個月,在每年兩三個月的農忙期間穿插著大量農閑時間,低齡老年人農閑時間可以在附近尋找各種務工經商機會,年齡較大的老年人也可以從事一些農村副業,可以撈魚摸蝦。年齡更大的老年人不再能進行農業生產,也可以搞點庭院經濟,自己種菜,養雞養鴨養小狗。
也就是說,依靠家庭農業,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農村老年人通過與土地結合而成為了有效率的農業生產者,而不僅僅是家庭中的消費者。考慮到當前家庭農業生產小規模的性質,每年農忙時間較短,以及村莊熟人社會的性質,我們可以對與土地結合起來的農村老年人狀況進行更為細致的描述:
第一,在當前農業生產力條件下面,中老年農民種自家“戶均不過十畝”承包地,每年農忙時間最多也就兩三個月,其余大部分時間都是農閑,包括進行農業作物田間管理時間。農閑時間多是當前農村老人農業的一個重要特點。
第二,在農業機械化普及條件下面,當前中國絕大多數農村都已(或有條件)告別肩挑人扛的繁重體力勞動。因為幾乎所有需要繁重體力的生產環節都可以機械化。老年人種田體力不再是問題,
第三,如何利用農閑時間是當前農村一個很大的問題。相對年輕的農業人口會利用農閑時間兼業以增加收入機會。年齡比較大的農村老年人也會通過庭院經濟實現自給自足。
第四,村莊是熟人社會,居住在村莊中的農戶都是祖祖輩輩生活在村莊的親朋鄰里,農戶之間有競爭有攀比,更多還是相互幫忙與協作。熟人社會為農戶提供了關系資源,提高了農村的社會資本。
第五,農村熟人社會的競爭與協作為生活于其中的人們提供了意義之網。正是通過相互之間的聯系,生活中的社會意義被呈現出來。并且農村熟人社會為農民共同生產生活創造了意義和娛樂空間。大量農閑時間只有在人與人的交往中才可以最有意義地打發。
第六,生活于祖祖輩輩就生活其中的村莊熟人社會,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理上都有絕對的安全感,因為這個村莊這片土地是屬于自己的,誰也不可能將自己趕走。自己在村莊中有房子,有土地。在自己家里的安全感與在城市的漂泊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第七,與土地結合起來進行農業生產的自食其力,不僅可以獲得收入,而且因為可以獲得收入而成為對社會對家庭有用的人,可以通過勞動來證明自己活著的價值。某種意義上,勞動本身就是人的一種需要,因為正是通過勞動創造出來的價值可以證明自己的生存意義。
第八,農業生產是季節性周期性展開的,農業季節性展開為從事農業生產的中老年人提供了人生的節奏。正是農忙與農閑的穿插,使得農閑的日子也有了節奏,有了意義。所有時間都無事可做,閑得無聊,就成了混吃等死,就失去了生活本身的意義感。
第九,如何為老人農業提供更好的社會化服務,適應老人農業的需要進行資源轉移和制度設計,這方面還有工作要做。總體來講,當前土地集體所有制下面的家庭承包制度和農業機械化為老人農業提供了廣泛空間與可能。
第十,農村老年人正是通過與土地結合起來獲得農業收入,他們才更加獲得了生命的意義。他們證明自己是有用的,而不只是家庭或社會的拖累。
第十一,農忙之外的農閑也要設計。如何更加高質量更健康地讓農村老年人度過農閑時間,是當前三農政策中被極大地忽視的方面,有很多文章可做。
第十二,農村老年人在村莊熟人社會中有自己的房子住,有承包地上的農業收入,有各種可能的副業收入,自己種菜,養雞養豬甚至養了魚,還可以撈魚摸蝦,他們的收入來源不少,自給自足程度很高,現金消費壓力很小,他們又生活在祖祖輩輩生活其中的村莊,體力勞動不重,田間管理更象是城市人的種花養草,農閑時間可以打打小麻將,可以有更多更健康高質量的有趣的甚至是品質的文化生活(有待國家和社會為農村老年人設計與推廣),這樣的農村老年人生活顯然是不錯的生活。這個時候,如果國家再給每位超過60歲的老年人發放基礎養老保金,再給超過80歲的老年人發放高齡老年人補貼,農村老年人的日子就是好日子。他們是有自己生產能力的體面而有尊嚴的日子,是不依附于子女的獨立生活甚至還要反向支持子女的日子。是可以大聲說話、可以有底氣生活的日子。是他們自己創造自己生活價值的日子。
四、離開土地的農村老年人生活
當農村老年人脫離土地時,他們的好日子就結束了。有兩種情況會讓農村老年人脫離土地,一種情況是年齡太大無法種地了,另外一種是隨子女進城。下面分別討論。
一般來講,在當前農業生產力條件下面,尤其是在農業機械化普及和輕簡便農業技術廣泛推廣的條件下面,農村老年人也可以從事農業生產。不過,農村老年人到了高齡再從事農業生產就可能有較大風險,且體力和精力都不允許他們從事農業生產了,而往往只是種點菜園養點雞。農村消費比較低,住自家房子也不要付房租。國家每月發70元基礎養老金,再加上高齡老年人補貼,子女再承擔部分養老費用,老年人的日子就過得去。即使生病了,農村合作醫療也能報銷大部分醫療費,基本醫療還是能夠得到保證的。
也就是說,只要他們還能動,生活還能自理,農村老年人的日子就可以過,而且還可以過得比較愉快。問題只在于,當農村老年人身體不太好,甚至生活不能自理時,日子就有點難過了。子女可能進城打工去了,甚至在城市生活了,老伴身體好還可以相互照料,若老伴身體也不好或老伴已經不在了,子女又無法或不愿細致照料,老年人的日子就十分難熬,晚年生活可能十分凄慘,甚至于不得不自殺。在農村調查,農村老年人往往希望快死,死得痛快,而擔心年老失能,不能動了,成為家庭負擔,自己生活質量不好,又讓子女受到拖累。如何照顧失能農村老年人,讓他們在生命的最后階段依然過得好,這是一個重要的現實難題。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老年父母與子女一起進城。當前進城農民工很少有人可以在省會城市買得起房子,農民工進城一般都是在縣城買房子,縣城買房的好處有二,一是房價比較低,二是離農村老家比較近。在縣城買了房子,農戶一家三代人包括老年父母、年輕子女、年幼孫輩。一家三代在縣城居住,好處是家庭團聚,壞處是縣城就業機會少,收入比較低,較低家庭收入和城市較高生活消費之間形成尖銳矛盾。當孫輩還年幼時,年老父母在家帶孫子,有事情可做,當孫輩已經上學,年老父母在外沒有收入,在家事情又不多,家庭收入有限而消費支出很高時,家庭經濟壓力很快就會以代際矛盾的形式表現出來,缺少收入機會的老年父母就一定會在代際矛盾中成為弱勢受傷害的一方,年老父母在城市與子女一個屋檐下生活就真是度日如年。這個時候,如果他們農村老家仍然有房子和有土地,年老但身體仍然很好的父母就寧愿回到農村老家種地。他們回到老家種地,有農業收入,更重要的是有了自由,有了自己安排自己生活的權利。他們將種地收獲的新鮮農產品定期送到城市艱難生活的子女,他們就有成就感,就可以獲得子女的敬重,就是有用的人,而不是純消費者。當他們回到農村進行農業生產時,他們與在城市的子女之間有了一定距離,但這個距離可以隨時打破,因為兩地相隔不遠,交道和通訊都很方便。反過來倒是,正是這樣一種距離產生了距離美,作為生產者的父母與子女之間關系變得更加親密。進城依附子女的日子真的不是好日子。
五、養老的制度選擇
在當前中國發展階段,城市化是必然的,城市化的意思就是越來越多農村人口進城并在城市安居。不過,在當前中國發展階段,顯然并非所有進城的農村人口都有能力在城市體面安居。農村中青年人進城,他們比較容易在城市找到就業機會,從而可以在城市打拼,問題是,他們年齡大了還能否在城市體面生活。他們有沒有在城市安家體面完成家庭再生產的就業與收入條件。當前進城農民工大多數只是進城務工經商以獲得城市收入,他們的父母甚至子女都仍然留守農村,他們的收入水平不足以支撐全部家庭人口在城市的體面生活。待他們年老,失去了在城市的就業機會,他們又沒有積攢下足夠在城市養老的資金,他們可能就不得不返回農村。
中國現階段的城市化政策可以有兩套相當不同的設計,一套是盡可能讓農民進城而不再返鄉,因為一般來講,進城農民工年輕時,他們有獲得就業與收入的機會。他們在城市生活并不困難,問題是當他們年老之后,缺少了就業與收入機會,他們還能否在城市生活。要讓年老農民工在失去市場就業之后仍然有收入,幾乎唯一的辦法就是強制性的“五險一金”,而歸根結底是將農民工現時收入的相當一部分(大約占40%)強制儲蓄起來,以在年老時按月發放。現在的問題是,在當前中國經濟發展階段,農民都有強烈的變現需求,他們希望能即時獲得報酬,因為他們的收入要用于子女教育等等未來人生大事,他們要為家庭作人力資本投資,而不是考慮自己未來的養老保險。其實,就是有了將來的養老保險,他們在城市也未必可以獲得體面生活。
第二套設計則是相對靈活的“五險一金”,即允許進城農民工將“五險一金”兌現,從而較大幅度提高他們的即時工資收入,以讓他們有更多機會投資子女教育和他們在城市獲取各種可能的收入機會。因為有相對較高的即時工資收入,這些進城農民工就更有可能在城市奮力一博,包括通過投資子女教育,讓子女擁有較高人力資本,從而完成父輩沒有完成的城市化接力。在城市奮力一博的進城農民工,他們的命運有二:一是奮力一博成功了,他們在城市體面安居下來。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增長,城市可以提供越來越多的獲利機會,從而為越來越多奮力一博的進城農民提供在城市安居的收入條件,也就會有越來越多進城農民工在城市安居下來。二是進城農民工奮力一博失敗了,他們難以在城市體面安居,這樣一部分進城失敗的農民工在年老時就可以返回家鄉與土地結合起來,過雖然不如城市中產階段生活質量卻遠高于在城市漂泊日子質量的生活。也正是有了農村退路,進城農民工就敢于一博。也正是有農村退路,“五險一金”的設計實際上反而限制了進城農民工在城市一搏的機會。
中國現在的發展階段決定了不可能所有進城農民都可以在城市體面安居,一定會有一部分進城農民會進城失敗。按所有進城農民年老都可以獲得保險從而強制要求所有招收農民工的企業都要繳納“五險一金”的制度設計,反而限制了進城農民主體性的發揮,造成進城農民工消極、無為且在城市的不適狀況。中國當前所有農民都可以退回農村的制度使得中國城市化中可以有進退自由,可以避免一般發展中國家的城市貧民窟。其中的關鍵就是,在城市缺少就業機會的55歲~75歲的農民,只要他們與土地結合起來,他們就可以有收入,有就業,有意義,有價值,有生活的體面與尊嚴感。中國家庭農業為中國應對進城失敗人口提供了最好的退路,這個退路相對體面而有尊嚴,而且正好可以滿足農民落葉歸根的心理需求。
小結一下就是,保證老年人與土地結合起來的制度,不僅為農村老年人提供了相對體面的生產生活基礎,而且為進城一博的農民工提供萬一一搏失敗之后的退路,正是有了退路,進城農民工就敢于一搏,就成為了創造性的社會財富創造者。而且,正是進城失敗農民工可以返鄉,當前城市化政策中過于苛嚴的“五險一金”制度設計就可以相對放松,中國企業繳納“五險一金”的能力也相對降低,中國制造從而可以繼續保持國際競爭力。
顯然,讓老年人與土地結合起來的制度就絕對不只是暫時的設計,而應當是一個時期的戰略。
六、老人農業的優勢
也就是說,當前中國農地制度安排中,農地不僅要解決農業問題尤其是糧食問題,而且要解決農民問題,要為2億多戶小農提供農業的退路和生活的保底,為從城市退出的或失去城市就業機會的中老年人提供收入與就業的手段。老人農業將具有很長一個時期的合理性。而一旦被城市淘汰的中老年人仍然有機會通過與土地的結合來獲得收入與就業,獲得在農村的體面生活,老人農業就不只是有效應對了中國老齡化,而且為中國現代化提供了強大的來自農村、農業和農民的支持。
中國農業不僅要解決糧食問題,農業自身的問題,而且要為2億農戶提供保底,這就使得以家庭農業為基礎的中國農業具有極為重要的地位,而其中關鍵就在于老人農業。
從一般農業生產尤其是糧食生產來看,以老人農業為代表的家庭農業往往是精耕細作的,種自家“戶均不過十畝耕地”,致富是不大可能的,但種糧食的畝產卻一般都要高于規模經營,其中原因就是中老年農民種田很精細,甚至很用心。正是較高的田產,使老人農業可以讓18億畝耕地生產出更多糧食,從而保證糧食安全,而雖然農業沒有能力讓少數種田農戶致富(因為無法規模經營),卻為所有農戶提供了最后退路和基本保障,從而一舉解決了糧食安全和農民保底保障的問題。這個老人農業就太重要了,值得大書特書了。
既然老人農業如此重要,當前中央農業和農村政策就應當支持老人農業,就要以家庭農業為基礎來設計農業政策,就不能強制推動農村土地流轉,就不能偏心支持規模經營,農業現代化就要強調家庭農業基礎上的現代化,就要考慮家庭農業本身的長期性與戰略,就要為家庭農業提供資源上和政策上的支持,并在此基礎上設計農村政策。
從農業政策上看,當前以家庭承包為基礎的農業經營體制存在的最大弊病就是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過于分散細碎,導致嚴重的“反公地悲劇”,而本來中國集體土地所有制具有很強的克服“反公地悲劇”的能力。大體來講,在當前農村大量青壯年勞動力進城,農業機械化快速發展背景下面,農業政策設計要能克服土地細碎化問題,要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和各項農業公共服務,以為家庭農業提供基本的生產條件。充分利用中國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制度優勢和村社集體組織的組織優勢,結合自上而下的各種轉移資源包括土地整理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等等,形成村社集體與家庭經營相結合的農業經營制度。
基礎設施建設與老年人農業關聯的典型案例如下:
農田設施的改善反而使土地流轉出現了倒退。陡崗鎮袁湖村3名村干部經過多年的努力,流轉面積最多的2010年達到800多畝,300多戶。近幾年,市區兩級新農村建設工作隊進駐后,協助各方爭取國家項目資金400多萬元,大搞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全村耕地實現了排灌自如、機耕機收、旱澇保收。條件改善了,很多老人都把田要回去了。近2年要回去的200多戶,500多畝,占他們2010年流轉面積的62.5%。老人們要田的理由有3條,一是條件改善了,種田不像過去那樣是重體力活,年紀大也搞得了;二是種田有成就感;三是可以鍛煉身體。盡管合同都沒有到期,3名村干部無可奈何,只有服從群眾的利益,原來購置的機械大多閑置起來了。
除農業政策以外,農村政策上也有很多文章要做。比如,在城市化的背景下面,農村人財物流出,農村的空心化是必然的,農村變得越來越蕭條。如何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以維護農村基本的生產生活秩序,就是國家要重點考慮的事情。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目的不是為了將農村建設為比城市更加美好的世外桃源,而是要讓農村可以保持底線秩序。
從農村老年人情況來看,一方面,要通過國家資源的支持、集體土地制度的優勢以及村社集體的統籌能力為老人農業提供基本的生產秩序,另一方面則要通過文化建設來讓老年人協會組織農村老年人相互交流,借老有所樂而老有所為。
一般來講,低齡老年人因為具有進行農業生產的能力,他們的日子就比較好過,高齡老人可能不僅不再能從事農業生產,而且生活不能自理。這些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狀況往往很不好。在盡可能的家庭照料與支持下,國家通過一定政策支持來為高齡老年人提供較低限度卻具有實效的養老保障就顯得重要。比如,國家可以提供較低水平的高齡老人家庭護理費讓農村低齡老年人護理高齡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緩解高齡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痛苦狀況。等等。
七、小結
當前中國以家庭承包為基礎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證了每個農戶都有承包土地,形成了相當分散細碎的農業家庭經營格局。有一種觀點以為,農業現代化一定要以規模經營為基礎,因為沒有規模經營,農業收入就不可能致富,農業也無法吸引資本的投入。現在的問題恰是,中國農業要解決的兩個根本問題,一是糧食安全問題,二是為2億多農戶提供基本保障與退路和底線收入,農業現代化的目標只應服務和服從于以上兩個目的,而不是要制造出一個為數很少的規模現代農業富裕戶。農業能不能造富不重要,即使農業可以造富,也最多也只可能造出1000萬個富戶(戶均耕地200畝),而當前中國還有2億多農戶難以擺脫與土地的聯系。
反過來,正是中國小規模的家庭農業為所有中國農民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保底,為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農村老年人提供了在農村獲得收入、就業及體面生活的機會,而使進城農民工可以在城市放手一搏,從而爆發出巨大的創造性力量。越來越多農民的體面進城就為農村留下了更多農業獲利機會,仍然留在村莊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戶因此也可以逐漸擴大生產規模,從而獲得更高農業收入。最為重要的是,正是家庭小規模農業為所有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55~75歲中老年人提供了與土地結合起來從而獲得收入與就業的機會,以及村莊熟人社會生活的機會,而使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可以相對減輕通過“五險一金”等強制性社會保障來保證老齡人口在城市基本生活的壓力,從而緩解了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未富先老”的壓力。
或者說,正是中國的以家庭承包為基礎的農業經營制度,使中國具備了強大的應對不期而至的老齡社會快速到來的能力。老人農業不僅不是壞事,而且應當上升為當前中國一個時期的重要戰略上來。
2016年12月25日
作者單位: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鄉土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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