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我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要包括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對于這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的關系,以及是否應該采取差異化扶持等問題,學術界及社會各界有不同看法。受原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委托,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的研究團隊從2014年開始每年對全國30個省、每省近100家家庭農場(總樣本量3000個左右)開展監測。本文基于理論邏輯和監測數據,論證了家庭農場在多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處于核心地位,應予以重點培育。
1、家庭農場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中占據核心地位
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關鍵在于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從立體式復合型農業經營整體體系視角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表現為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合作社、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主要形式。
盡管這些主體之間具有緊密的產業關聯,具有互為條件、相互促進的關系特征,但就產業鏈的整體來看,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是處于基礎和核心地位的主體。
這是因為:
第一,農產品生產是農業產業鏈上各類為農業提供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的主體發育、成長的必要前提和基礎。
第二,中國農業存在大而不強、質量和效益低、環境不友好、國際競爭力弱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與農業產業鏈上的所有環節和所有主體都有關系,但根本原因是生產主體不強。
目前,我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仍然以小規模的農戶為主,總數仍達近2億。這樣的農業生產主體結構不進行適當改變,不加大力度培育適度規模化的農業新型生產主體,中國農業存在的問題很難得到根本解決。
第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既可以通過市場的力量,也可以通過政府的干預來進行。相對而言,農業非生產領域的主體培育和發展可以更多通過市場的力量實現自身發展和優化。
從中國農業發展問題和矛盾更多體現在生產領域,以及政府應更多關注和支持那些單純依靠市場力量無法或不能根本解決的問題看,更加關注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培育,不僅合理,且更具針對性。
第四,“大國小農”是我們的基本農情。解決近兩億小農戶生產經營面臨的困難。
一方面要通過強化為其提供市場、流通、品牌、信息、科技、金融等服務的方式,把他們引入現代農業發展大格局;
另一方面,也應遵從農業生產主體演化的客觀規律,將部分熱愛農業事業、掌握農業技術、諳熟經營管理的小農戶培育成具有適度規模經營的現代化家庭農場。
可以預見的是,家庭農場將成為中國農業小規模農戶生產方式現代化的演進方向之一,由此決定了將家庭農場的培育放在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培育的核心地位,既具有合理性,也具有緊迫性。
2、家庭農場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特征和表現
盡管近年來部分合作社、龍頭企業也開始進入農業生產領域,但就整體而言,堅持農戶家庭經營的家庭農場(專業大戶)仍是近年來我國農業中出現的新型生產經營主體的主要形式。
與其他新型主體一樣,近年來家庭農場發展迅猛,其具有不同于傳統小規模農戶的經營特征。
(1)家庭農場主要來源于傳統小規模農戶,成為小農戶的演進方向
適度規模化的家庭農場仍然是基于家庭經營的農業生產主體。家庭農場主主要為本地戶籍農民。
在2017年監測的2947個有效樣本中,農場主主要來自本鄉、本村,其中,來自本村的農場主占比80.22%,來自本鄉的農場主占比超過九成(90.64%)。
這表明,就我們監測的農場看,絕大多數都是在原先小農戶基礎上逐步擴大規模成長起來的。另外,家庭農場從事的領域,主要集中于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生產環節。
這樣的產業分布特征,決定了家庭農場正在成為中國種養業生產環節的主力軍。
(2)家庭農場成為農民合作社發展的助推力量
相對于小規模農戶,家庭農場對農資購買、農產品加工銷售、運輸貯藏以及農業生產經營技術等服務的需求更為迫切,其能從合作中獲得的效益更大。
因而,家庭農場首先是現有合作社的參與者。2014年,家庭農場加入合作社的比例為31.51%,2017年這一比例上升到了39.49%。
同時,由于家庭農場主專業素質較高、更懂農業技術、善于經營管理,在農民合作社組建和運營中也更愿意發揮核心帶頭作用,其作為合作社發展助推劑的特征也很明顯。
在不少沒有合作社的地方,家庭農場作為創辦人建立合作社的情形比較普遍。
不僅如此,在家庭農場發展比較密集的區域,家庭農場之間建立協會、聯盟等合作性質的行業組織的情況也正在涌現。
因此,促進家庭農場健康發展,將會拓展小農戶通過合作社與現代農業實現銜接的發展道路。
(3)家庭農場正在成為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重要載體
家庭農場是規模化、集約化和商品化以及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
家庭農場的這一主體特征,決定了家庭農場在農業生產中追求規模經濟。
規模經濟的實現需要在土地面積擴大前提下,尋求資本和勞動的最佳組合。
但由于勞動市場、資本市場以及農業生產服務市場的不完善,使得家庭農場資本要素投入的選擇往往是自購農業資產設備。
由于農業資產設備的不可分性和資產專用性的特點,在農場水平上,農業資產設備與經營面積之間不可能實現恰到好處的完全匹配,這些家庭農場自有農業資產設備生產能力出現剩余的情形普遍存在。
為提高資產利用效率、減少資本沉淀、降低機械設備使用的平均成本和盡快回收資本成本,作為理性經濟人的家庭農場,大多會選擇利用剩余的農業資產生產能力向周邊的小農戶等提供服務,從而使家庭農場呈現一種獨特的“雙主體”特征——既是農業生產主體又是服務主體。
這是家庭農場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實現有機銜接的另一重要渠道。
而且,由于家庭農場與周邊小農戶距離最近、對其需求更了解,從而也更容易與其融合,更容易帶動小農戶實現現代化。
(4)家庭農場已成為中國農業中更傾向于使用農機等先進適用技術、更加注重提高生產經營管理水平的新主體
與小規模農戶相比較,家庭農場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水平更高,更有意愿使用先進農機、引進優良品種、采用新技術、開展品牌化經營,這能夠對小規模農戶在改進生產技術、提高產量和降低成本等方面形成示范帶動作用。
在2017年的2947家有效樣本中,72.22%的農場擁有拖拉機,32.50%的農場擁有聯合收割機,19.11%的擁有插秧機,10.28%的擁有烘干機,這些比例均高于2016年的相應農場占比水平(72.09%、29.04%、17.07%和7.80%)。
在注重使用先進實用技術的同時,家庭農場也日益注重生產經營水平的提高。
這突出表現在家庭農場擁有完整日常收支記錄的比例逐年上升(加強內部管理)、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農場比例不斷增加以及擁有注冊商標的農場比例逐漸上升等監測結果上。
2014—2017,家庭農場擁有完整日常記錄的比例為別為71.14%、71.69%、74.05%、74.43%;家庭農場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占比分別為61.35%、63.72%、73.89%、79.13%。2014年,家庭農場注冊商標占比為11.19%,2015年提高到了12.64%。
(5)家庭農場正在成為中國農業綠色發展的具有生態自覺意識的領頭雁
以生態友好、資源節約為特征的綠色高質量發展是現階段中國農業發展的主旋律,保持農業可持續性與保持農產品穩定供給(糧食安全)、不斷增加農業生產者收入一道成為農業現代化需要實現的目標。
全國監測結果顯示:
第一,2014-2017年,有三分之二的農場屬于灌溉農場,種植類農場采用噴灌技術進行灌溉的農場占比盡管相對穩定,但已接近四成。
這表明家庭農場已呈現出明顯的控制農業用水總量的“科學灌溉”行為特征。
第二,家庭農場畝均化肥、畝均農藥用量低于和等于其周邊農戶的農場占比高達八成以上。
2017年1870家種植類農場中,40.1%的農場的畝均化肥用量低于周邊農戶,而2015年的這一指標僅為27.27%。
這意味著,就畝均化肥用量而言,至少40%的農場在“減量”使用。
此外,45%的家庭農場畝均農藥用量低于周邊農戶。
這意味著,在同等條件下,家庭農場在化肥和農藥使用方面都顯現了“減量”使用特征,且農藥減量程度更大。
第三,養殖類和種養結合類農場的無害處理和糞便綜合利用水平、農場的秸稈綜合利用水平以及農膜進行回收處理水平也都不斷提高。
例如,2015-2017年種養結合類農場中資源化、綜合循環再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比例分別為84.64%、85.70%和87%。
綜上,家庭農場是最符合未來中國農業發展需要和政策目標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
監測結果也表明,由于大多數家庭農場剛剛起步,實力仍顯不足,再加上相應的扶持政策和管理服務制度仍不健全,其健康持續發展仍面臨著諸如形成適度規模難、改善農業設施難、農場經營人才缺、獲得社會化服務難和融資保險渠道缺等困難,急需從支持政策體系構建和管理制度上發力。
3、建立健全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
鑒于家庭農場在中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體系構建中的關鍵作用,下一步有必要為其健康發展建立健全支持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營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環境。
(1)引導流轉土地有序向家庭農場集中
經營規模的穩定性是家庭農場持續穩定發展的首要條件。因此,要鼓勵土地優先流向家庭農場,鼓勵土地流出戶與家庭農場簽訂中長期流轉合同,以穩定家庭農場經營預期。
一是要穩定土地流轉關系,引導土地依法自愿平穩流轉。
二是要創新租地農場的形成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土地確權登記、互換并地與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整合各類項目資金,建設優質高標準農田。
在鼓勵土地租賃的基礎上,積極推廣股份合作和土地托管等方式。
三是要引導形成穩定地租。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紅等利益分配方式,在保護流轉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最終穩定地租。
四是支持家庭農場承擔土地整理、土壤改良和小農水建設等農田基建項目,引導其“種地養地”,提高土地生態可持續利用水平。
(2)優化農村金融供給政策,有效緩解家庭農場融資困難
2017年有83%的家庭農場有金融貸款需求,但僅有13%的家庭農場可以較為容易獲得貸款。
在獲得貸款的家庭農場中有66%的農場貸款資金來自農村商業銀行或農村信用合作社,或者是從親朋好友中借到的,從農、工、中、建、交等大型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的比例僅有7%。
同時,82%的種糧家庭農場表示經常遭遇資金緊張現象,93%表示難以擴大經營規模是資金問題導致的。
這種局面是金融系統信貸供給特征與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的金融需求特征嚴重不匹配所導致的結果。
要解決家庭農場融資貸款難問題,需要著力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多元化多渠道滿足家庭農場金融需求。
(3)優化政策保險和拓寬多元化農業保險渠道,提高家庭農場風險保障水平
目前,政府仍是農業保險政策運行的主體,扶持措施單一、力度不夠。
要以農業保險多元化為方向,以增強家庭農場抵御自然和市場風險的能力為目標,健全農業保險管理體制。
一是根據家庭農場生產經營特性,開發保險新品種,優化政策性保險品種結構,逐步將農業保險補貼覆蓋范圍從稻麥油等大宗農產品向花果蔬等特色農產品擴大。
二是提高家庭農場農業保險的賠付水平。
三是簡化定損、理賠等程序和手續。四是開放農業保險市場,盡快形成政策保險和商業保險、合作保險共同參與的農業保險市場新格局。
(4)發展農業生產服務業,為家庭農場構建完善的社會化農業生產服務體系
功能健全、運行良好的社會化服務,可以有效地把各種現代生產要素注入家庭農場經營之中,不斷提高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從而在堅持家庭“小生產”的基礎上推進農業生產專業化、商品化和社會化。
我國資源稟賦和現有生產條件決定了我國家庭農場不可能像美國等新大陸國家家庭農場那樣具備較高的農業機械化水平和自我服務的能力。
同時,農場規模再大也不可能將應由市場提供的成本更低的產前、產后服務完全內化到農場內部來。
應進一步完善針對小農生產的扶持政策,加強社會化服務,把小農生產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
一是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培育多元化、多形式、多層次的農業生產服務組織,做好產前的農資供應、市場信息服務,產中的農業技術指導、農機協作服務,產后的儲藏、銷售和加工等服務,為家庭農場發展提供服務保障。
二是適應家庭農場聯合的需求,支持和鼓勵家庭農場之間的聯合合作。引導同產業同類型家庭農場組建專業協會、聯合會,發揮集聚效應。
三是積極引導家庭農場組建合作社,由合作社為家庭農場提供良種、農機、植保、以及農產品加工儲藏銷售等一體化服務。
(5)開展家庭農場法律研究工作,建立家庭農場動態管理機制
應盡快出臺家庭農場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明確家庭農場的概念內涵、成員范圍、認定管理、注冊登記等。
市場監管部門要研究建立家庭農場專門類別的登記制度,并按照程序規范、簡便易行的要求,創新服務方式,開展家庭農場登記、變更、注銷等業務,為家庭農場注冊登記提供“一站式”服務。
積極開展示范家庭農場創建活動,以先進典型引領家庭農場發展壯大。
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使之區別于以雇工為主的公司制農場,避免家庭農場概念的泛化;同時,適時將促進和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為家庭農場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6)建立健全針對作為職業農民的家庭農場主的社會保障制度
只有讓職業農民成為體面的職業,家庭農場的發展才是可持續的。
這要求盡快消除作為職業農民的家庭農場主從事農業的后顧之憂,盡快完善職業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探索將職業農民納入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體制。
大中專畢業生與家庭農場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按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同一家庭農場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應計算連續工齡。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黨委書記、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研究專報》2019年第8期(總第69期)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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