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鼓勵農民調整產業結構都是國家三農政策的重點,更是地方政府工作的重點。為什么要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很簡單,種大宗農產品收益有限,農民不能從農業中致富。相對來說,市場稀缺程度比較高的經濟作物,價格高,利益大,農民種植經濟作物就可能致富。因此,中央和地方都通過政策甚至行政手段來推動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改種糧為種經濟作物。2015 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還專門強調“強化對農業結構調整的支持”。
問題是,經濟作物收益大,風險也大,大宗農產品獲利有限,但收益穩定。因此,種植經濟作物很可能出現嚴重虧損。若是農民種植,他們會根據自己對市場的判斷,以及他們各自的經濟實力、風險偏好,自主決定種什么,自己承擔種植風險,獲得種植利益。若是政策鼓勵,農民往往是種什么虧什么,虧了必找政府。政策支持,可能將很多風險厭惡型的農戶推到高風險的經濟作物種植上來,過多經濟作物的種植導致經濟作物供過于求,農民不僅未能獲利,反而巨虧。
從這個意義上講,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應當是一個市場自發調節的過程,政策部門最多只能是發布市場預警,提供市場信息,讓農戶自己決定種什么怎么種,而不能通過行政手段來干預。在中國農產品供給能力極強,農戶對農產品價格信號極為敏感的情況下,政策干預和行政干預不僅無益,而且有大害。因為什么農業產業賺錢,風險耐受性比較強,對市場敏感的農戶自然會率先響應市場機會,從而很快達到供求平衡甚至供過于求,市場也會自動形成農業平均利潤率。
因此,通過政策調整產業結構往往不能讓農民致富,反而會因為對市場的干預,造成農產品巨大的價格波動,農民也要承受來自農產品市場的風險。或者說,真正因為政策調整農業產業結構而致富的農戶并不多,想種經濟作物發財卻因此破產的農戶卻不少。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鎮論壇》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