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近年來制定實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各級、各部門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當前,我國安全形勢總體上是穩定好轉的,但食品安全的基礎仍然薄弱,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基層單位食品安全思想認識、責任措施、管理監督、經費投入等不到位而造成的。
眾所周知,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點在基層,難點在基層,要想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實現食品安全形勢根本好轉,須從基層抓起,從源頭抓起。然而,有的鄉鎮(街道)對此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對食品安全工作不聞不問,或問而不管,或管而不顧。若長此以往下去,難以形成監管合力,難以實現監管全覆蓋,難以堵塞監管漏洞,難以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因此,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刻不容緩,迫在眉睫。
如何抓好基層食品安全工作,筆者認為,一是要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實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明確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鄉鎮(街道)要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重要職責內容,安排專門人員具體負責,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并與食品藥品、工商、衛生、質監等職能部門密切協作,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力爭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守住不發生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
二是要強化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問責。將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納入鄉鎮(街道)工作目標績效考核范圍,每年由縣級以上食品安全委員會進行評議考核并通報結果,其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評價基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不合格的,由上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對該地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區,要像對待安全生產、信訪維穩、計劃生育工作那樣實行“一票否決”。
三是要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社會共治。基層食品安全工作任務繁重,單靠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只有建立健全縱到邊、橫到底的安全監管網絡,才能做到食品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處處有人盯。鄉鎮(街道)要在每個村(社區)至少配備1名食品安全協管員,充實基層監管力量,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充分發揮群防群治的作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食品報 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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