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發展與中國案例
摘要:村莊經營是針對日本村莊青壯勞動力急劇減少、農地撂荒現象嚴重、農戶兼業化盛行以及農村“過疏化”現象日益凸顯等現象而發展起來的,以村莊為單位,就農業生產過程的某個或全部環節開展共同服務、統一作業的農業經營組織,是日本重要的農業生產組織形態。本文介紹了村莊經營在日本的興起、發展歷程及具體內涵,并以中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某村為例,探討了在中國農村開展村莊經營的可能性和現實性。
關鍵詞:村莊經營;日本;新型經營主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自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培育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以來,全國各類新型經營主體不斷發育成長,呈現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良好的發展勢頭。根據農業部公布的數字,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農地經營面積在2hm以上的農戶共有1052萬戶,比2010年的882萬戶增長了19%;符合統計標準的家庭農場87.7萬個,其中從事種養業的家庭農場占總數的98.2%,農民合作社153萬家,各類農業龍頭企業12萬家,其中國家級龍頭企業1245家[1]。
除了以上提到的4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外,還有沒有其他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呢?答案是肯定的。一種是“新農人”。最近幾年“新農人”不斷地出現,成為構成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一個成長型的群體。據統計,目前全國大概有200萬“新農人”,75%有自己創造的品牌,68%運用了互聯網技術,88%用互聯網銷售了產品,36%與農民和家庭農場有固定的產品營銷渠道[2]。還有一種,目前還沒有進入大眾的視野,但是在全國一些老少邊窮地區和自然環境惡劣地區正在逐步出現,把它叫作“村莊經營”。
1村莊經營的概念和內涵
村莊經營是一個實踐性很強的概念,起初它是針對日本村莊青壯勞動力急劇減少、農土撂荒現象嚴重、農戶兼業化盛行以及農村“過疏化”日益凸顯等現象而逐漸發展起來的,后來由于反復使用逐漸成為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日語叫作“集落營農”。
集落是日本在市町村區域內,以農作業和農業用水為核心,戶與戶之間存在地緣和血緣關系的農業共同體,是日本農村社會生活的一個最為基礎的地域單元,中文對應的是“自然村”?!凹錉I農”就是指,以集落為單位,就農業生產經營過程的某個或全部環節開展共同服務、統一作業的組織經營體[3]。集落營農由骨干農業勞動力帶頭,組織全村的老人和婦女勞動力共同進行農地管理和作物生產,然后根據各家加入農地的數量和出工數量進行分紅。
目前,中國還沒有相同或相似的概念。但需要提醒的是,它絕對不是我們印象中的人民公社之下的生產大隊、生產小隊或農村集體經營,它們的發起緣由、經營方式完全不同。中國的農村集體經營是在20世紀80年代進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改革時,沒有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改革,還保持村集體經營的個別村莊。這些村莊數量極少,其中有個別村莊成為明星村,如華西村、南街村等。這些村莊集體經營的成功,主要是由于它們抓住了20世紀80~90年代大力創辦鄉鎮企業的機會,加之有各級政府的額外政策支持,因此并不具有代表意義。
2村莊經營在日本的興起與發展
2.1日本村莊經營的背景
2.1.1農戶持續減少,農業后繼乏人
20世紀60~70年代,隨著日本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加速發展,日本出現了大量農業勞動力由農內向農外、由農村向城鎮的轉移過程,農戶數量急劇下降,由1960年的606萬戶快速減少到2000年的312萬戶,40年時間減少了將近一半。此后,隨著昭和一代農民的逐年減少,越來越多的農戶選擇離開農業、離開土地,日本農戶數量下降幅度呈現進一步加大的趨勢。2000—2015年的15年時間,日本農戶數由312萬戶減少至215萬戶,年均減少6.5萬戶,僅為1960年的1/3、2000年的2/3。
農戶數持續減少的直接后果就是從事農業者后繼乏人。表1數據顯示,2015年全日本132.96萬銷售農戶中,家庭內有農業接班人的農戶只有39.71萬戶,只占29.87%。即有70%以上的銷售農戶在現有老人去世后,將出現無人繼續經營農業的窘況。
2.1.2農業就業人口流失嚴重
在農戶總體數量快速下降的同時,隨著農業機械化的普及,以及農民離農意愿的持續增長,日本農業就業人口也持續大幅減少。1990年日本農業就業人口482萬人,2000年已下降為389萬人,10年時間減少了93萬人;2010年又進一步下降至260萬人。2015年,據日本農林水產省每5年實施1次的“農業統計調查”結果顯示,日本農業就業人口數量減少的趨勢與速度并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當年日本農業就業人口只有209萬人,不足1990年的1/2;與2010年相比,減少了兩成左右(表2)。
2.1.3農業勞動力老齡化趨勢明顯
日本農業面臨的另一個嚴峻形勢是農業從業人員的老齡化。據日本農林水產省每年出版的日本年度農業白皮書《食品、農業、農村的動向》統計,1995年日本農業從業人員的平均年齡為59.1歲;而到2015年已經上升到66.4歲,其中骨干農業勞動力的平均年齡達到67歲。從表2中也不難發現,在過去25年時間,日本農業從業人員中15~49歲的青壯勞動力占比已經由1990年的27.1%下降到2015年的12.0%,下降了一半多;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60歲以上的老年勞動力占比卻在快速上升,由1990年的50.6%上升至2015年的76.9%,增加了26.3個百分點;其中,65歲以上的超老年勞動力所占比例更是達到了63.5%,與1990年相比增加了30.4個百分點。
農業勞動力不斷流失,骨干勞動者缺乏,村落農業生產衰落,傳統一家一戶的農業經營已經不可能持續下去了。因此,這些村落不得不將勞動力、土地、農機等資源整合起來,實現互惠合作,以使這些地區的農業經營得以保持和發展。這是日本村莊經營組織得以發展起來的前提條件和苦澀現實[4]。
2.1.4農地棄耕數量不斷增加
受棄農、脫農人數的日益增加和農業后繼乏人的影響,日本的耕地拋荒現象日益嚴重。1960—2015年,日本的農業耕地面積由607萬hm銳減到449萬hm,減少了158萬hm,下降幅度高達26%;與此同時,農地棄耕面積由1985年的13.5萬hm大幅攀升至2015年的42.31萬hm,增加4倍以上(表3)。與此同時,棄耕者的結構在過去30年中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表現為棄耕地面積中由持地非農戶棄耕的農地比例有較大提高,從1985年的31.1%上升至2015年48.5%,增加了17.4個百分點。大量棄耕地的存在,為日本村莊經營體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5]。
2.2日本村莊經營的興起
為了解決農業和農村發展中存在的上述問題,避免農村地區的荒蕪和“過疏化”,同時解決農村的老齡化問題,在日本政府和農協的支持下,由村里剩存的勞動力或老年人將村里的土地、農機及農業設施集中起來,進行村莊經營就成為最好的出路。
為了推進和支持村莊經營,日本政府、地方自治體和各級農協組織提供了法律、政策、資金、項目等全方位的支持。這些支持涵蓋了村莊經營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幾乎所有大的方面的問題,包括村莊經營組織化改造的經費支持、村莊經營法人化改造的經費支持、村莊經營組織化和法人化推進過程中人才雇傭的支持、法人經營所必要的經理、社會保險人員等研修的支持和補助、租地或買地時的支持、購買農機時的支持、貸款時的支持以及稅收等方面的支持等。
以2015年(含2014年補充預算)為例:
(1)對農業接班人經營發展的支持資金:7.61億日元(100日元約合6.48元人民幣,2017)。其中:(1)村莊經營的組織化和法人化補貼費6.12億日元。每個村莊經營組織化改造固定補助經費20萬日元,每個村莊經營法人化改造固定補助經費40萬日元。(2)自己檢查經營指標促進費0.2億日元。(3)接班人經營繼承支持費1.31億日元。
(2)加速解決人和農地問題的支持資金:3.09億日元。進入2015年平均對策名錄的每個村莊經營組織化改造固定補助經費由20萬日元增加到30萬日元,村莊經營法人化改造固定補助由40萬日元增加到50萬日元。
(3)村莊經營法人化以后的各種優惠政策,包括:(1)法人稅率,一律取低線的19%。(2)法人化后各類專業人員(包括經營管理、生產管理、勞動管理和營銷管理等人員)的培訓補貼,每人最高補貼3萬日元。
2.3日本村莊經營的發展現狀
2.3.1日本村莊經營數量
關于日本村莊經營的發展,從表4可以看出,在1983年以前,日本全國只有1706個村莊經營零星出現。1984年以來,日本村莊經營組織發展迅猛,新增村莊經營數量一路走高。1984—1993年,全日本每年增加的村莊經營數量平均在100個左右,發展速度尚屬平穩;1994—2003年,平均每年增加的村莊經營數量為224個,增速較前10年翻了一番多;高峰期出現在2004—2008年,5年時間平均每年增加的村莊經營數量超過1300個;2009—2015年,日本新增村莊經營數量達到4038個,平均每年增加數量維持在577個左右,增加速度仍然較快。
根據日本農林水產省的最新統計,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村莊經營已發展到15134家,比2005年(10063家)增加了5071家,10年時間增加了近51%,其中,法人化數量為4217家、非法人化數量10917家。
2.3.2村莊經營涉及的村落、農戶及農地集中
(1)從村莊經營涉及的村落數量來看。2015年,日本15134個村莊經營體所涉及的村落數量為30375個,占日本村落總數的22%,平均每個村莊經營體大概包含了2個村落。其中,只包含有1個村落的村莊經營體有11230個,占74.21%;包含有2個村落的有1537個,占10.16%;包含有3個村落的有753個,占4.98%;包含有4個村落的有504個,占3.33%;包含有5個及以上村落的有1110個,占7.34%(圖1)。
(2)從涵蓋的農戶數看。日本村莊經營的單個規模并不是很大,2015年15134個村莊經營體共涉及農戶數52.91萬戶,占日本總農戶數的24.6%,平均每個村莊經營體大約涵蓋了35個農戶。其中,涵蓋農戶30戶以下的村莊經營體有9661個,占63.8%;30~50戶的村莊經營體有2840個,占18.8%;50戶以上的村莊經營體有2633個,占17.4%(圖2)。
(3)從加入村莊經營的原村落農戶的比例看。其中,原村莊農戶加入比例低于50%的村莊經營體有4854個,占總體的32.1%;50%~80%的有3879個,占總體的25.6%;80%以上的有6401個,占總體的42.3%(圖3)。
(4)從村莊經營涉及的農地集中比例來看。2015年15134個村莊經營體直接經營農地面積為38.70hm,受托經營農地面積10.67萬hm,合計集中農地面積49.37萬hm,占日本總農地面積的14.31%,平均每個村莊經營體集中農地面積32.6hm。其中,集中原村落農地比例低于50%的村莊經營體有8437個,占55.7%;集中比例在50%~80%的有3736個,占24.7%;集中比例在80%以上的有2961個,占19.6%(圖4)。
可見,無論是從涉及的村落數、農戶數來看,還是從所集中的農地面積來看,村莊經營都是日本農業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已經成為日本農業經營主體的主角之一,當然也屬于日本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一。
3中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的村莊經營案例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以下簡稱延邊州)是中國吉林省下轄的一個自治州,位于吉林省東部的中朝邊境。首府為延吉市。延邊州的面積有42700km、人口約220萬人,漢族人口超過半數以上,達59%,朝鮮族人口占39%。
延邊州是國內家庭農場發展起步較早的地區之一。憑借與韓國、俄羅斯等國相鄰的區位優勢,近年來出國打工的勞動力數量龐大。僅2008年在外打工的農業人口就有15萬,其中常年在韓國打工的勞動力人數大約有3.2萬人。隨著大批青壯年勞動力出國打工,大量“老少病殘”人員留守農村,也出現了大量的閑置土地。面對“誰來種地”的難題,從2008年開始,延邊州在全州范圍內探索家庭農場模式。目前,延吉已成為家庭農場發展的五大模式區域之一。
延邊州近年來土地流轉和家庭農場增加速度都非???。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延邊州土地流轉面積為5.84萬hm,家庭農場不到400家;2012年土地流轉面積增加到7.65萬hm,家庭農場達到451家;到2015年年底,家庭農場已達到2497家。2016年上半年,全州新增家庭農場583家,全州家庭農場發展到3080家,農場戶均經營面積38hm,共經營土地11.7萬hm。最新數據顯示,目前延邊州規模經營土地面積已達到23萬hm,占到全州耕地總面積的60%左右,遠遠超出吉林省27%、全國33%的流轉率。2015年,全州家庭農場戶均純收入達到25萬元。
延邊州圖們市月晴鎮馬牌村位于圖們江邊,是一個朝鮮族村莊,對岸就是朝鮮。馬牌村現有5個村民小組,戶籍總人口1107人,常住人口只有140人。村里勞動力大多拖家帶口去韓國打工,大部分家庭只剩一位老人在家。2008年10月31日,村里響應上級號召,成立了圖們市月晴鎮晴宇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之初,共有47戶農戶入社,但現今只剩下3戶,合作社幾近名存實亡。在這種情況下,2010年12月,趁著政府鼓勵成立家庭農場的春風,在村書記、村長崔明宇的帶動下,村里在合作社的基礎上組建成立了圖們市宇日專業農場。目前,該農場共擁有耕地202hm,其中水田138hm、旱地64hm,占全村耕地總面積的74.8%。問到為什么這個農場發展如此迅速?63歲的村書記、村長崔明宇兼任董事長說,85%的村民都去韓國打工去了,一家一戶沒人種地,他們的土地就只能流轉給農場經營了。據介紹,在宇日專業農場,崔明宇董事長是農場最年輕的本村勞動力,其他的本村勞動力也都在60歲以上,農忙季節勞動力嚴重不足?,F在,該農場常雇工人7名,農忙季節短期雇工達到60~70人。筆者詢問崔明宇董事長對今后農場的接班人如何考慮,他說,現在還沒有考慮,因為村里年輕人沒人愿意接班,他們這幫老年人干一年是一年吧。
從以上描述中可以看出,對照日本的村莊經營概念,馬牌村的家庭農場經營其實就是典型的村莊經營模式。馬牌村的案例比較特別,年輕人離農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語言相通,拖家帶口去韓國打工,大部分長期居住。等到在韓國干不動了,拿積累的錢在延吉市或圖們市買個住房定居,再也不回村里了。
無獨有偶,筆者還看到了一篇報道[6]:
記者日前來到位于中俄朝邊境的琿春市馬川子鄉紅星村。村支部書記崔國男告訴記者,原來村子里有370多人,近幾年不斷有人到韓國打工,現在只剩下90多人,而且大多數是老人和孩子。“村里平均每人有0.2hm畝耕地,人越來越少。”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家庭農場”還增強了農村的凝聚力。實施“家庭農場”后,出租土地農戶的利益都集中到一起,目標非常明確。“家庭農場”的領頭人有不少是村干部,在帶領村民共同發展的道路上,村部再一次熱鬧起來,有問題大伙兒一起商量解決。采訪中很多當地干部表示,對于“空心化”嚴重的延邊州農村地區來說,基層政權建設尤為重要,“家庭農場”的實施,客觀上推動了村級組織的健康發展。
4討論與思考
日本的村莊經營主要是集中發生在山區半山區等發展農業條件不利的地區。聯想到國內新聞媒體上報道的土地撂荒現象,也基本上集中在山區半山區如西南、西北地帶。那么,中國未來是否會像日本現在一樣,走村莊經營的發展道路?如果不能避免,我們離這個階段還有多遠?雖然沒有完整的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但隨著中國農村老齡化、空心化的加劇,農民工二代、三代不愿意回到農村的現實及趨勢,恐怕村莊經營也將是中國不得不面臨的選擇之一。
村莊經營的出現與發展,在日本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權宜之計。放在中國看,與現在政府大力提倡發展的4種新型經營主體相比,村莊經營也很有可能會是被動發展起來的,因為政府不可能會對之主動倡導。村莊經營的出現與發展,雖不是大家所期望的農業的發展目標和方向,但由于它很可能會到來的現實性和迫切性,政府及研究者理應未雨綢繆,對此進行及早研判和引導。因為,由于和其他新興經營主體的適用條件不同、發展目標不同,政府對之的引導和支持政策也必定應該有所區別。
參考文獻: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世界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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