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農戶視角的土地利用變化驅動機制研究成為當前學者歸納總結農村發展及其土地利用問題的重要手段,本文采用文獻歸納與綜述方法對農戶層面的宅基地利用現狀、內部結構、形態、功能、文化景觀進行回顧與分析基礎上,從農戶宅基地演變內外部因素與人均用地標準調控等方面剖析其動力機制。認為在農戶層面宅基地利用演變等數據獲取與研究方法選擇方面,以村域為基本單元,運用“3S”技術將農戶問卷調查的社會經濟屬性數據與宅基地空間屬性數據進行鏈接,注重農戶宅基地演變驅動機制的多學科綜合研究。在研究視角方面,將社會經濟轉型耕織于農戶宅基地演變及其調控研究的全過程。在研究內容方面,將農戶生計轉型及其行為決策融入宅基地演變動力機制及其調控策略分析框架,根據農戶分化及其宅基地功能和需求層次,從宅基地功能類型劃分和用地標準控制及聚居點類型體系構建等方面探討其調控策略,并設計多元化的政策措施。同時,應強化農村宅基地流轉和退出背景下農戶用益物權及其增值收益分配機制研究,探索促進農村宅基地高效集約利用的空間重構體系,研究農戶行為方式及其收入水平與農村宅基地演變耦合機制,為分類指導農戶宅基地用地標準提供政策依據。
1、引言
當前,我國仍有約50%的人口居住在農村,宅基地是我國農村人口主要的聚居形式,其空間演變與調控一直是各界學者長期關注的研究課題[1]。農戶作為農村地區最基本的生產、消費單元,是農村經濟活動的主體,對解析農村人地關系特別是人與地理環境的相互作用方面具體獨特的優越性與實踐性而受到學界的廣泛推崇,基于農戶視角的土地利用變化驅動機制研究成為當前學者歸納總結農村發展及其土地利用問題的重要手段[2]。近年來, 隨著新農村建設和城鄉轉型發展的不斷深入,農村社會經濟外部發展環境以及農戶家庭人口規模、就業方式、農業種植活動等內部因素均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農村宅基地的用地規模、內部結構、形態、功能和文化景觀也經歷了一個復雜的演變過程。伴隨著中國城鄉人地關系及其用地結構的重構與調整,以促進農村農業現代化發展和改善人居環境為重點的農業產業化、新村規劃建設、居民點整理等實踐活動的開展,對農戶層面的宅基地演變過程與調控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在對農戶宅基地演變特征、動力機制及其調控策略進行綜述基礎上,以社會經濟轉型為時代背景,從調查手段、研究方法、研究視角與研究內容等方面展望其未來的研究趨勢。
2、農戶宅基地演變過程及其特征研究
2.1農戶宅基地利用現狀
從我國土地利用分類發展歷程來看,原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1984年制定的《土地利用分類及含義》[3]中沒有農村宅基地的用地類型,2007年制定的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07)[4]中將農村宅基地界定為農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并未明確界定農村宅基地的內涵及其范圍。龍花樓等從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對農村宅基地進行定義,認為廣義的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居民居住和生活所使用的土地,包括住房用地及其必要的附屬設施用地,其內涵與土地利用變更調查中的農村居民點用地基本相當;而狹義的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居民用于所建住房的用地[5,6]。陳百明等認為農村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劃定的滿足農戶生活需要和從事家庭副業生產需要的土地,包括建筑用地和活動場地兩大部分[7]。本文認為對農戶層面上農村宅基地的范圍界定以農戶為基本單元,用于農戶居住和生產功能的土地。在我國大多數農村地區,農村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宅基地存在占地面積大且增長快,利用率低效、高空置率、布局混亂、違規占地嚴重等問題。隨著大量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農村人口進入快速減少階段,但農村戶均宅基地規模從1996年386.19m減少到2005年的361.43m2[7]。 深圳世聯行地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報告《2013年中國房地產市場回顧與2014年展望》顯示,2011年全國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約16.61萬hm;《中國農村統計年鑒(2013)》[8]顯示,2011年全國農村人口65 656萬人,戶均人口為3.90人。根據陳百明等提出的我國農村宅基地面積估算公式[7]:農村宅基地面積=農村居民點面積×村莊居住建筑用地比例(取55%),估算出2011年我國戶 均宅基地 面積為543.47m,出現了“人減地增”的反向演變格局,戶均農村宅基地超標現象嚴重。經濟發展引起農戶家庭收入增加以及農戶家庭規模變化和心理因素影響下的新建住房需求是造成宅基地增長的主要原因[9]。同時,我國各地區戶均宅基地面積差異較大, 通過對山東省膠州市膠北鎮10個村莊地籍調查顯示,戶均宅基地面積為269.40m,平均容積率為0.44,建筑密度為43%,村莊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總體較低[10]。基于0.25m分辨率的中科高清影像分析得出,山東禹城市13個典型空心化村莊戶均宅基地面積介于359.80~530.50m之間,宅基地廢棄空置率為17%,普遍處于粗放利用狀態[11,12]。對重慶市北碚區陡梯等9個村441戶農戶宅基地調查顯示,戶均宅基地面積介于133.23~183.25m之間,存在著農業主導生計類型>非農主導生計類型;容積率介于1.00~2.31之間,存在著非農主導生計類型>農業主導生計類型[13]。
2.2農戶宅基地內部結構特征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于所建住房以及與居住生活有關的建筑物和設施用地,包括農民居住區內的主房用地、附房用地以及曬場、庭院、宅旁綠地、 圍墻、道路等用地,是一個復雜的土地利用綜合體。李文梅等將福建省連城縣農村宅基地內部結構劃分為住宅用地、附屬生產生活用地2種類型,認為院落形態與農村宅基地內部結構變化存在密切聯系,附屬生產生活用地所在面積比例存在著狹長形> 不規則形>方形的結構特征[14]。陳竹安等調查得出江西省瑞金市15個典型村莊內宅基地占村莊建設用地比例在60%~85%之間[15]。楊慶媛等依據農戶宅基地內部功能識別將宅基地劃分為住房用地、圈養用地、院壩用地、堆棚用地、其他用地等5種類型,認為以農業生產為主導生計類型農戶宅基地內部結構中圈養與堆棚占地、院壩占地比重較大, 非農主導生計類型農戶宅基地內部結構中生產性用地比重下降、居住性用地比重上升[16]。王成等認為農戶宅基地內部結構多樣性隨著非農化程度的加深而逐漸減少,由“住房+院壩+圈養+堆棚+林盤” 的全類型組合逐漸演變為“住房+院壩”的簡要組合[17]。
2.3農戶宅基地形態特征
農村宅基地形態是指農村宅基地的平面形態及組織結構形式,反映農戶宅基地與環境的密切關系,即不同的環境條件有不同的宅基地空間布局形態[18]。農村宅基地形態演變受多種因素影響,在宏觀層面上表現出經濟因子>政策因子>社會因子>自然因子>文化因子[19]。中國傳統民居(聚落)形態存在著“自然式”(自下而上)有機演進和“計劃式”(自上而下)理性演進途徑[20],山西平順奧治村傳統民居形態主要以四合院的“回”型空間為基本形態[21],三峽傳統民居空間布局形態主要有平行江面布局、垂直江岸布局和團狀緊湊型布局3種形態,其建筑形態主要有吊腳樓式、南方天井式、石頭宅式以及中西合璧式[22,23]。在水資源約束下,新疆吐魯番綠洲宅基地空間分布形態呈現出以聚落公共中心區為核心,村民居住區、生產生活服務區、農田耕作區逐層向外的同心圓模式[24,25]。我國江南地區農村宅基地空間分布主要有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族組團式、松散的自然組團式和緊密的生產組團式形態[26]。長期以來,獨門獨戶的住房形式和平房+院落的居住特點在我國農村住宅中占主導地位,隨著農戶收入的不斷提高,我國農村住宅樓房化趨勢日益明顯,居住條件總體上得到有效改善,但也存在著炫富型和擺闊型住宅建設[27]。
2.4農戶宅基地功能演變過程
生產與生活功能兼具是當前農村宅基地功能的主要特點,中國農村宅基地功能經歷了由“簡單的生活功能-生產與生活功能兼具-生產和生活功能區域分化”的演變過程,在生產、生活功能比方面存在著北方牧業聚落區>長江中下游聚落區>東北聚落區>江南丘陵聚落區>西南聚落區>長城沿線聚落區>黃土高原聚落區>華北聚落區>東南沿海聚落區的顯著區域分異,經濟越發達區域,農村宅基地的生產功能越弱,其面積越小,利用越集約[28]。隨著中國市場化和城市化的加速發展,農村宅基地在農戶日常社會經濟生活中所發揮的主導功能正逐漸由保障性向資產性轉移[29]。隨著國家政策、產業結構、生活方式、多元文化對農村宅基地形態的影響, 農村宅基地在住宅功能分區、空間利用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歐陽國輝等將農村宅基地利用功能劃分為居住型、商住型和產居型3種模式[30]。改革開放以來,蘇南農村宅基地功能先后經歷了從“工業生產+農業生產+生活居住”三位一體到“工業生產” 與“農業生產+生活居住”相互分離,再到“工業生產”、“農業生產”和“生活居住”三者分離的三次轉型[31]。在半城市化地區,農村宅基地正面臨著空前的形態演變和現代轉型,農村宅基地功能日益多元化,由“同質同構”轉向“異質異構”;即由過去單一農業生產和村民居住功能逐步轉向集生產、加工、 商貿、觀光休閑、療養度假等多元復合功能[32]。同時,在新農村建設中,過多地按照城市居住生活習慣設計農民新村的功能結構,導致農民新村功能趨于單一化,農戶生計呈現出“正面的非農化”和“負面的非農化”兩種趨向[33]。
2.5農戶宅基地文化景觀特征
農村宅基地是鄉村文化景觀的核心,其用地結構、房屋類型、建筑風格等方面是農村宅基地文化景觀研究的重點。何金廖等通過對湘中丘陵地區的何家村1980年、1990年和2000年農村宅基地空間演變和房屋類型變化分析,認為農村宅基地文化景觀存在著由集聚向分散、由木質瓦房向平頂磚房演變[34]。改革開放30年來集聚型農業村落宅基地空間演變經歷了機械型外向擴展、蔓延型外向擴展與空心化、內部重填與再集聚三個階段,民居景觀演變經歷了傳統四合院、平頂化和立體發展三個階段[35]。冀魯豫農業村落的民宅景觀在外觀和內部格局上均發生了明顯的代際更替,民宅的外觀形態、 樣式、建筑材料與技術逐步現代化、去地方化,與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城市住房越來越相似,而與泥土和自然的關系則逐步疏離[36]。豫西南山地石板院落平面布局主要以“L”型和三合院兩種類型為主,房架結構體系以南方穿斗式木架構為主[37]。徽州水口、 牌坊、祠堂、民居、三雕等構成了徽州地域文化景觀典型符號,其中天井是徽州民居獨特的空間布局形態[38]。受河網水系影響,上海農村宅基地空間布局多沿著較窄的水面呈單排一字排開或呈多排緊湊規整布局,建筑樣式以三開間黑瓦灰墻二層建筑和仿西式二層或三層小別墅為主[39]。
3、農戶宅基地演變動力機制及其調控策略
3.1農戶宅基地演變動力機制
通過實地調查建立農村宅基地變化驅動機制的計量回歸模型,認為家庭規模、家庭收入、攀比心理等因素顯著地影響農戶是否新辟宅基地建房,消費攀比心理因素對周圍農戶影響較大且具有正向影響[40]。從外部區域發展環境和農戶的生產生活內部居住行為響應兩個方面分析影響農戶居住區位選擇因素,認為存在著“居住場勢”效應;居住空間偏好、建筑和遷移成本、政策引導等是影響農戶居住區位選擇決策的驅動因素[41,42]。不同生計類型農戶因發展需求不同導致其宅基地選址主要決策因素存在差異,其中農業主導型農戶希望通過宅基地選址改善生產生活環境,農工兼具型農戶則期望兼顧非農和務農生產活動需求,非農主導型農戶偏向考慮影響生活水平和社會文化環境方面因素[43]。人口大量增加、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發展、核心家庭地位提升以及保護耕地意識淡薄等是黃淮海平原農區村莊規模大面積擴張的主要原因[44],農戶收入增長為宅基地擴展提供經濟基礎,農戶居住需求增長與農業生產規模擴大是農村宅基地擴展的內生動力,村莊內部條件與外圍環境的巨大反差是農村宅基地向外擴展的外部環境動力,而村莊土地規劃缺失與管理缺位使農村宅基地擴展失去約束力[45]。 同時,在我國快速工業化、城鎮化背景下,大量農民工進城后農村閑置宅基地流轉、退出成為當前增加農民土地財產性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農民家庭非農收入所占比重、社會保障水平、宅基地流轉和退出收益等因素是影響農民宅基地流轉、退出意愿的主導因子。
3.2農戶宅基地標準及其管制策略
由于我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人均耕地面積、城鄉發展、地形地貌、農戶家庭人口規模以及土地性質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之間以土地性質標準、人均耕地標準和地形地貌標準確定的農戶宅基地面積容易出現較大浪費。翁文先認為以家庭人口規模標準和城鄉標準更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農戶宅基地實際需求[50]。綜合考慮農村宅基地功能用途以及農戶自身生產狀況和經濟條件,制定一套符合大多數農戶生產、生活發展需求的農村宅基地標準,是當前開展新農村建設和土地整治工作的迫切需求。張輝根據農村宅基地功能,將晉城市農村宅基地劃分為居住型、半工半農型和農業生產型,認為其人均宅基地用地標準應介于40~50m之間,戶均宅基地用地標準介于130~180m之間[51]。師學義等通過聚類分析將山西省澤州縣被調查農戶分成務工型、半工半農型和務農型3種類型,并分析得出這3種類型農戶的人均宅基地用地標準分別為42~45m、48~50m和52~55m2[52]。基于農戶意愿和宅基地基本效用需求,張怡然等認為在滿足渝東北地區農村宅基地需求 最大化時 的最佳戶 均面積為122.14~140.06m之間,人均面積為31.32~35.91m之間;但在滿足宅基地效用最大化時的最佳戶均面積為166.91~190.82m,人均面積為42.79~49.56m2[53,54]。 馬佳等建立農村宅基地C-D生產函數修正模型,估算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近郊區最佳人均宅基地面積為86m,基于農戶意愿的人均宅基地可接受最低標準為50m2[55]。將河北省農村宅基地劃分為5種類型區,運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測算人均農村宅基地集約用地的最佳標準介于70~108m之間[56]。在保障農民必要生產和生活用地的基礎上,宋偉認為地處經濟欠發達區域的吉林省舒蘭縣人均農村宅基地標準在162.46m左右比較合適[57]。為有效控制宅基地無序擴張,張軍連等提出了“總量控制、分層監管”的宅基地用地標準管控措施,即以人均宅基地面積為基數,確定村莊宅基地總面積控制性指標和農戶宅基地面積指導性指標[58]。在公平分配的前提下考慮到不同的居民對于居住面積的不同要求,采取以人為單位的無償分配與有償取得相結合的辦法確定農戶宅基地用地標準[59]。從農民福利視角評估宅基地流轉、退出模式對農民土地財產性收益影響[60,61],規范當前農村宅基地流轉、退出政策,提高農戶參與意愿,規避農戶宅基地流轉和退出風險, 維護農戶土地權益[62,63]。
4、農戶宅基地演變及其調控研究主要趨勢
基于農戶調查,綜合運用定性描述、定量建模等多種研究方法對不同經濟發展階段、地貌類型的農村宅基地演變特征及其驅動機制進行了廣泛研究,取得了較為豐富的研究成果。但在數據獲取、 研究視角和研究內容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小尺度土地利用研究在數據獲取方面,主要采用社會調查(social survey)、遙感手段、將社會調查和遙感信息結合起來的手段(PRA+3S等),由于社會調查往往采取空間分層抽樣調查,其調查數據的代表性值得商榷。在研究視角和研究內容方面,大多結合當前工作實際需要,單純地從農村人口轉移、新村建設、宅基地復墾等視角對宅基地演變及其存在問題進行簡單分析,尚未對城鄉轉型發展與農戶生計轉型等內外部環境變化對農戶社會經濟活動帶來的影響進行系統研究,導致提出的一些農村宅基地調控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1)在數據獲取與研究方法選擇方面,注重土地利用變化尺度效應,通過“樣點-樣區-樣帶”研究開展農村區域地域類型及其功能演進等方面總體性研究基礎上,以村域為單元,運用“3S”技術將農戶問卷調查的社會經濟屬性數據與居民點用地空間屬性數據進行鏈接。同時,隨著研究范式的“文化轉向”,注重農戶及其宅基地演變驅動機制的地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生態學等多學科綜合研究。
(2)在研究視角方面,將社會經濟轉型耕織于農戶宅基地演變及其調控研究的全過程,通過對不同社會經濟發展階段農戶生計變化趨勢及其宅基地利用特征分析,總結出社會經濟轉型背景下農戶層面宅基地演變過程,為制定土地利用宏觀管理政策提供依據。
(3)在研究內容方面,將農戶生計轉型及其行為決策融入農村宅基地演變動力機制及其調控策略分析框架,根據系統論的觀點分析其宅基地演變過程對資源環境、社會經濟以及景觀生態等方面產生的反饋效應,根據農戶分化及其宅基地功能和需求層次,從宅基地功能類型劃分和用地標準控制以及聚居點類型體系構建等方面探討其調控策略,并設計多元化的政策措施。
5、研究總結與展望
我國社會經濟轉型發展過程中農村宅基地低效利用問題是一直困擾鄉村地域系統良性演變的突出問題之一,在對我國農村宅基地利用數量規模、內部結構、形態特征、功能演變等外部特征進行分析基礎上,從農村社會、經濟、文化等方面探討農村宅基地演變的動力機制,并通過制定戶均/人均宅基地用地標準和進行空間重構等途徑實現農村宅基地節約集約利用。農戶作為宅基地的聚居者和農村經濟活動主體,農村社會經濟外部環境變化及其自身經濟收入、消費觀念轉變等居住改善行為反應,對農村宅基地演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我國農戶宅基地初始取得具有福利性質,經歷了政治穩定功能、社會保障功能向經濟財產功能的轉變。因此,在宏觀層面上,立足農村宅基地財產屬性和保障農民土地財產權益,強化農村宅基地權能研究,尤其是農村宅基地流轉、退出背景下農戶用益物權及其增值收益分配機制研究。在中觀層面上,強化鄉村地域系統的社會環境、經濟環境、生產環境、政策環境等外部環境與農戶宅基地利用狀況、空間區位選擇等方面的共生演變研究,在新農村建設背景下,探索促進農村宅基地高效集約利用的空間重構體系。在微觀層面上,著重研究農戶行為方式及其收入水平與農村宅基地演變耦合機制, 為分類指導農戶宅基地用地標準提供政策依據。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資源科學 2015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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