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孔祥智近日在接受《華夏時報》采訪、解讀一號文件時表示,今年一號文件放寬的是宅基地財產權的轉讓。既然是財產權,實際上暗含著可以買賣,但目前制度并沒有突破。“我想將來慢慢會取得突破。不要只看到當前制度很嚴格的不能買賣的規定。因為,既然變成財產權,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說,自己的財產為什么不能買賣,又沒有買賣宅基地。我的看法是,這開了一個口子”。
孔祥智說,過去宅基地制度改革從來沒有用“三權分置”的提法,應該說這是一號文件的重大創新。首先宅基地是集體所有,農村所有土地都是集體所有。之所以提出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其實和承包地一樣,資格權相當于承包權。資格權與法律上的所有權怎么銜接,我們也在探討這個問題。三權分置以后,再往下有可能會開一個口子或做一些實驗,讓城市人去買。但最起碼我不看好城市人到農村買房這個事,我看好城市人到農村去租房。為什么一定要買,租30年不是一樣?把農村土地統一開發,讓城市人到農村去投資,這樣把城市的資金也帶到農村,也同時部分解決了農村資金相對不足的問題。
孔祥智認為,現在政策就是這樣,宅基地要買賣的話,只能在集體組織內部。今年一號文件再次強調這一點。這相當于宅基地制度并沒有放松。“三權分置”很有可能為下一步改革提供口子,尤其為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的使用權,讓城市人到農村租地這個事情放口子,但是城市人到農村去買地目前肯定不行。為什么不讓城市人到農村買宅基地?農民獲得宅基地是無償的,是一種資格。只要是農民,就有權獲得宅基地。如果允許城市人到農村去買所有權的話,這個口子一旦開了國家沒關上,18億畝耕地紅線就保護不了。嚴禁下鄉利用農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宅基地就是這樣,但并沒有說農民不能這么干。農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自住沒有關系,浙江江蘇一帶都是五六層的樓,別墅也都有,那沒有問題。
孔祥智表示,今年一號文件放寬的是宅基地財產權的轉讓。宅基地財產權分出來的房屋財產權,可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也可讓城市人來租這個房屋,不能買賣。既然是財產權,實際上暗含著可以買賣,但目前制度并沒有突破。我想將來慢慢會取得突破。不要只看到當前制度很嚴格不能買賣的規定。因為,既然變成財產權,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說,自己的財產為什么不能買賣,又沒有買賣宅基地。我的看法是,這開了一個口子。
孔祥智說,過去從來沒有把宅基地權益和房屋的權益劃分得這么細,就像土地三權分置一樣,這個三權分置奠定了改革的基礎。沒有這個東西,在法律上很多說不清楚,現在分清楚哪些屬于法律上管的,哪些是所有權,哪些是資格權,哪些是財產權,不同的權利當然有不同的處置方式。所以為下一步的改革,甚至我個人很樂觀地判斷,2020年以后,肯定會出臺相應的比較重大的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一些措施。
孔祥智反復強調,應該說城市資本到農村盤活閑置的農民住宅,是一個利好的消息,我認為很有前景。一號文件不可能說得很細,要從中看出一些東西來:農民宅基地房屋財產權,不能賣給城市人,但是可以使用、可以出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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