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黨的十九大報告指明了新時代鄉村發展方向,明確了鄉村發展新思路,是城鄉發展的重大戰略性轉變。然而農業現代化離不開農業保險保障。農業保險精準防范農業風險和補償農業災害損失,有效降低農民因災致貧、因災返貧的風險,這與精準扶貧的目標是一致的。當前,脫貧攻堅戰已轉入全面總攻階段,農業保險在服務現代農業、助力脫貧攻堅等方面更應積極作為。本文在精準扶貧視閾下,以中原農業保險為例,分析農業保險推進機制及取得的成果,探討我國農業保險發展布局,如何用保險惠農利民、助力脫貧攻堅,在全面小康和鄉村振興中書寫農險篇章。
一、精準扶貧視閾下中原農險的保險機制
2013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湘西考察之時,首次提出了“精準扶貧”:扶貧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即從那時起,精準扶貧模式開始走向全國各地,在大江南北、西部東部落地生根。扶貧工作成為保險業的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保險扶貧作為金融扶貧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業保險能夠幫助貧困戶控制、管理可預知或不可預知風險,精準對接貧困戶的多重需求,成為保險扶貧的重要力量。中原農業保險公司自2015年由河南省政府牽頭組建,其農業保險產品帶有鮮明的地方特色,設計的政策性高保障保險主要圍繞農業經營的三大糧食作物(水稻、小麥、玉米)核養殖業中的大部分類別(豬,牛,羊,雞,鴨)。其保險的主要特點是:覆蓋品種多,保障能力強,保障范圍較廣,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精準性。
(一)中原農險在保險過程中注重“準”和“精”
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調研時曾指出“精準扶貧,切忌喊口號”,扶貧工作要有明確的目標,有力的措施,有效的行動,項目安排和資金運用都要以精準度為核心,深入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保險工作亦是如此,中原農險從公司戰略和發展目標上來看,都體現了戰略上的“準”。即旨立根于河南,既要生根于河南,也要造福于河南,目的是服務于“三農”,以政策性農業保險為基本,防范和化解農業生產風險;以商業保險為補充,促進河南糧食生產核心區建設;以資本投資運用為手段,助推中原經濟區發展。中原農險的發展歷程體現了公司在運營管理和定位上的“精”。公司實施專業化經營、集約化管理、差化發展,從公司成立到現在,保險保障范圍、理賠金額、小額信貸發放金額以及受益的人群等方方面面都取得了飛躍式的發展。
(二)中原農險在產品設計上注重“準”和“精”
作為農民主要收入的農產品,其主要取決于當地的自然環境和氣候條件,自然氣候條件的變化成為保險理賠工作中的主要原因。針對河南地區南北氣候差異巨大、山地與平原間差異明顯、資源種類多、氣候條件差異化的特點,中原農險在設計產品時針對主要種植作物保障范圍覆蓋了“暴雨、洪水、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在種植戶受到自然災害侵襲的時候,不用再“看天吃飯、因災受貧”,通過保障范圍全保障,達到分散生產風險目的。在設計產品上,在尊重自然的客觀規律的基礎上,針對我省易發生的災害和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進行額外的保障,如“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旱災、病蟲災害”,對種植戶予以全方位的保障,這體現了保障范圍的“準”。從保障作物涵蓋“小麥、水稻、大豆、油菜、花生、棉花”,通過損失的不同進行不同程度的賠償,通過農業專家進行量化標準的賠償,避免“一刀切”、“一概而論”,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種植戶的利益,提高種植戶的生產積極性,避免了種植戶因自然災害而返貧,農業生產無以為繼的情況,進一步穩定農民的收入,達到穩定農業生產,穩定物價,這又體現中原農險在脫貧攻堅中的“精”字。
(三)中原農險在保險模式上的“準”和“精”
根據中原農險官網進行查詢,截止2018年7月,中原農險共推出23款基本型保險,種植險16款,養殖險6款,還有家財險以及人體健康險,保險類別豐富,覆蓋范圍廣,針對不同區域的不同的形式和情況,具有可供選擇性強、組合靈活、搭配能力豐裕的特點。中原農業保險重視為貧困人口量身打造生產生活、家庭財產、養老醫療、融資增信等保險產品,注重通過核保理賠為貧困居民構建一道風險屏障,幫助貧困戶兜住生產建設風險底線。同時,通過探索創新型投融資機制,造福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基礎水平。如由中國保險協會舉辦的首屆“全國保險業助推脫貧攻堅十大典型”中受到一致好評的“蘭考模式”,利用政府投入保障約1000萬保費,為貧困人口提供農業生產、家庭財產、人身意外、附加醫療、信用保證等綜合風險保障,共為蘭考全縣23275戶、77447名貧困人口提供包括生產風險和生活風險兩大類、共計16小項的一攬子脫貧保險服務,兜底農業生產自然災害、主要勞動力惡性疾病和意外傷害、農民及涉農企業缺乏抵押擔保等主要風險和困難。這種模式的保險產品與以往商業性保險產品相比,整體的優惠費率約30%,貧困戶自繳保費的部分是由縣扶貧基金補貼,保障額度高達84億元,理賠814萬元,幫助融資4300萬元,帶領23275戶貧困群眾脫貧,并帶動77447貧困人口走上脫貧的道路,該市龍頭企業等已經全部參保。“蘭考模式”備受縣區政府支持,是為干部減少壓力、讓農民高興的好項目,蘭考“脫貧路上零風險”得到了中央領導的肯定,走出了“扶貧+保險”整縣推進的新路子,有力促進了蘭考縣率先“摘帽”,得到廣大保險業同行的肯定。在保險模式上的不斷探索,離不開“準”和“精”兩個要義,針對當地不同情況進行精準分析總結,建立與政府、銀行、企業、擔保機構等協同互通機制,構建“三位”“四位”“多位”的合作模式,中原農險在扶貧模式上的探索,已經成功得到運用并且復制推廣到全省多個貧困縣區,共有6市35縣3區與中原農險簽訂包含推廣“脫貧路上零風險”保險扶貧模式的合作協議。
二、精準扶貧視閾下中原農險面臨的困難和挑戰
農業保險的扶貧作用主要體現在分散風險、穩定收入、社會和諧、拉動消費、促進農村市場繁榮、保障農民利益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工作推進實踐來看,中原農險在宣傳、承保、理賠中面臨著諸多的困難,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業保險扶貧功能的發揮,如何妥善解決好這些困難和挑戰,抓住發展的機遇,是當下中原農險亟需的課題。
(一)在宣傳過程中,發現存在投保對象對農業保險的認知缺乏或偏差
中原農險在進行前期承保工作的宣傳中,許多種養戶對農業保險的缺乏認知和存在偏差,對保險基本認知不足。首先,由于農險針對的是農村貧困人口和弱勢群體,這個群體的文化水平偏低,對農業保險政策不了解,保險產品認識不清楚使得在保險宣傳中存在阻礙。其次,很多農戶的投保意愿不積極、不強烈,對保險的認知存在一種僥幸和投機心理。在中原農險業務推進過程中,就發現有一部分農戶抱著盈利的心理,希望能夠靠保險發一筆“橫財”。寄希望于“天公作美”,而不買保險,或寄希望于保險能改變家庭收入成分構造。多數農民沒有風險保障意識,不愿意購買相關保險服務。此外,還由于農戶對農業保險產品識別不精準、家庭收入較低,購買農業保險尚未成為農戶日常消費的主要內容。
(二)在參與承包過程中,存在業務員能力不足,素質較為薄弱的特點
河南省特點主要以北部平原,南部山地丘陵為主,農村的地域較為分散,經營模式以戶為單位,組織化程度較低,這些都在一堆程度上影響了中原農險業務人員工作安排上造成了巨大的挑戰。農業保險業務實際辦理中,要具體的進行金額上的計算,又要走訪到具體農戶進行驗標,包括在電腦操作上進行出單等一系列操作,到后面涉及法律等相關角度對理賠案件進行處理,農險業務需要的人員業務素質高,而在這個高標準下,在貧困和偏遠山區里,艱苦的工作環境往往很難吸引具有如此專業素質的綜合能力的保險人員。就保險協會統計的《2017年保險行業從業人員的素質情況》分析中,目前從事農業保險的協保員有47萬人左右,工作人員主要集中在其他工作領域,半數以上從沒有接觸過專業的保險知識,存在協保員開展業務時能力不足,素質較為薄弱的情況。在農險工作中分為養殖險和種植險兩種,由于養殖險中,在養殖戶報案后,必須進行現場查勘,業務員花費在現場查勘時間占據了主要部分,查勘后電腦操作定損,從查勘定額,賠付兌現都較其他保險業務花費時間大,工作量任務多,貧困地區的基礎設施薄弱,交通通訊不便,這就無形中給業務員提高素質能力、學習新業務知識造成了障礙。中原農險業務員的業務素質不精準,整體業務能力不足,復合型技術人才嚴重不足,在開展保險業務時,制約了農業保險發揮扶貧功能的持續、有效、精準的發揮。
(三)農險相關配套法律體系建設不完善,政府扶持力度有待加強
農業保險作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部分,也需要相關法律制度體系加以保障。讓扶貧真正到位,真正保護那些真正需要的群體,目前在中原農險的保險過程中,會有一些種養戶為了追求“保險利潤”的最大化,鋌而走險,不惜違規進行虛假報案,出現偽造死亡標記物,隱瞞真正出險原因等一系列道德風險做法。由于我國農業保險的法律體系建設呈現不精準的特點,在提供保障時,沒有對這些相關行為的懲處措施,不利于農業保險扶貧功能的有效體現。現行的我國《保險法》主要是規范商業性保險公司的商業經濟行為,對于農業保險的規定比較籠統,如其中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國家支持發展為農業生產服務的保險事業,農業保險有法律、行政法另行規定”,直至2012年下半年才有第一部針對農業保險較為完整的法律文件《農業保險條例》才正式發布,到2013年3月才開始實施。其發布實施晚,在以往的農險運營里,農險市場處于一個相對混亂,無法可依的態勢,“騙?!钡刃袨榈倪`法成本過低,被發現后只是受到道德上的譴責,從根本上起不到決定性約束作用,極大影響貧困地區農業保險的規范化、制度化發展。
由于農險中很大一部分為政策性保險,很大程度需要政府提供資金補貼,因此政府對農業保險的認知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隨著認識程度的不斷增強,政府支持力度的強度也會不斷增加??h級政府在各賑災資金投入比例是隨著資金額的提高而不斷擴大的。在以往的研究中,所有抽樣都不約而同的顯示區縣政府對種植業和養殖業采取施救的措施占比,無論是種植戶還是養殖戶中,區縣政府選擇以保險賠償作為災后施救措施的比例最高,占比分別是60.22%和81.72%,其次是抗災自救,然后是政府救濟,農業保險現在已經成為地方政府應對自然風險造成損失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政府在推廣農業保險時,遭遇著兩難的境地:一是為了應對自然風險需要農業保險,以減輕自身在農業災害發生時救災所產生的費用,二是需要承擔農業保險承保過程中的保費壓力。這樣的一個雙向的原因,決定政府在農業保險中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加大對農業保險認識,進一步加強保險扶持力度意味著中原農險在之后的保險工作能發揮更好的作用。像目前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由政府出資,貧困戶不用再掏一分錢,為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購買人身健康險,及開展醫療補充救助保險。政府為該保險出資1000萬元,普通農民自交35元,已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自交20元,未脫貧貧困戶的保費由政府全部承擔,模式先進并取得巨大成功,主要是政府認識到位,且愿意在這個保險工作中充當一個積極的角色,才讓這種模式進而獲得各界的認可。
三、精準扶貧視閾下農業保險進一步助力脫貧攻堅的幾點建議
精準扶貧也是一個歷史過程,貧困人口富起來以后,為了不返貧,更離不開農業保險的保障,而且會更加需要農業保險。因此,在助推脫貧攻堅的同時,要更加高度重視并扎實推動農業保險根本制度的建設,形成健康、穩定、可持續的農業保險長效推進機制。
(一)精準落實政府扶持
政府財政補貼層面,由于農業保險精準扶貧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性,必須由政府主導。從保費的補貼到巨災風險基金的建立,都離不開政府的資金支持和保障,也只有政府做后盾,才能確保國家扶貧開發政策落到實處。尤其是貧困縣本身的財政就有困難,在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方面能力較弱,財政補貼不能及時到位會制約農業保險的順利開展,進而影響精準扶貧的效果。首先要提高各級地方政府對農業保險精準扶貧作用的正確認識和重視,完善財政支持政策,為農業保險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引導農業保險業務有序開展。在此可以創新扶貧資金管理方式,通過保險功能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的方式,引導和鼓勵從扶貧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保費補貼,充分發揮扶貧基金的放大效應。在保險品種的支持上,可根據貧困地區的實際情況,找到可以幫之脫貧的種植養殖業作為致富產業,將其農業保險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范疇,促進相關扶貧險種發展,把致富產業做大。
(二)精準開發保險產品
精準扶貧不是簡單地給錢給物,最終還是要落實到發展生產上,我國多年的扶貧經驗證明,產業扶貧是解決生存和發展的根本手段,也是精準扶貧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脫貧的必由之路,發展特色致富農業是很多地區擺脫貧困最可行的渠道。農業保險扶貧是產業扶貧的重要保障,保險公司要注重進行供給側改革,在農業險種的開發上,保險公司要深入基層調研,因地制宜,根據貧困地區農村具體的經濟狀況,本著“實用、實惠”的原則,充分利用當地的優勢資源,根據當地的農業種養特色,“量身訂制”,創新特色農業保險產品,支持產業脫貧項目,使保險產品更加貼近貧困地區實際和農民的風險保障需求。產業扶貧往往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如果沒有市場風險的防范和應對機制,產業扶貧也存在很大的變數,這點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保成本、保產量的險種已難以滿足貧困地區的特殊要求,他們更需要的是能夠分散市場風險的產品。除了種養保險品種外,對貧困地區的農用車輛、農房、農機具等重要家庭財產保險也要向深度開發,盡量擴大貧困地區農業、農村保險覆蓋面,增加投保率,讓農業保險精準扶貧發揮更大作用。
(三)精準實施貧困群眾保險教育
在我國大多數貧困地區,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小農意識根深蒂固,普遍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對待風險和損失,習慣了聽天由命。同時,受地域和一些客觀條件的限制,偏遠貧困地區不了解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農業保險,也就無法認同保險。所以,農業保險精準扶貧的一個主要任務就是加大農業保險的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媒體,通過講解身邊發生的典型案例宣傳農業保險的保障作用,讓大家知曉農業保險的好處,幫助農民算好經濟賬,消除僥幸心理,提高農戶的風險管理意識和保險意識,增加貧困人口對農業保險的認同感和參與意識,逐步培養他們的保險消費習慣,轉變“等靠要”的思想觀念,促進貧困人口的思想觀念由“出事找政府”向“出事找保險”轉變,引導群眾主動要求致富,提高貧困地區自我發展的能力,營造“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的良好環境。中原農險與光山縣政府合作,共同做好農業保險的政策宣傳,農民逐漸認同和接受了農業保險,為今后農業保險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好的群眾基礎。實踐證明,農民一旦認同和接受了農業保險,后續的工作就好開展了。
(四)精準細化保障措施
農業保險作用很大,但單槍匹馬也無法實現精準扶貧的任務,必須要有配套的措施加以保障。加強基層人員的業務素質,組織好力量對接政府給予的支持。特別是對于農險工作中的協保員,應以提高協辦人員的經費和待遇,建議規范農業保險協辦的經費制度,切實提升農業保險經辦人員隊伍素質。加強保險基層服務網絡建設,切實保證農業服務關口前移到農業第一線,這樣既能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又能保證宣傳、承包、理賠的信息對稱,保證農險工作的時效性。
(三)精準提升服務水平
根據目前對保險業務滿意度調查中,其中對農業保險公司中最不滿意的是理賠流程過于繁瑣,理賠賠付周期過長。大部分農戶都希望能夠簡化理賠流程,化繁為簡。受種植物成熟周期限制,出險周期集中在一起,業務員很難及時在報案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造成了案件的查勘周期長,保險人對保險服務不滿意的狀況出現。農業風險性質的不確定性加大了災后的風險判斷,查勘定損、理賠的工作難度。如果在這個過程中運用新型科技,運用新的技術手段,可以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掃除農業保險道路上的障礙,信息技術的發達,遙感技術、衛星技術、通訊技術等綜合信息技術都得到廣泛的運用可以讓公司最大限度上掌握災情、追蹤標記物、防范道德造成的風險、實現流程的科技化進程。在開展農業保險工作時應注意簡化承保、理賠流程,充分考慮投保農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確保其能熟悉理賠流程清晰明了的認識,讓投保農民能夠輕松的享受新技術下便捷高效的農業保險服務。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提出,要在現有基礎上不斷創新扶貧開發思路和辦法,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加快貧困人口精準脫貧。中國保監會和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布的《關于做好保險業助推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中提出,要充分發揮保險行業體制機制優勢,履行扶貧開發社會責任,全面加強和提升保險業助推脫貧攻堅能力,助力“十三五”扶貧開發工作目標如期實現。農業保險作為政策性金融的一種重要手段,在農村精準扶貧中的比較優勢也越來越得到重視。我們認為,要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在扶貧中的保障作用,借助多方力量,進一步完善制度、改進政策、創新舉措,擴大農業保險在貧困地區的覆蓋范圍,在精準扶貧中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必將書寫農業保險輝煌篇章。
作者系河南省信陽市優秀青年社科人才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三農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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