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轉變,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成為改革的重心,這推動了總量型政策向結構性政策的轉型。有鑒于此,本文首先選取方差分解分析總量型政策和結構性政策對農產品價格的調控效果,然后運用二項選擇離散模型估計政策調控的非對稱性,得出如下結論:第一,總量型貨幣政策和結構性財政政策對農產品價格的調控效果差異顯著,其中前者能維持糧食價格的穩定,而后者更能控制鮮菜和肉類價格的波動,這說明通貨膨脹不僅是貨幣現象,供需因素亦會引起價格波動;第二,宏觀經濟政策對農產品價格的調控存在明顯的非對稱性,抑制價格下跌較阻止價格上漲更為容易。這意味著政府應因時制宜地對農產品價格進行分類調控,從而確保政策的靈活性和準確性。
關鍵詞: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農產品價格;二項選擇離散模型
一、引言
以Friedman為代表的貨幣主義學派認為價格無非是商品交換價值的貨幣形式,因此通貨膨脹永遠是一個貨幣現象,然而觀察2010年至今中國貨幣供應量與通貨膨脹的關系,可以發現幾次明顯的反向關系,這促使人們對Friedman的理論產生懷疑,總量型政策似乎越來越難以解釋通貨膨脹的波動。一個自然的問題是,如果通貨膨脹不僅僅是貨幣現象,各部門價格水平存在顯著的結構性差異,那么總量型政策和結構性政策究竟在價格調控中扮演怎樣的角色?
實際上,回顧中國通貨膨脹的動態路徑不難發現,中國近年來幾次典型的通脹和通縮均是農產品價格的局部失衡所引致。2011年6月,食品價格同比上漲14.4%,其中糧食、鮮菜價格同比漲幅均為兩位數,豬肉價格更是飆升57.1%,直接拉動CPI上漲1.37百分點;2015年7月,食品價格同比上漲2.7%,影響CPI上漲0.91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上漲10.5%,豬肉價格又以16.7%的同比漲幅拉動CPI上漲0.48百分點;隨后2017年2月,豬肉出現連續五個月暴跌,同比跌幅達23.6%,即刻拉低CPI 0.51百分點。這表明全國的通脹總水平處于過熱(>2%)還是緊縮(<2%) 狀態取決于食品價格的波動水平,而食品價格主要受農產品價格影響,因此農產品價格波動在通貨膨脹調控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新時代中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意味著各部門價格的結構性變動將成為政策調控的主旋律,因此分析不同農產品價格的異質性波動及其對政策的非對稱響應,對于宏觀政策的分類調控,市場經濟的結構轉型具有參考價值,能為調和新時代矛盾、解決不平衡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有鑒于此,本文研究將重點針對以下三個問題進行解析和回答:一是明確總量型貨幣政策和結構性財政政策對于農產品價格調控的有效性;二是分析不同農產品價格對政策響應的異質性成因;三是檢驗擴張性和緊縮性政策對不同農產品調控效果的非對稱性。這三個問題,從定向調控和結構性調控對農產品價格的影響出發,聚焦于調控效果的異質性成因,并探討政策調控的非對稱性,這不僅對穩定農產品價格的政策制定提供了有益參考,同時也對中國供給側改革的推進產生積極助益。
現有文獻主要從貨幣和供給兩種視角對農產品價格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Frankel從理論上闡釋了貨幣供給變動等比例改變農產品價格對其他產品的相對價格,張成思也通過實證分析證明了貨幣政策沖擊對農產品類通脹率的影響比其對CPI的影響更強,但馬龍和劉瀾飚卻認為貨幣政策不是影響中國農產品價格的主要因素。張文朗和羅得恩則表示需求壓力是農產品價格波動的主要成因,然而早前Gartner和Wehinger對需求因素的研究已表明需求波動的來源也是貨幣沖擊和通脹慣性。進一步的研究表明,對貨幣因素的傳導渠道主要分為兩個層面:其一,匯率浮動引起的進口農產品價格變化會對國內農產品價格施壓,引起其被動上浮或下行;其二,貨幣供給沖擊首先通過非農產品價格的響應傳遞至物價總水平,進而影響農產品價格,但短期農產品價格波動程度較非農產品更為劇烈。從供給視角看,Trostle認為1990年以來世界范圍內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普遍下降使得農業生產成本不斷上升,進而推動農產品價格不斷上漲。石敏俊等通過投入產出模型將傳導路徑數字化,得出能源價格、化肥價格和勞動力成本等成本驅動因素占糧食價格漲幅的28% ~ 51%。方福平等通過協整分析結果表明糧食產量對于糧食價格產生迅速且顯著的影響,因此供需結構變化引起的糧食庫存變動是導致糧價波動的主要原因。
動態反應機制方面,關于總量貨幣政策和結構性財政政策對農產品價格調控效果的爭論一直未休。吳軍和田娟研究發現,中國總量層面的通脹壓力已經被人民銀行的宏觀調控牢牢控制,目前面臨的通脹壓力主要源于農業發展滯后所形成的結構性問題。伍戈和曹紅鋼結合國際金融危機前后的全球化特征,認為CPI波動的主要成因是食品和農產品價格的變動,其他產品價格相對較為穩定,因此應加大總量貨幣政策和結構性財政政策的配合,從供給層面調和經濟結構性問題。具體來看,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調控有效性都曾遭遇質疑。早期Belongia等研究表明,長期看貨幣呈現中性,所有名義變量都會跟隨貨幣供給的沖擊作出同樣比例的調整,貨幣沖擊只影響農產品的名義價格水平。然而Chambers和Just、陳丹妮分別從國際及國內視角證實貨幣供給沖擊通過影響總需求引起農產品價格超調的調控路徑。財政政策方面,凱恩斯主義基于乘數效應、菲利普斯曲線和價格剛性假設將財政政策視作農產品價格調控的重要工具;相反,古典經濟學基于財政支出的擠出效應、理性預期效應及“李嘉圖等價”的前提假設,認為財政政策不能有效調控農產品價格。溫濤、王小華運用鄒氏斷點檢驗方法得出,財政支出和農產品價格負相關,通過積極的財政政策擴大財政支農支出,調控政府購買儲備有利于維護農產品價格的穩定。
回顧有關農產品價格調控的研究不難發現,首先,現有文獻主要研究了單一貨幣、財政政策沖擊對農產品價格的影響,但卻忽略了兩種重要宏觀政策調控成效的差異。實際上,雖然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均能有效調控農產品價格,但對于農產品不同的細分部門,兩者的調控效果存在系統性差異,明晰這種差異將有助于政府合理匹配宏觀經濟政策,進而有針對性地穩定各細分部門的農產品價格。有鑒于此,本文選取肉類、鮮菜、糧食三類占CPI比重較高的代表性農產品,首先運用方差分解對比總量型貨幣政策和結構性財政政策調控效果的差異;其次,通過“二輪效應”的估計探究差異成因;最后,在價格上漲與下跌的階段,觀測宏觀經濟政策調控的非對稱性。這三部分層層遞進、環環相扣,既包括對農產品價格波動成因的機理分析,又包括實務操作過程中政策組合的現實選擇,對經濟新常態時期下農業產業的價格穩定與轉型升級產生了積極的助推作用。
二、農產品價格波動的周期特征分析
本文采用X-12季節調整法對1999年1月到2017年2月的肉類(Ym)、糧食(Yr)和鮮菜(Yv)三類農產品增長率月度數據進行調整,去除季節變動因素,再采取HP濾波法去除二者長期趨勢獲得價格波動的周期成分,即其價格真實的波動情況(圖1)。
首先,觀察三類農產品價格與CPI波動是否存在聯動特征,從圖1可以看出肉類和糧食價格波動基本上與CPI保持同頻,只是放大了其波動幅度,然而鮮菜價格波動與CPI的關系有所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呈現反向波動趨勢。然后,對比三類農產品價格波動的異質性特征,肉類、鮮菜價格波動領先糧食價格波動,且肉類波動程度較后者更為劇烈。糧食、肉類、鮮菜價格波動的標準差分別為5.6%、10.2%、8.6%。對比通貨膨脹的波動情況,肉類波動周期與CPI幾乎完全一致,具有結構性通脹特征,價格漲跌幅明顯超過價格總水平的變化,2008—2010年尤為劇烈,標準差為16.7%,為總體標準差的1.62倍。鮮菜的波動周期與通貨膨脹不盡相同,其幅度不小,但規律明顯,每兩年的標準差都在8%左右,季節性波動的最高值是最低值的1.54倍。糧食波動周期近似于通貨膨脹,價格波動總體幅度較小,在2004—2006年有過較大波動,標準差為10.1%,為總標準差的2倍,之后一直處于趨于收斂的平穩狀態。對比三類農產品價格,可以發現鮮菜和肉類價格的波動明顯高于糧食,其原因在于不同部門生產效率的差異,相對于糧食而言,鮮菜和肉類的機械化程度較低而勞動密集度較高,因此價格波動更為劇烈。
對農產品價格的異質性波動有所掌握后,為了能夠更好地比較擴張、緊縮性宏觀經濟政策對農產品價格非對稱性的調控效果,本文利用馬爾科夫區制轉移模型將CPI、肉類、鮮菜、糧食價格的時間序列劃分擴張 (上升) 和緊縮 (下降) 兩種狀態(表1)。
首先,從表1可以明顯看出,CPI、肉類、鮮菜和糧食價格變動存在顯著的狀態轉換機制,擴張、收縮期深度基本相同,但持續長度有明顯差異。2005年之前,擴張期明顯長于收縮期,而2005年之后恰好相反,這表明以2005年為分界點,CPI、肉類、鮮菜和糧食的價格水平存在從陡降緩升轉向陡升緩降的周期性波動特征。一般來說,農產品價格供給側波動呈現經典的5年周期,即“三平一豐一欠循環”,在生產供給因素沒有明顯變化時,農產品價格波動特征的轉變可能來自于宏觀經濟政策對農產品價格調控效果的改變,這種改變分為兩個層面:第一,國家經濟政策的轉型調整;第二,農產品對政策響應水平的變動。從第一點來看,2003年中國經濟進入“軟擴張”的典型化周期,貨幣政策逐漸由“擴張型”變為“穩健型”,2004年國家在減免農業稅的基礎上,陸續出臺“最低收購價”“四補貼”等一系列農產品價格調控手段;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滯后調控效果在2005得到顯著體現,農產品價格波動周期呈現陡升緩降的“軟著陸”態勢。從第二點來看,農產品價格對于宏觀經濟政策響應情況的改變可能與經濟發展態勢有關,2005年是中國“十五計劃”的最后一年,工業化的快速發展引領第二產業超越第一產業成為拉動GDP的主導力量,農業地位的走弱和基尼系數的下降意味著居民生活從“溫飽”邁向“脫貧奔小康”,需求走弱加之政策收緊引起了農產品價格這輪陡升緩降的低迷周期。
其次,表1中肉類與CPI的價格波動幾乎完全一致,到達峰谷的時間差基本在兩個月以內;糧食波動較CPI更為頻繁,但總體波動情況與CPI也基本保持一致,三者的高度相關性值得進一步思考。而鮮菜價格波動相對較為頻繁,與CPI波動相關性不強,推測可能由頻發性自然災害干擾導致。
縱觀中國近年的宏觀調控政策,2007年實體經濟增速加快,最終消費品價格受農產品價格的成本推動而明顯上漲。雙穩健宏觀調控政策實施形成了高增長、低通脹的良好配合格局,其中不乏肉類價格急劇緊縮的貢獻,但這種局部超調勢必會影響人民的正常生活。2008年國際經濟急轉直下,政府把宏觀調控的著力點轉向阻止經濟增速下滑,實施積極的貨幣、財政政策,經濟頹勢未能挽回,卻帶動了新一波農產品價格的上漲,造成了低增長、高通脹的不良后果。2010年通脹回落、經濟增速持續下滑,至2012年第二季度GDP同比增長僅7.6%,創三年內新低,此時強調“保增長”,實施擴張的貨幣、財政政策,連續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和利率,經濟趨于平穩、通脹繼續下跌,但糧食價格有小幅回升。2014年中國正式宣布進入經濟新常態的發展階段,不再采用總量強刺激經濟政策,而是以定向微刺激措施完成“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政策目標,這種相對穩健的宏觀經濟政策實施期間,中國農產品價格曾于2015年出現短暫陡升,隨后步入緩降階段至今。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為應對國際經濟形勢的變動及國內結構轉型的需求,中國宏觀政策的調控方向與農產品價格反周期調控的目標并不總是吻合的,因此本文希望能夠通過實證分析得出宏觀政策對于農產品價格的有效性及非對稱性,判斷政策的調控效果,理清其與農產品價格調控實際需求間的差距,為定向調控提供有效的參考依據。
三、農產品價格波動成因與政策調控有效性分析
(一)總量型貨幣政策與結構性財政政策對農產品價格變動的方差分解
上述研究表明農產品價格與CPI存在一定的聯動特征,但也表現出些許背離趨勢,如果說聯動特征是由于總量貨幣政策的調控引起的,那么背離趨勢的形成機理值得思考,為探究農產品價格波動背后是否存在供給因素帶來的結構性變動,本文將總量型貨幣政策和結構性財政政策對農產品價格波動的調控成效加以對比分析。具體來說,把國內廣義貨幣供給(M2)、國家財政支出與第一產業增加值增長速度比值(F)、國際農產品價格(Pi)、鮮菜(Yv)、糧食(Yr)和肉類(Ym)價格的增長率納入VEC模型進行方差分解,結果如表2所示。
首先,與上述結論類似,貨幣政策對糧食價格的解釋程度要遠高于其他兩類農產品,這與糧食的貨幣特征屬性密不可分,中國在進行農產品價格調控時經常提及的一個指標是與糧比價指標,例如豬糧比價、糧棉比價等,糧食無形中在農產品價格中扮演著“價格錨”的角色,這一錨定使得糧食價格與主導市場通貨膨脹水平的貨幣政策關系更為緊密。此外,由于糧食的儲存條件相較肉類和鮮菜更為簡單,其庫存量更大,加之糧食產量受季節性因素影響較弱,其價格波動很小,對CPI的擬合程度非常高,更小的供給側波動意味著糧食能夠更多地反映貨幣流動對價格的影響。
其次,可以發現三類農產品價格粘性的差異與貨幣政策的調控效果存在著一定相關性,鮮菜價格粘性最強,貨幣政策對其解釋程度只占7%左右;肉類價格粘性比鮮菜低6百分點,貨幣政策的解釋力提高至12%;糧食價格粘性最小,貨幣政策對其變動的解釋力甚至達到69%。當然,在方差分解中,一個變量解釋程度的下降自然會引起其他變量解釋程度的上升,但貨幣政策解釋力隨價格粘性下降而上升的幅度要明顯高于平均值,而財政政策解釋程度的變化隨價格粘性的變動相對并不明顯,這在一定程度上證實了侯成琪和龔六堂的觀點,即不同種類農產品價格粘性的異質特征能夠部分解釋貨幣政策對其影響的差異。相反的,財政政策對于不同農產品價格的調控效果不存在明顯差別,其中對于糧食解釋程度明顯偏小的原因在于貨幣政策的“擠出效應”。
最后,對比三類農產品價格波動國外農產品價格的解釋程度,發現其只對糧食價格波動有較強的解釋能力,而對鮮菜和肉類價格的影響十分微弱,這是因為中國是主要的糧食進口國,且作為部分工業生產加工的原材料,糧食的國際貿易數量相對于鮮菜、肉類更為龐大,僅2017年1—8月中國累計進口糧食達到8732噸,巨額的糧食進口量意味著其價格波動將在中國市場產生輸入型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會對國內糧食價格產生同向沖擊。
(二)三類農產品價格異質性波動的成因
上述實證分析對比了總量貨幣政策和結構性財政政策調控效果的差異,其中糧食與肉類、鮮菜對政策響應的顯著差異似乎指向一個猜想:糧食價格波動更多表現出貨幣屬性,肉類和鮮菜價格波動更多受供需因素主導。因此,本部分從農產品價格波動的異質性成因入手分析總量政策對農產品價格調控的適用性,通過觀察不同農產品的“二輪效應”檢驗其是否具有貨幣屬性。本文借鑒 Anand等構建如下模型分析CPI與三類農產品價格之間的動態關系。若CPI對糧食價格有快速回歸的趨勢,則意味著糧食價格的沖擊有持續性,其帶來的“二輪效應”將通過其他部門價格的普遍上漲推高通脹預期和工資水平,因此貨幣屬性較強;若CPI對于肉類和鮮菜價格沒有回歸趨勢,則表明肉類和鮮菜價格不存在“二輪效應”,貨幣屬性較弱,鑒于現有文獻對于農產品價格波動成因的歸類僅貨幣因素和供需因素兩種,將其歸因為后者。
由表3可知,肉類和糧食存在顯著的“二輪效應”,但鮮菜沒有,而糧食所引起的CPI回歸趨勢又明顯強于肉類(0.14>0.06),這驗證了本文猜想,即糧食具有較強的貨幣屬性,可以通過總量貨幣政策調控,而肉類和鮮菜的貨幣屬性較弱,結構性財政政策的調控方式更為適宜。
(三)總量型貨幣政策與結構性財政政策調控農產品價格的有效性
學界普遍認為農產品價格的影響因素分為供求因素和貨幣因素兩種。其中供求因素包括:農產品生產要素價格、國際農產品價格、居民收入水平;貨幣因素包括:貨幣供應量、政府支出財政政策、GDP產出缺口、利率變動。因此,綜合上述文獻,最終納入模型的供求因素和貨幣因素變量依次為: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水平(ps)、國際農產品價格(pi)、中國城鎮居民收入(c1)和中國農村居民收入(c2)、國內廣義貨幣供給(M2)、用國家財政支出與第一產業增加值增長速度的比值(F)表示財政支出沖擊、以第一產業產值(c)表示產出缺口、七天同業拆借率(r)、鮮菜(Yv)、糧食(Yr)、肉類(Ym)價格的增長率。本文的數據來源是中經網和國家統計局。
判斷貨幣、財政政策對農產品價格的影響,首先要采用一些變量或者指標來表示貨幣、財政政策的狀態。我們假設:M2+表示貨幣政策處于擴張狀態,M2-表示貨幣政策處于緊縮狀態;F+表示財政政策處于擴張狀態,F-表示財政政策處于緊縮狀態。(GM2)t和(GF)t分別表示M2和財政支出的月度同比增長率。
將將財政支出增長率和貨幣供給增長率通過HP濾波處理,留下循環成分。 當循環成分大于零時,即時間序列的當前值高于趨勢水平時,政策狀態是擴張的,否則是收縮的。這樣可以得到二項狀態的時間序列:當GM2>0時,取M2+,當GM2<0時,取M2-;當GF>0時,取F+,當GF<0時,取F-。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狀態也可以定量描述,擴張性貨幣政策變量為:M2+=max{(GM2)t,0};緊縮性貨幣變量為:M2-=min{(GM2)t,0};擴張性財政變量為F+=max{(GF)t,0};緊縮性財政變量為:F-=min{(GF)t,0},可以建立下述二項選擇模型:
其中,Average(xt)表示選取變量時間序列的平均數,也可以利用對應的樣本中位數代替。
為研究貨幣、財政政策對農產品價格影響的概率,控制其他變量滯后項保持不變,得到表4的結果。
首先,從表4中可以看出,產出缺口和農村居民收入顯著影響肉類價格;生產資料價格、產出缺口和農村居民收入的上漲對鮮菜作用效果顯著;生產資料價格、產出缺口、農村居民收入均對糧食價格有正向影響 (城鎮居民收入對其的負向影響只是統計意義上的)。農村居民收入變化對農產品價格的影響遠高于城鎮居民收入變動,原因在于城鎮居民平均收入遠高于溫飽程度,所以收入的漲跌幅度幾乎不會影響他們對于生活必需品——肉類、鮮菜、糧食的購買需求。產出缺口通過影響通貨膨脹率來推動農產品價格的普遍上升,產出缺口率為正,代表實際農業經濟增長率超過潛在農業經濟增長率,經濟過度膨脹促使農產品價格上升。
其次,對于三類農產品,財政政策的滯后期往往比貨幣政策短半年,這與李永友和叢樹海的結論基本一致。其原因在于兩種政策的傳導機制不同,財政政策的結構性特征更為明顯,能通過糧食收購政策的實施直接增加農產品市場需求,或運用農業專項補貼從供給端入手拉動產出增長,針對性較強,故政策時滯較短。而貨幣政策具有明顯的總量性特征,需通過物價水平的整體提高來間接影響農產品價格;一方面,CPI的變動短期內無法改變農產品市場的預期,信息不對稱使得價格變動較為遲緩;另一方面,經銷商的菜單成本會加強農產品價格的粘性,進而延長貨幣政策的調控時滯。兩種經濟政策時滯效應的差異意味著財政政策作用時間短、調控成效大,能夠有效平抑農產品價格的短期波動,而貨幣政策更注重解決已出現的問題,在長期調控上發揮的作用不可忽視,也是調控農產品價格的重要手段。
最后,緊縮性政策大多比擴張性政策滯后期長半年,意味著緊縮性政策的作用要慢于擴張性政策,這與2005年以來中國農產品價格陡升緩降的周期性特征相吻合。政府在農產品價格處于過熱階段時,要做好前瞻性預期,提早采用緊縮性政策抑制價格波動的陡升趨勢,而擴張性政策的實施可以相對審慎,在觀察到農產品價格非常態下跌后實施即可。
四、宏觀經濟政策對農產品價格調控效應的非對稱特征分析
以往研究表明宏觀經濟政策在擴張期和收縮期傳導機制與效果有所不同,因此出于政策的實現路徑考慮,對式 (5)、式(6)進行估計,進一步分析宏觀經濟政策對農產品價格調控的非對稱性。
首先,觀察圖2中近年M2增長率和支農支出增長率的變動趨勢可以發現,財政政策的調控區間要遠大于貨幣政策,其跨度范圍在-50%~180%之間,表明財政政策具有較大的調整空間。相反,貨幣政策增長變動趨勢十分平緩,跨度范圍在-3%~4%之間,調整空間狹窄,調控靈活度較低。這不難理解,M2增幅的提升是國家實施全面寬松貨幣政策的一個強烈信號,而其增幅的收縮則意味著宏觀經濟的穩健趨緊,因此M2增長率的調整需要格外慎重。而財政支農政策則不同,它是針對農業產業的結構性財政政策,與其他產業的聯動關系較弱,同時,由于支出基數較小,波動幅度相對自由。這提醒我們在對圖3—圖8進行分析時注意一點,即只考慮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調整的可行區間內 ([-3%, 4%]和[-50%,180%]),對農產品價格調控的有效概率,雖然對于某些農產品,在貨幣政策增長率波動為10%時,調控有效概率可達100%,但鑒于在政策實際執行中不存在如此高的變動幅度,并不視其為調控有效。
隨后通過式(4)、式(5)估計擴張、收縮性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對實際農產品價格調控的概率路徑,進一步分析圖3—圖8的特征,可以得到采用二項選擇離散模型,分析貨幣、財政政策對農產品價格調控效果的重要結論。
通過圖3—圖5對比擴張性貨幣、財政政策對三類農產品價格調控有效性的概率,總體來看,同等增長率波動水平下,財政政策的調控有效概率總是高于貨幣政策,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表示擴張性財政政策對農產品價格的調控較擴張性貨幣政策更為有效。財政政策通過抬高農產品的最低收購價來影響價格變動,其效果無疑十分顯著;貨幣政策的相對影響也并不微弱,在糧食價格調控上與財政政策相差無幾,在鮮菜和肉類的調控上僅比財政政策低10%左右。具體來說,當政策波動增加1%時,宏觀經濟政策對肉類、糧食價格調控的有效概率較高,可達90%以上,但對鮮菜價格調控有效概率只有70%左右,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當貨幣政策波動達10%時,鮮菜價格調控有效率才能達到90%,這表明貨幣政策對鮮菜的調控能力較差。2015年,中國全面鋪開“三項補貼改革”引起肉類價格在2016年初暴漲20%、鮮菜同比上漲18.3%,只有糧食價格小幅下降1.2%,這與實證結論剛好相符,糧食價格的下降受2015年持續穩健的貨幣政策主導。
這與第二部分結論相符,肉類、糧食價格與通貨膨脹率波動水平呈現強正相關特性,而鮮菜價格波動對通脹率的沖擊表現出反向特征。總量水平上的貨幣政策通過上調整體通脹水平引起肉類和糧食價格的上漲,但由于鮮菜受季節、氣候等供給因素影響過于強大,貨幣政策影響較小,需搭配結構性的財政政策進行點對點調控。
緊縮性貨幣、財政政策對三類農產品價格的調控有效概率差異較大(圖6—圖8),同等增長率水平下,緊縮性財政政策對于肉類、鮮菜、糧食價格的調控有效概率接近百分之百,但緊縮性貨幣政策的調控有效概率分別在40%、55%和80%。緊縮性貨幣政策平抑農產品價格波動的成功率同樣低于緊縮性財政政策。進一步橫向對比肉類、鮮菜、糧食的價格調控成效,可以發現貨幣、財政政策10%的增長率才能將其對鮮菜價格調控有效概率從30%分別增至98%和60%,而需要16%的增長率才能將其對于糧食價格調控有效概率從5%增至90%和78%。相比之下,肉類價格的調控難度較低,2%的增長率即可讓財政政策的調控成功率達到百分之百,但貨幣政策的調控有效性依然不高,總量貨幣政策幾乎無法達成超過10%的調控強度。因此,在農產品價格過熱時需要重點依靠財政政策實現有效的市場干預。2013年末,肉類價格的小幅下降和鮮菜價格的迅速走低便是對2012年末震蕩下行的財政支農政策作出的反應。
綜合圖3—圖8的分析,我們總結出以下三點結論:第一,就宏觀經濟政策整體來說,財政政策對于三類農產品價格的調控有效性均明顯強于貨幣政策。第二,分別觀察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擴張性政策的調控有效概率均明顯高于緊縮性政策。第三,以不同農產品價格的異質性切入,擴張性貨幣、財政政策對于三類農產品價格調控的有效性從高到低依次為肉類、糧食、鮮菜;緊縮性貨幣、財政政策對于三類農產品價格的調控有效性從高到低為肉類、鮮菜、糧食。
究其原因,首先,財政支農政策和貨幣政策調控效果的差異體現了總量型宏觀政策和結構性調控政策的不同,財政支農政策可以通過稅收政策和補貼政策對癥下藥,對農產品價格進行點對點的反周期調控。而傳統以總量調控為特征的貨幣政策缺乏針對性,其政策方針及走向不隨各類農產品價格變動趨勢轉移,因此其對農產品價格的作用與其說是調控不如說是影響。其次,緊縮性政策調控效果低于擴張性政策的普遍現象是由兩方面因素導致,從供給角度來看,農產品存在價格粘性,生產者總是傾向于提高商品價格而非降低,因此在價格下降過程中政策傳導所受阻滯較強;從需求角度思考,農產品需求剛性較強,相對價格下降的推動力較小。最后,三類農產品價格調控效果的差異與其微觀特質有關,相比于其他兩類,肉類需求彈性較大,總量調控可以通過收入影響其需求;鮮菜的供給波動較大,結構性調控能通過定向補貼來穩定其價格;糧食的貨幣屬性明顯,總量調控能推動整體價格水平的提高從而帶動其價格上漲。
五、結論及政策啟示
本文將財政支農政策視為結構性調控、貨幣政策增量視為總量調控,從農產品價格視角切入,采用方差分解比較兩種宏觀經濟政策對農產品價格調控的效果,然后運用二項選擇離散模型研究在農產品過熱和收縮周期內,緊縮性政策和擴張性政策調控效果的非對稱性,主要得出以下兩方面結論:
首先,關于總量調控與結構性調控的對比,通過VEC模型的方差分解得出,對于肉類和鮮菜價格的調控,結構性財政政策的效果優于總量貨幣政策。這打破了“價格問題就是貨幣問題”的理論,證實農產品價格波動并非全然是貨幣問題,供給因素的影響亦十分重要,因此運用結構性財政支農政策針對農產品采取“降成本、補短板”的調控措施能夠有效平抑農產品價格波動,這一結論為供給側改革提供了理論支撐。然而,對于糧食價格的調控,總量貨幣政策的效果也較為突出,造成這一表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糧食具有很強的貨幣屬性,其價格波動受貨幣流動影響,因此對貨幣政策變動較為敏感;而肉類和鮮菜的生產存在不確定性,其價格波動受氣候、環境等供給因素影響較多,因此通過財政支農政策從供給端扶持生產,對于價格的穩定至關重要。
其次,關于價格緊縮期和擴張期貨幣、財政政策調控效果的非對稱性問題的探討,我們采用二項選擇離散模型,結果發現無論是貨幣政策還是財政政策,其擴張性效果均高于緊縮性。這表明當農產品價格處于快速上升階段,抑制價格波動的難度較大;而當農產品價格呈現持續下滑的趨勢時,調控其止跌回升的操作較易。因此,對于不同時期農產品價格的調控需運用不同的政策力度,收縮期時要增強擴張性政策力度,過熱期時可放松緊縮性政策力度,從而達到平抑農產品價格的政策目的。
2017年初,豬肉價格跌破豬糧比價6∶1的全國平均盈虧平衡點,肉類和鮮菜價格出現大幅下降,然而糧食價格卻呈現小幅上升,這種價格波動的異質性加大了調控的實施難度,總量貨幣政策勢必顧此失彼,需根據不同農產品對貨幣、財政政策的響應差異,搭配財政支農政策進行調控。具體來說,政府應繼續維持穩健的貨幣政策,在不改變貨幣政策的長期基調和宏觀目標的前提下弱盯住糧食價格變動,同時加大財政支農政策的力度以降低成本,從而穩定肉類和鮮菜的價格,保障農民收益。此外,財政支農政策更有益于價格調控的原因在于:在供給側改革的全國宏觀經濟大環境下,結構性政策能夠針對農產品價格波動背后的供需問題逐一擊破,例如設立鮮菜價格調節基金,在鮮菜價格受自然災害影響時對菜農進行定向補貼;設定豬肉收購價格,在肉類市場需求轉淡時收儲冷凍豬肉以避免肉類價格的大幅波動。有鑒于此,合理搭配總量型政策和結構性政策,適時運用總量貨幣政策和財政支農政策穩定農產品價格波動,能夠有效地推動供給側改革的發展,也為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留出必要的時間和空間。
作者簡介:劉金全,男,吉林大學數量研究中心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張菀庭,女,吉林大學商學院 博士生;鄧創,男,吉林大學數量經濟研究中心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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