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普遍存在資金短缺的問題,特別是經營規模較大的龍頭企業表現更為突出。據經濟日報社中國經濟趨勢研究院組織的全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指數調查(2018)”數據顯示,在受訪的新型經營主體中,分別有18.87%的家庭農場/大戶,26.40%的合作社和68.49%的龍頭企業存在經營資金缺口,經營資金缺乏、融資困難成為制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經營項目的突出問題。
龍頭企業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的“精銳部隊”,對于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構建現代農業產業和經營體系發揮著重要作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特別是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高質量發展,還需進一步加大金融創新的支持力度。
龍頭企業對“金融貸款”需求最大
關于龍頭企業發展過程中所需的金融服務種類,數據顯示,選擇“金融貸款”需求的龍頭企業最多,且顯著高于其他金融服務種類,其次為“其他”“理財”“金融租賃”“代理”“期貨”,而“匯兌”選擇企業數最少。
據全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指數調查(2018)”數據顯示,在發展過程中,70.77%的龍頭企業具有借款需求,其中,借款用于“擴大生產規?!闭急茸疃?,達到45%,其次從多到少依次為“購買生產資料”“基礎設施建設”“購買機械”“雇工費用”“其他”以及“儲存費用”,用于“土地流入租金”占比最少,僅為1%。
關于影響企業獲得貸款的因素,數據顯示,“企業擔保能力差”是影響龍頭企業獲得貸款的最重要因素,其次從高到低的影響因素依次為“企業自身經營狀況”“其他”“金融制度不完善”“企業對金融知識了解少”“金融機構較少”。
關于龍頭企業借款渠道,數據顯示,“從親朋好友處借款”是龍頭企業最重要的借款渠道,其次從高到低依次為“信用社等商業銀行”“貸款公司或村鎮銀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合作社或企業、合會、資金互助社等互助組織”和“其他”。
對于向商業銀行或村鎮銀行申請過銀行貸款的龍頭企業,55.81%的龍頭企業實際獲得了銀行貸款,其中,排名前三的銀行貸款方式分別為“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其中選擇“信用貸款”的比例最多。值得注意的是,農產品期貨和保險參與不足,未能充分發揮金融工具在價格發現、風險對沖等方面作用。關于企業生產的農產品是否通過期貨市場進行過交易,大部分被調查龍頭企業均未通過期貨市場進行過交易,只有極少數龍頭企業(2.63%)有所參與。
關于龍頭企業是否購買過農業保險,數據顯示,69.32%的龍頭企業成立以來未購買過農業保險。進一步了解龍頭企業不愿意購買農業保險的原因,排在前三位的依次為“災害少,不用投?!薄捌渌币约啊安涣私獗kU條款”。而“其他”原因主要包括“不需要”“沒用”“沒有該類產品”“資金問題”等。
以金融創新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現高質量發展
一是以龍頭企業為代表的廣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要融資支持,用于“擴大生產規?!薄百徺I生產資料”等。而目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結構缺乏科學性,過多依賴“親友借款”,市場化融資支持由于種種原因并沒有發揮應有作用,阻礙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現代化可持續發展。因此,建議促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結構更加多樣化。政府或民間資本應積極設立融資擔保公司,以此改善“企業擔保能力差”這一影響龍頭企業獲得貸款的最重要因素。此外,鼓勵龍頭企業設立互助擔?;?,拓寬融資渠道,緩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壓力。
二是以銀行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服務機構,服務水平和服務能力有待提升,服務類型較為單一,很難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因此,銀行等金融服務機構應充分意識到農村金融廣闊的市場。需要在放貸對象、抵押物條件、貸款額度、還貸方式等方面給予傾斜性“松綁”。加快我國農村地區小微型金融組織發展,將閑置的資金得以充分利用。此外,還應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功能和作用,對涉農企業貸款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是現代化的金融工具如農產品期貨和農業保險推廣不足,制約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風險管理能力。保險產品設計有待優化,保險品種不全面,此外,由于保險、期貨等金融產品具有較強專業性,新型農業主體在此方面知識缺乏也制約了此類金融工具的推廣。因此,應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政策,相關金融機構應注重創新產品和服務,結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開發更適合不同地區、不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產品,同時深入基層為廣大涉農企業講解有關政策、開展相關金融專業知識培訓,擴大農業金融工具如“保險+期貨”應用,為農產品的產銷加上“雙保險”。
執筆:經濟日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指數調查課題組 裴文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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