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站在推進全面小康社會與全面現代化兩個一百年目標的歷史交匯期,戰略重點由解決絕對貧困問題為主,逐步向解決相對貧困問題為主轉變,也只有實現解決階段性攻堅脫貧與解決長期性相對貧困相銜接,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的貧困問題,實現鄉村振興。也只有實現行政配置資源“輸血”與市場配置資源“造血”相銜接,推動發展方式從生產導向向市場導向的根本性轉變,才能形成從行政推動為主逐步走向政府引導下市場驅動為主的貧困地區良性發展機制。也只有實現建立基礎性制度體系與建立差異性政策體系相銜接,才能形成充分發揮不同區域能動性的多元化、差異化制度,把整體層面與區域層面的現實、趨勢、政策結合起來,建構不同區域、不同發展形態和不同發展模式的城鄉融合發展基礎性制度體系和差異性政策體系。
關鍵詞: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現途徑
中圖分類號:F12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6924(2020)01--011-014
按照黨的十九大總體部署,當前處于脫貧攻堅全面進入攻城拔寨的決勝期,到2020年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將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同時也處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起步階段,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鄉村振興與脫貧攻堅是當前中國社會的兩大國家戰略行動,習近平總書記對此明確要求,“打好脫貧攻堅戰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優先任務”。打贏脫貧攻堅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也只有實現鄉村振興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的貧困問題。站在推進全面小康社會與全面現代化兩個一百年目標的歷史交匯期,探索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有機銜接的有效途徑,是當下中國社會的時代命題。
一、解決階段性攻堅脫貧與解決長期性相對貧困相銜接
十九屆四中全會公報要求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這是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首次提出“解決相對貧困”問題,戰略重點由解決絕對貧困問題為主,逐步向解決相對貧困問題為主轉變。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這場輸不起的“戰爭”,集中全社會的力量出戰,讓老鄉同步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是階段性戰略目標的實現。但經濟社會發展有著必然的客觀規律,特別是中國區域發展不平衡、城鄉發展不平衡,各個地方甚至處于不同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就不可能有同步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具體到個體的一個一個人的時候,就更是千差萬別。盡管中國已經發展成為了世界工廠,經濟總量位居全球第二,但人均水平遠落后于發達國家水平,還無法支撐十四億人口高水平共同富裕的生活。因此,十九大明確中國社會仍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解決相對貧困”問題不僅是未來鄉村振興的重要核心內容,更是鄉村振興的一項具有長期性戰略任務。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判斷,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協調,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時至今天,農業發展質量效益依然不高,農民增收后勁依然不足,農村自我發展能力依然太弱。特別是城鄉差距依然較大,最突出表現在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基本社會保障的差距上。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既要補齊發展短板以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又要完善發展機制不斷“解決相對貧困”問題。首先就必須在體制機制上實現社會公平,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補齊鄉村社會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基本社會保障的短板,以縮小城鄉差距,確保社會發展成果城鄉共享。其次是必須以“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為主線,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來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確保中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高質量發展,在實現鄉村振興中有效“解決相對貧困”問題。
所謂“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根據筆者的理解,一方面就是要把工業發展帶來的財富回報農業、農村、農民,主要是解決社會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基本社會保障的“三基”問題。同時要不斷提高農產品價格,讓農業獲得社會的平均利潤,讓從事農業的農民能夠不斷提高收入,共享工業化、城鎮化的紅利。最關鍵的就是要加快城市基礎設施、生活和生產的現代化信息平臺、公共服務不斷向農村延伸和覆蓋,推動農民市民化,推進城鄉產業對接,以破除資源要素單向流向城市的城鄉二元結構,特別是要破除阻礙城鄉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與政策障礙,促進城市發展的輻射力進入鄉村,使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體系和鄉村的經濟社會發展體系由二元分割融合為一體化的發展體系。一方面,必須加快工業化、城鎮化的進程,成為包括鄉村在內的整個中國社會的發動機。另一方面,不僅不能以犧牲鄉村為代價來獲得城市的孤獨繁榮,而且還要依靠城市發展的動力引領鄉村的現代轉型,實現城鄉融合發展而共同繁榮。
這就客觀要求創新體制機制,激活經濟社會發展的活力,以進一步推動中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核心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土地制度、戶籍制度,城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基本社會保障,推進特惠性幫扶與普惠性民生相銜接。因此,要在著力補齊短板中,把特惠性幫扶工作與普惠性民生工程有機結合起來,既立足全面鞏固脫貧攻堅的成果,又面向“解決相對貧困”問題,將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納入到補齊區域民生短板的進程中,推進教育、醫療、就業、養老、飲水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等民生領域的城鄉一體化改革創新,建立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推進鄉村振興相銜接的新格局。
要特別提出的是,在“解決相對貧困”問題上無疑會自覺不自覺地更多關注鄉村,因為城市像歐洲、農村像非洲,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是毫無疑義的。但不能不看到一個重大的社會現實,就是中國有近三億農民工、相當于美國全國人口規模的農民在城市就業,城市既有市民也有農民,既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說明城鄉二元結構問題還沒有解決。如果近三億農民工長期不能市民化,導致成千上萬的農民工返鄉既難又留城無望,就不僅僅是導致大規模返貧的問題,更可能導致中國現代化進程的逆轉,全面脫貧與鞏固全面小康社會成果失去巨大支撐,這是必須高度警惕的。
二、行政配置資源“輸血”與市場配置資源“造血”相銜接
脫貧攻堅的階段性決戰,必然要求政府以行政力量在短期內集聚大量資源投入到貧困地區,強力推進以進行必要的“輸血”。盡管脫貧攻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實踐中還面臨著不少亟需解決的問題,尤其是深度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欠賬較多,“三保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穩定脫貧機制尚未形成,貧困群眾內生動力激發不夠,區域經濟發展能力有待提升。如何確保政策的有效性、經濟社會發展的連續性,成為各地關心的問題。當下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題是推進高質量發展,而國民有效財富與有效制度的累積是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因此,需要對脫貧攻堅政策的進行全面梳理,處理好常量政策、增量政策、變量政策的關系,即對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社會保障等涉及民生領域、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扶貧政策,要作為常量政策實行下去,確保鞏固脫貧成果;對于鄉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生態建設保護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作為增量政策,加大政策的實行力度,及時滿足貧困地區人民群眾的需要;對產業扶貧以及涉及基礎性工作的扶貧政策,要作為變量政策,根據形勢的變化進行適時調整,增強政策的針對性、科學性。同時,加強對各地區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銜接的經驗總結,將成效明顯、具有普遍性的改革創新經驗上升為制度,為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提供制度支撐。
另一方面,隨著發展階段性的變化,也必然要求增強脫貧攻堅與推進鄉村振興的內在動力,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加快政府職能歸位,以破解貧困地區與貧困群眾內生動力不足、扶貧產業持續性差等問題。因此,貧困地區要穩定脫貧、建設高質量全面小康社會,必須向改革要動力,向創新要活力。主要是在創新發展活力上,由產業扶貧向產業興旺推進;在破解增收壓力上,由單一種養向創業就業推進;在提升主體能力上,由依靠幫扶向自我發展推進;在激活內生動力上,由階段性攻堅向可持續發展推進;充分發揮好市場機制的“造血”功能,使區域要素在市場經濟中得到激活,讓區域經濟發展順應市場規律。
因此,不是大包大攬去干預農民具體的經營行為和生產行為,而是找準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黃金結合點,優化制度供給、政策供給、服務供給,把不該管的“放”給市場,推動有效市場的形成與完善。首先就是需要把農民經營行為和生產行為“放”給市場。主要是減少產業選擇的直接介入,從引導與激活要素上著力,在要素集聚平臺打造、科技創新推廣、品牌創建、標準化監管等層面優化制度供給、政策供給、服務供給,推動有效市場的形成與完善,為貧困鄉村撬動和引進外部資源提供支撐,激發鄉村發展的內在動力。其次是需要建立規范鄉村產業發展的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按照黨中央提出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明確扶持有市場前景的企業和專業大戶發展生產、加工和營銷,培育貧困地區邁向鄉村振興的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形成產業扶貧的長效機制;而不扶持缺乏市場前景的企業和專業大戶,避免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偏低的低端產業、低端產品繼續擴大生產;以此推動發展方式實現從生產導向向市場導向的根本性轉變,形成從行政推動為主逐步走向政府引導下市場驅動為主的貧困地區良性發展機制。
同時,隨著脫貧攻堅戰的重點難點取得決定性突破,必須實現由點到面的戰略轉移,推動到村到戶為主的支持政策與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相銜接。對貧困地區的重點難點支持應逐步由以一村一戶的幫扶為主導,轉向對貧困縣縣域整體發展的支持為主導;從脫貧攻堅階段的行政外在推動為主,轉向鄉村振興階段的市場內在推動為主。因此,要把發展縣域經濟作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推進鄉村振興的根本保障,尤其是要全面提升區域工業化質量,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強工業反哺農業、城鎮帶動鄉村的動能,突出區域特色產業發展,激活鄉村產業振興的內生動力,以推動全域鄉村振興。
三、建立基礎性制度體系與建立差異性政策體系相銜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背景下,鞏固脫貧攻堅的成果,不斷提升全面小康水平,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進全面現代化進程,從而實現第二個一百年目標,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的戰略任務。十九屆四中全會要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完善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制度政策,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而中國幅員遼闊,地區間由于地理位置、資源稟賦、歷史基礎、政策取向等多方面原因,經濟社會發展不均衡,發展呈現出多元形態,不可能一個目標、一個模式同步發展,迫切需要有自上而下的國家整體制度安排與自下而上的因地制宜地方探索相結合。這就要求我們超越碎片化的問題意識,建立尊重歷史、立足現在、面向未來的新型城鄉關系,探索破除中國城鄉二元體制的基本路徑,形成充分發揮不同區域能動性的多元化、差異化制度,把整體層面與區域層面的現實、趨勢、政策結合起來,建構不同區域、不同發展形態和不同發展模式的城鄉融合發展基礎性制度體系和差異性政策體系。
從整體看趨勢,工業化使人口不斷向城市集聚,然后對整個農村農業按照城市的要求加以全面的改造,這個過程一直就是人類現代化的歷史進程。改革開放推進的中國城鎮化難以逆轉,人口向城市集中難以逆轉,這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必然要求與發展趨勢。馬克思在資本主義早期就發現,城鄉關系以對抗的形式發生而不是以和諧的形式發生成為普遍現象,而且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推進,城市對農村、工業對農業不斷提出新的要求。不可否認,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在工業化起始階段這個過程無疑有一定程度上的對抗形式,其中區域分化、城鄉分化和貧富分化是突出表現。中央采取了較多的和諧措施,比如三農工作重中之重,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新農村建設,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等,包括從中央對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到對口援建、財政投入向農村傾斜,從取消農業稅、糧食補貼、農機補貼,到農村醫保與低保、鄉村公路建設、農電改造、危房改造、農村信息化等等,極大地緩解了城鄉矛盾,但只要全面現代化還未完成,推進工業化、城市化就必然是全社會的戰略任務,就必定會在每一個新的階段對整個農業、農村的發展提出新的要求。
就全國發展狀況而言,東部發達地區已經高度現代化或高度城市化了,走過了西方發達國家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發展階段,如上海、浙江、江蘇等地區就特別突出,具有高水平“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能力,基本上補齊了鄉村短板,開始進入城鄉融合發展階段。因此,補齊城鄉發展不平衡、鄉村發展不充分的短板,主要是初步城市化和尚未城市化的中西部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城鄉融合發展要在這樣一個歷史背景下來推進。也就是說,東部地區、中部地區、西部地區以及城市與鄉村、工業與農業處于不同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鄉村振興也好,城鄉融合發展也好,不可能同步推進。因為一個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是一個自然的歷史進程,這也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靠運動式發展我們也有過深刻的歷史教訓。
從區域看差異,各個地方存在的主要問題不盡相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處于現代化進程中的發展階段不一,發展的目標和歷史任務、發展形態和發展方式就必然不同。那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的鄉村振興、城鄉融合發展就要按照不同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分類推進。那些工業化水平、城鎮化程度較高的區域,可作為“先行區”,引導其以城鄉融合發展為取向,構建高質量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全面實現基礎設施一體化與公共服務均等化。那些經濟發展水平一般的區域、尤其是傳統農業區域,可作為“推進區”,引導支持其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打造帶動力強的工業支柱產業、農業特色優勢產業,推進產城融合,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那些已經脫貧摘帽而原來屬于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區域,可作為“鞏固區”,加強鞏固提升脫貧攻堅的后續扶持,補齊鄉村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短板,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新型城鎮化有機結合,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應該看到,能否鞏固全面脫貧攻堅的成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最大的現實與最大的挑戰,不僅決定著中國高質量發展的成敗,更決定著中國全面現代化與民族復興的成敗。
四、結語
遵循“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們共同的追求”的目標要求,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提出來的“美麗鄉村”到“美好鄉村”的發展邏輯,可以把“美好社會”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更高一級的社會形態與發展目標,推動中國社會從“小康社會”向“美好社會”的方向邁進。美好社會可以給予三條定義:城鄉共享發展的社會生產,城鄉公平發展的小康生活,城鄉持續發展的綠色生態。為此,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的全面現代化的中國道路,必須建構在社會發展高級階段的城鄉融合發展上,就是推動城鄉關系從對立與二元走向融合發展,才能實現從“小康社會”到“美好社會”跨越,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全新社會形態。
這就需要在“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將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作為一個整體納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全過程中,將制度建構落實到既促進城市與鄉村、工業與農業、政府與市場、國家與社會雙向互動的城鄉融合發展,又維護和發展好城市居民和鄉村居民公平公正的經濟權益、政治權益、社會權益、文化權益、生態權益上來,真正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探索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這樣一個全新的發展道路。
作者簡介:陳文勝,湖南師范大學瀟湘學者特聘教授、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中央農辦鄉村振興專家委員,主要研究方向:三農問題。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貴州社會科學》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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