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工作“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于精準”。全面準確深刻地厘清“精準”的邏輯,把握“精準”的內涵,是做好精準扶貧工作的關鍵。唯有精準才能克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弊端,才能分出輕重緩急,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百年奮斗目標。
精準找出扶貧對象,需要從以下三點著手。
一是合理定標準。我國在1985年制定了第一個貧困標準線,并根據物價指數的變化逐年更新。這種完全以收入來確定貧困人口的方式,如今應予以修正。收入是流量,財產是存量,消費是變量,僅以收入論貧困,有失公平、公正。有些人即使收入較低或沒有收入,但財富占有較多,就不應歸為窮人;有些人即使收入較高,但基本生活或特殊消費更高,“上學錢擠占了買米錢”“看病錢擠占了買菜錢”,溫飽反而成為問題,這類人也應歸為窮人。
二是科學定規模。國際上確定貧困線的方法主要有四種:恩格爾系數法、數學模型法、基本需求法和比例法。不管根據哪種方法,大部分國家的扶貧規模都在總人口的10%以上。我們應正視,一些地區的發達和一些人的富有確實掩蓋了廣大農村的落后和農民的貧窮。“張村有個張千萬,九個鄰居窮光蛋,平均起來算一算,家家都是張百萬”,只有正視現實,才能破除國際上“中國威脅論”的政治攻擊。尤其是在貧富差距已逼近社會容忍極限且仍處于“窮降富升”的情勢下,只有真正做到對國情不回避,才能引起全社會對弱勢群體的高度關注,才能確保在資源配置和政策設計上真正向貧困群體和貧困區域傾斜。
三是民主定對象。瞄準扶貧對象一直是個懸在半空中晃蕩的問題,操作起來十分困難。一是“線”亂。2008年以前,國家對貧困人口的劃分有三條線:絕對貧困線、低收入線和低保線。2008年以后,絕對貧困線和低收入線合二為一,但仍分為貧困線和低保線。二是“頭”多。貧困人口由扶貧部門管,低保人口由民政部門管,貧困殘疾人由殘聯管,對外公布的數字則出自統計部門,幾個版本的數字各不相同,相互矛盾。三是“變”快。貧困標準過低決定了貧困人口呈現大進大出的狀態,貧困人口的數字一年一調整,而低保的數字通常一季度一調整。四是“定”難。例如,張三的收入是2300元,李四的收入是2301元,只差1元,前者即可享受扶貧政策,后者則不可。
要解決這些問題,亟須對當前的制度設計作出調整。首先,應通過科學監測確定扶貧規模。也可以不統一劃線,按照占總人口8%至15%的比例,由各縣(市、區)根據財力狀況等因素,自定扶貧標準和扶貧規模,然后分解到鄉、到村。其次,應充分利用農村熟人社會的有利條件,根據模糊學原理,以村為單位,采取農戶申請、村民評議、村組織審核、鄉鎮審批的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具體扶貧對象。總之,瞄準對象應采取的措施是“貧困監測出規模,民主評議出對象”。
作者系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委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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