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2020年7月13日 第11版 理論
我國是農業大國,重農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國之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三農”工作,將推動農民增收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接連落地,推動農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今年,我們要凝心聚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如期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三農”領域本來就有不少必須完成的硬任務,又遭遇疫情影響,做好“三農”工作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特別是推動農民持續增收的壓力加大。
調研顯示,在促農民增收方面,突出的短板是農民的經營性收入總量偏低,較大的挑戰是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增速下滑,明顯的瓶頸是農民的財產性收入難以擴大,現實的難題是如何更好穩定農民的轉移性收入。我們要有力有效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就要圍繞當前存在的痛點難點切實發力。
以提升經營性收入為關鍵,把產與銷連接起來。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6021元,其中農村居民經營性收入人均為5762元,占人均收入的36%。穩定與提升經營性收入,不僅是穩定農民增收的重要一環,也是農業地區特別是脫貧摘帽地區決勝全面小康的重要一環。因此,需立足各地資源稟賦,按照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形成地域特色鮮明、區域分工合理、精細高效發展的生產布局。一是在生產環節提高農產品的品種和質量,建立各區域農產品品種與質量的“正面清單”與“負面清單”,加大對集聚要素、集群發展、彰顯特色、形成優勢的農業園區、特色產業的支持力度;二是在加工環節提升農產品的市場價值,鼓勵各地根據本地農產品加工需求,引進特色和大宗農產品加工企業,鼓勵相關服務主體對農民進行農產品初加工提供技術指導,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與農民的緊密利益聯結機制;三是在銷售環節暢通農產品流通渠道,加大對主要農產品的生產、投放、調配的產銷對接服務力度,加強區域內農產品產銷信息化的平臺建設,對依托“互聯網+”推進城鄉生產與消費對接的經營主體給予支持和鼓勵,同時引導農業企業大力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服務、冷鏈物流體系建設,加快完善全國農產品冷鏈物流布局。
以確保工資性收入為重點,把富余勞動力輸送出去。外出務工的工資性收入,是當前農民群體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促進農民增收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多措并舉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農民工資性收入的影響。一方面,積極建立農民工信息平臺,全面建立農村勞動力資源供給信息庫和重點幫扶對象檔案,及時把握農民工就業情況。另一方面,積極建立用工信息發布平臺,地方政府需主動對接用工單位,組織引導農民外出務工,通過“互聯網+就業平臺”、網上招聘APP等多種渠道集中發布主要輸入地企業用工、復工、交通、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信息,引導務工人員有序安排務工行程。與此同時,進一步加強對“扶貧車間”的政策扶持,安排好難以外出務工的貧困戶就地就業。此外,還需加強對農民的就業培訓服務,鼓勵各地與企業合作開展“訂單定向培訓”,加大對農村居民職業教育的投入。
以擴大財產性收入為突破,把改革活力激發出來。現實地看,財產性收入已經成為農民收入增長最快最具活力的部分。需以農民收入的弱項和短板為突破口,通過持續深化改革促農民增收,切實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具體來看,需以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為動力激活農民財產收益,以農民增收為重要指標完善“三農”工作的考核機制,同時,積極推進縣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制度常態化。
以穩定轉移性收入為任務,把公共供給覆蓋下去。農民轉移性收入是保障農民增收的“壓艙石”。對此,需確保對農民轉移性收入的投入,尤其是要穩定脫貧摘帽縣農民增收的轉移性收入存量,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的成果。一是在補齊公共供給的短板上下功夫,集中力量滿足農民群體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需求,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二是對沒有勞動能力的特殊貧困人口要強化社會保障兜底,實現應保盡保,切實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三是確保強農惠農富農的財政投入穩中有升,做到政策不變、力度不減,更好穩定農民的轉移性收入。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院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日報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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