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下午,在北京北五環外的一個咖啡廳見到劉守英教授時,他說,他前兩天剛從老家湖北洪湖市的村里回來。
這次采訪他,是想請教鄉村振興的問題。在中國完成脫貧攻艱之后,鄉村振興是有關農村的最新頂層設計、國家戰略。而他,是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副部長。30多年的涉農研究、調查,使他成為當前中國土地制度與發展經濟學權威,且有著切身的鄉村經歷與關懷。
劉守英教授從他最近的這次回村見聞講起:他看到了鄉村今非昔比的巨變,也看到了日漸富裕的鄉村外表掩蓋之下的一系列問題——農村經濟活動越來越單一、農業越來越內卷、農民辛苦多年形成的資本積累幾乎都變成了閑置在農村的住房、大量耕地被占用、奮斗在城市的農民歸屬不定……而這一切問題,源于中國上一輪以農民最后要回村為前提的城市化模式。
在他看來,從“70后”這一代開始,改革這種以農民工最終要回村為前提的城市化模式,是鄉村振興的前提。“鄉村問題的解決,一定要把鄉村振興的路徑想明白。”他說,“如果癥結沒找到、沒有路徑,還每天催官員搞鄉村振興,就難免變成下指標、亂作為;如果鄉村振興弄成趕人上樓、再把地騰出來給城市做建設用地指標,那沒有意義的。”
以下是劉守英教授的講述:
農民出村帶來的變化是本質性的
從十九大開始,決策層意識到,鄉村是一個問題。這是一個好事。
在十九大之前,盡管一直在說“三農”問題,但實際上更多的還是講農業怎么保證供給,另外就是農民怎么增收。農業保供給,實際就是糧食增產的問題,還是從鄉村怎么為國家保證糧食安全這個角度看問題;討論農民增收,比討論純農業問題往前走了一步,農民得有收入,但解決農民收入的方式不只是在農村。
后來證明,解決農民收入問題,不是靠農業,主要還是靠農民出去、在農村以外找到收入。
我已經有好幾年沒回(湖北洪湖市的老家)去了。一般家里有事我肯定回去,沒事很少回。因為,回去會有很多問題解決不了。老家的很多事,包括市里的一些難處、鎮上的難處、村里的難處、周邊老鄉的難處,他們自己找不到解法,指望我去解決,實際上很多我也解決不了。縣以下的很多問題,鄉村本身解決不了。
我這次回去,一個很直觀的感覺是,農民的整個狀態,主要是物質狀況,比想象的好。
我八十年代初離開我們村的時候,挺悲觀的,農民的辛勞程度太高,面朝黃土背朝天。幾千年來,中國農民就是這個狀況。那個時候,農民的問題,一是辛苦,二是收入來源少,窮。
現在,第一,老百姓平均壽命變長了。我這次回去看到,老人活到七八十歲很正常。八九十年代,一個村,人能夠活到70歲以上,都很稀罕了。老年人的面容也比原來要好,臉上有光,不像原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那種勞累對生命的打擊、受壓。能看出來,勞累程度降低了。
第二,農民的收入跟原來有很大變化。原來沒有現金收入來源、沒有活錢,極端的貧困;現在收入還是過得去、不是太大的問題。只要家里有人在外面做工,稍微勤快一點,怎么都能掙到一些收入。
養老是很大的一件事,但對老人,現在也不是錢的事——他的兒子、兒媳婦或者姑娘出去打工,一年怎么都得給他留一點錢;他自己的養老金(一個月幾百塊)基本不會給子女,都在自己的賬戶上,一年去取幾次(我問過他們)。老人手上有自己可以拽著的錢,他在家就不會那么受歧視。
第三,農民的住房改善明顯。這些年,農民出去打工(包括有一些在鄉村干活的),他整個資本積累、經濟改善的狀況基本都體現在他的房子上。八十年代,農村住房很差,你進到一個村,是破敗的;現在,一個村一整條路兩邊都是農民蓋的房子。
第四,農村的公共設施比原來明顯進步。從縣城到我們村,路挺暢通的,而且兩邊的景觀也挺漂亮,顯示出鄉村擺脫貧困以后的景象。我離開村里的時候,都是土路;現在,大的路都暢通了。村內的路,取決于這個地方的慈善狀況——有出去做公務員的,找一些錢,有一些小老板掙錢后捐一些。
第五,鄉村的分化很嚴重。村里大部分農戶的狀況,無非是好一點差一點——有的可能出去干的不錯、已經能做企業;出去打工中比較勤快的,盡管比第一類差一點,也還不錯。但確實有極少部分農戶,狀況很不好,有的是因為生病、家庭遇到不測,還有一些是家庭能力問題。
這是我從外表上看到的鄉村變化的狀況。
所有這些變化,實際上都是農民出村帶來的。他的收入來源是出村帶來的,住房是出村掙的收入帶來的。收入改善導致的農民精神狀態變化,也是因為出村帶來的。
當然,農民的這些變化,也配合有一定的公共服務——路、用水、養老。
總之,農民出村帶來的變化是本質性的,而政府公共政策、公共品的提供,總體來講是到位的,對于改變過去鄉村沒著沒落的狀況,還是有貢獻。
農民出村是一件大事。如果沒有農民的出村,鄉村的狀況跟我八十年代走的時候,應該是差不多的。
鄉村令人擔憂之處
我們看到了鄉村的進步——最大的進步就是收入增加了、錢的來路增加了。那么,問題在哪兒?令人擔憂的地方在哪兒?
對現在的鄉村來講,令人擔憂的是下面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人”。
鄉村的老人是“人”的最大的問題。最代表中國農業和農民的是40、50和60后,這撥人是真正搞農業的,愛土地,鄉土情結很重,而且也不會離開村莊——他們也有出去的,但回來了,有在外面干的,也會回來。他們是以鄉村為歸依的,以土地作為主要生活來源,以農業作為主要職業。這批人現在的問題是絕望。這種絕望,不是因為他沒錢,而是整個社會大變革帶來的。傳統的中國鄉村,是一家一戶、一代一代在一起;現在,老人身邊常年沒人。
以前,家里年輕一輩出去打工,孩子還留在農村,最起碼老人還給孫子、孫女做飯,他還有存在感;現在這撥出去打工的年輕父母,小孩小的時候就帶在身邊,到小孩上初中時,有一個人回來陪讀,初中在鎮上、高中在縣城。這樣基本把老人跟傳統的血緣關系、情感聯系切斷了。這些切斷以后,老人不是窮,而是極其孤單。
我問過我們村的老人,他們到這個年紀,也沒有什么農活。這些人一輩子干農活,當農活停掉以后,依托就沒了。他的存在感、價值就沒了,他就非常絕望。比如我們村,老人要么是打麻將,要么就是聚在一起,到村部聽碟子。
中國幾千年來追求的是一家人其樂融融,現在一下子沒人了,傳統的代際情感紐帶斷了。所以,他們主要是精神的、心靈的孤單。
我們村十幾個老人,我問他們,平常討論最多的問題是什么。他們說,討論最多的是怎么死。生病的,一是沒人管、沒人照顧,二是大筆開銷,他怕給后人留麻煩,也沒有那么大開銷的能力。他們覺得自己沒用了,對兒女也沒什么用了。一些老人,當他身體狀況不好的時候,還會采取一些極端的手段。至于心理的疾病,就更沒人知道了。
40、50、60后這些人,基本以鄉村為歸依。未來,他們的養老會成為非常大的問題。傳統的養兒防老的時代,一去不復返。年輕人一年就回來幾天,怎么可能養兒防老?
接著是70、80后。假設他們也跟之前的人一樣,歸宿也還是回到鄉村,但他們沒怎么從事過農業,至少參與不多,這些人未來回到村里,他不從事農業,他做什么?
很有可能,這些人回來以后,就在鎮上或縣城買個房子,買個門面,開個小賣店——回鄉,但不落村,也不落業。為什么這幾年縣城的房地產那么活躍,是跟這個相關。這樣的話,70、80后,會跟鄉村、鄉土更加疏離或斷根,甚至處于一種阻斷的狀態——阻斷的狀態就麻煩了。
還有一類人:小孩。上一代人出去打工,孩子丟在家里,老人看著。但這一代人出去打工,是把孩子帶在身邊,但他不可能有精力管孩子。所以,農二代的孩子,在城市事故率極高。
再就是孩子的心靈。原來是留守的孤獨,但現在他從小在城市看到、接觸的是城市對他們的不平等,從而帶來心理問題——越是農村的孩子,越在意穿著、收入、是否被人家欺負。
所以,看上去是把孩子帶在身邊,實際上沒有解決根本問題。
小孩上初中,家長最起碼得有一個人回來陪讀。現在很多農二代,實際是被孩子的教育拖回來的。這實際上阻斷了這個家庭進入城市的進程,教育本身阻斷了他們城市化的進程。
第二個問題:“業”、產業。
整個鄉村,年輕人只會出,不會進。大量的人走了以后,整個鄉村就沒有什么人了,“業”就起不來。人都走空了,誰來做“業”?鄉村振興,怎么振興?
現在整個農村,你看到的是產業的凋敝。原來農民都在農村,當他的收入來源主要是在農村,他會在鄉村找很多辦法:怎么樣把農業搞得更精細一些、產量更高一點、賣的錢更多一點;多養幾頭豬、多養幾頭牛,增加一點副業收入;再不行,去做點買賣,把這個地方的東西倒到另外一個地方去賣,我幫你做點事,你幫我做點事……農村是靠這些。但這些東西的寄托,是人在鄉村。現在,大家的收入主要是在城市掙來的,已經不指望在農村搞收入。
在農村,找不到“業”的發展出路,這是非常要命的一件事。“業”就變的越來越單一。家里年輕人出去了,土地就交給年老的人——農民還是不輕易把地荒廢掉;隔壁的幾家人再走,走到家里老人都沒了,這些地就交給鄰居、親戚來種……基本整個農村的“業”,就只是一個以土地為生的農業了。
這是當前農業的第一個問題:鄉村的經濟活動更加單一化。
這個“業”的問題在哪兒?當少數人從事的農業擴大規模以后,盡管有機械輔助,但這些人的勞累程度非常之高——這是我原來沒有想到的。規模擴大以后,規模效益沒有出來。比如,規模可能擴大到50畝,但這個農民為了使他經營的土地一年能夠多留一些收入,他盡量少雇工、少用機械。這個“業”實際上成了留在農村的這些農民的內卷。他更密集地使用自己的勞動,更辛勤地去從事耕作、從事農業經營活動,以使一年下來留在自己口袋里的現金收入多一點。
最后就變成,土地是規模了,農業是機械化了,但留下來的這些農村人因為農業收入低,他付出的辛勞程度更多。二三十畝地,一年收入也就幾萬塊錢,如果全部雇工、機械化,就剩不下來什么錢,所以他就把很多環節自己去辛苦。
現在有些人說,擴大規模,一家經營擴大到200畝,就可以增加多少收入。但是擴到200畝,農業要素組合的匹配度要求更高,產前、產中、產后,機械化的耕種,各個環節成本的節約,需要更好的要素匹配來實現,一般農民做不到。做不到的話,規模越大,成本越高,農民為了節約成本,就更辛勞,也不可能做更大的經營規模。
所以,農業的第二個問題是:這個產業本身在不斷內卷,變成少部分人靠更辛勞的經濟活動留下更多現金收入,而不是想象的更加現代化、機械化、規模化。很多時候,不到農村,就容易想當然。
農業的第三個問題是:期望鄉村的產業更加多樣化——比如三產融合、鄉村旅游等,來支撐鄉村更活、更復雜的業態,但問題是,需求在哪兒?
不是所有的村莊都能通過城鄉互動來實現產業多樣化。我們不能把極少數村莊由城鄉互動帶來的變化,想當然地拓展為大多數農區都能實現這樣的。
大多數傳統農區鄉村產業的多樣化,是農工互補、農副互補,是農民靠著農業做點生計,靠一些副業、手工活動,來增加收入,跟現在很多人講的城鄉互動帶來的鄉村產業的多樣化、產業融合,完全是兩個概念。大多數村莊是實現不了城鄉互動的產業多樣化的。
第三個問題:住。
住房基本反映了農民經濟狀況的變化,我們確實看到了農民住房狀況的改善——進到鄉村以后,農民相互之間比來比去,張家蓋了兩層樓,李家一定要想辦法蓋得比他高一點。
住房條件的改善,是改革以來鄉村面貌最大的改變。包產到戶的時候,農民有錢就蓋房子,后來農民出去打工,有錢了,回來還是蓋房子。這是農民基本的行為模式。它的好處是,帶來整個鄉村面貌的改變。問題是,鄉村蓋的這些房子,利用率極低。
我這次回去,是晚上十點多進的村,整個100多戶的村,差不多就只有五六戶亮著燈。老人不在的,年輕人出去了,這家就鎖著門,常年是黑的。
這意味著,整個城市化以來,農民積累的大量資本,不是用于進一步擴大城市的資本形成,而是積累在他未來落葉歸根的這些村落——回到鄉村蓋房、裝修,不斷添加房子里的東西,目的是備著他以后回來。但這些資本的利用率非常之低,幾近閑置。
第四個問題:占地。
現在農民蓋房子,已經不在原來村落里蓋,都蓋在公路邊。農民的住房從傳統村落到路邊,實際上是一場重大的村落改變。傳統村落,是依水、依地而形成的,是為了農業經濟活動的方便。現在農民為什么整體往公路邊蓋?這是一個人口遷移社會的表現:交通出行方便。
從原來農耕社會村落的布局、空間形態,轉變為遷移社會的形態。它的問題在哪兒?農民的住房蓋得極大,而且外觀極其奢華,帶來的問題就是大量的占地。原來路邊這些地方,大都是耕地、菜地,現在很多都變成了住房。
第五個問題:墳地越來越奢華。
家族跟家族之間,相互不光是比房子,還比墓群、比墳地規模。有的把過去上百年埋在地底下的墓再掏出來,豎一個牌子,形成一片家族墓地……這就把原來農村很多菜地占掉了。我這次看到,非常驚訝。這樣下去,未來這些菜園全被占掉了。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鄉村有很多陋習,不是說所有的都是合理的。
一定要強調:鄉村一定要禁止占用耕地蓋房、建墳墓,未來一定不能以原村落的地址做家族墓地。這個問題一定要提出來。盡管有人會罵我,但也得提。
現在,我們把去農村看到的景象整個構圖起來,你看到的鄉村是:第一,人——老人的絕望,農二代的歸屬不定,留守兒童心靈創傷;第二,農村經濟活動越來越單一、農業越來越內卷;第三,農民的住房明顯改善,但占了大量農民在城市積累的資本,沒有進一步在城市形成更大的資本積累,而變成在鄉村閑置的要素;第四,大量耕地的占用——住房、墓地的占用。
城市化的低成本由鄉村在承受
我們把這些圖景拼起來,結論是什么?整個中國上一輪城市化模式的代價,都是由鄉村在承受。這是我們現在要反思的問題。
很多人講,中國的城市化——讓農民年輕的時候進城打工,使中國成為世界制造工廠,因為勞動力成本低。勞動力成本低,是因為各種保障低、福利低。農民在城里做了貢獻,但他應享受的福利沒有得到。城市政府低成本,是因為本該由城市政府對進城農民支付的成本沒有支付,包括這些人的居住、孩子教育等社會保障和公共品。
中國城市化的所有這些低成本,都是以農民最后要回村為前提。農民在城市還是農民,被叫做農民工,只是一個在城市作為農民身份的工人,城市所有相關的公共服務、市民的基本權利,都跟他沒有關系。
計劃經濟時期,中國建立的那套工業化體系,靠的是農產品的剪刀差、統購統銷,來保證城市低工資、低食品價格、資本積累。改革開放后這一輪工業化,實際上是靠城市少支付進城農民的城市化成本,快速城市化,使中國成為世界工廠。
這條獨特的城市化道路,是建立在不支付農民城市化的成本、不支持人進城的城市化的成本。但是,這個成本總是有人來支付的,是鄉村在支付。整個鄉村的代價,是由這套城市化模式帶來的。
為什么中國在城市化率才只有60%的時候,要搞鄉村振興?實際上就是因為:鄉村的凋敝、農村老人的絕望、農民的歸屬不定,孩子沒有未來,農業沒辦法發生要素重組的革命,大量的資本積累在鄉村導致資本的浪費……
這樣,鄉村就變成一個“愁”的地方,而不是回來找鄉愁的地方。
回鄉村找鄉愁,是因為它是詩和遠方。但詩和遠方的前提是,我是一個已經被城市接納的人,而不是一個歸屬是在鄉村的人。對最終要回去的農民來講,他找什么鄉愁?鄉村是他的歸屬,這是他的命。上一代的命,就是這一代的命,他是絕望的。他可以把房子蓋得很大,但他回去以后的“業”是什么,不清楚。
所以,整個中國鄉村現在的問題,核心是:讓農民最后回村而不落城,這一套城市化模式帶來了整個鄉村支付的代價。
因此,鄉村農業要素重組的革命沒法發生——農業勞動力占25%,那么多人最后還得回到農村,但整個農業才占GDP的5%,那農業有什么搞頭?這種結構的反常,帶來農業其他的問題,機械替代了,但效率不高;我們要求化肥、農藥減量,但他不用更多的化肥農藥,產出就下降、回報就下來了。所以,中國農業還是一場內卷化的農業形態。
再就是村落——如果農民能夠走,不回村,他可以找鄉愁,但不用在原址找鄉愁,而是在鄉村適當的地方集聚、形成比較美麗的村落。農民在城市有著落以后,回來看到更好的景觀、更好的鄉村,那才是找鄉愁。現在一家一個屋子,回到自己這個地方待一周就走了,那叫找什么鄉愁?
他跟整個鄉村的臍帶在,但是鄉村的狀況、鄉村未來的悲觀和他們個人未來的歸屬沒有希望,最后帶來整個鄉村的凋敝。
這是整個中國鄉村問題的根結。中國城市化模式,確實在快速工業化和城市化階段提供了這么一個制度、這套模式,但現在這些代價都出來了——在農村。
改革回村的城市化模式
鄉村已經形成這種狀態,下一步怎么辦?怎么去振興?得找到出路。光批判它沒有用,光唱贊歌也沒有用,光每天喊城市化再提高多少,也解決不了這些問題——城市化率再高,這些人還是沒有“落”。
整個中國鄉村問題,是在城市化的模式上。鄉村支付的這個代價,是做鄉村振興的起點。能解決的辦法,就是漸進式的“落”。
城市化的問題,是人的城市化。現在核心的問題是,一定要把原來回村的城市化模式在代際開始進行改革,解決已經落城、不可能回村的這些農民的城市化,不能讓70、80、90和00后繼續走上一輩的老路。
70后回去不會搞農業了。如果指著這些人回去,就會變成去縣城、鎮上買個房,做點小生意、做點非正式的經濟活動。縣城和鄉鎮,容納得了那么大的經濟活動嗎?我們現在看到,有些人回到了鎮和縣城,但縣城、鎮的凋敝跟鄉村一樣。原因在哪兒?它支撐不了那么大的經濟活動,這些人在鎮和縣城經濟活動的價值沒有體現。
我這次回去得知,現在村里娶媳婦,不是問你在鎮上和縣城有沒有房,而是問你在武漢有沒有房。人家明白著呢:她沒有覺得在縣城和鎮上比在村里好。
所以,首先要在人的代際上,從70后開始,把一些不回村、已經在城市的農民市民化,真正在他的就業地、工作地市民化,進入城市的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居住、社保、孩子教育,這個權利體系一定要跟城市同權。讓70后往后的這些人落在他們有就業機會的地方,讓他的居住、身份和他的經濟機會重合,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慢慢就能進入正常化軌道。
很多人會說,這樣的城市化,城市政府成本不就上去了嗎?
城市化的成本,跟這些人在城市的貢獻是匹配的。城市留下的這些人,不是閑人,不是懶人,也不是失業人口、救濟人口,而全是工作人口。他們在創造財富,不是負擔。
一定要在這一代開始,阻斷他們回去,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在這個情況下,才能考慮鄉村的復興問題。
村落新定義
只有當進城的人跟鄉村的關系有合適的城市化制度安排以后,鄉村要素的組合、調整才變得有余地。
第一,是村落的變化。
70后的人,未來不是讓他回到縣城和鎮,這些人應該“落”在他的就業地,鄉村未來是真正成為尋找鄉愁的地方。
不要去動現有的村落,這是農民的資本積累。農民過去幾十年在城市掙錢蓋的住房,就是他的資本。但是,在整個村落的空間結構下,可以試行按時點的存量和增量的制度調整。
比如:從70后這一撥開始,以后不再在原來的村落分配宅基地;村莊新蓋房,不要在原來的村落蓋,而是在鄉村適度的聚居區形成新的聚落——我是這個村某個小組的,但這個小組不再給宅基地,而是在一個適度的村落聚居的地方——通過規劃,比如三個小隊可能形成一個村落,給他宅基地的資格權、有償取得,進行村莊規劃,形成有序、有公共服務、提供公共品的村莊聚落。老房子,如果再重新翻建,對不起,不能在原村落繼續蓋了,您的宅基地置換到新的村落,到那兒去蓋。但不要做那種行政性的大集聚,不要發生以鎮為單位的集聚——不要把人都聚在鎮和縣城,而是聚在適度的村莊聚落。已經市民化的人口,未來回來找鄉愁,可以有償配置宅基地。另外,村里原來已經有房的,房子用到一定年限以后,把宅基地置換到這些聚落。
這樣村落聚集地適度調整后,村莊的形態,就從原來農耕的村落形態形成適度的集聚,公共服務也可以提供,鄉村的養老問題也可以解決。現在老人在農村,找不到人。不僅僅是跟他在外邊的兒子、兒媳婦聯系不上,可能隔三五家才有一個老人,人都喊不著。但適度集聚以后,這些老人基本都在一個聚落里,在這些集聚的村落提供養老設施,老人問題也解決了。
第二,解決老人問題。
老人最主要是需要文化生活。我們村的老人,像我叔叔,每天就去村部聽碟子,政府提供的這些公共品,可以用起來。現在有些地方提供的圖書室,教人家怎么養殖,沒用的,農民需要的是這種文化、精神的寄托。養老服務的供給,也可以政府和市場結合解決。
第三,農業問題。
當整個村落適度集聚以后,土地就更好集中了。現在地不集中,實際上是原來進城的人的地權和經營權沒有分離。只有把農民的市民化問題解決,把鄉村的鄉愁問題解決,土地的田底權田面權分離才有可能發生。
地權的轉變,才有可能真正解決經營權的保障問題。經營權問題解決以后,其他的權利拓展、權利行使、抵押這些金融手段,才有可能實現。一個擁有了經營權保障的地權,再做要素的組合,才有可能發生。專業化的具有企業家性質的經營者才能進來,農業的要素組合、經營方式才能改變。
第四,村莊的公共服務。
現在村莊的公共服務,確實進步很大,但這些公共服務是在原有村落形態和村莊布局下進行的,是不經濟的,有些也不是農民真正需要的。而當村落變化以后,公共服務提供也變了。比如用水、文化、基礎設施,不僅更經濟有效,也更加為農民所需要,鄉村振興的“體面”就出來了。體面的老人,體面的村落,體面的公共服務,體面的農業,體面的人……整個鄉村振興的核心,應該在這。
現在非常危險的是,都在喊產業振興,把農業講的不知道有多么輝煌;講“人”的振興,就講人怎么弄回去;講村莊振興,就是怎么整村子。
為什么大量出現這些問題?實際上是跟現代鄉村的問題到底在哪沒找到有關系,跟整個鄉村的需求脫節有關系,找的路不切實際。
70、80后是關鍵一代。解決這一代人的城市和鄉村關系問題,把原來出村、回村的城市化,慢慢過渡到未來這些人落城、鄉村里找鄉愁;到90后、00后,整個中國的城市化基本解決,鄉村問題也基本解決,整個中國的城鄉問題就解決了。
我這次回來以后,把我原來想的很多東西串起來了。
農村的事,最怕的就是極端
重新做鄉村,也不是把現在的村落都搬掉。我們講自然的漸進過程,新的點沒有長出來,怎么自然漸進?只有阻斷代際回村的城市化后,不斷的有人從鄉村退出,村莊才會慢慢復耕。
鄉村問題的解決,不能快、不能急,但不能沒辦法,一定要把鄉村振興的路徑想明白。如果癥結沒找到、沒有路徑、沒辦法,還每天催官員搞鄉村振興,那就會變成各種指標。下面政府手上也沒有幾把米,還得干事,可不就是折騰農民、亂作為嘛。他能想到的辦法,就是拆村子、合并。要堵住這些問題,得給他路。
如果鄉村振興弄成趕人上樓、再把地騰出來給城市做建設用地指標,那沒有意義的。而如果按我這個思路,這么騰出來的地,是可以城鄉打通的——但不能為了建設用地指標,把人家趕上樓,而是要漸進式的。比如70、80后,就在這個村莊聚落,未來這個村莊聚落要城鄉打通,成為城鄉融合的區域,可以發展鄉村旅游,給孩子做一些自然教育,另外也有一些人在這里居住,這些可以城鄉打通。要素進到鄉村,是進到這些區域,城鄉就通了。這個過程,用二十年、三十年沒關系,最起碼,第一沒有瞎折騰,第二是有路的,人不絕望。
農村的事,最怕的就是極端,危害非常之大,因為農民沒有話語權。極端化跟導向有關,是政府在推。任何一次政府強力在鄉村推政策,不管用意多好、主觀意愿多好,都會出問題。鄉村經不起過強力量的主導,它是一個慢變量,也很脆弱,自身修補自己的能力很弱。
未來整個村落集聚以后,也會牽扯到治理問題。但現在一定要注意,不能把鄉村的集體經濟發展和鄉村治理混淆。很多人都試圖用發展集體經濟來解決鄉村的產業問題,這是錯誤的。鄉村的產業發展、經濟發展,不能簡單地靠集體歸堆經濟來解決。
鄉村治理和鄉村的互助、合作,很多文化活動、鄉村公共服務的提供,是需要集體來做的。我們現在工資都給到了村干部這一級,讓他們來干這個。至于搞集體經濟,是另外一件事,不是你是村主任就有能力搞集體經濟。搞集體經濟要闖市場,要把產業搞起來,把農民組織起來、合作的紐帶建起來。并且,集體經濟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搞起來的。
經濟能人當村主任,也可以,但治理結構要講清楚,公權力的行使和邊界約束要解決、要清晰。不能把所有政治、經濟都交給一個能人,沒有任何制約,那這個人遲早也要出事。現在很多人講,要壯大集體經濟、能人治村,但不解決權力的邊界和約束,最后把一批能人也治進去了,集體經濟也搞死了。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黨委書記兼院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觀察報》2021年3月18日)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