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賀雪峰教授的觀察,中國農村正在從熟人社會向半熟人社會轉變。半熟人社會有兩重內涵,其一是信息層面的,講的是農民之間由于交往距離和交往頻率的問題,一個村里的人也只是半熟悉,相互之間不再知根知底。其二是規則層面的,講的是農民之間雖然相互熟悉,但在交往中不再遵照熟人社會的行為邏輯,不再講究人情面子,不再講究血親情誼,也就是交往規則變了。規則層面的半熟人社會化,在社會結構中,就是自己人“外化”與熟人社會“陌生化”。
一
“自己人”的認同意味著,即使不情愿將某人當作自己人,這個人也是“自己人”,潛意識里就不能將這個人排除在“自己人”圈子之外。“自己人”的范圍,是一種超出個體之上的地方性知識,這類知識構筑著人們的身體無意識和村莊人脈關系的認識組合,不以個體的情緒意志為轉移。誰是“自己人”,誰是“外人”,在村莊的地方性情境下定義。當村莊社會結構發生變動時,人們對某一事物評價和看法的新共識也將達成。某段時期內,地方性知識認定某些人群是“自己人”,其他的人是“外人”,在另外的時期,之前被認為是“自己人”的一部分人群可能被排除出這個行列而成為“外人”。村莊“自己人”是擁有共同血緣的人群,最為理想的是家族,“自己人”首先是個血緣認同圈。
在河南農村調查,問及人們對村莊中不孝順等違背基本倫理規范的越軌者的態度,我們聽到最多的詞匯是“當著面”與“背地里”,即當面說人家的不是,矯正思維和行為的錯誤,以及背后議論、戳人家脊梁骨,形成村莊輿論,給人以壓力。但是人們又補充說,“以前看不慣的有人說,現在都不說了”,就連一批較為惡劣的子媳將老父母趕出家門去打工、“看果園”,人們的普遍態度也是“不說了,怕得罪人”、“不好說,說不上來,沒標準了”等。
在村莊中,“當著面”說的是自己人的事,即為了當事人好,也為了“自己人”在村莊中的整體形象,要對自己人中的越軌行為和越軌者進行說服教育。說“自己人”的不是,有著地方性規范支持,說話的人無須承擔任何風險,而當著面說“外人”則很可能要承擔事后的風險,一般人不敢說。因此當人們“當著面”說的人群范圍縮小的時候,就等于是“自己人”認同圈在減小。“當著面”說的范圍從以前的整個家族都敢說,慢慢地收縮,到許多人不再敢說自己家族里的人,普遍能說的變成了兄弟和堂兄弟的聯合,只有在一個小親族之內人們還能夠理直氣壯地說,有的家庭連兄弟也懶得說,怕對方“生氣”。
“背地里”說的是人家的事,講的一般是閑話,故被認為是說人家的壞話,一般不會牽扯到自己人身上。如果將“自己人”視為一個圓圈,“外人”在“自己人”認同圈之外,外人范圍的擴大則說明“自己人”認同圈在減縮。背地里說人家的事情當然也要承擔風險:說法和說話的人透過“傳聲筒”被傳到當事人耳邊,從而促成當事人與說話者的直接對話。這個“傳聲筒”最大可能就是當事人的“自己人”,所以一般情況下,只要有被普遍認為是當事人的“自己人”的人在場,人們就不會去冒險說當事人的事;而在場的當事人的“自己人”,自己也會覺得別扭,“說我自己人的事不就等于是在說我嗎”,因此從內心來講他有責任、有義務,也有壓力將聽到的話轉告給當事人。究竟誰是當事人的“自己人”,誰是“外人”,這在地方性知識中最為明確,因此擁有地方性知識的人們在“背地里”很容易分辨出在場的人與當事人的真實關系,他們會先判斷現場出現泄密人的幾率有多大,然后再決定說不說人家的事。
“背地里”的變化,是其由外向內不斷地侵蝕“自己人”的認同圈,不斷地擠壓“自己人”的認同空間。因為當事人的“自己人”圈子萎縮,在場的“自己人”的可能性變小,背后談話被說出去的風險也就越小,于是背地里說人家的事變得越來越無所忌諱,公共場所的話題也越多越開放。之前可能一有當事人的家族人在,人們對家族人能否保守秘密有所顧慮,就會主動規避風險,終止話題。而隨著家族認同弱化,家族一致行動能力越來越弱,家族里較遠血緣的人們逐漸不被當成“自己人”,這種心理的不認同通過生活的實踐和不斷的回避成為村莊的一個共識,即某人與某人即便是一個家族的,也不再是“自己人”。依據此共識,背地里即使有當事人的家族人在,也可以判斷其不是當事人的“自己人”,可以大膽地說出當事人的事而用不著遮遮掩掩,而家族的人亦在內心沒有任何芥蒂和內疚的情形下積極熱烈地參與討論,因為大家說的不再是“自己人”的事。家族的人在潛意識里就沒有把這個家族里的當事人視作“自己人”,沒有把他的事當成是自己的事,而是已經將他當作徹徹底底的“外人”,把他的丑當成家族的“家丑”,與外姓的人一同在編制著當事人的話題,使公共場合活躍起來,否則就會沉悶。
當村莊社會結構進一步松動,“自己人”的認同圈子就越發萎縮,“自己人”不斷的“外化”,成為外人。不僅血緣很遠的家族成員逐漸地被新地方性共識確認為“外人”,而且血緣較近的人也會慢慢被視為“外人”。“自己人”的范圍縮減到了個體家庭,背地里談論的話題也越發接近個體家庭的私生活,除非有家庭(聯合或直系)成員在場,使話題無法延伸至其家庭,其余任何人在場都可以使話題接續,五服成員、堂兄弟家庭成員都不再是信息、情報的透露人,而是暢所欲言者。甚至關于親兄弟家庭的話題也成了公共生活的話題之一,人們在這樣的場合“看兄弟的笑話、說兄弟的壞話”。聯合家庭也難以擔任“自己人”認同圈的角色,“背地里”說的對象緊逼直系家庭。這樣,個體家庭成為村莊“自己人”的最后也是最小的堡壘,再往下就是私立的個體,但現在尚未出現這種情況。
“當著面”說自己人,“背地里”說人家的事。“當著面”與“背地里”是此消彼長的兩極,是兩面一體。當著面說的圈子越小,背地里說的范圍就越大,相應的邏輯發展是“自己人”的認同圈壓縮,“外人”的群體擴大,此乃整個農村的發展趨勢。“自己人”認同圈的內部關系是不問理由、不講利害、無須推敲、只能承受的天然聯系,是人們對血親關系自然的和文化的認同。而“自己人”與村莊“外人”則構成另外的關聯模式。當“自己人”認同圈縮小,“外人”的范圍擴大時,實際上是自己人的“外化”,是某些人從“自己人”認同圈里被排除出去。“自己人”與被排除出“自己人”認同圈的人的關系,從之前的天然血緣關聯轉變為其他的關聯模式。在“自己人”認同圈中,人們的關系無須自身的主觀努力就能保持和維系,是一種天然的關系,用不著刻意去追逐,如堂兄弟、兄弟就是自己人,相互之間要承擔權利和義務關系。而一旦建立了新的地方性共識,這種關系被解除,二者不再被天然地關聯在一起,那么二人的關系就需要他們的主觀努力去建構,需要刻意維系關系方能持續,如通過人情往來、合作互助或者利益交換等方式使關系建立和維系。
二
在傳統的村莊生態中,有三套規則在規范著人們的交往行為。其一是“自己人”內部的交往規則。如家族內部的交互作用規約體系,“自己人”認同圈內部有著共享的歷史感和情感體驗,對共同血緣的認同超越了其他一切認同對象和認同模式,它要求人們以血親情誼為最終的依歸和處理日常事務的旨趣,將每個人都當作是自己,將他的事情視為自己的事情,將與他的關系認作內部關系。
其二是熟人社會的交往規則,即村莊中自己與“外人”的交往準則,理想上是處理不同姓氏之間的規則體系,它較“自己人”認同圈的交往規則要松遠得多,沒有那么嚴格保守,講究的是“人情”,人情較“血親”要淡得多。這套規則體系通過互送人情的交往關系來達成,人情具有長遠的預期,目的是要將已有的“關系”延續和強化下去,使村莊具有人情味,并通過人情往來凝結成一個緊密的倫理與功能共同體,滿足人們社會性、倫理性和功能性的需求。
第三套規則是針對陌生人的,是與熟人社會之外的人打交道的共識與規范,它注重的是利益算計的最大化,雙方以利益為連接紐帶。在村莊內部,陌生人是不受保護的,對待陌生人可以理性算計。每個村民都熟知三套規則體系的內涵及其應用的對象,在與不同的人交往中恪守不同的規則。
三
與自己人“外化”同步發生的另一村莊社會現象是熟人社會的“陌生化”,它既表現為村民從相互知根知底到相互生疏,更意味著陌生人社會的交往規則被帶入了熟人社會中。
自己人“外化”同時帶來了交往規則的變化。一方面是之前用“血親”的規則內涵與“自己人”打交道,外化后則須用“人情”的規則交往,個體之間交往規則和方式以及與之相應的一系列倫理、道德規范也隨之變化。另一方面,自己人的范圍在不斷地萎縮,從家族到聯合家庭,最后壓縮為個體家庭,血親的規則只能運用于家庭內部,超出家庭之外就不再適用,造成的結果是血親規則及其背后的倫理體系退出村莊生活,村莊生活的倫理色彩淡化。村莊從此缺少了血親這一倫理層面的規范,此規范也將難以統合和規訓整個村莊。
在熟人社會這一層面,即整個村莊中,熟人之間出現“陌生化”,熟人變成陌生人,其交往規則也相應地變化,人們之間的關聯不再通過人情,而是通過現實的利益紐帶來維系和強化。越來越多的人不講人情,不講面子的現象在村莊內部迅速蔓延。每個人都依據利益最大化的原則與他人交往,不再顧及以往的人情、交情乃至親情。這樣,村莊的人情味越來越淡:一方面在村莊中無利可圖的人,就不與之交往,村莊的交往被利益算計稀釋,越發罕見,表現為串門的少了,公共生活少了;另一方面,有利可圖的則利益紛爭漸長,村民之間錙銖必較、分利必爭,在利害面前絕不手軟,耍盡陰謀。
自己人“外化”與熟人“陌生化”是兩個相伴而生的社會變遷過程,二者攪和作用的結果是村莊的交往規則最終擺脫“血親情誼”和“人情面子”的束縛,走向以利益算計為旨歸的共識規則體系,這意味著村莊共同體性質的變化。在我們調查的許多農村地區共同體被新的規則體系逐步肢解,人們因為無須顧及“自己人”、“熟人”的情面,無須在意自己、家庭在村莊中的面子和聲譽,可以肆無忌憚地傾軋他人,占他人的便宜和利益,對弱者進行奴役和驅使,對強者則阿諛奉承、討好巴結,結成功利性關聯。
從村莊糾紛性質的轉變可看出人們所受“外化”和“陌生化”的影響。村莊“接觸性糾紛”因為人們接觸的機會變少和空間變小而逐漸減少,日常性的“口角”、“罵街”、“埋怨”、“數落”、“指摘”等需要密切交往接觸才能發生的爭執在村莊中日趨衰微,村莊中已經很少再見到這樣熱鬧的場面。接觸性糾紛的減少是人們“外化”、“陌生化”的直接、表面的結果,隱藏在自己人“外化”、熟人社會“陌生化”背后的是村莊延續數百上千年的生活、生產和交往規則的更迭,而這一更迭直接導致了村民的人身、名譽、財產等“侵害性糾紛”的增加。
(作者系華中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專職研究員;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鄉土微信公眾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