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收入不平等問題的研究領域內,城鄉之間日益擴大的收入差距無疑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部分。世界銀行的數據顯示,當今世界55%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區域,預計到2050年,這一比例將達到2/3。人口的城市化集聚在改變人們生活方式的同時,也加劇了城鄉間的收入差距。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統計數據顯示,當今世界各國之間的收入差距明顯縮小,國家內部地區間的差距卻出現了擴大。發展中國家內部的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城鄉差距造成的。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無論從收入、消費還是各種非貨幣方面衡量,農村和城市的生活水平都存在差距。值得重視的是,地區間的差距并不限于發展中國家,部分發達國家的城鄉收入差距同樣出現擴大的趨勢。因此,研究收入不平等問題,需要明確城鄉收入差距的新趨勢與新變化。
城鄉收入差距研究理論可追溯到Kuznets與Williamson。Kuznets的理論表明,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收入差距的變化呈現倒U形趨勢。Lewis的二元經濟結構理論認為,產業結構變化引起的就業結構變化是收入差距呈現倒U形趨勢的主要原因。Milanovic充實了Kuznets的理論,他認為收入差距的倒U形變化軌跡會隨著經濟增長的節奏重復發生,發達國家的第一次倒U形曲線出現在工業革命后,當前發達國家的收入差距正處在第二次倒U形曲線的上升階段。Williamson認為,區域收入差距與經濟發展之間存在倒U形關系:在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財富和資源在空間上集中,勞動力和資本的選擇性流入加劇了區域間的收入差距;而在經濟發展的后期,政府政策將更加關注落后地區的發展,導致區域間收入差距逐漸縮小,地區間收入差距呈現倒U形趨勢。Barrios和Strobl、Lessmann的研究都為跨國區域收入差距的倒U形趨勢提供了實證證據。Katsushi和Bilal、Lagakos、曾國安和胡晶晶的研究進一步檢驗了不同國家城鄉收入差距的變化趨勢。部分學者詳細描述城鄉收入不平等的程度,考察具體國家城鄉收入不平等變動的主要趨勢,研究造成并影響城鄉收入不平等的制度、政策等要素,總結國內外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經驗。
通過梳理已有文獻可得,學者們就各國城鄉收入差距問題進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并在收入差距總體演化趨勢方面取得了相對一致的結論,但是將總體趨勢與當前新技術革命沖擊、國際政治格局與貿易體系相結合,針對新形勢下不同發展階段國家城鄉收入差距具體變化趨勢與表現特征進行比較與分析的研究鮮見文獻。之所以出現上述狀況,一方面,是因為各國城鄉劃分及居民收入統計口徑存在差異,國際組織數據庫普遍缺乏計算城鄉不平等指標的相關信息;另一方面,是因為當前城鄉收入差距的相關研究普遍時期較早、研究對象僅為特定類型國家、缺乏全局性視角,加之缺乏長期歷史觀察數據,很難將城鄉收入差距的演變過程完整的展現出來。
本文試圖通過描述典型國家城鄉收入差距的演變過程分析當今世界不同發展水平國家城鄉收入差距的特點,及其是否存在新的變化趨勢。本文利用部分OECD成員國與發展中國家的數據,采取點面結合與動靜結合的方式呈現世界不同收入層次國家的城鄉收入差距及其變化軌跡,探索當前世界各國城鄉收入差距的特點。同時選取美國、日本、韓國、印度4個國家為典型,重點分析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演變歷程,并對各國平衡城鄉居民收入的相關經驗進行分析和總結,為把握中國未來城鄉收入關系,制定下一步政策走向提供參考。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指統計意義上城鎮居民收入與鄉村居民收入的一般水平存在差距。發達國家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水平可以一定程度體現未來中國城鄉收入差距的發展方向,發展中國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既可以體現各國發展中的共性問題,也可以突出不同發展階段的差異。考慮到數據可獲得性及與中國的可比性,本文選取了25個OECD成員國與2個發展中國家 分別為:美國、加拿大(北美洲國家);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愛爾蘭、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奧地利、瑞士、挪威、冰島、丹麥、瑞典、西班牙、葡萄牙、希臘、芬蘭、捷克、波蘭、立陶宛(歐洲國家);日本、韓國、越南、印度(亞洲國家)。不平衡面板數據集來分析國際間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靜態對比與動態演化。根據地理分布,樣本國家主要包括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愛爾蘭等21個歐洲國家,2個北美洲國家與4個亞洲國家。
結合已有文獻,考慮到數據的連續性和可比性,本文衡量各國城鄉收入差距的指標主要包括三類:一是城鄉收入比,二是農業家庭與非農家庭收入比,三是城鄉家庭人均消費比。
2.1 城鄉收入比
該類指標衡量OECD成員國中歐洲國家、美國與韓國的城鄉收入差距,數據源于歐盟統計局、美國人口普查局與韓國國家統計局匯編的相關報表。由于各國城鄉劃分及居民收入統計口徑存在差異,文中實際使用的指標名稱也相應存在差異。本文主要使用歐洲地區國家數據對居民收入差距進行靜態國際比較分析,主要原因是歐盟統計部門對城市化程度的劃分標準及居民收入界定具有一致性,各成員國間具有可比性。
2.2 農業家庭與非農家庭收入比
“農場家庭與全國家庭收入比”同“農民家庭與工人家庭收入比”是農業家庭與非農家庭收入比在文中的實際體現。“農民家庭與工人家庭收入比”用于衡量日本城鄉收入差距,農民家庭收入數據來源于日本農林水產省秘書處調查信息司《農民經濟調查報告》與《農業經營調查報告》,工人家庭收入數據來源于總務省統計局《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城鄉收入差距和“農民家庭與工人家庭收入比”并不完全相同,但兩者存在相關關系,后者可以反映前者的變化趨勢。“農場家庭與全國家庭收入比”起到補充說明美國城鄉收入差距的作用,數據源于美國國家農業統計局進行的農業資源管理調查。
2.3 城鄉家庭人均消費比
該指標用來衡量印度的城鄉收入差距,數據源于印度國家統計與計劃執行部編寫的《印度家庭消費支出》。使用城鄉家庭人均消費比衡量城鄉收入差距的主要挑戰是許多商品和服務在城市和農村之間具有不同的價格水平,兩地之間并不容易進行比較。然而,研究證明,城市與農村間的價格差異不足以抵消兩地生活水平與收入水平的差距,消費水平的差異可以反映兩地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同時考慮到數據的可獲得性,本文以印度城鄉家庭人均消費比的變化趨勢來衡量該國城鄉收入比的演變情況。
由于數據來源的多樣性與衡量指標的差異性,對城鄉居民收入數據進行國際間的橫向比較時可能存在較大分歧。然而,無論根據什么指標進行觀測,觀察各國的發展歷程,無論發達國家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進入工業化階段的國家,大都經歷過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收入差距擴大或縮小的演變過程。由此可見,城鄉收入差距的演變趨勢并不因采用不同指標而表現出顯著差異。
3.1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國際比較的靜態分析
此部分所用的數據,除越南和印度由于缺乏近幾年的資料而不得已選取2014年數據外,其余國家都是2019年的數據。根據圖1,OECD成員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整體水平低于發展中國家,城鄉居民收入比普遍隨著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人均GDP)的增加而減少,基本上處于倒U形曲線的右半邊。21個歐洲國家中,比利時、英國、德國和荷蘭4個國家的城鄉居民收入比小于1,這4個國家的人均GDP在樣本國家中排名靠前;13個歐洲國家的城鄉居民收入比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1.25,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水平相對較為合理;4個歐洲國家城鄉居民收入比處在1.25~1.50。2個發展中國家中,越南2014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1.49,農村地區人均收入僅為城市地區的68%;印度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極為顯著,2014年印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僅占到城市居民人均消費的1/2左右。從城鄉收入差距對全國收入差距的貢獻程度來看,發達國家如瑞士、芬蘭、加拿大等國的貢獻份額約為10%,發展中國家印度的城鄉差距貢獻份額約等于20%。
3.2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國際比較的動態分析
立足于一個較長時期,可以發現近20年來,各國城鄉居民收入比的變化趨勢有所不同。有的國家呈現先下降、再上升、然后再下降的波動式變化,有的國家則表現出先上升再下降的趨勢。絕大多數OECD成員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呈現波動式下降,但也有個別國家的收入差距表現出擴大的趨勢(圖2)。此外,各國城鄉居民收入比的變化幅度差異也十分明顯。具體而言,英國城鄉居民收入比一直處于較低位置,盡管2008年與2018年有小幅度上升,但在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中,農村居民平均收入始終高于城市居民;德國200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同樣出現小幅度上升,之后數年城鄉居民收入比持續下降,其城鄉居民收入比一直高于英國的水平;法國、西班牙的城鄉居民收入比一直較為穩定,不同的是法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小,西班牙的城鄉居民收入比在1.35上下波動,與法國相比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同期,波蘭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處在一個較高的范圍,其城鄉居民收入比在1.45上下波動,且沒有發生明顯變化。
根據對樣本國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情況的考察可以發現:一是從整體上看,經濟發達國家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小,大部分發達國家的城鄉居民收入比在1.25以下,部分發達國家的城鄉收入比小于1;二是經濟發展過程中,城市居民收入高于農村居民收入是一個普遍現象,伴隨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農村居民收入趨向于與城市居民相等,甚至可能向超過城市居民收入的方向演化;三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是固定不變的,即便某一階段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處在一個較小的狀態,也存在再次變大的可能;四是不同國家城鄉居民收入比的變化程度不盡相同,有的國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變化速度慢、幅度小,有的國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變化速度快、幅度大。
通過上述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國際比較可以發現,城鄉居民收入存在差距是一個普遍現象,伴隨著經濟發展,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會逐漸減小。具體到某一個特定國家,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演化過程呈現出怎樣的趨勢,不同國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特征是什么,又是哪些原因促使它們形成了目前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格局?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本文選取美國、日本、韓國3個發達國家,以及發展中國家印度作為研究對象,分析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演化及趨勢,總結控制城鄉收入差距的經驗與教訓,以期為中國實現共同富裕提供啟發。
4.1 典型國家城鄉收入差距特征
4.1.1 美國
美國是當今世界的農業大國和農業強國,其典型特征是農業勞動生產率與城市化程度都較高。截至2020年,美國占國土面積91%的農村區域居住著約5 711萬人,占美國全國人口的17.34%,美國農業就業人員占總就業人員的1.4%,農林牧漁業為GDP貢獻了1 745.27億美元,約占0.8%。在城市化與工業化的雙重推動下,加之政府對農業部門財政轉移支付的增加,美國有效縮小了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然而近些年來,美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出現上升的趨勢,以下分別從城市居民收入和農村居民收入相比較以及全體家庭收入與農場經營者家庭收入相比較的視角加以說明。
圖3重點展示了美國1985年以后的城鄉居民收入情況。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至今,美國城市居民收入中位數始終高于農村居民收入中位數;從變化趨勢來看,美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經歷了保持穩定、下降、然后再上升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1989—1999年,美國城鄉居民收入中位數之比在1.3~1.4波動,城鄉收入差距基本保持穩定。第二個時期是2000—2014年,美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逐漸縮小,城鄉居民收入比由1.37下降至1.23,為考察期內的最小值。在此期間,美國人均GDP于2006年突破了4.5萬美元,同年美國城鄉居民收入比為1.32,相較于人均GDP 2.3萬美元時期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第三個時期是2015—2019年,美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逐漸擴大,2019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1.38,近似于2000年的城鄉居民收入比。2015—2019年,美國城市居民收入年均增長率為4.97%,同期農村居民收入的年均增長率為3.93%,美國城市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長可能是導致美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再次擴大的原因。
農場是美國農業最主要的生產經營主體。2020年,美國農場對GDP貢獻了1 346.61億美元,約占0.6%。從家庭收入比來看,美國農場經營者家庭收入與全體家庭收入的差距經歷了一個先縮小、后擴大、繼而波動縮小,然后再上升的過程(圖4)。1960—1973年,美國全體家庭與農場經營者家庭平均收入比由1.54下降至0.68,農場經營者家庭平均收入由占全體家庭平均收入的65%增長為全體家庭平均收入的1.47倍。1974—1981年,全體家庭平均收入與農場經營者家庭平均收入比由0.72上升至1.31,1981年農場經營者家庭平均收入水平低于美國全體家庭平均收入。1982—2014年,美國全體家庭與農場家庭平均收入比由1.20下降至0.56,全體家庭平均收入與農場經營者家庭平均收入比在1987—1989年經歷了一個短期的增長后呈現出波動式下降的過程。2015—2019年,美國全體家庭平均收入與農場經營者家庭平均收入比增長至0.8,農場經營者家庭平均收入一直高于全體家庭平均收入水平,未來的發展趨勢仍需進一步觀察。
4.1.2 日本
日本是亞洲第一個走上工業化道路的國家。隨著工業化與城市化對農業發展的推動,一方面,農業生產效率和農村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農業農村在經濟發展中的貢獻逐漸降低。日本農村區域約占總國土面積的65.5%,2020年日本農村居住人口占總人口的8.21%,約1 034萬人。2019年,日本農業從業人員168萬人,占總就業人口的3.38%;同年農林漁業產值5.65萬億日元,約占GDP的1%。本文以日本工人家庭平均收入與農民家庭平均收入比為指標,對日本1950年以后城鄉收入差距 變化情況進行分析。
如圖5所示,在2003年統計口徑發生變化前,日本農民家庭平均收入長期高于工人家庭平均收入,工人家庭與農民家庭的收入差距表現為先縮小、再擴大,繼而基本穩定;2003年統計口徑變化后,指標出現新的波動。具體而言,1951—1959年,日本工人家庭與農民家庭收入比不斷提高,工人家庭收入由不到農民家庭收入的75%增長為與農民家庭收入近似相等。1960—1975年,日本工人家庭與農民家庭收入比由1.08下降至0.7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由“城鄉基本平衡”演化為“城低于鄉”,這一狀況持續了近30年。1976—2002年,日本工人家庭與農民家庭收入比由0.73增長到0.83,城鄉收入差距變化幅度較小。在此期間,日本的人均GDP在1981年突破1萬美元,1988年突破2.5萬美元,這兩年日本工人家庭與農民家庭收入比均為0.76;1976—2002年,農民家庭平均收入始終高于工人家庭平均收入。2003年,日本家庭收入統計口徑變化后,工人家庭平均收入超過農民家庭,工人家庭與農民家庭收入比始終處于1.0~1.2,城鄉差距較為合理。2011年,日本人均GDP達到4.8萬美元,工人家庭與農民家庭收入比為1.14,城鄉收入沒有明顯的差距。
4.1.3 韓國
韓國是一個后起的工業化國家,目前已實現工業化與現代化。韓國農業資源稟賦和農業生產經營模式與中國相近,其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經驗是:在依靠工業化與城市化推進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縮小的同時,政府需要在相關方面主動介入。如韓國進行的“新村運動”建設,大大改善了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有效推動了農業農村現代化,顯著縮小了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韓國的農村區域面積約為7.7萬千米2,是城市區域的3.5倍;在農村區域居住著962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18.6%。2020年,韓國農村人口為231.4萬人,農林牧漁業為GDP貢獻了35.42萬億韓元,約占1.83%的份額。本文以韓國城鎮家庭與農民家庭平均收入比為指標,重點分析韓國1990年以后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情況。
圖6顯示,韓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變化趨勢呈現出倒U形,即曾經處于較低的狀態,經歷了持續的增長后出現下降的趨勢,未來進一步發展仍需觀察。1990年以來,韓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演變經歷了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1990—1999年,韓國城鎮家庭與農民家庭平均收入比在0.95~1.15,變化幅度小,城鄉居民收入較為均衡。第二個時期是2000—2012年,城鎮家庭平均收入增長速度為5.23%,農民家庭平均收入增長速度只有2.46%,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2011年,韓國人均GDP達到2.5萬美元,城鎮家庭與農民家庭平均收入比上升至1.55,相較于人均GDP為1萬美元、收入比為0.98的時期,韓國的城鄉家庭收入差距出現明顯的擴大。第三個時期是2013—2019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呈現出下降的趨勢,但在2019年出現小幅回升,2013年城鎮家庭與農民家庭平均收入比為1.46,2018年下降至1.36,2019年又小幅度回升為1.43,未來韓國城鄉收入差距的發展趨勢還需進一步觀察。總體看來,韓國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伴隨經濟增長呈現出倒U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具有縮小的趨勢,但狀態還不穩定。
4.1.4 印度
印度是4個典型國家中唯一的發展中國家,農業是其國民經濟的重要部門,工業化和城市化尚處在不斷發展中,因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處在較大的狀態。深入分析印度城鄉居民收入發展差距特征及形成原因,對于了解發展中國家城鄉居民收入發展動向,為中國在當前國際國內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下提高農民收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提供政策參考具有重要意義。印度農村區域占總國土面積的93.05%,2020年印度農村人口8.98億人,占全國總人口的65.07%。2019年,印度農業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42.60%,超出均值為26.76%的世界水平。2020年,印度農業產值為20.40萬億盧比,約占GDP的15.09%。本文以印度城鎮家庭與農村家庭月度人均消費比來衡量印度城鄉收入差距,并對1993年及以后的情況進行了分析。
圖7顯示,以2002年為節點,印度城鄉收入差距的演變可以分為兩個時期。第一個時期為1993—2002年,城鎮家庭與農村家庭月度人均消費比由1.63上升至1.91,城鄉人均消費差距呈不斷擴大趨勢。在此期間,城鎮家庭月度人均消費的增長速度為9.21%,而農村家庭月度人均消費的增長速度為7.32%,城鎮家庭月度人均消費增長速度顯著大于農村。第二個時期是2003—2014年,城鎮家庭與農村家庭月度人均消費比在1.84~1.95波動。這一時期,印度城鎮家庭與農村家庭月度人均消費增長速度相近,分別為11.49%與11.60%,這說明城鄉差異的擴大主要來源于兩者發展起點的差距。2007年,印度的人均GDP達到1 028.33美元,由低收入國家轉變為中低收入國家,當年印度的城市家庭月度人均消費是農村家庭的1.9倍,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仍然處于較大的狀態。總體看來,印度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處于庫茲涅茨曲線的左半邊,還屬于繼續爬升的階段。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印度本身還屬于中低收入國家,很多區域尚且沒有完成工業化和城市化建設,加之政府協調城鄉發展力度尚不能滿足現實需求。
4.2 典型國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特征總結及形成原因
4.2.1 典型國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特征總結
第一,OECD成員國的城鄉收入差距水平低于發展中國家。從前述對美國、日本、韓國、印度4個典型國家城鄉收入差距演變趨勢的分析中可以發現,OECD成員國的城鄉收入差距顯著低于發展中國家,即以貨幣形式衡量的OECD成員國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存在的差距小于發展中國家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充分反映了OECD成員國“居民高收入、高福利”的社會特征,并且這種社會特征在經濟發展水平高的國家長期保持著比較穩定的態勢。與之相反,發展中國家或地區一般處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或保持在城市居民收入顯著高于農村居民的階段。
第二,部分OECD成員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出現了擴大的趨勢。Williamson的區域收入差距倒U形假說反映了一個國家在工業化階段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長期變化趨勢,但并不意味著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會一直保持低水平狀態或延續縮小趨勢。Milanovic認為,收入差距的倒U形變化軌跡會隨著經濟增長的節奏重復發生的理論可能更能解釋當前OECD成員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變化態勢。全球化與數字化是目前加劇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兩個主要因素,這兩種趨勢通過促進城市地區高技能勞動力的聚集,加劇了城鄉地區生產率和就業動態的差異,重新擴大了部分OECD成員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美國、日本、韓國3國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可能反映了這些國家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后居民收入差距的新變化。不過根據Milanovic的研究,在長期的經濟發展過程中,OECD成員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逐漸擴大的趨勢仍將遵循倒U形曲線的規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得到緩解。
第三,發展中國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在一段時期內仍將處于較大的狀態,主要原因是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受到了工業化沖擊與數字技術革命沖擊的雙重疊加。與美國、日本、韓國等OECD成員國相比,部分發展中國家尚未完全實現工業化與城市化,大規模人口從農村地區向城市地區、從農業活動向非農業活動的轉移仍在進行,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差距仍處于倒U形曲線的上升階段。與此同時,數字化時代的來臨帶來了全新的發展機遇,相比于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齊全、居民教育水平較高的城市地區,農村地區薄弱的數字連接可能進一步惡化當地的發展前景,農村居民可能由于技術障礙和文化障礙喪失許多發展機遇,從而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處于較大狀態且持續較長時期。
4.2.2 典型國家城鄉收入差距格局形成原因
以上分析表明,4個典型國家人口、經濟體量、發達水平差別大,但整體上看,城鄉收入差距都在2以下,雖然短期內發展趨勢可能變化,但長期而言都遵循倒U形的變化態勢,其所采取的四個方面措施值得重視。
4.2.2.1 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
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推動部門間勞動生產率趨同,是縮小農業與其他產業收入差距、實現城鄉勞動收入差距合理化的重要因素。各國主要通過以下兩個方面縮小農業與其他產業的勞動生產率差距。
第一,提高農業生產技術密集化程度,以先進農業技術作為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源泉。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以提升農業技術促進農業發展都是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措施。例如,作為農業技術先進大國,美國構建稅收、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政策約束與支持體系,通過政府部門投資與鼓勵私人企業自主進行農業創新發展項目投資的方式,實現資本向農業技術領域集中,顯著提高農業生產力。
第二,推進人口由農村向城市,由農業向工業、服務業轉移,以提高人均占有耕地面積、發展適度規模經濟作為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推動力。根據世界勞動組織的估計,世界農業從業者占總從業人口的百分比由1991年的43.70%下降至2019年的26.76%,農村人口占所有人口的百分比從1960年的66.38%下降至2020年的43.85%,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表現出同樣的趨勢。以日本為例,政府通過投入大量的資金普及農村教育,提高農村居民的勞動素質,推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與此同時,日本政府還從明晰土地產權、突破戶籍的社會保障以及土地規劃與征地補償立法三個方面入手,保障勞動力轉移過程中,農民的土地住宅等財產能夠得以補償,并足以支持其融入城市生活的需求。1960—2020年,日本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由36.73%下降至8.22%,農業產值在GDP中的占比與農業就業人數在總就業人數中的占比趨向一致,基本實現農業部門與其他部門勞動生產率的趨同,城鄉收入差距合理化。
4.2.2.2 發展豐富多樣的鄉村產業
大部分國家在工業化、城市化有了一定發展后都會統籌城鄉發展,積極發展鄉村產業,推行多樣化經營,從而達到穩定鄉村就業、擴大居民收入來源、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目的。日本在2010年制定《六次產業化·地產地消法》,在政府層面統籌推進“六次產業化”,推進產業多元化發展和全產業鏈經營,提高農民收入。韓國在2010年開始推進“農工商融合型中小食品企業培育戰略”,統籌農工商融合發展,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歐美地區很早就將農業與旅游業相結合,法國1955年推出“農村家庭式接待服務微型企業計劃”,美國1992年成立“農村旅游發展基金”,兩者的目的都是鼓勵城市居民到農村度假、豐富農村地區就業種類、提高農村居民收入。印度主要通過農業合作社形成以農產品加工為核心,以農業生產為基礎,以銷售、儲存、運輸增加價值的產業鏈條,促進農村工業化發展,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4.2.2.3 建立高效的農業補貼體系
建立大規模的農業補貼體系,是各國提高農業從業者收入、縮小城鄉差距的典型做法。縱觀各國農業補貼政策發展的歷程可以發現,發達國家農業補貼政策在方式上由價格補貼轉向收入補貼,在補貼程度上不斷增加,在補貼對象上由農民轉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與農業可持續發展。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至90年代相繼出臺了以農產品價格支撐為核心的《農業調整法》,實現農產品出口補貼的《農業安全法》,直接對農民進行收入補貼的土地休耕補貼、生產性合同補貼等。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為履行WTO農業協定,美國出臺了《美國聯邦農業完善和改革法》,取代了原有的各項價格支持和部分非限產下的直接收入補貼,以農業保險、災害補貼等基于耕地保護和生態恢復的直接收入支持和一般服務支持,通過市場化方式保障農民收入水平。歐盟、日本等發達經濟體經歷了相似的農業補貼制度發展演變。發展中國家同樣重視對農村居民的支持與補貼,例如,印度政府通過財政補貼為農民生產提供支持,農民使用電、水、肥料等生產資料時可以享受優惠政策,同時貧困農民可享受建房補貼、子女教育補貼和購糧低價政策。
4.2.2.4 提供高質普惠的公共服務
高質普惠的公共服務可以提高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在許多OECD成員國,城鄉居民在獲取教育、衛生、交通與社會保障等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上沒有明顯差異。OECD成員國提供的公共服務主要具備以下特點:一是在供給主體方面,形成了政府主導多元化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在歐洲、北美洲等具有自治歷史背景的國家,由企業和社會組織共同參與;在日本和韓國這類具有中央集權歷史傳統的國家,則以中央政府為主,各級農業合作組織共同參與。二是在保障制度方面,政府主要通過立法與財政投資為農村提供社會保障與公共服務的支持。美國通過頒布《社會保障法》,確立了城鄉居民在法律意義上可以享受同樣的醫療、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障服務。韓國在20世紀70年代末協調各部門成立特別委員會推動“新村運動”,10年累計投入2.8萬億韓元,為農村修建基礎設施,大力改善農民的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印度在農村公共服務供給與社會保障方面同樣取得成果,為農村地區居民生活帶來便利。三是在農村信息化方面,印度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促進農村信息化發展,電信部門提高因特網點建設水平,擴大寬帶,并對購買計算機與軟件的農戶減免個人所得稅。此外,印度政府還通過農業無線網絡,利用開往農村的公共汽車向農民提供農業信息與氣象信息。
根據上述研究,美國等OECD成員國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普遍處在較低的狀態,大部分OECD成員國的城鄉居民收入比在1.25以下,城鄉居民收入差異的縮小主要得益于政府在農業補貼、鄉村產業、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支持。然而目前中國的城鄉居民收入比高達2.56,遠高于世界上多數國家的城鄉居民收入比,即使與發展中國家印度與越南相比,也處于較高的狀態。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共同富裕方向”原則的帶領下,需要采取措施優化目前的城鄉收入分配格局,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借鑒國外經濟體的發展經驗,本文建議重點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來優化中國當前的城鄉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提高農業生產率是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主要源泉。一是要切實提高土地生產率,以18億畝耕地為核心載體,多渠道增加投入提高農田質量,大力推進種源、農資、農機等農業關鍵技術創新,依靠科學技術挖掘土地增產潛力;二是要培養以家庭農場為核心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適度提高人均土地經營面積,增強農業投入產出的規模化效應,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促進農業持續增收能力;三是要以明晰土地產權、土地規劃與征地補償立法等措施保障農民財產性收益,擴大農民增收渠道。
第二,構建多元化的鄉村產業體系是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核心。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拓展農業邊界,實現農村產業多樣化是提高農村居民經營收入、抵御收入波動風險的有效措施。一是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礎上,充分挖掘與拓展農業的多維功能,延伸農業產業鏈條,構建多元化創新化的鄉村產業體系;二是加速融合農業與現代工業、服務業、信息科技產業,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拓寬鄉村產業種類和質量,尤其是要重點培育新興產業與特色優勢產業,促進地區鄉村產業發展;三是加強監督引導,充分調動農民參與鄉村產業建設的積極性,始終保證農業是鄉村產業的主要組成部分,農民是鄉村產業的主要受益者。
第三,提高與優化農業補貼是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提高農業經營補貼是發達經濟體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經營收入的重要經驗。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面臨著發展現代農業和提高農民收入的雙重任務,應該以制定合理農業補貼作為抓手促進農民收入增長。一是進一步增加對農業的補貼空間,WTO農業協定的12項“綠箱”措施中,中國未啟動的仍有6項,補貼空間巨大;二是要適時調整農業補貼政策,從“黃箱”向“綠箱”政策轉變,調減價格支持為收入補貼,適應WTO規則的同時減少市場扭曲;三是要逐步實現農業補貼政策的法制化與制度化,建立適應新發展階段的農業支持法律法規,更好地與國際社會規則銜接。
第四,完善鄉村公共服務體系是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重要補充。依據發達國家經驗,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是發展農村現代化、縮小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的重要措施。基礎設施和包括養老、醫療、教育等在內的社會保障是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礎設施方面,應當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教育、衛生、交通、通信、網絡等公共服務設施的保障與投入,統籌城鄉基礎設施供給數量與質量的均衡,逐步實現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的管護運行,提升農村居民應用現代化基礎設施的能力與機會。社會保障方面,應當探索建立全民統一標準的社會醫療、養老保險制度,為城鄉提供公平的教育、醫療與養老服務,積極培育慈善組織,發揮第三次分配對促進共同富裕的積極作用,支持社會力量分擔政府相關功能,豐富和發展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
(作者:郭燕 李家家 杜志雄;中國鄉村發現轉自:《世界農業》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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