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堅持本土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重點加強村黨組織書記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全面提升農民素質素養,育好用好鄉土人才;要引進一批人才,有序引導大學畢業生到鄉、能人回鄉、農民工返鄉、企業家入鄉,幫助他們解決后顧之憂,讓其留得下、能創業”。
關于鄉村振興,習近平總書記擘畫了五個振興,其中人才振興非常關鍵。人才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動力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為全方位培養、引進和用好人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鄉村人才培養和引進的主要成效
鄉村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是一項系統工程,近年來,有關部門在鄉村人才培養、引進以及配套政策等方面推出了系列舉措,為全面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人才培養提升本土人才能力素質。通過相繼推出的針對村黨組織書記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等本土人才的培訓計劃、項目、行動等,為鄉村本土人才的培養提供了平臺。
具有代表性的有: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范培訓計劃重點遴選了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帶頭人等作為培訓對象,提升了各類人才的鄉村治理能力和脫貧致富帶動能力,截至2021年,累計舉辦示范培訓班1800余期,培訓18萬余人;農村基層干部鄉村振興主題培訓計劃突出政治引領,提升集體經濟發展和鄉村治理等能力,對基層組織負責人開展輪訓;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著力提高帶頭人的能力素質,自2022年起每年為每個縣培育10名左右“頭雁”,用5年時間培育一支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隊伍,帶動全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形成“雁陣”。
人才引進為鄉村人才隊伍注入活力。通過不斷加強鄉村人才引進力度,返鄉入鄉創業人員超過了1100萬人。各級政府部門為入鄉人才提供了多種政策支持。一是給予就業創業扶持,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培訓補貼、以工代訓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鄉村公益性崗位等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農民工、脫貧人口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二是優化農村創業環境,國務院以及相關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財政稅收、創業補貼、金融保險、用地用電、人才保障、創業服務、園區建設等扶持政策,明確各地要加大對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從事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的支持,幫助各類人才返鄉入鄉投資興業。三是做好規劃引領。2021年,農業農村部印發《“十四五”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做好頂層設計,明確提出“健全人才引進政策體系”,引導各類人才返鄉入鄉興鄉。
優化環境改善鄉村人才工作與生活條件。通過不斷優化提升創業就業環境,為鄉村人才提供精準化的工作與生活條件支持。制定稅費減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企業可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以及免征增值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稅費減免政策。利用中華農業英才獎、全國農業勞模和先進工作者以及全國十佳農民等評選表彰,提升了鄉村人才干事創業、奮發作為的積極性。利用“銀保擔”合作、供應鏈金融、設立綠色通道等方式,為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利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整縣推進項目以及農村廁所革命整村推進獎補政策,持續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改善了鄉村人才的生活環境。
二、鄉村人才培養和引進待化解的難題
目前來看,鄉村人才培養和引進仍然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急需解決:一是人才結構不優。從鄉村人才個體特征看,年齡偏老、學歷和職稱偏低。從鄉村人才分布情況看,多集中在經濟較強、交通便利的鄉村,偏遠鄉村人才相對較少。二是人才吸引力不強。農村資源要素活力不足,人才成長空間小、待遇低,醫療、教育、交通等方面條件相對落后,難與經濟條件較好的城市相比,鄉村對人才的吸引力、吸附力不夠,造成外地人才引不進、本地人才留不住。三是人才扶持仍不夠。在鄉村人才培訓及基地建設方面資金投入不足,且鄉村人才發展所需的扶持政策、激勵保障政策力度仍然不夠,影響了引進人才和留住人才,也影響了鄉村人才示范引領作用的有效發揮。
三、創新人才政策,開創人才振興新局面
針對鄉村人才發展難題,需要在目前政策的基礎上,持續創新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以及扶持激勵保障政策,進一步激勵引導各類人才在鄉村振興的廣闊天地擔使命顯身手,打造鄉村振興新引擎,做好“育引留用”文章,切實開創鄉村人才振興新局面。
創新培養政策,“育得出”人才。鄉村振興對人才的需求明顯增加,需要持續加強鄉村人才培養工作,為鄉村振興提供一批高素質、高質量鄉村人才。切實提高全面性,鄉村人才類型多、涵蓋廣,要細分人才類別,堅持分類施策,全面提升鄉村人才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帶動能力。
切實提高針對性,找準人才培養的關鍵點和主攻方向,建立健全符合鄉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律和發展特點的培養體制機制,瞄準抓數量、抓質量、抓多樣,綜合采取短期培訓、職業教育、學歷教育、持續提升等多種培養方式。切實提高系統性,中央層面加大對鄉村人才培養重大工程統籌設計力度,各省負責組織實施人才培養重大工程,并量身定制本省鄉村人才培訓計劃和方案。市縣層面負責鄉村人才推薦、參訓選調、日常跟蹤服務、支持扶持政策落實等工作。
創新引進政策,“引得來”人才。鄉村人才振興不僅要依靠本土人才,而且還要有引進人才的補充,重點有序引導大學畢業生到鄉、能人回鄉、農民工返鄉、企業家入鄉,鼓勵城市人才下鄉服務,實施“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等引才計劃、行動等,出臺適應農村發展、農村特色的引才政策,提供符合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良好的生活條件,在人才子女教育、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方面提供保障,建立政府引導、基層組織與企業等主體參與的鄉村人才引進機制,吸引各類優秀人才下沉服務鄉村、干事創業。
創新扶持激勵保障政策,“留得住”人才。建立產業政策與人才政策統籌謀劃機制,堅持管產業與管人才并重,探索在各類涉農項目資金中設定一定比例人才發展資金,將項目帶動人才發展情況列入項目驗收考核指標,將產業的政策、項目、資金與人才政策一起研究、一并實施,為人才在鄉村干事創業提供培訓、項目、資金、金融、園區、物流、土地等系統性支持服務。
營造良好發展環境,開展優秀人才評選、職業技能競賽等典型選樹活動,激發下鄉返鄉人才留在鄉村發展的動力。為人才打破鄉村與城市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政策壁壘,在醫療、子女入學、檔案托管、證件申請等方面實施最優惠政策,提供“一站式”服務,構建有利于人才在鄉村發展的保障體系。
創新使用政策,“用得好”人才。打破身份、體制和編制等限制,專門制定鄉村人才職務晉升、職業資格認定、職業等級評定以及職稱審定等措施,并賦予相應的待遇,為優秀鄉村人才提供更寬廣的晉升渠道和發展空間。鼓勵鄉村人才創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家庭農場發展創業聯盟、新型職業農民協會、高素質農民協會等合作共贏平臺,推動實現鄉村人才之間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引導平臺發揮幫助農民、服務農民、富裕農民的作用,同時,對合作共贏平臺開展聯農帶農富農進行監督評價,提升規范發展水平。
(作者單位: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網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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