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小農戶的生存和發展狀況。2019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扶持小農戶,提升小農戶發展現代農業能力”,強調這是“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的必然選擇”,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現實需要”。2021年4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進一步將“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提升到正式法律層面。可以明確地說,思考如何為小農戶進行賦能,避免小農戶被進一步“去能”,具有重大而鮮明的時代意義。基于上文分析,我們提出以下賦能路徑:
一、由基層黨組織引領小農戶開展合作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中,小農戶只能作為擁有更多現代生產要素和資源的市場主體的依附者或雇傭對象,也只能獲得相對廉價的雇傭工資。只有真正通過合作的方式,將各家各戶有限的要素和資源合理有效地組織起來,共同分擔引入現代生產要素的成本,共同開展成本門檻較高的高附加值產品生產,有組織地開拓產品銷售渠道,小農戶才可能擺脫對強勢市場主體的依附,也才能在市場站穩腳跟。
那么,如何加強小農戶之間的組織性?如同小農戶難以獨自承擔昂貴的現代生產要素的引進成本、難以獨自開展適度規模的高附加值產品生產、難以獨立開拓市場銷售渠道一樣,大量分散的小農戶也面臨較高的合作成本問題。在當前鄉村青壯年成員大量外流的情況下,最有活力的成員不在場,小農戶之間開展合作的成本進一步提升。單家獨戶的力量非常有限,多數小農戶不會主動去克服較高的合作成本,積極開展合作,以至于小農戶雖能夠意識到合作具有廣闊的收益前景,但各家各戶仍然陷入“囚徒困境”,極少有人為大家的共同長遠利益而出來領頭。
由此,推動小農戶之間的合作,在起步階段必然離不開能夠幫助小農戶有效克服合作成本的組織者。這樣的組織者需要具備公共奉獻精神,也要具備一定的成本承擔和風險承受能力,一定的要素、技術和知識積累,唯有這樣才能筑牢組織小農戶的堅實基礎。
在中國最廣大的范圍內,滿足上述條件的只有中國共產黨及其各級黨組織。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切工作的開展是為了服務人民,這是黨區別于其他社會主體的最鮮明特征。在領導中國人民開展革命和社會經濟建設的過程中,黨領導下的公共部門積累了豐富的要素、技術和實踐知識,這些資源能夠經由公共服務輸送渠道,為小農戶開展合作提供必要支持。黨已經領導中國人民取得了脫貧攻堅的偉大勝利,這一勝利具有歷史性和世界性意義,充分說明只有黨才真正關懷全體中國人民的生存和發展利益,才能夠真正領導中國人民擺脫貧困,才能夠真正團結領導中國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后繼續推進鄉村振興事業,黨必然責無旁貸地承擔起團結組織小農戶的重任。山東省煙臺市正在探索的“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實踐模式,旗幟鮮明地突出基層黨組織在農民合作中的領導者角色,其相關實踐探索值得借鑒。
二、組織小農戶開展綜合性的合作
應組織小農戶開展什么樣的合作才能夠真正產生賦能作用?在各地實際調研中,我們看到許多“合作”的內容單一,比如不少農機專業合作社只強調統一利用昂貴機械來收割作物,但是對農戶如何選擇生產類型和銷售產品不管不顧,這無法真正幫助農戶在鄉村實現發展,充其量只是使農戶減少了一些農業生產環節用工而已。而且,許多“合作”只強調短期可兌現到個體身上的經濟利益,沒有在共同長遠利益上凝聚起成員共識,很容易導致“利盡則散”的局面。要真正長久持續地為小農戶賦能,應致力于組織他們開展綜合性合作:既要開展多環節、多產品類型的生產合作,又要突出超越于短期經濟利益的共識凝聚。
生產合作方面,如上文所言,小農戶在生產要素利用、生產類型選擇、產品銷售等多方面都面臨被“去能”的困境,鄉村青壯年成員大量外流并非某個單一因素作用的結果。這就意味著,要幫助小農戶擺脫被“去能”的困境,首先應該逐步幫助他們綜合應對各方面的生產難題,否則單一的支持措施無法奏效。具體來說,在幫助小農戶引進利用先進的農機等現代生產裝備的同時,要幫助他們發展高附加值產品生產,拓寬銷售渠道,否則現代裝備無法真正投入生產并發揮作用;在幫助小農戶發展高附加值產品生產的同時,要幫助他們引入及合理利用現代生產要素并開拓市場,否則產品生產無從開展,小農戶也無法真正實現增收;在幫助小農戶拓寬產品銷售渠道的同時,要幫助他們引進利用現代生產要素并發展高附加值產品生產,否則小農戶的生產無法對接升級變化的市場需求。其次,由于農業生產具有季節性特征,多數小農戶的生產是多樣化的,其在農忙期和農閑期從事不同類型的生產。事實上,非農收入已經成為農戶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因此,幫助小農戶加強合作不能局限在農業領域,而是要擴展至非農領域,充分延伸農業產業鏈。這也就意味著,公共部門有必要組織小農戶開展多產品類型的生產合作,而不僅僅是單一產品、專業性的生產合作,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幫助小農戶充分拓展在鄉村的生產空間。再次,幫助小農戶開展多類型的生產合作,必然離不開包括教育培訓、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市場信息指導等在內的公共服務的支持和保障,這些都需要黨組織扎根基層,深入了解農戶生產中的實際需求和關鍵問題,有針對性地將相應的服務資源引導向農戶。
共識凝聚方面,黨在對農民開展集體主義教育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方面具有光榮傳統,注重采用物質鼓勵和精神激勵相結合的方式,引導農民群眾放眼長遠和顧全大局,充分調動農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這正是改革開放前農民群眾能夠在艱難條件下“勒緊褲腰帶”支援國家重工業建設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實上,農民群眾的奉獻為新中國的原始工業積累和改革開放后的進一步快速發展提供了強大支撐。穩固的農戶合作組織的形成要克服一系列難題,不可能一蹴而就,合作利益的顯現也很可能具有滯后性,要經歷一定時間甚至是長期曲折的艱難探索,經受住來自自然和市場的大量風險和問題的考驗。
在市場化環境下,脫離個體經濟利益來談農戶合作是完全不現實的,但光有經濟利益而缺乏集體主義精神的凝聚,小農戶無法清楚認識到共同長遠利益,他們也很難長久堅持下去,一旦遇到問題就可能退出合作,合作組織很快也會被市場力量沖垮。這也就意味著,組織小農戶開展合作不能只關注生產,還有必要就社會主義奮斗史、黨史、新中國史、本地區發展歷史、先進地區經驗、先進人物事跡等開展集體學習和思想交流,在發展生產的同時積極組織成員開展討論,主動呈現各方意見,明確合作組織的發展方向和成員的共同利益所在。概而言之,綜合性合作組織既是一個多元化的生產組織,又必然是一個超越短期經濟利益的具有集體主義思想內核的組織。
三、引入現代生產要素應注重激發小農戶的自主發展能力
在現代社會,人們完全無法忽視“規模經濟”的存在,大城市正因為其現代生產要素集聚和規模效應而呈現令人嘆為觀止的生產效率,小農戶正因為其規模“小”,無法大規模應用農機等現代設備而飽受缺乏生產效率的詬病。毫無疑問,組織小農戶開展合作有必要充分發揮資源整合后的規模效益。但鄉村的人口分布相對分散,有其顯著不同于城市的人口分布特性,鄉村季節性的農業生產也不同于連續性的城市工業,因此不能簡單地把鄉村資源整合所發揮出的規模效益和城市進行比較。各地鄉村相對于城市的顯著優勢在于其生態環境、社會人文傳統和地方特色資源。如上文所言,中國小農戶身上承載著中國悠久而豐富的農學實踐和知識積淀。在突出強調建設生態文明的今天,傳統生產實踐中所蘊含的閃光點應該得到展現而不是被現代生產方式無情替代掉,“傳統要素”和“小規模”并不必然與“現代要素”和“大規模”勢不兩立。
在國際形勢日益復雜,城市生活就業成本高漲,且有部分農民工因為年齡增長等原因而“回流”鄉村的今天,如何幫助小農戶更好地“扎根”鄉村社會,已經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并與城鄉融合關系的塑造息息相關。
在新時代發展背景下,參考“內發型發展”思路,組織小農戶開展合作并非單一地引入現代生產要素替代鄉村在地資源,或單一地追求現代生產要素投入的規模效應,而更應該注重激發小農戶的主動性和經驗智慧,幫助小農戶合作挖掘利用本地特色小型資源,將引入現代生產要素和有效利用在地資源有效結合起來。只要小農戶自主利用鄉村在地資源的能力不被削弱,又能夠因為現代生產要素的引入而進一步提高自主發展能力,賦能的效果就更能夠得到體現,小農戶實現“扎根”鄉村社會發展的可能性也就更大。
近年來,隨著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鄉村空心化趨勢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扭轉。本書名為《超越空心化》,既是對中國農村發展新跡象的揭示,也是對中國農村發展未來的期待。本書由三部分內容構成,一是立足于“大國小農”的國情農情,研究小農戶為何被“去能”以及如何“賦能”,關注內發型發展及縣域城鄉流動;二是聚焦“同鄉同業”現象,剖析經濟活動與鄉土社會網絡如何互嵌以及鄉村空心化的反向運動;三是闡述鄉村空心化、階層分化背景下鄉村社會治理的本土化策略以及鄉村社會的生機。作者通過對“隙地”“狹地”“邊地”的調查,在具體的區域中尋找中國農村,探尋基于激發鄉村內生力量、與城鎮化并行的鄉村發展之路。
(作者系中山大學哲學系暨馬克思主義哲學與中國現代化研究所、華南農村研究中心教授;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吳重慶教授《超越空心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3年2月出版)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