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化是助力流動農民建立城市發展能力的重要途徑,已有研究提示了先賦性的“鄉土型”組織社會資本是流動農民組織成功的關鍵,但卻無法解釋為何還有組織失敗。本研究提出“復合型”鄉土資本這一組織社會資本概念作為解釋框架,對一項城市流動農民組織的組織過程進行分析。研究認為,流動農民組織的成功在于實現了對“鄉土型”組織社會資本在城市里的新建設與新發展。“單一型”鄉土資本通過將流出地的鄉土秩序轉變為組織社會資本,快速建立起組織能力,將成員帶入城市,卻缺乏建立拓展組織網絡以抵御城市競爭和維系組織應責的能力。本案例中,流動農民組織通過回到家鄉,在“單一型”鄉土資本的基礎上,拓展出政治性的庇護關系和適應城市市場的鄉情約束組成“復合型”鄉土資本,彌補了城市中的組織網絡建設能力和組織信任維系能力不足的問題,令“鄉土型”組織社會資本保持了延承性,維護了組織發展。研究進一步認為,城市里的外來組織在原本的“單一型”鄉土資本基礎上拓展出“復合型”鄉土資本更具現實可能性,這一過程中流動農民新的城鄉身份得以塑造,有利于他們分別在城鄉之間的向上流動。
一、問題提出:流動農民的組織化及其城市發展能力
時至今日,關注流動農民在城市里的發展能力,依然兼具學術與現實意義。至2021年末,我國流動人口數量3.85億,同2011年相比,十年間增加了1.55億,其中農民工數量為2.93億。“流動”似已沉淀為社會穩態,而城市里的流動農民是其核心組成。關于流動農民如何融入城市并獲得發展,研究者雖然作出大量討論并形成豐富的研究成果,但該群體的“半城市化”似乎并未根本轉變。
“組織化”對流動農民獲得城市生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流動農民通過組織團結獲得社會資本再生產是其建立城市發展能力、實現城市融入的重要途徑,但其組織化進程卻十分緩慢,大部分流動農民在城市里處于事實上的“無組織”狀態,導致流動農民的“半城市化”和難于獲得城市發展機會。與此同時,有關城市流動農民的研究和政策實踐,主要以“治理”為取向,對該群體“組織化”的關注,主要集中在同鄉組織的合作維權與收入溢價,以及加入工會等正式組織的政治與經濟增權等“治理”議題之下,遮蔽了組織化對流動農民城市發展能力建設的積極意義。
站在組織社會學的角度,同鄉組織在農民流動進城中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從進城初期來看,流動農民普遍有尋求組織庇護的訴求,流出地的鄉土資源不僅成為流動農民“流動中的社會資本”,還轉化為流動農民組織的組織社會資本,發揮了較強的組織力,是將農民帶入城市的重要因素。時至今日,農民通過同鄉精英帶入城市,加入同鄉網絡以謀得庇護,依然是“鄉-城”流動的重要機制。然而,流動農民的社會關系在城市里很快轉向“拔根”狀態,以組織為基礎的同鄉團結很容易瓦解,令流動農民愈難扎根城市。這些現象背后隱藏著流動農民的組織問題,哪些組織過程令流動農民建立起城市中的發展能力,雖兼具學術與政策意義,卻并未引起足夠重視。本研究延承學術界將“鄉土性”作為解釋城市里的流動農民組織過程之所以成功的要素,以流動農民組織何以在城市里通過持續“組織化”的方式建立起發展能力作為問題意識,試圖對流動農民組織成功的組織過程的內在機理展開研究。
二、文獻回顧:”鄉土性“對流動農民城市發展與組織建設的重要作用
已有文獻分別從個體的鄉土型社會關系與組織的“鄉土型”社會資本,解釋了“鄉土性”對流動農民城市發展能力建設與組織化利益凝聚的積極作用。
從個體動員的角度,鄉土型社會關系對建設流動農民的城市發展能力優劣兼具。優勢方面,鄉土型社會關系具有地緣共享性,有先賦的組織動員力與城市生長空間。首先,鄉土型社會關系為先賦型社會資本。其強信任與強網絡關系天然具備,表現為流動農民依托鄉土型社會關系進入城市的被動員過程,此處不再贅述。其次,鄉土型社會關系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城市里的生長空間。有研究發現,一些農村流動勞動力以老鄉群或同鄉會等組織形式,將家鄉的“鄉土”生活復制進城市,甚至形成同原本社會格格不入的異質性社區,這類社區以鄉土型社會關系作為組織的維系紐帶,發展出“系”這樣的組織運作機制,不僅在流入地逐漸形成同鄉群內相對穩固的權威關系,還在流入地形成了國家、社區領導者、普通商戶之間復雜的權力互動,有學者認為這為“后鄉土傳統”在城市的社會復興提供了組織基礎。這些研究一方面證明了鄉土型社會關系有在城市里獲得生命力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提示了鄉土型社會關系需要在城市社會里作出適應性轉換。劣勢方面,鄉土型社會關系具有非穩定性、非拓展性與過渡性。首先,非穩定性。有研究認為,“流動中的社會資本”作為先賦資本,發揮的組織力與動員力主要在流動初期,其形成并適用于鄉村場域,進入城市后易受到城市市場與社會環境等因素沖擊。在流動農民逐漸融入城市,建立起“后致”資本后,便傾向于減少對“先賦”資本的依賴,非穩定性特征降低了流動農民對鄉土型社會關系的預期度。其次,非拓展性。現實里,“先賦”的鄉土型社會關系往往既未得到有效維系,也并未獲得“后致”社會關系的有效“接續”。一方面,流動農民很難建立起具有庇護屬性的社會關系以接替“流動中的社會資本”;另一方面,“流動中的社會資本”也往往并未在城市里拓展出持續的個體社會資本效果,令流動農民在城市里的社會位階始終偏低,難于獲得城市里更為優質的公共服務。有研究者主張制定政策助其建立新的個體資本,但現實中缺乏政策抓手與政策動力而難于落地。再次,過渡性。已有研究將流動農民的發展目標置于“城-鄉”二元范式之下,作為城鎮化進程中的“鄉-城移民”看待,“流動”僅被看作是該群體向城市融入時的“過渡形態”或是城鄉二元之間的“中元形態”,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流動農民中的大多數終會歸入城鄉二元中的一元。在這一范式下,鄉土型社會關系的“過渡性”被更多關注,而在現實中發展出的“拓展性”及其內在機理,則被看成偶例而被忽略。
從流動農民組織的角度,組織層面的“鄉土型”社會資本為維系組織發展有積極的效果。組織作為個體與公共的關聯“通道”,不僅連接著個體成員,還聯結著市場、社會網絡、制度乃至國家政治,某種意義上組織將個體帶到國家。已有研究從兩個方面揭示了城市里的流動農民組織依托“鄉土型”社會資本維系組織發展的經驗情境。一是占據城市市場的“同鄉同業”組織。這類研究從多個角度關注到流動農民同業組織的成功要素。季中揚認為,傳統手工業在外拓展發展空間時,遵循先在某地方發展成“在地同業”,后利用傳統人際關系網絡以“在外同行”的方式拓展經營空間,形成“在地同鄉”與“在外同行”的“主從”與“內外”分工,是鄉村里“前店后院”模式的空間延伸。譚同學注意到“同鄉”以“有限差序”嵌入城鎮化與大市場,在聚集資源、降低成本并贏得市場競爭時,相較于差序格局的“親親”機制,基于方言的“文化親密”是城市里與市場里更為適配、更為核心的機制。這類研究暗含著傳統鄉土因素在被應用于城市適應時的機制演變,體現著社會與經濟的互嵌互動,并在互動中作出適應性轉型。盡管上述研究并未站在組織的角度作出分析,但卻提示了“同鄉同業”組織得以發展,在于將鄉土關系進一步拓展并嵌入在城鄉間的經濟關系與社會關系兩個結構性維度中。二是城市里“正式”組織與“自組織”間的平衡關系。在“有組織”的流動農民中,加入工會還是成立自組織是研究焦點。工會組織被認為是國家主導下保障城市里的流動農民基本權益的組織,理論上可對流動農民形成政治性保障,但卻存在組織性優勢與制度性劣勢的問題。自組織有建立緊密社會網絡的天然優勢,城市里的流動農民更愿意選擇自治組織庇護權益,而工會組織則難于對城市里的流動農民形成有效庇護。有研究發現,不論正式與否,農村流動勞動力組織均具有“半正式組織”的特征,需要在工會組織與自組織的各自特征中找尋平衡,呈現出正式與非正式組織的“組織-共生”性,但如若這種平衡關系沒有達成,自治性的組織在滿足群體訴求的同時也容易黑幫化。
綜而述之,已有研究證明了“鄉土性”作為城市里流動農民的獨特特征,在其獲得個體生計資本與建立和發展組織化利益的過程中起到了十分關鍵的作用。從組織的角度分析,“鄉土型”社會資本作為流動農民的重要組織社會資本,通過建立起地域、血緣為根基的社會關系網絡與信任,貫穿于不同面向、不同階段的組織成長過程。成功的流動農民組織,依托“鄉土型”社會資本結群,不僅在城市里的流動農民中建立起相互聯系、相互依賴的物質利益或精神利益體系,還助力了流動農民在城鄉之間的“多重身份認同”和在城市中的個體發展。
需要注意的是,已有研究缺乏站在流動農民發展的角度對上述問題展開學術分析,進而缺少對流動農民組織的組織過程問題形成全面解釋。比如,既然“鄉土型”社會資本是流動農民組織的天然優勢與組織成功之關鍵要素,但為何幾乎所有類型的流動農民組織或多或少運用了“鄉土型”社會資本,卻有成功也有失敗?同時,已有文獻無法清晰描繪成功的流動農民組織究竟怎樣克服了前文所概括的流動農民鄉土性社會關系的非穩定性、非拓展性與過渡性等特征,在城市里形成組織團結、獲得組織庇護與個體發展機會。可見,一般的“鄉土型”組織社會資本無法拓展出適應城市社會的組織能力。流動農民組織的“鄉土型”組織社會資本需要在城市社會里作出新的建設與發展,才是解決上述問題的關鍵。基于此,本文從組織社會資本的角度,對全面解釋上述問題嘗試提出一個解釋框架。
三、”復合型“鄉土資本的概念提出與案例介紹
(一)概念提出:“復合型”鄉土資本
流動農民在組織中獲得持續的庇護與發展能力,反映到組織層面,表現為組織擁有持續且有效的成員整合(對內)與網絡拓展(對外)能力,也即在城市場域建立起富有建設能力的組織社會資本,以將組織成員帶入城市的市場與社會。
組織社會資本是存在于組織層面的社會資本。盡管不同學者因視角不同,對社會資本的定義存有差異,但將信任與網絡關系作為其核心要素,已達成普遍共識。組織社會資本所創造的組織價值,在于其是否能夠持續有效地為組織內部提供信任基礎,形成組織間的有效合作,以及不斷強化、拓展組織網絡并穩固其在網絡中的位置,令組織網絡成為彼此有聯系的社會實體。已有研究大量揭示出流動農民借助鄉土資源進入城市的現象,通常以同鄉組織為載體,比如同鄉同業組織、同鄉包工組織、同鄉帶班組織,以及基于血緣與親緣的小型生產單元等初級組織等。這類組織之所以能對流動農民發揮較大的組織動員力,主要以“鄉土型”組織資本作為維系變量。
本文提出“復合型”鄉土資本概念,用來概括城市里的流動農民組織通過對“單一型”的先賦鄉土組織社會資本(以下簡稱“單一型”鄉土資本)的升級建設,助力流動農民組織轉變為可適應城市社會的“生長型”組織的一類組織社會資本類型。組織的“復合型”鄉土資本,既可令組織在城市中持續地獲得凝聚成員信任、實現組織整合、拓展組織網絡等組織能力,又可向組織成員持續、穩定地提供鄉土性社會關系,令組織成員在共享鄉土資源的同時,突破前文所述的非穩定性、非拓展性與過渡性之桎梏,不斷強化組織化利益、壯大組織發展,從而以組織團結的方式將組織成員帶進城市市場與社會。“復合型”鄉土資本以“鄉土”為基礎,是流動農民組織在流出地鄉土資源的基礎上,應對城市社會的生產生活而作出的再拓展與再生產,其建設過程,并非在城市社會土壤中拓展出的新型的組織社會資本,而是當組織在面臨城市社會場域中的發展困境時,選擇不斷回到流出地鄉村,在鄉村場域中拓展出新的組織社會資本,以不斷助力流動農民組織實現對城市社會的嵌入過程。
具體而言,組織社會資本作為組織的重要維系變量,應當包含三個維度:一是從個體到組織的整合過程,也是組織信任與組織秩序形成的過程,這一過程的組織目標為“整合”,包括了形成組織觀念、搭建組織結構、建立組織權威、確定行為標準、構建組織秩序等,經由這一過程,組織中的個體被整合進組織所設定的規則與權力之下,本文以“組織動員”為概括。二是從組織到個體的應責過程,也是履行組織職能的過程,這一過程的組織目標為“應責”,包括了分配組織資源、提供組織庇護、形成利益傳輸、提供組織福利、執行組織懲罰等內容,經由這一過程,組織通過履行回應組織成員訴求形成覆蓋全體組織成員的組織化利益,本文以“組織應責”為概括。三是組織向外界乃至公共的協調過程,也是組織逐漸在區域或組織間通過社會互動而逐漸穩固組織位置和提升組織位階的過程,這一過程的組織目標為“連接個體與公共”,包括了拓展組織合作、交換組織利益、加入組織網絡、獲得社會聲望、謀得政治承認等內容,經由這一過程,組織以整體為單元通過同公共關系、地方關系乃至國家代理之間的良性互動而獲得持續的組織社會資本,并不斷強化與擴展,本文以“形成組織網絡”為概括。三個維度的組織社會資本建立過程并非涇渭分明,而是在交互影響中互促前行,且三個維度需要同時推進,方能獲得組織化的成功。
(二)案例介紹
“Q燒烤”是一個典型的以同鄉同業為基礎的城市流動農民組織,為陜西省D市的著名四川小吃品牌,經營者多為四川省大佛縣江口鎮居民,該品牌創始人章木森于1998年只身一人來到陜西省D市,開設了第一家“Q燒烤”。經過二十余年的發展壯大,“Q燒烤”已成為覆蓋陜西全省、深受當地群眾喜愛、價格親民美味的四川小吃品牌。
截至筆者調研時,“Q燒烤”在D市似乎并不具有傳統意義上的正式組織形態,如,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沒有專職工作人員,組織成員平時忙于各自經營、社會交往無多,甚至沒有能囊括所有組織成員的網上聯絡群,組織形態非常“松散”。盡管如此,“Q燒烤”依然表現出較強的組織特征,如,其于2005年注冊商標并成立商會,依托家鄉的政治力量,建立了大佛縣江口鎮駐D市的“Q燒烤”飛地黨支部(2007年)和異地工會(2018年),獲得了家鄉黨委政府賦權的正式組織身份。該組織以江口鎮的“同鄉”為開店的準入條件,從業者遵守統一的管理規則與經營模式,有極強的組織歸屬感,共享一致的價值理念并獲得組織庇護,其內部有“大致”的層級之分,以商家聯盟的方式參與市場競爭、共享組織利益,甚至還在其發展的不同階段,獲得了一些由流出地或流入地政府賦予的組織稱號。
在章木森的家鄉大佛縣江口鎮的居民心目中,顯然不認為“Q燒烤”是“松散”的組織。章木森及“Q燒烤”的發展歷程被當地百姓津津樂道、口耳相傳,成為極具傳奇色彩的公共話題,筆者在大佛縣訪問過的每一個人,幾乎都能在此話題上講出一二。事實上,江口鎮居民總能或多或少、沾親帶故地同“Q燒烤”扯上關系,也或遠或近地被整合進“Q燒烤”組織,一份2018年的統計信息顯示,整個陜西省的“Q燒烤”店鋪達到800余家,江口鎮的相關從業人員超過8000人,高出該鎮外出務工人數的三分之一。在大佛縣,不論各級官員還是各類居民,對章木森的評價“言說”十分一致:只身走出該縣、出人頭地、不忘同鄉,領導了一個龐大的同鄉同業組織,帶領本鄉百姓共同致富,其組織領袖形象深得民心。盡管“Q燒烤”組織遠在D市,卻被大佛縣居民看成組織秩序嚴謹、目標明確、庇護有力,成員互動親密、組織歸屬感強,且組織網絡強大的成功組織。總之,相對于D市的組織松散狀態,“Q燒烤”在大佛縣的社會情境里享有更高的組織合法性,具體表現為以流入地同鄉成員(大佛縣與D市)為核心的高度組織認同。這一反差的背后,是該組織為了建立城市發展能力在流出地拓展出的“復合型”鄉土資本在發揮作用。
本文將“Q燒烤”在陜西省D市里連續20年成功的組織化歷程作為個案,試圖通過展示該組織的“復合型”鄉土資本的建設歷程,揭示城市里的流動農民組織之所以成功且長效維系所需獲得的組織要素,以及透過該流動農民組織的組織化歷程,進一步嘗試揭示組織化何以成為流動農民獲得進入城市、融入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的關鍵中介。本研究小組于2017—2020年四年間多次赴該組織的流出地四川省大佛縣、陜西省D市展開調研,訪談對象涉及縣鄉兩級地方官員、村干部、普通村民、組織領袖、組織成員等,收集信息具有可信度,能夠真實反映組織的發展歷程。
四、“Q燒烤”在城市里的組織化及其“復合型”鄉土資本建設過程
(一)組織建立:運用“鄉土型”組織社會資本把鄉村規則“搬挪”進城
流動進城的農民極易經由地緣性的鄉土型社會關系被快速組織起來。組織則借助流出地的“鄉土型”(同鄉)社會資本,將流出地鄉村社會的秩序向流入地城市“搬挪”,將鄉村社會里的價值認同、行為標準、秩序規范快速轉變為城市里流動農民組織的組織觀念、組織秩序與組織規范,“Q燒烤”組織的形成初期也是如此。
1.鄉土型社會關系:個體的家庭義務與親緣應責
站在流動農民組織的角度,鄉土型社會關系不僅在動員流動農民進城和提供生計上有重要意義,其中的個體的家庭義務與親緣應責,還為流動農民組織在城市里的建立,提供了鄉土型的信任與網絡基礎,進而形成了強動員力的組織基礎。
20世紀80年代,貧困是四川農村從家庭到村落的基層常態,個體考上大學并留在城市,往往是家庭的集體決策并舉全家之力的結果。將農村的親戚帶到城市謀生,被視為已在城市立足的農家子弟不可推卸的“親緣責任”。章木森進城謀生因其投靠了大舅子老高。老高于20世紀80年代從江口鎮考上D市的大學,畢業后留校任教。隨后被家鄉親緣寄托了改變窮困現狀的厚望,總被父母親戚叨叨著“給老家親人安排工作”。1998年,章木森為了還清家中舉債,隔三岔五給老高寫信、打電話拜托幫忙找工作。老高多方打探,發現在夜市擺攤賣燒烤是成本低、盈利高的商機,適合文化程度不高但能吃苦耐勞的章木森,便把章木森接到D市,開始了其“親緣應責”。老高對章木森的幫助,可代表當時個體對家庭義務作出應責的立場與邊界,而其幫助過程,既是對流出地鄉土社會秩序的遵守,也是其與章木森間形成彼此認同權力關系的過程。
老高的“親緣應責”包括兩個步驟。一是提供資金幫扶:安排考察項目與提供啟動資金。老高先是出錢帶章木森吃遍了就職學校周邊夜市里的所有燒烤,以考察燒烤攤的經營過程與經營方式,和測算租房、設備等經營成本,隨后便全額提供啟動資金支持章木森“單干”。二是動用關系資本:“得把活路給人安排好”。老高先是找門路安排章木森到一處燒烤攤位上做學徒。章木森很能吃苦,一個月左右學成,開始籌備擺攤。后又找關系幫忙擺平“事”,比如在夜市地盤基本被“瓜分”的情況下,老高找到熟識的小賣部老板,以定點在其小賣部拿飲料為協議獲得了在其店門口擺攤的許可權,落實了燒烤攤點,1998年10月時,章木森的燒烤攤正式開張。至此,老高認為已“仁至義盡”,無論結果怎樣都心安理得,給家庭、家族、村莊以“交代”,即便章木森沒成功,也不再提供更多幫助。而這兩個步驟,后來演變為“Q燒烤”組織擴張時期“個體應責”的基本規則。前任江口鎮黨委駐D市“Q燒烤”黨支部書記老曹告訴筆者,親戚做學徒、后協助其單干的培養模式,變成了Q燒烤組織心照不宣的規則,在組織擴張、網絡傳遞過程中被保留下來。直到今天,這一模式仍為有意開店的同鄉務工者提供庇護與保障。
2.“鄉土型”社會資本:應責傳遞、網絡拓展與組織架構建立
隨著同鄉網絡擴大,鄉土型社會關系中個體的家庭義務和親緣應責,轉化為流動農民組織在城市里的“鄉土型”組織社會資本,通過快速凝聚組織信任、形成組織秩序實現了組織動員,并通過回應組織成員的謀生訴求實踐著組織應責。
首先,通過應責傳遞,同鄉網絡為基礎的組織初步形成。老高對章木森的應責過程,在同鄉血緣與親緣中不斷復制擴散。大佛縣的燒烤美味且獨特,同本地的西北燒烤相比“差異化”優勢明顯。章木森經營有方,時正值北方夜燒烤淡季,但其生意卻越做越好,從最初一晚賣十幾元,到1999年初已攢下六千余元。同年春節,章木森把家里的欠債全部還清,老高的家庭應責與章木森的家庭集體決策均取得了成功。賺到錢的章木森,開始復制和傳遞親緣應責,先是將哥哥帶到D市一同經營燒烤攤,又相繼把自己的小舅子、姐夫等親戚帶了過去。彼時,“Q燒烤”以路邊攤的形式經營,成本低、準入條件少,經營環境復雜,經營過程受地方社會環境影響極大。隨著“Q燒烤”生意趨好,動員更多的同鄉形成組織,既能共享利益又能彼此照應,有較強的組織動力。經由親屬間“傳幫帶”的快速擴散,至2000年時,“Q燒烤”在D市“紅火了起來”,已有大約40—50戶大佛縣江口鎮家庭在D市從事“Q燒烤”生意,很快形成了以章木森為網絡中心,以其血緣、親緣、地緣關系為紐帶親疏不等的初級同鄉組織。
其次,通過復刻“鄉土”里的權力關系,以同鄉各族姓精英為主的“元老”集團形成。農民出身的章木森成為“掌舵人”,面對初具規模的同鄉組織,壓力陡增、自覺應對能力不足,特別有了同鄉間競爭后,自家收益產生波動,對維系組織與個人生意均沒了信心,動了逃避返鄉的念頭。組織“主心骨”心生動搖,組織存續面臨危機。此時,江口鎮各家族在D市經營Q燒烤生意的能人站了出來,章、高、曹、吳等江口鎮幾大姓氏中的有能力者,組成了“元老”集團,約定共同議事決策以應對組織老鄉過程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元老”集團奉章木森為中心,而章木森則始終視老高為尊者,“元老”集團并未將章木森的其他血親納入其中,而是逐漸發展形成同江口鎮各族親關系相平衡的組織領導格局。“Q燒烤”在一定程度上“復刻”了鄉土秩序中的倫常關系與權力格局,而這一過程似乎“自然而然”被同鄉成員接納。自此,以章木森為組織領袖,同鄉大姓家族的同業精英組成“元老”集團,同鄉其他成員各自開店的組織架構初步形成,“Q燒烤”組織也由個體“家族化”轉變為組織“同鄉化”。
可見,“鄉土型”社會資本的兩個要素對流動農民組織在城市里的快速形成發揮了作用。一是以血緣、親緣應責為內核的社會網絡關系,形成了組織信任與組織網絡。不論老高還是章木森,親屬之間的“傳幫帶”,是需要剛性履行的家庭責任。個體和家庭的應責傳遞,很快吸納了大量同鄉從業者,在城市里形成以最初創業者為網絡中心,血緣、親緣、地緣為紐帶的社會網絡,這構成了組織形成的信任與網絡基礎。二是以流出地鄉村的權力與秩序關系作為組織維系規則,維系了組織初期的穩固。隨著同鄉從業人數不斷增長,組織需要更有力度的組織管理來平衡利益分化。此時,“復刻”流出地鄉村的社會秩序,比如親族力量、權力關系、網絡關系等,不僅有利于快速的組織化,還能快速團結組織成員,維系組織運轉的同時,保證成員的利益共享。總之,流動農民組織以鄉土社會里的關系與秩序格局為基礎,以流出地的鄉土型社會資本為維系變量,建立了組織力,令組織在初期擁有較強的組織動員與組織應責能力。然而,支撐這種組織力的鄉土秩序與倫常規則,同城市市場社會里的秩序價值產生張力,令組織在城市里的進一步發展產生危機。
(二)組織動蕩:“單一型”鄉土資本在城市里的組織能力式微
“Q燒烤”的利潤十分可觀,作為一項產業,每年的純利潤在2億元以上,組織成員亦收益不菲,“中等生意的店,純收入一年七八十萬,差一點的,一年二三十萬沒問題”,吸引了大量江口鎮居民前來淘金。2002年前后,“Q燒烤”在D市逐漸聲名鵲起,經營模式逐漸由擺地攤升級為開店鋪。2002—2007年間,店鋪數量快速增長,組織規模迅速擴大,至2007年時已達400余家,有超過4000余江口鎮人在D市從業。隨著市場影響力擴大,“Q燒烤”同既有市場分配格局之間的摩擦不斷升級,同時,經營成本增加、回本周期拉長,租店面、搶市場、穩人員等組織內部的利益分化逐漸顯現,組織發展遇到諸多瓶頸。為應對危機,2005年,“Q燒烤”在D市正式成立了商會,章木森擔任會長,集團“元老”分別擔任副會長和秘書長。同年,章木森在D市注冊“Q燒烤”著名商標。但組織應責與組織動員能力依然面臨挑戰,引發了組織動蕩。
1.城市市場里的組織應責能力弱化
進城初期的鄉土型組織社會資本具有“單一性”,其對于傳統農業里小農分散經營形態下的社會關系有天然的整合能力,其組織動員主要在組織內部發揮作用,對小農特征的組織成員可進行有效且快速的組織動員。而面向城市里的外部市場與社會時,卻難于形成具有市場性與政治性的組織網絡以提供組織庇護。組織一旦發展壯大,便面臨組織協調與市場應對能力不足而組織應責能力式微,引發組織的內憂外患。
組織協調能力不足表現為組織層面的無序擴張與個體層面的小農無意識。“Q燒烤”具有明顯的地緣性產業特征,以家庭為經營單元,是對農村“小農式”生產方式的延續。初期,“Q燒烤”的經營規模小而靈活,一個家庭的男主人負責燒烤,女主人負責收錢,再雇1—2個幫工便能較好地經營。該模式投資與試錯成本低、靈活性高,有利于店鋪快速增加,“早期老家(江口鎮)到店里務工的人,99%都開了店”,但到2007年時,一般的店鋪規模已擴大至需要8—10人維持經營,稍微大的店需要20人左右,一般的開店成本由初期的幾千元增長至二三十萬元,幫工也由初期的一個月拉長為1—2年。此時,“Q燒烤”既未從組織層面作出有序發展的規劃,也缺乏優化市場管理、庇護組織成員利益的組織管理能力,店鋪間的惡性競爭很快爆發出來。比如,店鋪選址向優勢口岸扎堆,劣勢口岸則無人問津,做事靠譜的同鄉工人被各店明里暗里爭奪等,造成了“自己人間”的相互干擾。與此同時,普通經營者受困于“種田”思維,缺乏市場意識,自亂了市場卻并不自知。
“一到兩公里之內原則不能開,要市場保護,但那會兒好一點的十字路口開三五家、五六家都有,看到生意好,都是親戚老鄉,有地方我就給你來一個。”
“其實我們當時也沒明白,跟我們在家種田是一樣的,只要它不違反我的利益,其他就無所謂,不需要去了解市場邏輯,當有一天反噬的時候,他才發現利益受損了。”
除此之外,“Q燒烤”還需要應對與本地同行的競爭。因燒烤為晚間生意,普遍經營到凌晨。早年間,D市夜間的治安環境存在漏洞,客源魚龍混雜,吃“霸王餐”的事情更是屢屢發生,部分店鋪曾遭黑惡勢力鬧事,如本地的地痞流氓找茬收錢和競爭對手的惡意報復等,組織缺乏對正規渠道尋求庇護的協調能力,陷入“內憂外患”。
2.組織動員的團結力強卻秩序構建能力差
組織擴張時期的“Q燒烤”,“單一型”鄉土資本的動員力呈現出組織團結能力強卻秩序構建能力差的張力,引發了組織利益散化、組織信任弱化,甚至出現組織團結“黑幫化”的跡象,組織秩序也出現了趨向瓦解的苗頭。為避免受到惡勢力欺負,同鄉組織成員間“抱團取暖”意識不斷增強,店鋪間小范圍的快速組織力不斷增強,與D市本地人打架的事情時有發生。
“每個店里2—3人有手機短號,有店里鬧事,就相互通知,比110報警還快。3—5分鐘,最多10分鐘會到齊,(我們)只有相互幫扶才行。”
每個店鋪需要獨立的空間與客源范圍,以確保生意空間邊界清晰、不被侵犯,但這一方面組織卻管理無力,令成員處在無序競爭之下。久而久之,組織信任被削弱,前期形成的一些口耳相傳、自覺約定的組織規則,比如店鋪一般在江口鎮同鄉之間傳遞,以及近乎不求回報的個體親緣應責以扶持親屬開店等規則開始被打破。一些店鋪用了非大佛縣的人做幫工,最多的時候,務工人員中D市及周邊本地人的比例大約占到了三分之一,甚至有非大佛縣人盤下了一家店,但卻明顯不按“規矩來”。隨著競爭逐漸增大,有的店鋪老板不愿意將手藝傳給同鄉,避免“鋤頭挖自己”,還有一些從業者開始亂打招牌,不使用或亂使用“Q燒烤”的商標,組織秩序有了瓦解的趨勢。
此時,“Q燒烤”在D市的組織存續陷入了瓶頸,除了需要拓展組織網絡關系以建立起適應正式市場的競爭能力外,還需要建立起對非正式社會環境的適應能力;除了需要形成“抱團取暖”的組織動員外,還需要理順組織內部的秩序規則以維系持續的組織信任。總之,組織亟待拓展出新的組織社會資本以維系組織發展。
(三)回到家鄉:為組織在城市里的存續拓展“復合型”鄉土資本
“單一型”鄉土資本的地緣性與封閉性,雖有利于組織團結,卻阻礙著組織融入城市的社會與市場。作為城市里的外來組織,這一時期“Q燒烤”的發展困境,根本在于組織缺乏城市里的發展指導,“單一型”鄉土資本既無法指導組織建立抵御城市競爭的網絡能力,也無法在新挑戰、新困境中指導組織維系信任進而維護組織秩序。如何拓展新的組織社會資本?“Q燒烤”組織選擇了“借力家鄉”,在“單一型”鄉土資本的基礎上,回到流出地,疊加拓展出鄉土型的政治資本與鄉土型的市場資本,組成“復合型”鄉土資本,以形成新的組織能力。
1.在“單一型”鄉土資本基礎上拓展出政治性的資本屬性
既然“單一型”鄉土資本難于指導“Q燒烤”在D市中拓展出組織網絡關系,那么回到家鄉,將組織帶入家鄉的政治網絡中謀得在D市里的組織庇護,是“Q燒烤”作為城市里的流動農民組織更可能建設起來的一類組織社會資本。2007年時,因江口鎮有4000余人在D市從業,“Q燒烤”引起了江口鎮黨委政府的關注。一方面,從業者的收益主要存回家鄉的銀行,提升了本地的金融能力。另一方面,4000余名本鎮流動農民的管理與服務成為江口鎮黨委政府的重要關切。2007年時,在大佛縣縣委組織部、江口鎮與“Q燒烤”組織的共同推動下,江口鎮“Q燒烤”流動黨支部在D市掛牌成立,流動黨員15人左右,先后由“元老集團”成員擔任支部書記。流動黨支部成立后,大佛縣所屬Z市的市級領導、大佛縣縣委書記、縣長等都曾多次到D市慰問、看望、調研,支部書記加入了江口鎮支部書記工作微信群,同屬地黨支部一同,接收和回應各類指令信息。十多年來,“Q燒烤”同家鄉黨委政府間的公務活動頻繁,而“Q燒烤”流動黨支部亦獲得大佛縣江口鎮黨委的多次表彰。2018年時,四川Z市指導“Q燒烤”成立了市級異地工會,匹配了工作經費。“元老集團”或組織核心人物在返鄉后,主動承擔起村社干部職務,以鞏固“Q燒烤”組織在同鄉的政治力。流動黨支部的前任書記老曹,2019年將兩個門店交由女婿經營后返鄉照顧母親,主動參選擔任所在社區的社區書記。“元老”老張返鄉后,2016年起擔任所在村的村支書。自流動黨支部成立起,“Q燒烤”主動同本鄉建立日漸緊密的政治網絡關系,為組織拓展出了來自本鄉的政治性社會資本。
這一政治性的社會資本,為“Q燒烤”在D市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庇護。2012年,“Q燒烤”在D市遭遇發展過程中的最大危機,本地著名報紙H報連續一周刊登“Q燒烤”負面新聞,報道其以豬肉冒充牛肉的食品誠信安全問題,引發了廣泛的輿論譴責,“Q燒烤”聲譽大損、發展一度停滯。為澄清事實,“Q燒烤”流動黨支部向江口鎮黨委提出求助,大佛縣迅速聯合工商、食品等五個相關職能部門和江口鎮黨委到D市展開調查,并把“Q燒烤”的肉品送往云南省昆明市(國務院食品安全指定的動物食品安全檢測所)進行檢測。“當時的檢測結果證明了我們用的是貨真價實的高品質牛肉,這樣才保住了‘Q燒烤’的聲譽,沒有對我們的發展造成影響。”老家的黨委政府向“Q燒烤”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庇護,為“Q燒烤”組織在D市的商業經營提升了關鍵的抗風險能力,拓展了“單一型”鄉土資本在城市里建立組織網絡、應對組織競爭的能力。
同時,這一政治性的組織社會資本并非“Q燒烤”的個案,具有地緣普遍性和明顯的流出地特征。
問:(縣里)除了這個(“Q燒烤”)流動黨支部,還有其他的流動黨支部嗎?
答:有啊,還有很多,可能有十多個。打個比方說,就像江口(鎮)的這個(Q燒烤),我們有很多黨員都在同一個地方打工,大家可能聚集的點都不是很遠,比如可能是在某一個市區里面,(黨員)人數達到一定的范圍,我們就會建立一個黨支部,然后通過(所在)鄉鎮給它(流動黨支部)推送清單,讓他(支部書記)加微信、qq群啊,督促他們每個月去做一些組織生活。
2.在“單一型”鄉土資本的基礎上拓展出適應市場規則的鄉情約束
“回到家鄉”,如何建立起維持組織秩序能力的組織社會資本?2007年起,隨著“Q燒烤”流動黨支部的建立,“Q燒烤”商會(2005年成立)的活動陣地,由D市逐漸轉向江口鎮。與流動黨支部被正式體制賦權,發揮將組織帶入本鄉政治網絡以獲得庇護不同,商會的活動更加民間化,通過在家鄉民間的組織形象塑造,傳播組織價值、形成組織規則,將家鄉的準組織成員穩定帶入城市市場、共享組織利益、持續壯大組織能力。具體而言,有連結鄉情社會、傳遞組織規則、凝聚組織價值等組織形象的塑造過程。連結鄉情社會方面,“Q燒烤”從組織與個體兩個層面分別發力。組織層面,“Q燒烤”以商會的名義從事了多項“回饋家鄉”的公益活動。2013年起,“Q燒烤”商會為江口鎮貧困高考學子每年捐資1—2萬元不等的助學金,在汶川地震后專門召開捐資大會,籌集7萬元捐給大佛縣紅十字會,2014年春節返鄉時,在大佛縣的政府廣場舉辦大型文藝演出,向全縣展示“Q燒烤”的鄉味鄉情,傳遞“Q燒烤”的組織價值,還在江口鎮各村的一些重要的公共事務如修路、春節鄉鎮黨委政府組織的聯誼活動中參與決策、提供資源保障等。個體層面,在返鄉時以“Q燒烤”成員身份在日常生活里禮尚往來、相互走動、加深鄉情,“每次過年回來我們都會約上村上、鎮上的領導吃飯,最重要是家鄉的感情”,“我們在D市的人,回去了的,每兩周會有一兩個小時,組織老鄉們一起,自編自演在自己院壩娛樂,為了(拉近)家鄉感情”。隨著第一批從業者將生意交由子女經營而陸續返鄉后,大佛縣中以“Q燒烤”從業者為名組織的各類聯誼活動愈加頻繁。經由這一過程,“Q燒烤”維系了組織在本鄉中的鄉土人情,深化了組織與鄉情社會的密切連結。
與流出地鄉情社會的連結強化,意味著鞏固了傳播組織價值的鄉情社會基礎。一次次的互動中,“Q燒烤”不斷在家鄉成員與身在D市的同鄉中,推動將前期自覺遵守的兩項重要規則(親緣應責與扶持開店)和一項日常經營中的約束規則(統一醬料)轉變成組織價值,以令這些規則在江口鎮居民中得到更為廣泛的認同。如今,新增的大佛縣從業者在進入D市前便已知曉、認同并遵守這些規則,“來(D市)之前我們就曉得,我們轉店都是內部人之間(流)轉,親戚朋友之間(流)轉,不會轉給外人”,強化了店鋪在同鄉之間傳遞與擴張,鞏固著“Q燒烤”在D市場競爭中的組織基礎。同時,“Q燒烤”的所有加盟店鋪只能使用章木森提供的燒烤秘制醬料,也成為了共同遵守的重要規則。時至今日,章木森依然為醬料核心秘方的持有者和所有門店燒烤醬料的唯一提供者。在老高看來,“Q燒烤”醬料的秘制配方是該產業成功的關鍵,“只要配方在我們這里就不怕,外邊也有假的,但味道肯定不一樣”,但有“Q燒烤”從業者告訴筆者“雖然都是他提供,但一時供不上怎么辦,我們自己也會拿來試,試出來口味,也都大差不差”。實際上,醬料售賣的價格十分便宜,近乎于向店鋪贈送,醬汁唯一供源更多在維系組織秩序上發揮意義。店鋪的同鄉傳遞與醬汁的唯一供源等規則若被打破,便會得到家鄉從黨委政府到鄉情社會的道義譴責。“Q燒烤”組織通過不斷回到家鄉建立鄉情團結,為組織秩序加持了鄉情約束,在保護手藝、維護同鄉權益、強化組織共同體意識方面強化和凝聚著組織內部的統一價值,鞏固了組織團結,也維系了組織在家鄉地緣意義上的“半封閉”性。
綜而述之,“Q燒烤”組織通過在“單一型”鄉土資本基礎上拓展出流出地的政治屬性,令其可在城市組織網絡能力弱的情況下,建立起在城市市場里的應對能力;同時,拓展出適應市場規則的鄉情約束屬性,轉變了鄉土性社會關系的非穩定性、非拓展性和過渡性,持續鞏固了“Q燒烤”在流出地的地緣關系里的半封閉性,并運用鄉情社會的約束力,強化了組織規則和組織價值,穩固了組織動員和組織應責能力。經由上述過程,“Q燒烤”建立起了適應城市并且在城市里獲得持續發展能力的組織社會資本,助力了組織穩定而持續地壯大。2018年時,“Q燒烤”已幾乎覆蓋整個陜西省,加盟店鋪達800余家,江口鎮從業人員超過8000人。同年,“Q燒烤”組織獲得D市官方的正式承認,在D市總工會下成立了“Q燒烤”行業協會,其在城市里的組織社會資本也開始逐漸建立了起來。5
五、總結與討論
建立起“復合型”鄉土資本,是本案例流動農民組織二十余年來在城市里獲得發展能力,成功將組織成員帶入城市市場與社會的關鍵。為盡管使用“鄉土型”組織社會資本,但為何流動農民組織有成功亦有失敗提供了一個更全面的解釋。具體而言,該組織在“單一型”鄉土資本的基礎上拓展出“復合型”鄉土資本,后者包含前者又優于前者。通過“復合型”鄉土資本,組織得以在城市社會里維系了組織信任,建立了組織動員、組織應責與組織網絡拓展能力,壯大了組織,在帶領流動農民真正意義上融入城市的同時,又并未離開鄉村。那么,“復合型”鄉土資本的哪些特征,助力了流動農民組織在城市里獲得持續的組織能力?建立“復合型”鄉土資本究竟是偶然機會,還是具有普遍意義上的可能性?
筆者認為,“復合型”鄉土資本可在彌補城市組織網絡建設不足、增進組織信任從而鞏固組織團結兩個方面,持續發揮組織社會資本的功能,形成與“單一型”鄉土資本的接續關系。
在流動農民組織的建立初期,“單一型”鄉土資本以流出地的地緣性鄉土關系和鄉土秩序為組織社會資本底核,通過先后將家庭義務、個體應責、同鄉支持,甚至宗親網絡等流出地地緣性的鄉土秩序轉變為組織社會資本,提供了流動農民初進入城市時的快速組織化與強動員力,是促成流動農民組織快速建立的優勢型組織社會資本。然而,這類組織社會資本以流出地的鄉土秩序為底核要素,同城市里商業化、現代化、科層化的市場秩序形成張力,很難拓展出城市里的組織網絡關系,無法抵擋城市里的市場秩序對鄉土秩序的沖擊,導致組織建立容易卻難于維系,出現了鄉土性社會關系的非穩定性、非拓展性與過渡性等特征,而組織失敗。因此,組織需要適時作出轉型,將以流入地鄉土秩序為底核的組織社會資本,轉化為對城市的市場與社會形成具有適應力的組織社會資本,也即需要重建城市里的組織網絡關系并不斷維系組織團結。
對于外來組織而言,選擇回到家鄉,在原本的“單一型”鄉土資本基礎上,疊加拓展出“復合型”鄉土資本以適應城市社會便有更具現實意義的可能性。如果說“單一型”鄉土資本的組織能力是在城市里快速建立組織以將同鄉成員帶入城市獲得生計,那么“復合型”鄉土資本的組織力則在于探索、獲得并不斷穩固組織在城市市場與社會里的生存空間與結構位置,從而將組織帶入城市社會,以保障組織成員在城市里的持續生計,二者具有組織社會資本的“延承性”。具體而言,“Q燒烤”組織回到家鄉建立了兩項重要的組織社會資本要素,組成了“復合型”鄉土資本。一是在“單一型”鄉土資本的基礎上拓展出政治性的資本屬性,也即拓展出強有力的流出地政治性的組織網絡。通過成立飛地黨支部、建立商會、成立異地工會、組織成員加入流出地行政體系(如擔任村社干部等)方式,將組織深度帶入流出地的政治網絡,獲得流出地的正式庇護,得以在流入地獲得組織之外的網絡支持。二是在“單一型”鄉土資本的基礎上拓展出適應市場規則的鄉情約束,將適應于城市市場的組織秩序規則通過鄉情約束在組織成員中不斷強化,通過以組織商會在流出地從事的公益性活動和公共事務性活動,以及組織成員人情往來活動等方式,不斷回到家鄉的鄉情社會中擴大組織聲望、傳遞組織規則、塑造組織價值,維系了組織在D市市場存續的價值規則,并通過在家鄉的成員互動,將遵守組織價值規則轉變為家鄉社會里的價值評價,形成了對組織成員的鄉情約束。總之,“復合型”鄉土資本,分別從組織團結(組織信任、組織秩序)與組織網絡兩個維度,在“單一型”鄉土資本的地緣封閉性、個體應責與宗親關系網絡等特征基礎上,拓展出了組織適應城市市場與社會的“復合型”鄉土資本,兩種鄉土型組織社會資本形成了有效接續,維系了組織發展。
最后,筆者進一步認為,“復合型”鄉土資本對流動農民的個體發展亦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復合型”鄉土資本介于城鄉之間,其建設于鄉村卻應用于城市,某種意義上,是城市化進程中的城鄉積極互動。一方面,“復合型”鄉土資本形成了組織庇護,通過組織將流動農民帶入城市社會、城市市場乃至國家政治;另一方面,“復合型”鄉土資本的建設過程也是流動農民不斷被帶回鄉村的過程,這一過程維系穩固甚至進一步塑造了他們在鄉村中的互動、關系身份、網絡及價值,將流動在外的他們繼續帶回流出地鄉村社會并獲得位置。可以說,組織的“復合型”鄉土資本建立過程,也是塑造作為成員的流動農民新的城鄉身份的過程,這一過程有利于他們分別在城鄉之間的向上流動,而不是因缺乏組織庇護而流向底層。從這個意義上,流動農民組織的“復合型”鄉土資本,可成為理解“流動中國”城鄉關系的又一個視角。
(作者劉偉系西南財經大學社會發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陳家建系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社會科學研究》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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