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龍山縣為例
實施村級文體活動廣場建設,是建好村級綜合服務平臺的主要內容。如何建好并管好村級文體活動廣場,使其成為新時代農村文化建設的主陣地,成為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成為基層黨組織凝聚、服務群眾的重要載體?帶著這個問題,筆者深入湘西邊陲的龍山縣,在桂塘、里耶、洛塔等鄉鎮現場查看了一些村級文化活動廣場的建設和運行情況,并和部分鄉村干部、村民群眾進行了座談了解。此外,還對部分村(社區)進行了問卷調查,發出問卷63份,收回問卷60份。基本掌握了該縣村級文化活動廣場建設及運行情況。
一、基本現狀
2015年以來,龍山縣在全面加快小康社會建設過程中,結合創建省級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著手實施村級文化活動廣場建設,效果較為明顯。
一是村級文化活動廣場基本做到全覆蓋。從2015年開始,該縣實施了總投資達1900余萬元的鄉鎮文化體育活動廣場建設項目。先期組織交通便利、場地已落實、積極性高的村進行了農村文化廣場建設,所實施的村級文化廣場面積全部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全面實現“一鄉(鎮)一廣場”的目標,極大地豐富了該縣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2017年以來,縣里又全面開展村級文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并把文化活動廣場列為平臺建設的重要內容,共建成村級文化公共服務平臺309個,改造55個。從調查的60個村(社區)來看,51個村(社區)有村級文化活動廣場,9個村暫無村級文化活動廣場(待建)。51個村(社區)文化活動廣場中,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的17個,500-1000平方米的29個,1000平方米以上的5個;2015年以前建的9個,2015年6個,2016年6個,2017年21個,在建的9個。
二是功能日趨完善。村級文化活動廣場作為鄉村文化建設的重要陣地和公共文化服務的綜合平臺,其功能完善與否,直接關系到群眾滿意不滿意、鄉村文化建設有沒有成效。近年來,該縣在建設文化活動廣場過程中,依托村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標準建設,效果較好。基本做到了新建的村,每個村(社區)都有文化活動廣場、文化活動室、簡易戲臺、宣傳欄、文化器材、廣播器材、健身設施、農家書屋、文化墻等。
三是作用發揮喜憂參半。從筆者調查的情況來看,村級文化活動廣場及設施發揮作用不太理想。鄉鎮集鎮所在地、有熱心人參與或領導重視的地方,活動就開展得好,開展得經常。我們所到的桂塘鎮明溪廣場就是很好的例子,鎮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補貼給幾支廣場舞隊伍,由他們具體負責廣場燈光、衛生、秩序等管理,效果較好。那些偏遠山村、常年在家人口少的地方就難以開展起來。如洛塔鄉梭洛村原來依托村部建有一個小活動廣場,由于村里常年在家的人很少,只有到了春節等重要節假日,外出的人大都回來了,才會偶爾有一些人來跳跳廣場舞。現在又另擇新址,新建了一個高標準的村部和活動廣場,估計暫時還難以發揮作用。
二、問題和不足
一是人員無保障。首先是鄉鎮(街道)文體服務站指導不力。大部分鄉鎮(街道)文體服務站工作人員身兼政府工作,部分鄉鎮(街道)文體服務站工作人員嚴重缺乏,存在編制人員沒有配齊、文化業務骨干缺失、專業人才青黃不接、活動組織滯后、業務建設不專等現象,直接導致對村(社區)文化體育活動指導不力。其次是農村人口外出嚴重,在家的大都是老人婦女兒童,既缺乏愛文體、懂文體的人才,又沒有熱心、精力充沛的年輕人來組織引導。
二是經費無保障。從筆者調查的情況來看,村級文化活動經費一靠要,二靠擠,三靠贊助。“要”,即向上級政府部門申請撥款;“擠”,就是從村(社區)有限的工作經費中拿出一部分;“贊助”,就是動員村里或與村里工作有聯系的“老板”“能人”捐款。這些方式雖然能解決一時之需,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資金短缺,造成村級文化活動開展滯后,活動開展不積極,農家書屋、文娛器材等設施得不到更新,工作缺乏活力和創新。
三是閑置較嚴重。一方面群眾對配齊配優村(社區)文化活動設施呼聲很高,另一方面在部分村(社區)還存在資源嚴重閑置浪費的現象。除村村響、音響設備大多經常使用外,其他一些設施在不少村(社區)都只是偶爾使用,甚至從來都沒有被使用過。
三、對策和建議
一是加大投入和建設力度。首先,要摸清底子,分類施策。對部分活動廣場基礎較好的村(社區)適當進行改造,配齊活動設施即可,避免重復建設帶來的浪費。要抓住國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這一契機,抓緊啟動還沒有活動廣場的村(社區)的建設。對一些大村和人口居住分散的村(社區),在已有村級活動廣場的同時,還可選擇相對集中的寨子,建一些小型的活動廣場,方便群眾休閑娛樂。其次,要逐步將村(社區)文化活動經費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用于設施更新和人員開支。
二是加大培訓和指導力度。首先,要經常組織基層文體骨干參加相關的培訓、觀摩、比賽等活動,提高他(她)們的素養和組織帶動能力。其次,要把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傳統文體項目以及非遺項目的培訓、推廣、保護、傳承和普及結合到鄉村文化活動中去。再次,要鼓勵和倡導鄉村利用文化活動廣場這個陣地,經常開展廣場舞、擺手舞、三棒鼓、唱山歌、籃球賽等老少皆宜的活動,既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又可以把部分群眾從賭博、迷信等不健康的場所里拉出來,參與鄉村文明建設。
三是充分發揮村級文化活動廣場的作用,助推鄉村振興。首先,可以結合新農村建設,把富含鄉土特色、民族特色的一些元素融入村級文化活動廣場建設,如文化墻的建設,讓廣大農村靚起來、美起來。就龍山而言,特別應該注重土家文化的傳播,讓廣大農村“土”起來大有文章可做。其次,適時利用文化活動廣場這個陣地,開展一些有特色的活動,增強鄉村的美譽度和吸引力,讓大量從農村走出去的“城里人”重回鄉村,尋找鄉愁,助推鄉村旅游和鄉村振興。
【作者系龍山縣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主任。來源:《中國鄉村發現》2021年1期(此為原稿,與書刊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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