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來看幾個地區包產到戶時土地分配的不同方式:
1、在鄂西北山區,是把土地、山林完全分下去,原本還保留有公山的,但在后來(1985至1986年間)的完善承包責任制過程中,把山林也都完全分到戶了。有的小組分得“連一個稻場(打谷場)都不剩(沒留下)”。在湖北其他一些地方,比如江漢平原的荊門地區,也多是這種將集體資產全部分下去或者一次作價賣給個人的方式。
2、在豫東平原地區,大部分村莊都還保留有一些集體土地或者果園林場之類,這樣一些相對集中地擺放在那里的土地,是大家都看得見、名副其實的“集體資產”。雖然這些在當初分地時可能都是沒人要、分不下去的“癩地”,但現在生產條件(水利灌溉、化肥農技等)改善之后,原來的“癩地”變得與好地相差無幾甚至更好(因為受水災影響較小),土地的價值突顯出來,成為村集體收入的一大來源。
3、在川西平原的村莊,分田到戶后雖然也將土地完全分給各家各戶了,但在分散的農戶之中保留了公田的存在,就是說,村組集體在已經分到戶的那些分散零碎的田地當中抽出了一個具有象征意義的“公田”。這不是那種成大塊、成規模的公田,而是分散于各農戶之中的公田。
4、在山東青州地區,1980年代初分地時是將田地“打包”分下去的,一大塊地由若干戶(一般是六、七戶)農民共同承包,小組只是根據機井灌溉的條件與規模把土地劃分成若干塊,至于具體由哪幾戶農民承包某一塊則是他們自己組合的問題。由于共同承包一塊土地就意味著其中的公共設施(當初主要是機井,如今由于當地普遍種植大棚蔬菜,很多方面也需要協調一致)就由這幾戶來修建和維護,這樣在分田之初就把若干戶農民“捆扎”到了一起。當初農民大都是選擇和自己的兄弟、堂兄弟或者親戚朋友等關系比較近的人共同承包一塊地。這樣通過他們自己選擇的一種親緣關系,也使得合作在他們之間更易于達成。時到如今,由于這種聯合打井、用水機制的存在,他們即使有所不滿、想要退出,也是很有難度甚至根本不可能的。因為單獨打井及維護成本太高,且作為旱地、菜棚的灌溉也用不著單家獨戶一口井。
對于不同地區的村莊治理狀況,從正面可以通過考察國家與農民關系、村莊與農民關系及農民之間的相互關系這樣幾重關系來進行分析和對比,從反面可以對農民脫離集體(包括村集體、小組集體及傳統形態的宗族、家族集體等)的成本與代價及其可能性做個評估分析[i],從而考察各個地區的不同表現。
湖北地區的狀況是,農業稅費尚在收取時,國家、農民以及基層干部,通過那樣一種汲取機制扭結在一起、打成一片。農業稅取消之后,沒有了這根提取的線,國家對農民便沒有了這樣一個“抓手”。鄂西北山區農民雖然對現行國家政策感恩戴德,但實際上卻變得對許多事情更加漠然,除了關系國家的政策是否會改變(變的對農民沒這么好了)以外,其他諸多事情都是采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
江漢平原地區有農民甚至連感激之情也不屑于表達,覺得糧食直補款那點錢“還不夠打麻將”。并且農民對村莊里的事情也更加懶得關心了,似乎什么事情都要盼望、依靠著國家來做,村莊里的公共、公益性事務都好像與自己無關了一樣,甚至也更加不把自己生活的這個地方當回事了。如今基層政府與農民之間是典型的兩張皮狀態,鄉鎮干部很少下村,即便是包村干部也如此。村級干部也依同樣的邏輯行事,沒有了小組長,村干部對村里的事能不管則不管。農民之間乃至家庭內部的私人關系,也變得松散、疏遠和淡化了。在村莊公共事務方面,農民難以達成超出核心家庭之上的合作,原子化的傾向已是十分明顯。
原子化的村莊,脫離集體的代價是極小的。或者說,集體也難有一種機制,來制約個體的離散化傾向。這樣既不能在觀念上維系對集體、對“公”的一種忠誠,也無法形成一種機制,使得個體在實現私人目標的同時達致對“公”的促益和貢獻。而是相反,個體的私人考慮與行為往往對公共性和集體利益造成一種破壞。這種破壞使整個集體的利益受損,同時也讓集體難以為繼,公共性的東西無法產生,也很容易造成惡性循環。
豫東平原的情況是,稅費收取時期,國家、農民、基層政府也是攪成一團的。免稅之后,農民很多時候也都無需通過基層政府和國家打交道,而是可以直接面對高高在上的國家了。他們在對國家感激不盡的同時,又覺得基層政府的干部及其黑暗。由于稅費征收的矛盾不存在了,村莊里的集體財產如今成了“和尚頭上的虱子”,格外明顯地擺在那兒,大家都盯著,讓那些想私吞一點的干部也覺得壓力頗大、很不自在。并且因為有一塊集體財產擱在那里,村干部也不得不每年做出點表示——多少為村里干點什么事情。
農民也因為盯著這樣一個“虱子”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公共輿論,對抽象國家及政府的高度認可也激發了他們對各項政策的熱切關注,從而使他們有比以前更多的注意力來關心村集體財產,最終能夠對干部行為形成制約,使他們不可能完全肆意妄為。由于還有人要考慮多少為村莊做點兒事情,所以村莊共同體尚可以基本維持。
在川西平原的農村,通過嚴格按照人平多少地、多的就抽作公田的方式,在分散的農戶之間創造出一個象征意義的集體資產,使任何種了多出口糧田以外的田地都要上繳公田款,從而維持了村組集體經濟的來源。在土地二輪承包及免農業稅之后,雖然公田數量有所減少,田畝的各項國家稅款已不再征收,但是有這樣一種公田的存在,不僅能夠使村組組織保持正常運轉,而且還使村組集體無法和農民斬斷聯系。
小組長認為,即便是自己得罪了某些村民,以至于人家見面都不理他了,他還是得去搭理人家,因為他還需要向村民收錢,可見村組集體與農民之間的聯系是多么緊密。川西的都江堰灌溉體系,也使得農民幾無可能脫離集體。以個人對抗整個灌溉體系或集體的事,只會讓大家覺得此人很“歪”、很不懂道理,從而成為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笑料。
在山東的青州,有了從事關農民生計的土地中制造出的這個超越核心家庭合作單位的存在,由于這種生產上的共存關系,使得農民在村組事務中不可能很瀟灑地表現出離心與不合作傾向,否則就很容易受到輿論、道德上的譴責,而這種輿論譴責在傳統觀念尚比較濃厚的當地,是頗具有威懾力量的,很少有人敢于挑戰這點。生活在村莊里的人,即便是你不想受此約束,但在面臨一種道德壓力時也不得不有所考慮,故個體行為一般不會偏離村莊整體的氛圍太遠。
誠然,土地及其分配方式不是影響村莊治理狀況的唯一因素,今天的農村狀況是由諸多復雜因素的相互作用而促成的;土地與集體資產也并不能直接決定村莊治理狀況的好壞,其中有一系列發生作用并相互轉化的因素。但是,通過當初解散集體時這樣一種無意識的行動與方式選擇,可使我們對今天狀況的理解更加透徹,并可以沿此思路做進一步的思考與討論。
首先,有集體資源村莊和無集體資源的村莊治理是完全不一樣的。村莊可憑籍的資源對其治理狀況有著決定性的作用。比如湖北這些地區把原本可以作為集體資源的山林(或者其他一些堰塘之類的)在分田或后來的完善承包制過程中都全部分下去,最后導致村組集體完全沒有一點具有“集體”意義的東西,致使其村級治理難以正常運轉。
其次,有公田的川西平原和豫東地區,也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種公田的設置方式,對農民與村莊(村組集體)之間關系的影響具有截然不同的效果。川西那種公田分散于各家各戶之中,且收費標準統一、大多數農戶都需要繳納公田款的情況,與河南那種有一整塊公田、誰出價錢高就讓誰承包、而與村莊中其他農戶無甚關系的狀況,對農民與村莊關系的影響是完全不一樣的。后一種情況下,村里大多數農民往往不知道村集體的收入到底有多少(開支也就更難說了),所以很容易對村組干部產生猜疑,這種不信任感就很容易造成離心傾向。而前一種情況就要透明的多,也容易得到農民的理解和支持,而且農民和集體(載體為村組干部)的聯系無法中斷。所以集體資源的分配和控制方式對村莊治理也有著非常大的影響。
再次,沒有集體資源的村莊,也會因為當初分地機制的不同,而導致很不一樣的后果。山東青州和湖北地區就是這樣的例證,青州由于當初的“打包”和“捆扎”,加之傳統力量的影響,從而使農民的離散化傾向難以充分發揮。原子化沖動對農民合作還沒有產生決定性的侵蝕作用,農民還能夠在適當范圍內達成合作并使生產不受私人利益動機之害。湖北則因為對“分”的政策、精神執行得過于徹底,而使具有集體意義、觀念的東西無處藏身,即便是有傳統性力量想發揮作用也無所附著。人們無所依憑,即便是想發揮集體主義精神也無用武之地,演化而來的村莊原子化也就成了必然結果。
固然,當初之所以有那樣一些不同的分地方式與選擇,也是由于各地區的土地價值有差別,有的地方土地值錢,有的地方土地并不值錢。比如山區農民的土地,一方面比較少,另一方面也不太值錢,當初把它完全分下去也實屬正常。但有一點,當初把集體(具體表現為村組集體)“清算”的一干二凈的方式,確實是造成今天村莊原子化狀況的一個重要原因。
如果說,在現代化過程中農民不可避免的要原子化、村莊及其中的人際關系不可避免的要瓦解或者重構的話,那么這樣一種變化和重構所依托的條件也是不可忽視的。就是說,需要有一些促使這些轉化良性運行的支點或者“把手”,而不能是什么憑籍都沒有。具體點說,在村莊受到外來沖擊而迅速原子化的過程當中,能否有個支點,使這種原子化的負面效應不至于發揮的“淋漓盡致”、保留一定的緩沖地帶,從而使村莊本身的平衡與修復機制能夠產生作用?例如山東青州那樣的情況,盡管也受著外界因素的沖擊,但它是可以相對緩和、平穩地進行變化和過渡的。
此外,在原子化了之后,是否能有個其他的方式,把農民重新聯結起來、把村莊以一種不同于原來的方式重新整合起來?這也需要有個能起承接作用的“把手”。例如川西平原的土地承包及集體資源控制方式,就能夠起到如此作用。
很多時候人們都認為,當外界市場經濟、理性化因素進入鄉村社會之后,村莊都被肢解的七零八落了,成為“現代性的碎片”了。但是,我們是否也應該考慮到,在這樣一種市場滲入、村莊變化的過程中,鄉村社會也正在生成著一些東西?而且,這些重構和生成的東西,并不完全是由市場的力量所支撐和建構的,有許多還是村莊和鄉土社會內部原有的一些自我平衡和生長的機制在起著作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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