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前房管局局長曾繼明在任期間,因數個保障房項目同時啟動,征地拆遷等任務十分艱巨,竟想出以違規發放福利的方式,調動下屬積極性,實在不可取。
據湘東區紀委調查,從2013年春節開始,湘東區房管局先后以春節補助、崗位津貼、過節費、加班費、績效補差等名義,向本單位干部職工違規發放福利、津補貼共計24萬余元,其中,違規向班子成員發放福利、補貼20多萬元,違規向其他干部職工發放4萬多元。該行為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曾繼明受到了免職和行政記大過處理,其他幾名涉案人員也受到了相應處罰,違規發放的錢上繳國庫。職工的積極性沒調起來,“烏紗帽”掉了。
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可以有很多方式,但絕對不包括違規亂發放補貼。今年年初,國家人社部提出給公務員漲薪,適合現在物價水平,改善公務員生活水平同時調動廣大公務員同志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務員作為國家工作人員,任何的收入都應該合理合法,該事件反映出部分單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同時也暴露出單位財經制度、財經紀律形同虛設。新時期政府要求透明化,辦公透明化,收入透明化,“有關部門”、“灰色收入”這些敏感詞終將遠去。某些官員落馬查封家產,涉案金額達到上千萬,超過合法收入的好幾十倍,令人咋舌。有人說:該案涉及金額才20多萬,而且都是發給了該局職工,沒有全部進入自己的腰包,為此丟了飯碗,真是不值。與之相反的是,在黨風黨紀面前,沒有什么“值”與“不值”,任何違反八項規定和四風的問題都應該被嚴肅處理。老虎要打,蒼蠅也要拍。小錯誤不糾正終將釀成大錯。不僅是湘東區,全國都是這樣,有關職能部門須拓寬財務監督管理渠道,不給頂風違紀者留下空間,執紀機關也應緊盯不放、嚴查快辦,以形成違紀必查、失責必究的強烈震懾,要讓人民看到國家反腐敗的決心和行動。
(作者單位: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縣擂鼓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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