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各種利益相互糾結,各種聲音相互交錯,各種觀點相互碰撞。近年來,國外與國內學者內外呼應,制造了一次次推動土地私有化改革的聲勢,沖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度,折射出了農村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各階層尋求自身利益代言人以及利益多元化的社會現實。
一、土地私有化的主要觀點及主張
土地私有化的觀點和主張并非近年才出現。早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一些學者受西方經濟學特別是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影響,批判我國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提出了土地私有化的改革方案。
在主張土地私有化的學者們看來,實行土地私有制才是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方向;只要用土地私有制替代土地集體所有制,農村的所有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在有的學者看來,如果實行土地私有化,農業產業化問題、農村生態環境和城鄉綠化問題、政府機關公務人員的尋租問題、農民富裕問題等等都不難解決。還有學者直接指出,相對于其他的土地制度,土地私有制是最有效率的。甚至有學者認為凡是對土地私有制長期信奉不疑的民族,都能逐漸完善以保障產權為核心的法律制度,從而演化出有廣泛民意基礎的經濟—社會秩序,促成各階層共生關系的深化,社會生活的和諧。
主張土地私有化的學者大都針對當前的農村集體所有制度,攻其一點,不及其余。有學者錯誤地認為,土地集體所有制不僅忽視本國的歷史教訓和人類文明的制度成果,而且違反市場經濟規律,是導致制度性排斥農村人口的外生型城市化的根源,對勞動工資、匯率調整和中國的比較優勢產生了嚴重負面影響,嚴重阻礙資本市場的深化,日益加劇城鄉間和地區間的收入差距,并對2020 年中國決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構成嚴重的挑戰,所以第二次土地制度改革刻不容緩。
在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之前,土地私有化主張者們主要在政策上尋求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的長期化及其自由買賣和租賃。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之后,土地私有化主張者們又試圖通過推動農村土地確權來推翻農村集體所有制。有學者直接指出,農村土地確權不是一種形式的問題,是要把一種關系終結,是確權在倒逼集體所有制那種不斷以人分地關系的終結;等到確權完成,大規模流轉實現,在征地制度以外就能并列出現另外一套土地轉讓的路徑,最后再來討論如何并軌,實現更完整的土地制度改革。確權、頒證是形式,要消滅在其看來阻礙土地私有化的集體所有制甚至農村基層組織才是其最終目的。
土地私有化主張者們抓住每一次中央有關土地制度改革內容的會議,以宣傳、解讀中央會議精神的名義,宣傳土地私有化的改革方向。比如,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之后,有學者直接喊出:“土地制度改革不能再拖延”,“土地制度改變不能老是試點”,“土地私有化的時間已經成熟”。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有學者宣稱:一直以來,產權不清、歸屬不明的現有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影響效率、平等和穩定三大施政目標,如果不改,要打造中國經濟的升級版是很困難的;土地制度改革,能讓中國至少繁榮30年。
不斷尋求農村土地改革的突破口,在輿論焦點中制造和利用民意,是土地私有化主張者們一貫的做法。小產權房、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都在其“關注”和“研究”之列。有學者就認為,無論是小產權房還是成都土地產權改革試點,都表明農村土地改革走向私有化的趨勢是阻擋不住的,而且這種趨勢是經濟力量和制度動因一起推動的,具有必然性。
二、土地私有制在當下中國根本行不通
首先,土地私有制的高效率問題因國情而異,并非通則。其邏輯是建立在自由市場經濟理論之上,把土地作為一種單純的生產要素,通過自由的市場交易實現效率最大化。但是,在現實中,土地私有化的國家并非如其主張者們所宣揚的那般和諧。比如,在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與在印度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土地私有制效率表現就大不相同。在鼓吹土地私有制造成西方國家農業繁榮時,也應該讓人們看到印度和拉美的“三農”問題以及由此造成的城市貧民窟、農民自殺、農民游擊隊等社會問題。
其次,單純以經濟效率考察一個社會的土地制度不科學。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不僅是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存在,更是關系著社會公平和國家性質。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廣大農民實現共同富裕的根本制度保證,也是中國共產黨在農村執政的制度基礎。土地私有制主張者們在批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時,不僅不顧歷史和現實大力美化土地私有制,而且無視實踐中農村集體經濟的多種成功模式。例如江蘇華西村、河南劉莊、黑龍江興十四村、天津毛家峪等集體經濟實力雄厚的農村,不僅實現了村莊生產可持續發展,而且建立了完善的村級治理體系,真正實現了村民民主、農民生活富裕幸福。
再次,土地私有化的主張,貌似以增加農民收入、實現農業現代化、助力全面小康社會為出發點,實際是受資本追逐利潤最大化的本性驅動,是人格化的資本在新形勢下的代言詞。一百多年以前,馬克思就提出過:“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被到處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資本論》第1卷第871頁,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在強大的資本力量下,廣大農民一旦喪失發展農業、建設新農村的主體地位,被裹挾進土地自由交易的美好圖景,到最后將不得不承擔兩極分化甚至社會動蕩不安的惡果。在土地私有化的藍圖中,廣大農村也只不過是新的“圈地運動”的試驗場和各路商業資本角逐利潤的新戰場。
最后,相對于土地集體所有制,土地私有制的缺陷更嚴重。在馬克思主義看來,生產資料私有制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弊端和矛盾,它不可避免地要被生產資料的公有制所代替。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們正是在深刻地認識和分析資本主義土地私有制的種種弊端甚至罪惡的前提下,提出了土地私有制改造的多種途徑和建立土地公有制的設想。新中國成立之后,通過土地革命實現了“耕者有其田”。但是,農村中很快出現了新的土地買賣和農民失地現象,產生了很多社會問題。也正是因為如此,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第一代領導集體毅然領導廣大農民進行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在廣大農村建立起集體經濟制度。在其60年的發展歷程中,農村集體經濟經歷過無比的輝煌,也遭遇著前所未有的挑戰。但是,把當前農村改革和發展中的幾乎所有問題簡單歸結于土地集體所有制,而無視其制度優越性,不僅不科學,而且有失公正,甚至別有用心。
三、堅持和完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
不可否認,當前農村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存在一系列問題,而且有的問題還很嚴重。但是,這不應該成為放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理由,相反,我們應該遵循“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這一原則,在今后的農村改革中更加注重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完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度。
第一,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度和集體經濟的合法地位是我國根本大法和其他法律所規定和保護的。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物權法對集體財產的保護也作出了法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私分、破壞集體財產。
第二,改革開放以來,中共中央一直強調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強調堅持和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改革伊始,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多次強調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方向是集體經濟;90年代,他提出并重申農業改革和發展的“兩個飛躍”,強調條件具備時,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以習近平總書記為代表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高度重視農村改革與發展的道路、方向等基本問題,多次強調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是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底線。近幾年的中央1號文件和相關政策,對有效地落實集體所有權、有力地推進集體經營發展、切實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等重要問題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規劃。今后,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更加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第三,中共中央提出的城鄉協調發展規劃和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為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歷史機遇。鄉鎮企業、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等因為鮮明的“本土化”特征,更容易在新型城鎮化道路所提供的產業落地政策中占有一席之地,在平等互惠中贏得新的發展機會。《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使1億左右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的目標,將為農業生產富余勞動力的轉移提供更寬廣的平臺;同時,農民返鄉創業和農民就近就業將會更加便利。農村集體經濟能否抓住這個重要歷史機遇,實現自身的不斷發展壯大,是一個重大的課題。
第四,現實中還存在著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一定基礎。一是,從組織基礎來看,一些農村在行政村(原生產大隊)或自然村(原生產隊)的社區范圍內,成立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在沒有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村,村民委員會與村黨支部實際上履行著部分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如對集體土地進行發包、為家庭經營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以及進行集體積累等經濟活動。二是,從物質基礎來看,農業機械化水平極大提高,為實現農業集約化、集體化創造了基本物質條件。三是,從人才和群眾基礎來看,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實踐,造就了一批立足農村、發展農村的現代農民。
第五,一些農村探索出了多樣化的、成功的集體經濟實踐模式,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和榜樣。這其中既有以河南劉莊村為代表的農村集體經濟的經典模式,又有以江蘇華西村為代表的農村集體經濟的現代模式,還有以天津毛家峪村為代表的農村集體經濟的現實模式,以及以廣東省崖口村為代表的集體經濟的混合模式。被譽為“改革第一村”的小崗村也在探索以“小崗村”品牌入股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并且在2014年取得了村級集體收入600萬元的成績。這些成功的探索和實踐說明廣大農民仍然具有發展集體經濟的強烈愿望,但他們所要求的集體經濟不再是過去那種“一大二公”、“一平二調”、“歸大堆”的集體經濟,而是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基礎上通過充實集體統一經營層、建立集體經濟組織、增加集體收入來發展和壯大集體經濟實力。
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不僅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大局,而且關系到中國廣大農民堅定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這一根本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需要理論界的關注和研究,更需要中央政策的支持、地方政府的扶持以及廣大農民的熱情和投入。集體經濟只有抓住各種歷史機遇,凝聚各方合力,不斷發展壯大自身實力,才能在改革和發展的征途上戰勝各種困難險阻,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
(本文系2009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中國農村集體經濟道路研究”[項目編號:09CKS011]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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