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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英:民國時期成都平原鄉村集鎮與農民生活

[ 作者:李德英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6-06-01 錄入:王惠敏 ]

——兼論農村基層市場社區理論

1949年末1950年初,美國著名人類學家施堅雅(Skinner)曾在成都平原的高店子做了三個月的社會調查,寫出了《中國農村市場與社會結構》幾篇系列論文,提出了“基層市場社區”理論,不僅對美國的中國學研究產生了巨大影響,也在中國學界引起了共鳴,不少學者通過各種方式對這個理論進行評述,或贊同,或批評,也有學者用這個理論來進行學術研究。本文利用民國時期成都平原的檔案資料和相關調查資料,考查了農民的家庭收入、農副業生產狀況與鄉村集鎮的關系,從而回應學術界對于施堅雅理論的相關爭論。

1949年末1950年初,美國著名人類學家施堅雅(Skinner)曾在成都平原的高店子(當時屬華陽縣)做了三個月的社會調查,寫出了《中國農村市場與社會結構》幾篇系列論文,提出了“基層市場社區”理論① ,不僅對美國的中國學研究產生了巨大影響,也在中國學界引起了共鳴,幾十年來,人們利用施氏理論來研究中國的農村市場網絡與社會結構,進而擴大到城鄉關系和城市與區域的空間分布②,近年來對施氏理論的反思和進一步研究也是碩果累累。人們爭議的焦點之一是施氏理論是否適用于中國所有地區,施氏的六邊形市場模式是否太過理想不符合歷史事實?還有學者從經驗層面批評施氏理論資料支撐不足,通過實證研究來修正施堅雅的某些結論③。作為施堅雅理論的重要來源地——成都平原的學者,有必要對學術界的相關爭論做出一些回應④。盡管市場理論可能不盡完善,但鄉村集市在農村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意義確實不容忽視,對于成都平原而言,鄉村集鎮可以說是農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個活動空間,是農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不擬探討鄉村集市的時間和空間模式,僅從農民日常生活出發,觀察鄉村集鎮在農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對近年來學術界對于基層市場理論的批評作一點回應。

一、“基層市場社區”理論

所謂“鄉村集鎮”,是指傳統社會中的農村市場,又稱為“集市”,它是以地方定期交易為核心的經濟流通空間。根據王笛的研究,“在傳統社會中,集市總的經濟意義主要由三個因素決定:1、它向其他經濟區提供商品與勞務的作用;2、它在連接經濟中心地的銷售渠道結構中的地位;3、它在運輸網絡中的位置”,“這些農村集市是農民之間以及農民和商販之間進行交易的立足點”“集市初為小生產者交換和調劑產品的產所,趕場者出售其多余或結剩的產品,換回自己不能生產的日常生活或生產用品”⑤。 按照施堅雅的集市體系理論,屬于集鎮(town)范疇的彼此相連的經濟中心地包括:基層市場(standard market)、中間市場(intermediate market)、中心市場(central market)。

“基層市場”,是地方市場系統的三個等級中最低的一級,它是能滿足農戶所有基本貿易需要的鄉村集市,它不僅是市場區域內農戶交換商品的場所,也是農產品的手工業品上流到更高級市場系統的起點,也是供應小農消費的貨物下流的終點。本文研究的“鄉村集鎮”主要指這一級市場集鎮。 “中間市場”,在商品和勞務向上下兩方的垂直流動中都處于中間地位。“中心市場”, 與基層市場和中間市場相比,中心市場通常在流通網絡中處于戰略性地位,有重要的批發職能。它的設施,一方面,是為了接受輸入商品并將其分散到它的下屬區域去;另一方面,為了收集地方產品并將其輸往其他中心市場或更高一級的都市中心。⑥ 這三種經濟中心地的居民點,分別稱之為 “基層集鎮”、“中間集鎮”、“中心集鎮”。在理想狀態下,基層集鎮的空間分布意味著18個自然村以六邊形圍繞著一個集市。

通過包含八層等級的“中心地模式”,即基層集鎮、中間集鎮、中心集鎮、地方城市、較大城市、區域城市、區域都會、中心都會,將城市與鄉村結合起來,這種模式最核心的內容是“市場”,強調人們通過經濟關系,進行社會交往,從而形成一個社會網絡,人們的活動都在這個網絡中進行。這個網絡最重要的一個概念是“基層市場社區”(standard marketing community)。基層市場社區是親戚、宗族組織、秘密社會、宗教組織、方言乃至“小傳統”(little tradition)的載體。⑦

施堅雅提出基層市場社區理論的學術目的是證明農民社會活動區域是由市場區域所決定的: “研究中國社會的人類學著作,由于幾乎把注意力完全集中于村莊,除了很少的例外,都歪曲了農村社會結構的實際。如果可以說農民是生活在一個自給自足的社會中,那么這個社會不是村莊而是基層市場社區。我要論證的是,農民的實際社會區域的邊界不是由他所住村莊的狹窄的范圍決定,而是由他的基層市場區域的邊界決定。”⑧施堅雅證明了基層市場社區的經濟功能與社會功能,認為過去對于中國傳統社會結構的分析,太注重行政體系,希望取得一種共識:即傳統中國社會處于中間地位的社會結構,既是行政體系和市場體系這兩個各具特色的等級體系的派生物,又糾纏在這兩個體系之中。

二、趕場與集鎮

傳統社會中國農民的活動半徑有多大?農民的實際社會區域是由村莊還是市場區域決定的?這是施堅雅研究基層市場區域時所提出的問題。實際上,這個問題在不同環境、不同氣候、不同居住模式的區域有著完全不同的答案。四川的農家民居都分散在田中,就是有聚集一起的也僅三五家而已,稱為“院子”。耕種者的田地即圍繞在住處周圍。這種院落式的居住模式與華北平原鄉村的集中居住不同,人們之間的交往和互動需要一定的空間和媒介。而“趕場”就為人們的交往提供了時機,“集鎮”則為人們的各種活動提供了空間。

“趕場”在成都平原農民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十分熱鬧的一天。每個月的一四七,三六九或二五八這些日子,是不同的集鎮趕場的日子。關于川西壩子趕場的熱鬧場面,很多文學作品都有非常詳盡而生動的描述,“趕場是貨物的流動,錢的流動,同時也是聲音的流動。”⑨趕場天的集鎮,不僅是商品流通的場所,更是鄉村人口匯集的空間,人流、物流、財流的聚集與發散,打破了鄉村的寧靜。

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燕京大學社會學系的學生曾對成都平原鄉村社會生活有過很多調查,包括鄉村手工業、秘密社會、農家教育等問題,幾乎每個人都對“場”做了十分生動的描述。1944年美國衛斯理學院人類學家脫魯岱(Mary Bosworth Tredley)來到成都華陽縣的中和場作社會調查,1947年春寫成《The Men and Women of Chung Ho Chang》,對中和場進行了非常詳細的分析描述,對該鎮的商業系統如商店、家庭市場、小攤販及社會結構、家庭經濟、婚姻關系、健康與衛生、正式與非正式的教育、社區宗教、新舊政府、文化與社會變遷等問題,都有深入的研究⑩。有意思的是這個時期來到四川調查的學者(包括施堅雅)都把注意力放到“集市”或“集鎮”上,這除了反映當時學術研究的旨趣以外,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四川鄉村社會的一個重要特點,分散居住的農民,需要借助“趕場”和“集鎮”來進行商品交易和社會交往。

關于“趕場”和“集鎮”,這些學者有具體的描述和獨到的見解,燕京大學社會學系楊樹因認為“趕場”是農村社區經濟自給自足的體現:“趕場是人類經濟生活——原始交易中為市的遺留。在農業社會中,地域的分工是不存在的,同時商業也不發達,于是造成小社區經濟自足的現象。社區中的人民有著簡陋的分工,他們之間沒有商人做交易的媒介,而自己不能隨時隨地的做買賣。于是便有了定期與定地的交易機構,那就是趕場制度。在這里生產者與消費者直接的從事交易的活動,場的勢力范圍是在以十二里為半徑的社區范圍以內,因為十二里的往返正相當于一日內的行程。”[11]

場設在街上,那里平時開著商店,工商業的影響正在伸入這些小小的農業社區。但是社區經濟的自足依然沒被破壞,每逢場期,社區的人口便向場上集中。街上的鋪戶清早就在門前陳設起貨攤,接著年輕的漢子,龍鐘的老太婆,村俗的大姑娘,拖著鼻涕的孩子,陸陸續續的來到。他們有的挑著筐子,有的背著竹藍,里面藏著自己的產品,帶來出售,得到錢買些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回家去。少數的販子和流動的商人同時參加著活動。

十點到下午兩點是齊場的時間,短短的街上霎時成了一條人流,貨品有些是按著類別固定在一個地點出售,象米市菜市雜糧市等,其他貨攤成為三列擺在街兩旁人家的階前與街的中央,這里有熟食、有肉類、有柴米油鹽有布有文具有工藝品有煙有酒有燒水化蛋的巫婆,有走江湖賣藥的郎中,大家或是用錢換貨,或是用貨調錢,更有人用交易的手段不要本錢的從中取利[12]。

白錦娟通過對洞子口場鎮的調查,認為“場是一切活動及交易的中心”,逢場的日子,四面八方的人來此交易。

逢場即開市之日,與商店是不同的,商店地點固定須納營業稅及所得稅,是每天開門營業,市的售賣者雖依習慣貨品放在一個固定地點,但實際上可任意攤擺,市中只納傭金,無以上所取之稅,市是規定的逢場日才交易的。

市已經傳統下來成最普遍的市場制度,在中國各鄉村莫不如此,洞子口之市分兩種,即大市及小市,大市是大量的米麥菜油等的交易,進行交易時不用將貨陳列出來,買賣雙方商討價格時,有時有經紀人從中拉攏,出價還價多用摸手指表示,小市轉為本地的消費者及小本販賣者之交易,貨品多為日常泛用的分類貨物,交易皆現錢現貨,商討價格時,雙方直接用語言磋商。[13]

洞子口位于當時成都的西北郊,這里商業繁茂,除了具有傳統的農副產品交易以外,還從事大宗糧食產品的收集和批發,兼具施堅雅所定義的“基層市場”和“中間市場”的二元特色。

脫魯岱則對中和場的集市做了詳細的調查,分析了集期,統計了趕集的人數以及交易品種。根據脫魯岱的調查,中和場每個月有九個趕場天,趕一、四、七,1、11和21是大場天,其余三個“4”和三個“7”是小場天。趕場天鄉下的農民天不亮就起床了,沿著鄉村通向集鎮的小路,帶上自己要出售的農產品來到集市上,大約上午九點左右開市,下午四點左右結束,但中和場很少有人有時鐘,所以經常早半個小時或晚一兩個小時。趕場天人很多,有的挑著竹筐,有的背著背篼,還有的婦女背上背著孩子。脫魯岱考察了一個大場天和一個小場天趕集的人數。大場天是1944年9月21日,小場天是三天以后的9月24日。大場天來趕場的人大約12026人,其中男人約9116人,女人2999人,看上去12歲以下的小孩913人[14];小場天來趕場的人約有10677人,男人6822人,女人3143人,小孩712人。作者認為如果這兩個調查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那么可以分析出趕場人口的結構,來趕場的三分之二是男人,四分之一是女人,而且是成年婦女,十二歲以下的孩子比較少。交易的品種有糧食、蔬菜、水果、禽蛋、雞鴨豬崽、木柴等,他們購買食鹽、燈油及其他日用品。場上也有中間人促成更大宗的交易,也促成各種服務和契約的形成。脫魯岱還分析了集鎮趕場的季節性特征,收獲季節趕場比較早,主要交易的是稻米和米糠,以及各種雜糧、棉花、紅薯、蔬菜、水果等,而三、四月,農忙季節,趕集的人少一些,糧食交易量少一些。[15]

脫魯岱對中和場的分析與施堅雅對高店子的調查有很多相同之處,都非常關注集鎮的經濟活動與農民生產活動的關系,只是施堅雅的集期分析和基層市場社區理論更為概括更具理論性,而脫魯岱則更注重考察市場中的“人”,以及市場對他們的改變。二者側重點不同,但同樣強調了集市在農民生活中的重要關系和作用。

三、基層市場與農民生活

成都平原租佃制度發達,居住在鄉村的農民絕大多數是佃農,佃農在農村中所占比例非常高,有的縣達到70%以上,有的村鎮幾乎全是佃農[16]。本人中所討論的農民,主要指佃農,當然由于租佃關系非常復雜,有些農民即使身份不是佃農(自耕農、小地主、小手工業者),也存在一定的租佃關系。[17]

佃農經濟收入絕大部分來源于他們耕種的土地(田場),但按成都平原多年的習俗,大春收入(主要是水稻)的絕大部分作為地租交給地主,小春收入及副業收入才歸自己所有,佃農為了增加收入,往往投入很大精力從事副業生產。郭漢鳴、孟光宇通過對49個縣,200多個鄉的調查,認為“佃有大小,境遇不一,但無論大佃小佃,純依佃耕之收入,大都不能維持其全家最低之生活。尤以小佃為甚。而所以能勉強維系之者,全恃因佃得房地一份,以為居住耕作之所,再利用農暇操種之副業。如成都平原之靠煙麻菜籽,榨油碾米,資內一帶靠蔗糖工業是。其他各地佃農之養豬、雞、鴨、種菜、買柴、作工、小販、抬滑竿、土木工、石匠、采金、劃船等。凡操以上任何一種副業,均須有一住所,及‘豬欄’、‘牛圈’、‘碾磨’等設備。故忍受租額押租之高重,俾獲取地主此項供給,以操其可能勞作與必須糊口之副業。”[18]僅靠田場的收獲而沒有其他副業的經營,很多農戶都無法維持基本生活。而農家副業則離不開集鎮,離開了集鎮,就失去了市場,佃農的副業則無法經營下去農村副業中,佃農的家庭副業往往占有較大比例。抗戰期間,農家副業產品價格上漲,佃農專心田間工作,往往不得溫飽,若從事副業,則可獲得較多收入,家庭日用品,如柴米油鹽等不致缺乏。因此,“一般佃農皆樂于從事副業,副業在佃農的經濟生活中亦占有重要的地位”[19]。 家庭手工業品和家禽飼養都通過“趕場”的形式,到鄉村集鎮上換取佃農需要的資金,購買生產和生活用品。隨著農產品商品化的加快,佃農的家庭副業也與集鎮的商品需求存在密切的關系,一般農家婦女多從事打麻線、編織等副業,但“郫縣女工,多以麥草編成笠帽賣之,赤貧之家婦女多以此為生計”[20],成都近郊的農民多種植蔬菜、水果以及薪碳柴木等供應城市需求,藉以增加家庭所得改善生活[21]。根據離成都市區的距離,各地家庭副業的種類不一樣,離成都市近的區域,農民選擇種植蔬菜,供應城里的消費,而且是離城越近,種的越多,“蔬菜的種植地在南部,換言之愈接近城市愈多種植。這充分的表明城鄉區位的生產特色” [22]。

(一)家庭手工業

成都地區的農家婦女除農忙時參與田場的勞動以外,往往根據市場需要,有打草鞋、打草帽、紡麻紗、麻線等手工業,幾乎家家都有這筆收入,根據金陵大學農業經濟系與四川省農業改進所1937-1938年對成都平原溫江縣農家田場經營的調查,可以看到每戶農家都有家庭手工業的收入,占其家庭年收入的1–10%之間,根據家中女眷的多少和勞動力大小,各有不同,有母親、妻子和女兒的,家庭手工業收入多一些,如佃農楊治維家有母親和妻子,兩人空閑的時候打草帽、 編草鞋,這年有7元的凈收入;康仲永的妻子和女兒,編草帽、打麻紗,這年也有 7元凈收入。而薛青山家只有妻子編草帽,這一年只收入了1.8元[23]。

成都平原農村家庭手工業比較普遍,除了作為副業的家庭手工業外,還有專門從事手工業的家庭作坊,他們以手工業為主業,但也租種土地。燕京大學社會學系楊樹因同學在成都平原考察農家手工業,認識了石羊場的杜二嫂[24],仔細觀察了一個農村婦女獨自支撐的家庭機房,注意到了家庭機房與市場的關系。

杜二嫂家是以織綢為主業的鄉村機房, 與杜二嫂的經營有重要關系的是三個場鎮,一個是石羊場,杜二嫂生活在這里,一個是白家場,一個是簇橋,這三個市場提供機房所需要的原料——生絲,它們的集期正好錯開,杜二嫂可以輪流趕這三個場,去收購廉價的生絲。生綢市場在成都南門,杜二嫂機房的產品送到這里出售,通過趕場與進城,杜二嫂的生綢機房與市場緊密地結合在一起。

最大的生絲市場在雙流縣的蔟橋,抗戰以后由于城市機關的疏散,使那里迅速的繁榮起來。石羊場南方十二里的白家場是另一個較小的。城里雖也有生絲賣,但價錢比較高,機房的老板們情愿自己辛苦些,趕場去收賤價的絲。生綢的市場在成都南門,杜二嫂經常的過著趕場與進城的生活,兩年前她輪流的趕這兩個場,沒有一次錯過。蔟橋的場是陰歷二五八,白家場是一四七,正與石羊場的場期相交錯。

收絲與賣絲是許多交易中的一種,向人家租一張桌子擺在街上,就算柜臺。收絲的人坐在小凳子上,等候賣絲的人前來。后者多半是婦女。當一把絲來到絲攤上覓主顧時,先由買主用秤稱過,雙方再講價錢。當雙方都滿意于一個價錢時,買賣便成交了。像一切機房的老板一樣,杜二嫂也曾擺著攤子,在那里她老練的做著生意。

生綢市場在成都南門酒市巷子的茶館里,城里綢行在這兒收貨,機房的老板在這兒賣貨。茶館在我們的社會中是一種重要的社交機構,借著一杯清茶,人與人之間發生著種種的關系。買賣的成交,糾紛的調解,政治的角逐,秘密社會的集會……有人說“ A cup of tea is a cup of humanity”實在不錯。在這生綢市場的茶館里,經過行副[25]做中介,貨與錢便在買賣雙方之間交換著。綢行買了生綢,還要經煉制與著色的手續,再將熟綢批發到各商店去,每逢機房出了兩三個貨,杜二嫂便帶到這里出賣。她清早進城,在茶館里一邊喝茶,一邊做生意。價錢若好當天便可賣掉,否則還可以將綢寄在行副處,等待著善價。

市場與機房緊密的連接著,市場上的一切都會波及機房,這種機構又決定了人的生活方式與社會關系。為了做這項綢業,杜二嫂必得趕場進城,她由家庭機房走入市場,參加了更多的系統,與更多的人發生關系。更新環境中的刺激,使她學會一套心得適應。另一方面,別人對她的原有反應,這時也改變了。人家不僅視她為一個女人,并且是一個老板。在家里她不僅是個主婦,而且是個主人,換句話說,就是社會地位的提高,她第一次進城時,是人家的雇工,如今卻以老板的資格出現在市場上[26]。

杜二嫂的家庭機房與城市商業及消費緊密結合在一起,她穿越于基層市場與都市之間,甚至為遠處的市場生產產品,頗有西方學者所言“原始工業化”的意味[27]。

(二)家禽飼養業

“各農家均喜養豬,一則以為家庭支出之補償,再則為肥料之用,且豬肉為通常之食品,四川豬素有名,毛黑身大,長成后,每只約值十八元。” “養雞亦為農家副業之一,常見各農家至少有三只,多則有十八只者,但未見專以此為業”,“在成都平原附近十一、二月,尚有甚多之農家以養鴨為副業。” [28] 1927年美國社會學者布朗對成都平原農家經濟進行的調查顯示在佃農的實際收入中,家禽的收入占農戶收入的百分之幾到百分之幾十之間不等[29],根據農戶該年是否出售牲畜、牲畜大小而有所不同,與1937-1938年金陵大學農業經濟系學生們的調查的結論基本一致,家禽飼養是佃農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但不同農戶家禽飼養的收入差異很大,有的比例較大,有的則較小,如楊治維家養1頭水牛,6條大豬4條小豬,出售了4條大豬,獲得84元;養了5只雞,出售了3只,獲得3元,全年出售305個雞蛋,單價500文/個,獲得6.1元;共計家禽收入為93.1元,而該農戶全年家庭進款為360.81元(主要包括牲畜、牲畜產品、作物、作物副產、雜項收入等),其中家禽飼養收入占全年家庭進款的比例為25.8%。李文奐家有水牛1頭,三家合用,養了3條大豬,出售2條,得44元; 3只大雞5只小雞,出售2只,得1元;2只大鴨2只小鴨;出售200個雞蛋,得4元,出售100個鴨蛋,得1.8元。共計收入為50.8元,該農戶全年進款為207.96元,家禽飼養收入所占比例為24.4%。以上兩戶家禽飼養收入均在20%以上,以下兩戶比例則要低一些。 宋吳氏有1頭水牛,值66元,2條大豬,1條小豬,4只大雞,2只大鴨,2只鴿子,出售280個雞蛋,得5.6元,出售28個鴿蛋,得0.34元。但宋吳氏還沒有出售任何家禽,所以這一年的家禽收入較少,只有5.94元,而該農戶全年進款為193.24元,家禽收入所占比例為3.07%。薛青山有1頭水牛,年初值42元,年底值38元,2條豬,3只大雞,3只小雞,出售100個雞蛋,500文/個,得2元。薛青山也沒有出售家禽,需然有估價,但沒有進款,全年只有2元禽蛋的進款,該農戶全年總進款為62.55元,家禽飼養所占比例也僅為3.2%[30]。

以上四個農戶家庭都有家禽飼養,但收入則不盡相同,貧富差別巨大,其原因在于是否與市場結合,前面兩家都有賣豬、賣雞、賣蛋,后兩家也飼養了牛、豬、雞、鴨,但沒有出售,所以沒有經濟效益。由此可見,農民的家禽飼養必須通過交換,依靠集鎮或集市的商業活動,才能獲得應有的經濟效益。

農家手工業和家禽飼養業收入占農家收入的比重在不同地區不同家庭都可能不同,不管這個比重是多大,其是否與市場結合是很重要的因素,沒有市場,農家副業就無法體現其價值。下面這則崇慶縣元通場的資料可以讓我們了解農戶從事副業的總類和收入的比例。從這個比例中可以看出,元通場的這20戶農家養雞的收入比較多,元通場極有可能是一個重要的活雞收購市場。

李德英:民國時期成都平原鄉村集鎮與農民生活(圖1)


上表中元通鎮農家副業包括家禽飼養、家庭手工業及蔬菜種植三方面,這些家庭副業與集鎮緊密結合在一起,為農民家庭提供經濟收入。對絕大多數佃農而言,集鎮是出售農副產品的重要場所,根據馬學芳的調查,“農家收入大部分為農產品出售所得,而其支出,則以消耗于普通商品方面者,居其多數。但農產品之與普通商品,在市場上難做對等之競爭。”[31]馬同學的結論,很恰當地反映了成都平原農家與市場的關系。

(三)勞動力出售、經商

成都農家每年以三到五月、七到九月為農忙季節,冬季則放牛、喂豬、砍柴、燒炭,春季則割草,三、四月,犁田,之后是播種、施肥,到九月水稻成熟,收割。所以犁田、下種和收割時,最需要人力。除了這幾個農忙時節外,農民大多數都到集鎮上出賣勞動力,有的做小買賣、做泥水匠、推雞公車、做苦力、抬橋子、抬滑竿,也有的在家養牲畜和編篾框。而很多農民是逢趕場時到鎮上從事這些活動的,趕場天除了可以出售農產品以外,還可以找到干活的機會。

李德英:民國時期成都平原鄉村集鎮與農民生活(圖2)

上表根據四川省檔案館相關調查表整理而成,該調查表共調查了30戶農家,28戶為佃農,其中田場男主人需要到周圍的場鎮從事經營活動的有17家,絕大多數是到集鎮出賣勞動力——推車,十七家中有十三家的男人到集鎮推車;兩家經商——販豬;兩家做泥水匠、蓋房子;一家行醫。盡管這個表格比較粗略,也有農戶隱瞞收入的可能性[33],但農戶到集鎮從事經營活動,通過這些活動獲得經營收益,則是事實。他們農忙時在家務農,農閑則在趕場時到集鎮經商、做手工活。正如陳祥云博士所說:“四川農業生產力的商品化,刺激了雇傭市場的出現,不僅調節了農村人力的支配,同時改變了農家的生活周期”[34]。

(四) 娛樂活動

農民的娛樂生活,也主要在集鎮進行 。根據1938年金陵大學農經系同學的調查,農村的娛樂方式分為以下幾種:茶館消費、唱戲、玩燈、雜耍小唱,調查表顯示(以1937-1938年溫江縣30戶佃農為例),29戶佃農有茶館消費,最高金額為20元,最少為1.8元,兩戶佃農有唱戲(應為聽戲)消費,均為2元,這兩戶也都有茶館消費35。可見,坐茶館是農民最為普遍的娛樂方式。而鄉村茶館主要分布在集鎮上,茶館成為農民了解信息、進行社會交往的重要場所。這與施堅雅的論斷不謀而合,“高店子市場社區的農民,到50歲時,到他的基層市場上已經去過了不止3000次,平均至少有1000次,他和社區內各個家庭的男戶主擁擠在一條街上的一小塊地盤內。他從住在集鎮周圍的農民手中購買他們販賣的東西,更重要的事,他在茶館中與離他住處很遠的村社來的農民同桌交談。這個農民不是唯一這樣做的人,在高店子有一種對所有人開放的茶館,很少有人來趕集而不在一個或兩個茶館里泡上個把小時殷勤和善的態度會把任何一個踏進茶館大門的社區成員很快引到一張桌子邊,成為某人的客人。在茶館中消磨的一個小時,肯定會使一個人的熟人圈子擴大,并使他加深對于社區其他部分的了解。”[36]費孝通在江南的調查也有相似之處,農閑或是趕集之日男人們在茶館里消遣。“茶館在鎮里。它聚集了從各村來的人。在茶館里談生意,商議婚姻大事,調節糾紛等等。但茶館基本上是男人的俱樂部。偶爾有少數婦女和他們的男人一起在茶館露面”[37]。

通過以上幾方面的探討,我們可以了解到鄉村集鎮在農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不管這些集鎮是否具備了施堅雅的“基層市場社區”的元素成為農村市場體系中最基本的環節,但對以租佃土地為生的佃農而言,鄉村集鎮是其農副產品出售的重要場所,是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的重要經濟來源地,同時也是他們了解外部社會、獲取信息的重要空間。

四、集鎮生活方式對鄉村社會的影響

集鎮居于城市與鄉村之間,是城市文明傳遞到鄉村的中間站,集鎮人們的生活方式對鄉村生活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而近代成都平原的鄉村集鎮往往具有較強的傳統文化的外殼,人們安于現狀,滿足于既有的生活,對新的事務缺乏安全感,有一些排斥心理。脫魯岱在《四川中和場調查》中有一章“文化與社會變遷”,作了這樣的描述:

生活在中和場的農民和商人喜歡他們生活的這個集鎮,他們不愿意離開這里,或者說是不愿意看到這里有太大的變化。當然,他們希望日子越來越好,希望莊稼長勢好,這樣,農民就有錢來買菜油和香燭,并且在回家前在鎮上喝點小酒。但是他們不希望那些稀奇古怪的新世界去威脅他們,不少人感到躺在印著自己的腳印、有著深刻年輪的千年古樹下非常安全。農民從收割中得到滿足,那收割的鐮刀,從新石器時代到現在兩千多年了,其形狀都沒改變。這種長久使用的方法一定能成功,爸爸知道怎么做好,爺爺知道怎樣做更好,時間越長久,這種種植莊稼的知識和技能就越豐富,信心也就更強。

鄉村集鎮不喜歡陌生人,高墻背后的人家都養著狗,對不認識的、他們認為會存在威脅的陌生人,它們會狂吠不止。人們之間的情誼象房屋和財產一樣一代一代傳下去。個人和家庭的關系受到許多年前無數不知名的男男女女行為的約束。四川人覺得兩個人在街上有說有笑議論別人的家長里短很不好。鄉下的女人從小就在媽媽的膝蓋上學習如何與人交談。如果要她們使用一些新名詞和新概念,她們會很不好意思。經過長時間的淬煉,適合各種語調的古老語言已經足夠滿足她們社會交往的需要。

生活在集鎮上的人們隨時可以應對各種突發事件。他們明確知道需要做些什么,因為他們父母的父母告訴了他們的父母。任何疑慮在跟算命師和巫醫聊過之后都可以散去。道士處理那些標志人們生死以及連接生死兩端或長或短的各種途徑的大事。[38]

脫魯岱描繪了中和場頑固的傳統之后,也為我們展示了20世紀以來,這個農村基層集鎮發生的變化,以及對該區域內農民生活方式的影響。她稱之為“時尚的效仿”:

中和場正在慢慢地改變。在趕場的日子里,時尚悄悄地出現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祖父輩的人還清楚地記得本世紀初走在街上的男人們頭上長長的辮子。過去中國男人象奴隸一樣被束縛著而失去了追求自由的意愿,他們努力維持著象征他們被奴役的發型。而當下,有錢的人在成都剪掉他們的頭發,同時,在街上從事理發工作的人員,可以從趕集的人群中看到更遠的城市甚至海外的理發同行的精湛手藝。“理發”,這個20世紀才出現的新事物,并非原來認為的那樣不好,不被接受。過去,中國女人的頭發,以直順、油黑、滑亮為美,但是現在,女人的頭發變得卷曲了,象“雞毛”一樣,對將要結婚的新娘而言,她們認為在結婚前,這樣的發型更耐久一些。

思想觀念上也同卷發一樣存在著新的風尚。城市里閑聊的話題也傳到了中和場。木匠們慢慢走到城里去買工具,這些工具在鄉場上買不到,在回來的路上,他們用方言談論著中午在茶館吃飯時聽到的話題,問題是張木匠嘴里講的那些詞語,他自己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那些為福先生帶路的人抽著香煙,意味著什么?甚至在農民的家里,也有人給玉智遞煙。他們喜歡抽煙,因為煙能讓他們享受片刻的寧靜。工業品帶給窮人和富人的享受都是一樣的。他們向天上吐出一縷一縷的白色煙圈,可以向老天詢問這樣的問題,諸如目前糧食分配的不公平的問題,那些糧食從富饒的土地中收獲,卻有人在背后損害和操縱等等。[39]

卷發和吸香煙,是當時城市里女人和男人的新時尚,通過中和場這樣的小鎮中轉之后,生活在鄉下的農民也跟上了時尚的潮流。其實,在民國時期的其他社會調查中,我們也看到了類似的記載:“每年清明節前后,葉家最熱鬧,城中的人帶著香燭供品祭物來上墳,傅家的孩子們整日在葉家,看燙彎了頭發的女人及穿著洋服的男子。”[40]城里人的穿著打扮,使鄉下的孩子感到稀奇,同時也對他們的審美情趣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第一件影響是疏散到九里橋的城中人,動搖了保守而固定的鄉村風俗,使整個社會失去平衡而求適應,最顯著的一件事就是婦女燙發的普遍。傅家的四姐就燙了發,再有就是官學的遷來與入官學的本地人加多,打破了不知多少不肯上官學的農家心理”[41]。

場鎮也是農民了解外部世界的消息來源之一,這里每天都有來自成都這個“大都會”的各種消息:

商人們一個月中有二十天忙著在成都和中和場來來回回。回來的路上,如果有人同行就更興奮,他們可以聊聊這幾天在城里的所見所聞。對外國人而言,成都并不比中和場或其他鄉鎮大多少,但對山里人或成都平原的農民或小販來說,成都就是一個光怪陸離的大都會了。因為害羞,他們很少在那些不正眼瞧他的城里人面前說話,他們悄悄學一些新東西,以便在家里喝茶逗嘴逗輸了,或者在酒館里輸掉扳手勁或擲硬幣比賽之后,能通過講這些新的見聞,扳回面子。

李大哥知道一些湖南、廣西前線艱苦戰事的消息。從一排排曾經在緬甸叢林戰斗過的中國士兵那里知道盟軍在戰斗,飛機正飛過四川灰蒙蒙的天空。他不能閱讀,但他們能聽懂讀過報紙的人們談論的話題。也就是從這里,他獲得了作為國家的中國的愛,并熱心地關系著國家的命運,玉智不知道,她只知道他帶著問題向她走來,這些問題顯示出他對這場戰爭相當清楚,也知道如何去捕捉那些暗示他自己和他祖國命運的東西。

中和場至少有一輛自行車,騎自行車的是一個送報紙的男孩。他每天早上從成都來的郵車上取報紙,然后沿街叫賣,高聲喊著報紙上那些人們不認識也不理解但應該是很吸引人的標題,每天有五十個家庭收到這些報紙。鎮上這五十個家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他們通過集鎮網絡傳遞知識和信息,就像一個小孩子往池塘里仍石頭激起的漣漪一樣在鄉村蔓延開去。[42]

關于中和場,作者最后這樣說:“這個場鎮正在經歷著變化,但對于現代社會而言,這些變化顯得十分緩慢。”“中國將要經歷劇烈的變動,土地正等著農民耕種”,希望和平來臨,人們免去恐懼和驚慌,希望鎮上的商戶不再閑散,有大量的商品和購買商品的人聽著他們快樂的方言[43]。作為國際友人,脫魯岱對中和場的調查研究以及對這里的人們生活的希望和態度,對我們現在的研究也很有價值。過去,學術界關于抗戰對四川農村生活的影響,從多個層面有所展示,但從人類學的角度,對日常生活做詳細描述的則不多見。

通過上述社會學和人類學工作者的田野報告和著作,我們可以體會到民國時期鄉村社會生活正在逐漸有所改變,這樣的改變來源于城市的影響,而城市則是通過集鎮來影響鄉村的。抗戰時期,人員流動加劇,城市對集鎮和鄉村的影響也更為突出,鄉村民眾對城市生活及生活方式的效仿,逐漸蠶食著傳統的生活方式,為什么用“蠶食”一詞而不用“改變”,是因為這樣的改變尚不劇烈,并不構成對傳統生活方式的完全顛覆,傳統生活方式仍然占主導地位。

結語

施堅雅的農村基層市場社區理論,盡管存在一定局限,不能盡善盡美地解釋農村基層社會,但完全否定和徹底推翻則是不明智的做法。其實施堅雅的農村市場理論提出之后,有很多學者進行了修正和補充,讓后學者對農村基層社會有了更多的理解和解釋渠道,如孔飛力(Philip Kohn)提出中國社會組織的兩個模式:一套同心圓模式(nested concentric mode)和 “游方小販”模式(tinker peddler mode)。在“一套同心圓模式”下,人們的流動和相互聯系是沿著從村落通向貿易中心的道路和河流,然后再通向更高層的中心。那些最適應這一生態系統的人與長期的交換、學習、拜神及社會控制制度相互影響。這些制度包括:市場網絡的中心、官方教育制度、官僚銓選、祭禮儀式、佛寺及民間宗教、法庭及縣稅務衙門。這種模式有一定的日程、固定的地點,等級分明。在“游方小販”模式之下,人們從一個村莊到另一個村莊,水平往來于居住區之間而不是垂直地流動于各級市場系統,它沒有固定的日程、地點,等級特點不明顯。[44]孔飛力意在強調,市場并不是社會群體整合的唯一法則,行政、科舉、宗教、儀禮及游商小販都可以在社會群體中產生一定的作用,而孔飛力的學生杜贊奇則進一步提出了“權力的文化網絡”概念,“文化網絡由鄉村社會中多種組織體系以及塑造權力運作的各種規范構成,它包括在宗族、市場等方面形成的等級組織或巢狀組織類型。這些組織既有以地域為基礎的有強制義務的團體(如某些廟會),又有自愿結成的聯合體(如水會和商會)。文化網絡還包括非正式的人際關系網,如血緣關系、庇護人與被庇護人、傳教者與信徒等關系”“這些規范不能用市場體系或其他體系來概括或取代,它是由各種集團和組織交織而成的天衣無縫的一個網絡”,[45]盡管杜贊奇通過對華北平原幾個村莊的研究,得出“市場并不是決定鄉村大眾交易活動的惟一因素”的結論,但他并沒有否定市場在農村經濟交往中的作用,“市場體系及村民紐帶聯合決定了鄉村經濟交往”[46]。

通過前文的論述,我們了解到,對成都平原農民而言,鄉村集鎮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不管是基層市場社區理論還是文化網絡理論,不管這些理論如何解釋農村社會和農民的行為,鄉村集鎮的社會功能中市場功能是基礎,這是誰都無法否定的,而其他的解釋則是對市場理論的豐富和補充而矣。就此意義而言,施氏的農村基層市場社區理論仍然具有相當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

注釋: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四川大學學報》( 哲學社會科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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