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國農民抽樣調查樣本的實證分析
摘要:時間利用是多維居民福祉概念框架下的重要維度,但是受時間利用指標自身性質的限制,時間利用指數的構建一直處于薄弱狀態。論文根據居民福祉和復合性指標構建的有關理論,嘗試構建作為福祉的時間利用指標體系和指數,利用中國農民抽樣調查數據對該指數進行測算,并將所構建的時間利用指數應用性地用于實證分析以進一步評估其質量。結果顯示,所構建的時間利用指數具有較好的統計穩健性和福祉表征性能。
關鍵詞:福祉指數;時間利用指數;復合性指標
一、引言
在居民福祉研究中,在福祉理論和福祉測量基礎上構建福祉指標體系或者福祉指數是一項重要任務。福祉研究的根本目的是通過福祉理論創新和測量方法的改進來實現對社會進步和人類發展的正確理解,而福祉指標體系和指數是幫助正確理解的有力工具。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國際機構都相繼開展了福祉理論、福祉指數測算等研究工作。在福祉測量理論方面,最為廣泛引用的當屬由兩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領銜的“薩科齊委員會”完成的《薩科齊委員會報告》(Stiglitz 等,2009);而在開展實際的福祉指標體系構建和指數測算方面知名的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不丹、英國等。對現有的福祉測量的國際行動的回顧表明,當前的福祉測量行動已經凝聚諸多共識,如以人為本、重視主觀福祉、識別對居民幸福有重要作用的因素等;但是差異與分歧同樣存在,在于維度和領域的選擇、主觀福祉的評估工具、福祉測量目標等方面(麥克格力高,2014:13-28)。
該回顧沒有特別提及的另一個明顯分歧是福祉指數的構建方法。目前常見的福祉指數構建方法有并列指標法、簡單加總法、標準化加總法、多維貧困指數法等,它們的原理各不相同。具體的福祉指數構建方法固然受到理論依據、數據來源的影響,但是毫無疑問體現了福祉指數構建的困難,而且也對開展更大范圍、更多群體、更加可比的福祉評價帶來了很大的限制。已有的福祉指數構建工作顯示它們都是龐大的系統工程,既需要完整的系統設計,又需要在每個層面和細節做大量具體工作。受各維度自身特性影響,現有福祉指數構建工作在不同維度的進展和效果不盡相同,特別是各指數的時間利用維度差異相當大。這使得時間利用維度的指數構建在整個福祉指數構建工作框架內具有格外重要的地位。本文擬以中國農民抽樣調查數據為支撐,基于多維福祉理論和復合性指標構建方法,探索福祉框架下時間利用指數的構建及其應用。本研究一方面可以貢獻于時間利用研究自身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希望對福祉指數構建有所借鑒和推進。
除引言外,本文其余部分分為五個部分。第二部分概述現有福祉指數的基本情況,并著重歸納其中時間利用維度的指標體系和指數的構建情況;第三部分基于多維福祉理論和復合性指標構建方法,建立時間利用維度的指標體系構建以及指數測算的備選方案,包括指標選擇、標準化方法、加權方法等;第四部分利用中國農民抽樣調查數據,對第三部分建立的備選方案進行指數測算和結果驗證,對不同方案結果進行評價;第五部分針對第四部分評價得出的最優時間利用指數開展例證性應用分析,測試它在福祉實證分析中的效果。最后是簡短的總結和討論。
二、福祉指數與時間利用
(一)包含時間利用的福祉指數概況
福祉指數根據對象層次大體可以區分為居民福祉和社會福祉。其中,社會福祉都是宏觀層面的,例如社會進步指數(SPI)、真實進步指數(GPI)等;居民福祉則既有宏觀層面的,如人類發展指數(HDI),也有微觀層面的,但是微觀層面的福祉指標大都可以匯總后反映宏觀狀況,如不丹GNH指數、OECD的BLI指數等。比較顯示,時間利用維度大都出現在基于微觀數據的居民福祉指數中,這可能是因為以居民為對象的福祉理論更加以及能夠關注體現人類生存本性的日常生活方式。作為本文研究對象的正是這類居民福祉指數。我們收集了5類居民福祉指數,其中除了澳大利亞AUWBI指數外,其他4類指數都包含時間利用或與之密切相關的維度(可參考下文表1)。
包含時間利用維度的福祉指數在福祉概念上擁有一些共同特征,包括:以人的生活和發展為中心或對象;包含主觀維度以及多個客觀維度;認可并正視各維度間的重疊、因果等關系;認可很多維度既是福祉的組成部分,也是福祉的決定因素。而福祉、幸福、生活質量等概念在各自語境下經常是通用的。例如,加拿大CIW指數用一個同心圓描述福祉,福祉位于圓心,從內到外依次是個人資源、公共資源和生態系統資源,其中健康、教育和時間利用同屬于個人資源(Michalos等,2011)。OECD的BLI指數中,福祉由生活質量、物質生活條件、可持續性三個維度構成,其中時間利用(在該指數中稱為工作與生活平衡)屬于生活質量維度,與健康、教育、社會聯系乃至主觀福祉等并列(OECD,2011)。不丹GNH指數設定國民福祉由四大支柱和九個維度組成,其中社會經濟發展、文化、環境和良好治理這四大支柱相當于外因,有六個福祉領域分別對應于它們,但是時間利用、心理福祉以及社區活力不直接對應于這四大支柱。相對來說,英國對其福祉測量工作的態度較為謹慎,盡管已經建立了一個完整的指標體系,但是對其理論基礎的論述比較簡單,主要目的是開發作為對經濟指標的補充的衡量社會進步的指標體系。所以它的指標體系更加復雜,同時包含社會指標和居民指標,在接近于時間利用維度的“我們做什么”維度也是如此。其中不僅有失業率這樣的宏觀經濟指標,還強調了對志愿者活動、積極閑暇活動的參與。
(二)現有福祉指數中時間利用維度情況
1.維度及指標比較
如前所述,表1列舉了現有5個相對成熟的福祉指數中包含時間利用或相近維度的4個指數及其中相關維度的名稱以及維度內指標。對這些維度和具體指標的比較如下:
(1)所有指數都基本遵循工作生活平衡原理,包含反映勞動方面和生活方面的指標。其中體現工作方面的指標主要有一日或每周工作時間、時間壓力、失業率、工作滿足感等;體現生活方面的指標有睡覺時間、各種閑暇時間、包含睡覺時間和閑暇時間的個人護理與閑暇時間、志愿者活動參與情況等。
(2)各指數所使用的指標數量不盡相同,且都難言完整性。所列指數的時間利用指標分別是2個、6個和8個。指標越多,其指標含義也越具體,如積極閑暇活動、志愿活動等。盡管如此,由于時間利用類型多樣,即使多個指標也不能說完整地呈現了時間利用的特征。
(3)由于指標類型較多,多數指數采用了多數據來源而不是單一數據來源。在4個指數中,僅不丹GNH指數采用來自于問卷調查的時間利用指標,其它3個指數除了時間利用指標外,都還采用了其他數據來源中的相關指標。
(4)多數指數以成年人或一般居民為對象。只有加拿大CIW指數采用生命周期方法,將8個指標分配給5個年齡組,指標內容反映各群體的主要特征。其中用于成年人的指標只有3個,未能體現生活方面的情況。
(5)多數指數僅使用客觀指標。只有英國MNW指數部分地使用了滿足感主觀指標。
(6)指標賦值方式不盡相同。除了少量指標是直接的時間變量,大部分所使用的指標都是比例,其背后對應的原理是“閾值”,暗示該閾值代表可接受或不可接受的標準。
(7)指數構建方式實際上分為原值和閾值兩種方式。4個指數中有3個在實質上都采用了并列指標的方式,其中包括加拿大CIW指數。該指數雖然最終呈現的是未經標準化的各維度簡單加總得分,但是實際上有意義的還是各維度的具體分值,有的是原值,有的是閾值,不能得出一個單一的時間利用方面的指數。不丹GNH指數雖然最終能夠得出一個具體的指數值,但是它在每個具體維度也通過閾值方式進行賦值,從而其內涵與其他指數是一致的。
概括地說,現有福祉指數為時間利用維度奠定了工作生活平衡的基本原理,提供了豐富的可供選擇的時間利用指標,也呈現了較為一致的、主要通過設定閾值方式確定福祉標準的指數構建原理。這將為我們構建時間利用指數提供有益的借鑒。
表 1 部分福祉指數中的時間利用維度及其指標(略)
2.當前福祉指數中時間利用狀況
由于各福祉指數的構建方式以及具體指標各不相同,以及數據的時間范圍和來源不同,很難對它們的時間利用狀況進行直接比較。如表2所示,不丹的GNH指數顯示,在2010年,不丹人有45%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同時有66.8%的人的每日睡覺時間達到8小時;加拿大CIW指數顯示,加拿大成年人在2009年有11%的人每周工作時間超過50小時,在2005年有19.6%的人面臨高水平時間壓力,在2006年有19.5%的人為老年人提供了無酬護理;OECD的BLI指數顯示,在OECD平均水平上,2011年或其之前年份[③],有9.5%的受雇者每周工作時間超過50小時,人均個人護理與閑暇時間為14.76小時;英國MNW指數顯示,英國的失業率為7.8%,對工作和閑暇時間基本滿意的比例分別為78.5%和60.9%。
這4個指數中,僅有2個指數共享一個相同的指標,即每周工作時間超過50小時的比例,其它指標均不相同。即使如此,這個指標在兩個指數中的對象不同,分別是所有受雇者和20-64歲人口。所以即使假定它們指標值的年份相同,11.0%和9.5%也并非直接可比,仍然只是縱向可比。而從指標含義的細微差異以及BLI、CIW等數據中分項數據時間難以對應的現實看,福祉指數的橫向和縱向比較都是非常困難的。
表 2 部分福祉指數中時間利用指標及其數值(略)
三、作為福祉的時間利用指數構建
(一)理論依據
借鑒已有福祉指數,尤其是明確提出了工作生活平衡原理的不丹GNH指數和OECD的BLI指數,我們遵循以工作生活平衡作為福祉框架下時間利用指數的基本原理。工作生活平衡具體有以下幾層含義:
(1)時間是人們所擁有的在數量上最為公平的寶貴資源,是福祉的重要源泉;
(2)時間對居民福祉而言具有間接價值和直接價值,其中間接價值是通過勞動創造財富和收入的工具性價值,直接價值是通過個人護理和閑暇活動以實現和維護個人生命的延續和存在的意義;
(3)工作生活平衡意味著在不同時間利用項目之間實現適度的均衡,同時也意味著時間分配在直接價值和間接價值之間實現適度的均衡;
(4)工作生活平衡意味著在結果上實現更高的時間利用滿意度和更低的時間利用壓力。
(二)指標選擇
1.指標選擇原則
對各指數的指標選擇原則的比較顯示,他們擁有很多的共同原則,同時也根據各自具體需要設置了一些特定原則,如可比原則、最大覆蓋原則、政治無偏原則、公開參與原則等。我們以OECD提出的復合指標原則為基礎[④](OECD,2008),借鑒其它指數的指標選擇原則,設定時間利用指數指標選擇原則如下:
(1)關聯性:體現對使用者需要的滿足程度,包括政策關聯性和研究對象關心問題的關聯性;
(2)有效性:盡可能準確、忠實地體現福祉維度的概念內涵;
(3)可靠性:也稱為可信度,指通過重復測量獲得相同結果的程度;
(4)一致性:所選擇指標具有邏輯關聯性和一致性,彼此不矛盾;
(5)易用性:便于理解、傳播和使用;
構建本指數的數據來源是單一的居民抽樣調查數據,所以可比性、最大覆蓋、數據可達、及時性等原則均無需強調。
2.備選指標選擇
根據工作生活平衡原理,個人時間的主體部分劃分為勞動時間和個人生活時間,其中后者包括個人護理時間和閑暇時間。除此之外,人們的時間還具有家庭和社會屬性,其中家庭時間包括無酬家務勞動時間和陪伴、照料家人時間,社會時間包括社會交往[⑤]、幫助他人、社會和政治參與等。從有效性角度考慮,完整的指標體系應當包含上述各類型的時間利用情況,這就導致可能需要很多指標的情況,而指標太多并不是好的指標體系的特征。在實際中還往往存在可得的指標與期望的概念不一致或者找不到對應指標的情形。如我們關心工作時間利用情況,但是除了時間長度外,工作時間質量由于工作性質差別很大而很難獲得一個統一的指標。很多具有政策或個人關聯性的活動,如照顧家人、積極閑暇等往往都是發生頻率很低的活動,用其絕對時間很難體現實際狀況。以上情況表明,對時間利用指標的選擇需要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適度取舍,而且需要采用“代理”指標。
我們根據工作生活平衡原理、現有指數中指標使用情況以及關聯性,提出備選的7個客觀和1個主觀時間利用指標[⑥](見表3)。這些指標涵蓋了工作方面和生活方面,并強調了閑暇活動、社區參與等,所以具有有效性[⑦];其中大部分指標與人們的直接體驗相關,具有關聯性,且易于理解。這些指標的選擇盡可能局限在時間利用范圍內,而且盡可能減少重疊程度。例如時間壓力感覺反映的是時間分配對需要的滿足程度,它要優于感知的工作生活平衡,工作時間和個人生活時間這兩個指標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該含義。常見的工作滿意度指標沒有包含在內,因為該指標會受到工作自身特征的強烈影響。從這個意義看,這些指標之間具有一致性。這些指標含義清楚,底層變量少,容易理解,具有易用性。但是指標的有效性以及最終指標的取舍需要通過對具體數據的統計分析才能得出結論。
(三)指數標準化方法
從表2可以看出,目前時間利用指標指數化主要采取閾值方法,有時采用原值。當全部采用閾值時,可以通過加權方法計算單一指數;如果還存在原值指標,就無法計算單一指數。在后一種情況下,需進一步將所有指標進行標準化以計算單一指數。相對而言,閾值方法的原理是設定某指標的某一具體數值為臨界點,一側為充分、滿足等,另一側為不充分、不足等,在每側內部不再劃分不同程度。例如睡眠時間以8小時為閾值,7小時與1小時均為不足,不區分兩者的差異;標準化就是將具有不同單位的時間利用指標,根據對該指標內涵的理解,將其轉化為一個取值為從0到10的新變量,這樣可以呈現1小時與7小時的差異。其中,10代表著最大化福祉,當某個睡眠時間被標準化為10,就意味著該時間已經充分滿足了睡眠需要。兩種方法都面臨如何科學確定閾值或臨界點的問題,但是后者顯然比前者復雜得多。作為初步嘗試,本文采取以等距為主的標準化方法[⑧]。以下是針對各具體指標的標準化方法(見表4):
(1)工作時間:工作時間具有創造價值和勞累身體這兩個方向相反的雙重屬性,所以勞動年齡人口需要一定的勞動時間,但是也過猶不及。根據8小時工作制以及國際上通行的將每周工作時間超過50小時定為超時工作的做法,我們將每周工作40至50小時界定為10,達到50小時或低于40小時均低于10。40小時以下部分,以4小時為分界點,等距地轉化為0到9。50小時以上部分,每增加5小時,降低1分;超過60小時后,一律定為7分,不再繼續降低[⑨]。
(2)睡眠時間:根據國際通行做法,將達到或超過8小時睡眠時間界定為10;8小時以內的,以0.8小時為分界點,等距離地轉化為0到9。
(3)閑暇時間:即時間利用日志調查中的社會交往與休閑娛樂時間。2008年中國時間利用調查中,城市居民的平均閑暇時間為276分鐘,農民只有184分鐘。對應的居民閑暇時間在英國和美國分別是308分鐘(2005年)和309分鐘(2011年)。2013年本課題抽樣調查數據中農民閑暇時間平均為225分鐘,也遠低于城市居民。在此,我們將閑暇時間達到或超過280分鐘(取整,稍高于城市均值)設定為10;280分鐘以內的,以28分鐘為分界點,等距離地轉化為0到9。
(4)閱讀頻率、體育運動健身頻率:閱讀和運動健身代表個人可選擇的良好生活方式。借鑒一項英國研究對活動頻率的分類方法,將活動頻率分為每年一次、每年若干次(一個月不到一次)、至少每個月一次、至少每周一次、經常(平均每周達到4天)這5個等級(Gershuny,2012),對應的標準化分值分別為2、4、6、8、10。如果不足每年一次,則為0。
(5)社區活動參與頻率:社區活動包括社會活動和政治活動,其正常的發生概率比閱讀等活動低得多,故在標準化時降低標準,從不參加界定為0,只要參加就界定為5,能達到一年數次的界定為8,能達到每月一次的都界定為10。
(6)時間利用滿意度:無論是哪個代理性的間利用主觀指標,其本身都是從0到10的標準化數值,無需再標準化,如閑暇時間滿意度、業余生活滿意度等。
表 4 時間利用指標的標準化(略)
(四)指數權重設置
根據標準化指數的構建原理,所有已經經過標準化的維度指數以一定權重進入計算指數的指標體系,其加權加總值即為福祉指數,其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別為10和0,與各標準化指標的極值一致。
福祉指數計算公式如下:
WBI=∑αi?DIi
DIij=∑βij?Iij
其中,WBI為標準化的總福祉指數,DI為標準化的各維度指數,下標i代表各維度,αi為各維度指數在總指數中的權重,∑αi=1。下標j代表各維度內的各分維度或具體指標,βj為各維度內分維度或具體指標在維度指數中的權重,∑βi=1。
權重設置有等值權重和不等值權重兩種方法,在維度指數和總福祉指數這兩個層次有所不同。在總福祉指數中,各維度雖然性質不同,但是重要性相似,故較多地采用等值權重;但是也可以受訪人自我評估重要性或專家打分方法賦予不等值權重。在維度指數中,各分維度或具體指標的性質和重要性往往都差別較大,故采用不等值權重較為常見。上述做法,典型地可見于不丹GNH指數的構建實踐(Ura等,2012)。
本文擬構建的時間利用指數屬于總福祉指數之下的維度指數,故上文表4中的各指標相當于維度內的Ij,需要對維度內的指標權重j進行賦值。表中前3個指標涉及時間利用的一般方面,而后3個指標涉及時間利用的特定方面,雖然重要但是不構成時間利用的主要部分。故本文擬采用不等值權重,其中前3個指標采用相同權重,后3個指標也采用相同權重,但是小于前者,即:
∑βi=β1+β2=100
其中,β1>β2≥0,可以考慮設置不同的β1、β2組合以考察結果差異。
四、中國農民時間利用指數測算與評價
(一)農民時間利用指數測算
這里利用本課題組2013年農村居民福祉抽樣調查數據,嘗試測算農民時間利用指數。指數測試工作包括指標組合選擇和權重選擇兩項。指標權重設置分為兩個步驟:首先將6個客觀指標分為一般組和特定組,根據重要性設置組間權重,一般組權重大于特定組;其次,在各組內的指標之間設置組內權重,為同等權重。如果一組權重為100而另一組權重為0,表示僅以一組指標進入指數;在組內如果某兩個指標的權重為50,則第三個指標的權重為0,這些都意味著舍棄權重為0的指標。我們還嘗試將主觀指標tu7替代相應客觀指標,納入指數。我們分別計算了上述不同權重設置之下的時間利用指數,并將主要結果列舉如下(見表5)。
表 5 時間利用指數測算結果(略)
(二)時間利用指數與主觀福祉
如果時間利用指數能夠體現工作生活平衡的內涵,那么可以預期它應當能夠對主觀福祉產生影響,平衡的時間利用有利于提高主觀福祉,而不平衡的時間利用則會導致主觀福祉的下降。相關分析顯示,由于構成相似,tui1—tui7之間都顯著相關,且多數相關系數很高(見表6)。這7個指數中的前6個都是由客觀指標構成,它們都與空閑時間滿意度(tu7)顯著相關,但是前3個相關系數都為15%左右;而后3個相關系數都極低且有的方向相反。tui7由于包含了tu7,所以與tu7的相關系數高達49%。類似地,前6個時間利用指數中,有4個與生活滿意度(b01)顯著正相關,但是相關度也只是介于16%—11%,除tui4外漸次下降;tui4和tui6與生活滿意度負相關且不顯著;而空閑時間滿意度與生活滿意度的相關系數高達38%。這表明,就與生活滿意度的關系而言,空閑時間滿意度的關聯性明顯大于客觀的時間利用指數;在客觀時間利用指數中,tui5與生活滿意度的顯著相關以及從tui1到tui3與生活滿意度的相關系數的下降都顯示了特定指標的有限的必要性。tui3和tui4與tu7以及b01的相關系數的差別顯示了指數中的閑暇時間指標(tu3)的必要性。
表 6 時間利用指數與主觀福祉的相關系數(略)
進一步地,我們在常規主觀福祉方程基礎上,添加時間利用指數為解釋變量,考察它對主觀福祉的影響。借鑒我們以往利用相同來源數據所做的主觀福祉影響因素的分析(苑鵬、白描,2013;檀學文,2013),我們重新構建了主觀福祉方程。以生活滿意度為被解釋變量,以人口特征為控制變量,以各維度滿意度指標為主要解釋變量,適當添加勞動和收入變量,并使用不同的時間利用指數作為解釋變量,分別運行有序logit方程,觀察各自變量系數的變化以及各時間利用指數的系數。我們分別進行多次運算,將其部分結果報告如下(表7)。這些方程共同的自變量包括性別、年齡段虛變量、省份虛變量、教育滿意度、健康滿意度、住房滿意度、婚姻滿意度、家庭滿意度、居住環境滿意度、家庭收入(對數)、非常滿意的家庭收入水平(對數)、上個月勞動天數[⑩],另外各添加1個時間利用指數變量(對應于表6和表5),共計13個自變量。結果顯示,幾乎所有方程中前11個解釋變量的作用方向和顯著性情況都是一致的,其性別、年齡段虛變量的第二組、省份虛變量各組、家庭滿意度的影響均不顯著,其它變量的影響均顯著且方向不變[11]。在此基礎上,上個月勞動天數的影響均為負,但是在5個方程中顯著和4個方程中不顯著;各時間利用指數也在5個方程中顯著和4個方程中不顯著。其中,所有變量影響方向和顯著性均一致的是方程2、3和7。各方程的似然函數值、卡方檢驗值、擬R2等都較為接近,表明方程設置總體上是穩定和有效的。
表 7 不同時間利用指數對生活滿意度影響的部分結果(略)
比較顯示,從方程1到方程3,tui1—tui3的系數逐步提高,系數顯著性也漸次提高,分別為不顯著和5%水平上顯著。這意味著,時間利用指數的系數顯著性隨著其中的特定指標的權重的降低而提高,一般組指標的重要性大于特定組指標,提高特定組指標的權重會損害其結果的顯著性。方程4—6中的tui4—tui6的系數均極低且極不顯著。方程7和9中的tui7和tu7的系數都很高且在1%水平上顯著。方程8中的tu3的系數很低但卻在1%水平上顯著。方程4—6中的3個時間利用指數的共同特征是不包含tu3或tu7,而其他5個系數顯著的方程中的時間利用指數則都包含tu3或tu7。tu3和tu7分別是閑暇時間和空閑時間滿意度,這表明了閑暇時間利用對主觀福祉的重要意義。然而在這兩個指標之間,方程8和9的差別顯示tu7的重要性是明顯大于tu3的。部分原因可能在于,tu7是一個內涵豐富的一般性指標;而tu3只是一天的閑暇時間,代表性有限。方程3和8相比表明,tui3的顯著性主要是由tu3貢獻的,但是它的貢獻偏小,另外兩個變量也是必要的。方程7中的tui7嘗試將客觀指標和主觀指標同時納入指數,它與tui2相比只是用tu7代替tu3,由于tu7的重要作用,其系數及其顯著性都是很高的。
(三)農民時間利用指數評價
根據測算結果,農民時間利用指數不高。例如,表5中tui2的值為6.47,它同時采用3個一般指標和3個特定指標,且兩組的權重為90:10。該指數值較低的原因是,除了睡眠時間指數外,所有其他指標都很低,尤其是作為特定組指標的3個閑暇活動頻率指數都極低,在10分標準下分別只有3或4。如果只采用3個一般組指標,那么農民時間利用指數(tui3)為6.9,也低于生活滿意度水平。如果只采用3個特定指標,那么農民時間利用指數(tui5)只有2.57。甚至在一般都認為農民勞作比較辛苦的情況下,他們的勞動時間指數(tu1)也低于6,表明其實際勞動時間不足。
在現有指數中進一步選擇可以從相關性、對主觀福祉的影響以及指數內涵三個方面來考慮。從相關性看,表6中的7個時間利用指數與空閑時間滿意度的相關性都是顯著的,但是tui4—tui6的相關系數要低很多,而且有的方向相反。這3個指數與生活滿意度的相關情況也是類似的,從而它們應率先被放棄。在其它4個指數中,前3個指數的相關系數相近,而tui7的相關系數則明顯高出很多,原因顯然是它包含了空閑時間滿意度這個重要指標。從對主觀福祉的影響看,tui1不顯著而其它3個均顯著,所以也將tui1排除。從而剩下的3個指數可以選擇的時間利用指數,它們各自的指標值、構成及特點如表8所示:
表 8 可選的時間利用指數及其特征(略)
(四)如何提高農民時間利用指數
本文計算的時間利用指數顯然是比較低的。接下來以tui2為例模擬如何提高時間利用指數。假設各個指標(除睡眠時間外)的數值分別在它們自身基礎上增加一個單位,計算時間利用指數能提高多少。具體地說,我們假設:每人每天勞動時間增加1小時、閑暇時間增加1小時、每人的閱讀頻率、運動健身頻率、社區活動參與頻率都比原來提高1個層級(例如從每年一次到每年數次)。根據這些假設得出的時間利用指數為7.26,比原值提高了12.2%,達到與生活滿意度相近的水平。圖1顯示了各維度指標對時間利用指數的貢獻,貢獻最大的分別是睡眠時間、勞動時間和閑暇時間;另外3個維度由于它們自身數值低以及權重小,對總指數貢獻很小。當假設各維度指標分別提高一個單位時,對指數提高貢獻最大的是閑暇時間,勞動時間的貢獻要小得多。可以預見,現有條件下各維度指標提高一個單位的難度都是很大的,因此時間利用指數的提高將是一個困難的過程。
圖 1 以tui2為例的時間利用指數構成及各維度貢獻
五、總結與討論
(一)關于指數構建與測算
本文借鑒國際上現有福祉指數研究以及復合指數研究成果,嘗試構建復合性時間利用指標體系,并利用中國農民抽樣調查數據對該指數進行測算。根據關聯性、有效性、可靠性一致性、易用性等原則,本文篩選了6個客觀指標和1個主觀指標,分別是勞動時間、睡眠時間、閑暇時間、閱讀頻率、運動鍛煉頻率、社區參與頻率和空閑時間滿意度。根據各指標自身特征設置不同的指標組合及權重組合,分別計算7個指標(相當于7個分維度)的數值以及不同的指數值。通過相關性分析、回歸分析以及理論判斷,對構造的各指數進行篩選,得出表8中的3個可選時間利用指數。它們各有利弊,指數值介于6.47—6.92之間,總體偏低,并從分維度構成角度對其進行了說明。其中,分組權重最終選擇了90:10組合,這是因為特定組較低的權重不會損害指數對主觀福祉的貢獻。如果使用大樣本數據,可以嘗試連續性權重組合以尋找最優或邊界的權重組合。
(二)關于指數中的指標選擇
所選用的7個指標,有5個來自于問卷調查,睡眠時間和閑暇時間則來自于時間利用日志調查。其中,睡眠時間一般比較穩定,而且也可以通過問卷調查獲得;只有閑暇時間不能通過問卷調查獲得,而且波動比較大,一日數據代表性有限,這可以從它在回歸方程中很低的系數看出。在指數中對閑暇時間形成有力替代的是空閑時間滿意度,加入這個指標的指數對主觀福祉有很強的解釋能力,而且它可以通過問卷調查獲得。這里存在的一個理論及操作問題是,同一福祉維度里的主觀指標與客觀指標能否同時納入一個指數。本文認為,這應當由主觀指標的內涵確定:如果主觀指標綜合性地涵蓋某個維度,如健康滿意度、住房滿意度,那么它就不應當納入指數;如果主觀指標只反映某個維度的部分內容,那么它就可以納入指數。例如,閑暇時間滿意度反映的是閑暇時間的數量及其內容,可以較好地涵蓋時間利用維度的閑暇時間部分,但是不能體現勞動、睡眠等方面,所以是一個局部性的主觀指標,納入時間利用指數是可行的。
(三)最終指數確定
由此,本文最終建議可以選擇上文構造的tui2或tui7為時間利用指數,以2013年農民抽樣調查數據計算,其指數值分別為6.47和6.92。該指數由勞動時間、睡眠時間、閑暇時間(或空閑時間滿意度)、閱讀頻率、運動健身頻率和社區活動參與頻率6個指標構成,對前3個指標組成的一般組合和后3個指標組成的特定組分別賦予90%、10%的權重。這6個指標總體上能夠較好地體現工作生活平衡的含義,尤其是后3個指標,盡管指標值和權重都很低,但是它們所體現的對生活質量的追求是不可忽視的。除閑暇時間以外的其它指標都能可靠地通過問卷調查獲得。如果為了降低問卷調查工作量而取消時間利用日志調查,那么可以采用tui7。如果要進一步規避空閑時間滿意度的主觀性問題,一個可行的工作方向將是繼續尋找這兩個指標的替代指標。
參考文獻:(略)
[①] 本文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創新工程項目“中國農民福祉研究”的研究成果。作者感謝兩位匿名審稿人提供的具體審稿意見,針對這些意見進行了盡可能修改或答復,作者最終文責自負。
[②] 作者簡介:檀學文,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福祉、農民工、城鎮化、可持續發展;吳國寶,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福祉、貧困問題、發展經濟學。
[③] 這是因為不同來源的數據的時間范圍不同。
[④] 該手冊是一個集大成者,很大程度上涵蓋其他原則,而且利用數據進行了檢驗,目前還見不到替代者。
[⑤] 在統計上社會交往被納入閑暇活動范疇。
[⑥] 這里的時間利用滿意度是一個概念而不是具體指標,由于時間利用內涵豐富,無法通過問卷調查獲得這樣一個指標。
[⑦] 僅個人生活時間指標的表面效度不足,但是具有內容效度。
[⑧] 從日常經驗說,工作時間、睡眠時間等與生理滿足/負擔的關系不是線性的。但是,如果不了解具體的非線性關系,進行非線性賦值更加無從下手,倒不如線性、等距賦值比較直觀。以后的研究可以在獲得相關依據時繼續推進。
[⑨] 由于此賦值缺乏足夠依據,為驗證其穩健性,另外嘗試了兩種賦值標準,即分別以50-60小時和35-45小時取值為10,其兩端的賦值方式相同,由此得到兩個新的tu1指數。以該指數重新計算各tui,并代入下文的回歸方程,結果顯示不改變回歸結果。
[⑩] 受篇幅限制,對這些變量的統計特征和回歸結果未予報告。
[11] 僅方程9中環境滿意度的影響不顯著。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社會學評論》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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