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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慶延:學術史視野下的中國土地革命問題

[ 作者:孟慶延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6-08-31 錄入:王惠敏 ]

——議題轉換與范式變革

摘要:土地革命被認為是中國共產黨最終完成戰爭動員并取得革命勝利的重要因素。在有關近代中國革命諸多研究中,土地革命一直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研究議題。本文在細致梳理相關研究的基礎上,嘗試從問題意識、理論范式與具體議題三個不同層面,從學術發展史的角度對有關土地革命的研究做一批評性回溯,以此澄清土地革命的問題化過程,進而理清學術的內在理路與發展變化過程,洞悉不同研究傳統與理論視角所存在的問題與局限,為新的學術研究的展開奠定基礎。

關鍵詞:土地革命 共產主義 極權主義 問題意識

土地革命一直被認為是中國共產黨最終取得革命勝利的重要因素,無論國內學界還是海外中國研究,都將土地革命作為自身領域的焦點問題。但到目前為止,學界更多地是將土地革命的重要性作為一個不證自明的命題而存在的,缺少對下述問題的有力回應,即:土地革命究竟是如何成為學術界研究的重要議題的?土地革命本身的“問題化”過程是怎樣的?

本文將從“問題意識”、“理論范式”和“具體議題”三個層面[1]對目前國內外有關土地革命的研究進行梳理和述評,希望在對“土地革命”本身的“問題化”進程進行回應的前提下,發掘目前學術研究可能存在的問題,并以此作為新的學術研究的起點。

一、   從極權主義到社會革命:美國中國革命史研究的發展及其影響

對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的關注與研究乃是和海內外學界對于“中國共產主義革命”這一更為宏大的學術關懷與問題意識所密切相關的。應該說,土地革命這一研究議題是作為“中國共產主義革命”這一問題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存在的,因此,首先需要從“中國共產主義革命”本身的淵源與流變出發對相關學術研究進行梳理,才能明確土地革命在相應問題譜系中的位置。

在美國的中國學研究領域,中國革命史的研究一直占有極為重要的位置。如果從美國中國學研究所關心的核心問題以及由此所引出的理論視角來看,大致可以概括為從極權主義到社會革命這樣兩個主要的變化過程。

(一)“毛主義”與“極權主義”

最初對中國共產主義革命產生興趣和關注的是史華慈(BenjaminSchwartz)為代表的一代美國學者,他們圍繞領導共產黨革命政權奪取革命勝利的“毛主義”究竟是不是“極權主義”這一問題展開了長達十年的爭論。史華慈在1952年發表了他的重要著作《中國的共產主義與毛澤東的崛起》,提出了“毛主義”的概念,從而將中國共產主義定義為經典馬克思主義的異端。史華慈(2006:184)關心的基本問題在于:“以某種信仰為基礎的歷史運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離最初的基本前提而依然保持他的特性?”他看來,毛主義的特征并非在于理論層面,而是在于戰略層面,即一個按照列寧主義原則組織起來的,由于信仰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信條而充滿活力的政黨組織,這個組織的群眾基礎則是由純粹不滿的農民所組成的;毛主義的戰略與有力的外部環境密切相關,在前期,他選擇將根據地建立在邊界地區,從而遠離行政和軍事權力的中心地區;而在后期,則主要利用了民族主義情緒將農民組織起來,結合在一起,最終將中國共產主義運動推向了勝利。

魏特夫(Karl Wittfogel)則不同意史華慈將毛主義歸結為“馬列主義”異端這樣的判斷,盡管在最初他并未直接處理中國的共產主義革命這一具體議題,而是通過對中國古代史的研究來回應史華慈的命題。在魏特夫(1989)看來,在中國社會中,社會生產方式并非如同馬克思所定義的那樣經歷了所謂的奴隸制、封建制和資本主義的不同發展階段,而是一直停留在所謂的亞細亞生產方式之中。魏特夫的研究引起了很大反響,其筆下的所謂東方專制主義的亞細亞生產方式,實際指向了共產黨的極權統治,他認為,包括蘇聯和中國在內的社會主義制度不過是東方專制主義的翻版罷了。在魏特夫之后,鮑大可(Doak,1960)在其著作《共產主義的中國和亞洲:對美國政策的挑戰》一書中,首次公開將中國的共產主義定義為極權主義。

繼承了魏特夫這一脈觀點的主要是包括麥克萊恩(CharlesB.Mclane)在內的一系列研究者。后者在1958年出版了《蘇聯政策與中國的共產主義,1931~1946》一書。在這些研究者看來,史華慈的最大問題就是沒有考察當時共產國際以及蘇聯對中國的影響,也沒有去處理蘇聯革命與中國革命之間的關系以及兩者之間的異同。

接續史華慈觀點與傳統的是施拉姆(Schram,1963),他強調要看到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經驗的結合情況,指出不僅要考察在二者結合中孰輕孰重,而且要考查二者是如何結合的。邁斯納(2004)則繼續強調“毛主義”并非極權主義,而是馬克思主義,因為毛保持著“烏托邦主義”的沖動,同時又根據中國國情,將馬克思主義同所謂的“民眾主義”有機地結合起來,塑造了“毛主義”主導下的共產革命。另一不能忽略的著作就是魏斐德(FredericWakeman)的《歷史與意志:毛澤東思想的哲學透視》一書,這本書認為共產黨的勝利源泉乃是抗日戰爭時期的農民民族主義,并強調共產黨具有動員農民民族主義的強大能力,從而回擊蘇聯陰謀論和蘇聯影響說(魏斐德,2005)。魏斐德對于農民民族主義的解釋思路也為其后大眾動員社會革命的基本視角奠定了基礎。

(二)社會革命與大眾參與

在極權主義與毛主義激烈爭論的時期,研究者或限于材料,或由于理論視角的局限,只將焦點匯聚在了上層政治精英的身上,研究共產主義者本身的哲學思想與政治理想以及政治精英之間的權力斗爭。這些研究都與下層社會沒有直接的聯系,而在這一思路的研究中,土地革命也還沒有成為一個重要的議題。這種情況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發生了轉變,美國的中國革命史研究開始不只將中國共產主義革命作為“毛主義”或是“極權主義”來理解,而是開始將其作為一場社會革命和大眾參與過程來加以考察。

在魏斐德的研究中,就已經露出了此種轉向的某些痕跡,他所強調的對農民民族主義的關注,實質上已經開啟了對共產主義革命下的中國鄉村社會的討論。因此,在20世紀60——80年代中期的這段時間中,美國學界對于中國共產主義革命的研究,采用的是大眾運動、農村動員這類基本視角。美國學者賽爾登(Mark Selden)的著作《革命中的中國:延安道路》直接將中國共產主義革命的勝利源泉歸結為土地改革,他認為通過土地改革,共產黨在鄉村社會中實現了平等主義,利用群眾路線贏得了人民群眾的支持(賽爾登,2002)。在這里,賽爾登已經將討論的重點放在了“社會革命”上,在此情況下,土地革命是作為“社會革命”的過程存在的,研究所關心的問題已經從毛主義究竟是不是極權主義轉變成了“共產主義革命”如何在鄉村社會中進行并完成了社會動員,從而成為了一場群眾運動。

黃宗智(PhilipC.Huang)的早期著作《共產主義運動中的知識分子、流氓無產者、工人和農民:1927年至1934年興國縣實例》也是在這一基本思路下來處理具體的蘇區問題。在他看來,在共產主義革命的早期階段,大量被從城市驅趕到鄉村的知識分子,首先同農村中的流浪者和流氓無產者結盟,而中國共產黨在早期為了在地方社會站穩腳跟,也就將這些人作為革命的銳利鋒刃,但是這就使黨陷入了流寇主義的危險境地。中共正是通過土地革命和農民群眾有組織地參與革命政權的斗爭,才和農村真正建立了純正的聯系(Huang,1978b:27)。

隨著基本的問題意識從政治哲學領域的“毛主義”與極權主義之爭轉向將共產主義革命作為社會革命來理解,加之上世紀70年代末,研究者逐漸具備了到中國進行實地田野調查的可能,這一問題意識的轉化帶來了研究范式上的重要變化,即所謂的根植于社會史與地方史基礎上的對中國共產主義革命的研究成為了學術界的一個重要趨勢。

以往的研究中往往將這一轉變理解為單純理論范式層面的轉變,強調這是從“政治史”到“社會史”的轉向,例如黃宗智(Huang,1978a)就認為,早期史華慈、魏特夫等人的研究盡管有很多爭論與分歧,但是他們都屬于局限在“權力斗爭”層面的“政治史”研究,并進而提出了共產主義革命的“社會史”視野。通過上面的梳理我們就會發現,這一轉變并不僅僅是研究視角上的“向上”還是“向下”的問題,其背后所蘊含的是兩代學者所關心的核心問題意識的差異:史華慈和魏特夫關心的是如何理解“毛主義”與極權主義的問題,而以黃宗智為代表的第二代學者則認為共產黨革命勝利的根本原因在于成功完成了社會動員,激發了大眾對革命的參與。

正是在這一轉變過程中,土地革命成為了重要的研究議題和學術研究的聚焦點。既然第二代學者將理解中國共產主義革命的要點放在了“社會革命”的層面上,那么以重新分配土地和劃分農村社會結構(階級劃分)為主要內容的土地革命就自然成為了研究的重要議題。應該說,大多數有關土地革命的研究都是在這一背景下開始的。

(三)動員目標與現實效果

既然基本的問題意識已從是否是極權主義的爭論轉化成為社會革命和大眾參與,而土地革命被作為社會革命與大眾動員的實現路徑來加以理解,那么問題接踵而至,即土地革命究竟在多大意義上完成了動員的任務?沿著這一基本疑問,學者就土地革命的現實效果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金一平(IlpyongJ.Kim)和徐金一(Hsu King-Yi)等人認為,共產黨在中央蘇區時期的土地革命在政治和經濟兩個層面都起到了戰爭動員的巨大作用(Kim,1973;Hsu King-Yi,1980,均轉引自王才友,2011),而后來的學者則開始注意到土地革命動員的局限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古德曼(Goodman,2000)的研究,他認為農民投身參與革命與中共的分田之間并沒有邏輯上的直接因果關系。

問題由此進一步深入,為什么蘇區的分田運動不能夠達到其預期效果?韋思諦(Averill,1990)指出,中共之所以能夠在鄉村社會發動革命,其重要的依靠力量是本地的青年學生群體。這些學生往往作為中共力量深入到鄉村地區指導革命,并充分利用其當地人的優勢發動自身的人際網絡建立起鄉村組織,同時,這些人也往往被派到非本籍的鄉村地區指導革命。這也就構成了所謂“外來干部”與“地方干部”兩個群體。正是他們之間的張力造成了土地革命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韋思諦(Averill,1987)指出,在江西蘇區的分田過程中,地方干部與外來干部(多為當地駐軍或者中央派出的工作組)在分田等問題上存在著很多不同意見,本地干部往往會抵制侵害到自身利益的土地政策,從而導致土地改革受到阻礙,而外來干部往往通過強制甚至帶有恐怖色彩的手段(如肅反)來清除這些障礙。這樣一些沖突與張力往往會影響土地革命在實際運作中的動員效果。此類研究實質上都是在討論和回應土地革命究竟在多大意義上實現了社會動員這樣一個基本命題,因此,都可以看作是對土地革命的效果  的研究。

二、   從“意識形態”到“歷史學”:中共黨史研究的史學化趨勢

有關中國革命史的研究在國內學術界屬于中共黨史研究的范疇,發展到今天,雖然黨史研究的史學化趨勢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是目前的黨史研究依然存在著局限。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沒有完全走出“平反/正名”模式,這其中在對有關土地革命的研究中體現的尤為明顯。

其一,“路線之爭”。所謂路線之爭,是指在中共黨史研究中,很多難點、熱點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激烈爭論,其研究與考證的目的往往是要證呈某一歷史人物或歷史事件是否屬于某一路線。落實到土地革命的具體經題中,“路線之爭”集中體現為研究者經過大量考證,試圖說明某一條土地革命的具體政策是否是當時正確的抑或錯誤的路線。其中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溫銳、謝建設(1991)所著《中央蘇區的土地革命》一書,在這本書中,作者將中央蘇區土地革命的具體現實嵌套在官方敘事的“左”與“右”的路線搖擺中,用大量的篇幅去討論中央蘇區早期土改中的農村階級劃分標準究竟是“左”還是“右”,從而使得具體而復雜的土地革命的歷史進程成為了“路線史”的縮影。楊奎松(2009)有關《五四指示》的討論同樣陷入了“左”與“右”的路線之爭中。《五四指示》是黨史爭論的一個焦點問題。簡單地說,《五四指示》是對之前抗日統一戰線下的“農民交租交息,地主減租減息”的土地政策的一種調整,即開始主張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革命。這一土改政策引起黨史界“是否徹底”的爭論,因為當時并沒明確提出“耕者有其田”,而只是強調對地主進行“清算減租”的斗爭,然而,隨著清算斗爭的深入,這場土地改革又陷入了“左”的危機。應該說,楊奎松對《五四指示》進行的考證誠然屬于史學范疇,但是其問題意識依然在于“左”與“右”的判斷,同時也包括下面提到的“平反”與“正名”。

其二,“平反-正名”。所謂“平反-正名”,即指黨史研究者通過不斷地考據史料而希望達到對某個歷史人物或者某一歷史事件的重新評價與定性。比如,某一時期的土地革命政策是否過火?土地革命的發起者究竟是為了完成戰爭動員還是為了農民的切實需要?這其中,楊奎松(2009)有關土地改革的研究實際上就駁斥了“戰爭動員論”的說法。

隨著中共黨史研究領域進一步的“史學化”過程,黨史研究的青年一代的問題意識也在發生著微妙的轉化——他們漸漸不再局限于“路線之爭”,而開始去通過史料的搜集與考證去嘗試解釋歷史現象。例如王才友(2011)有關蘇區土地革命的研究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通過對東固根據地分田運動的研究,王才友深刻揭示了在土地革命中外來干部與地方干部的矛盾與沖突。在分田運動中,地方干部的利益受到沖擊,從而形成了兩大群體的沖突,成為了土地革命深入的主要障礙,甚至造成了江西蘇維埃的失敗。

三、   從社會史到口述史:口述史研究傳統的發端與變化

在對于土地革命的研究傳統中,清華大學孫立平、郭于華在20世紀90年代發起并持續至今的“20世紀下半期中國農村社會變遷口述資料搜集計劃”占據著相當的位置。在問題意識轉變為作為“社會革命”與“大眾動員”的土地革命之后,研究的基本視角開始偏向微觀史學,用口述史實踐的方式處理土地革命問題實際上是在這一總體背景下產生的。口述史實踐的研究傳統,一方面是在底層史觀和底層敘事的前提下進行的歷史重構與歷史講述的實踐,另一方面又超越了單純底層研究的領域與范疇,而將自身的學術關懷放置在對于共產主義文明的關注上。

(一)底層史觀與底層敘事

毫無疑問,對于以農民的口述材料為主要資料的口述史實踐而言,底層研究和底層歷史都是其重要的學術資源。需要注意的是,盡管從總體趨勢和背景上看,無論是口述史研究還是底層研究都處在中國革命的“大眾動員”與“社會革命”的視角轉換之下,但是口述史中所蘊含的底層視角卻有著其獨特的理論意涵。

郭于華(2008)明確指出,相比于杜贊奇在《從民族國家拯救歷史》一書中所提到的“復線的歷史”而言,口述歷史提供了另一種歷史的可能性。對于無法書寫自己的歷史甚至無法發出自己聲音的底層人民,口述史研究并不是要為他們制造一種歷史,而是力圖拓展其講述的空間,在其中,普通農民能夠自主地講述他們的經歷、感受和歷史評判。

在這里,與從“精英”轉向“大眾”的歷史學家所展示出來的技藝不同的是,口述史研究強調的并不是在“英雄史觀”和“精英史”之外重塑一部“不同”的歷史面向,而是希望通過以底層講述為核心的口述史實踐,來“從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構建歷史”,從而在主體性的意義上來重新建立“無名者的生活史”。

口述史的實踐對于理解20世紀上半期處于革命中的中國鄉村社會而言,有著極重要的理論意涵。在已往的研究中,中國革命的歷史進程最初被理解為“沖擊-回應”模式下對西方沖擊的一種反應,繼而又在“傳統-現代”的模式下被作為一種對現代化進程的基于傳統的本土性的文化反應過程,這些研究都被柯文(2007)以“中國中心觀”的講法做出了批評性的回應。“中國中心觀”強調的乃是以中國本土的社會歷史文化作為基礎性視點,但是這里的“中國中心”在某種意義上依然只是歷史學家的中國中心論而已。因此,口述史意義上的革命史研究的獨特之處在于,它試圖真正去處理中國革命的大眾動員面向——建立在底層講述與底層敘事意義上的大眾動員。

(二)個人苦難與制度文明

口述史研究傳統雖然試圖通過口述訪談資料來“重構歷史”。但是其學術旨趣卻不局限于此。口述史研究圍繞土地革命的社會過程,強調利用口述史實踐的方法,勾連宏觀歷史背景與微觀社會進程之間的關系,分析土地改革場景中,共產黨政權在鄉村社會中具體的權力運作邏輯及其歷史后果。盡管口述史研究所提供的社會歷史進程并不是絕對客觀與真實的歷史,但它提供了理解中國革命的另一種歷史路徑——建立在底層敘事意義上的對整體共產主義文明及其現實邏輯的歷史關照。

實際上,我們并不能將口述史稱為“底層史”,因為口述史實踐的學術關懷并非僅僅在于解讀一個村莊或某個地區的微觀歷史進程,而是要通過發生在具體日常生活實踐中的事件所進行的過程性分析,將宏大的歷史進程同具體的個人生活貫穿起來,進而解析一種作為文明的共產主義的獨特治理邏輯和微妙運作機制(郭于華,2011)。正如劉新(2003:309)所評價的:“他們的研究目的,是要理解在不遠的過去,日常生活世界有著怎樣的形態,考察毛澤東時代政府的‘權力實踐’,探討農村生活如何被一種新型控制所滲透,這種特定的控制形式如何在生活中被吸收等問題,以及檢視建基于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和組織下,如何生成了新的慣習”。有關共產主義文明的口述史研究小傳統盡管強調“事件”、“過程”等的重要性,但是其基本的問題意識卻指向了作為一種文明的共產主義。

口述史研究傳統敏銳地把握住了土地革命中“苦”這一底層敘事中呈現出來的“社會性表達”。在這些研究者看來,“苦”并非個體性的情緒化表達——在整體國家政權建設與革命歷史進程這一基本框架下,底層敘事中的“苦”的表述實質上具有了普遍性的意義,我們只有在社會的、歷史的面相上去理解“苦”的含義,才能去回答下列復雜的問題:普通人如何在宏大的社會工程或社會實驗中容身與適應?作為社會底層的普通農民又如何在其中生存?如何經歷、感受和評判這一歷史過程?他們的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因此而發生了哪些改變?這些都需要我們認真傾聽和思考才能想明白。從普通人的經歷和講述中理解革命的過程和邏輯,這也是我們探尋和書寫“受苦人”歷史的動力來源之一(郭于華,2008)。

局限于一個或幾個村莊的底層敘事文本中,“受苦人”對于“苦難”的講述在口述史的文本中呈現出了遠遠超越個體性痛苦的意涵,這其中包含著對共產主義文明的整體關照,無論是對共產主義文明中的運作邏輯還是對于這一社會實驗的歷史效果,都在其中得到了具體的呈現。

(三)權力實踐與精神圖像

既有的作為“大眾動員”的土地革命的研究中,更多處理的是權力、利益等層面的具體問題,而建立在底層敘事基礎上的口述史研究并不局限在“權力實踐”的單一面相上,而是嘗試將土地革命場景中的權力實踐與農民整體的國家觀念、精神結構乃至革命的“心靈后果”一同勾畫出來。

郭于華、孫立平(2002)通過對訴苦這一權力技術的過程-事件分析,呈現了革命進程中農民國家觀念形成的微觀歷史過程進程。研究指出,訴苦將農民日常生活中的種種困難提取出來,并通過“階級”這種中介性分類范疇與更宏大的“國家”、“社會”的話語建立聯系。

李康(1999)通過對華北西村土地革命的口述史研究,呈現出了在精神氣質與心靈結構這一層面上,“革命”對于普通農民的歷史形塑。文章指出,農民在土地革命的權力實踐過程中,逐漸接受了國家主導的“革命意識形態”的精神結構,并和自身日常生活世界中的邏輯相互融合,從而完成了“從革命到革命”的轉變。

口述史實踐為研究者提供的不僅是底層歷史的敘事文本,也不僅是國家-農民關系的現實形態,更是一種革命意識形態在權力實踐過程中所塑造的“心靈后果”,這種精神層面上的歷史后果,也恰恰構成了我們去理解共產主義文明治理邏輯的一條重要路徑。

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看到,在口述史研究的小傳統中,土地革命更多是作為一種歷史場景來存在的。其核心問題意識在于去通過對土地革命的考察,解析土地革命中的種種權力技術(如訴苦)的運作邏輯及其歷史后果。

四、從經濟史到社會史:社會經濟史的研究脈絡及其演化

在有關土地革命的研究中,除上述已經提到的美國中國革命史所開創的基本研究傳統與研究范式外,我國知識分子的社會經濟史研究也是不可忽視的力量,這其中,又以20世紀二三十年代的陳翰笙、薛暮橋、孫冶方和四五十年代的傅衣凌為兩條重要的研究脈絡。

(一)  陳翰笙與“中國農村派”

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陳翰笙與薛暮橋、孫冶方等人為了回應馬季亞爾關于當時社會性質的判斷,從1929年開始,先后在無錫、河北、嶺南三個典型區域的鄉村社會中進行調查,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一系列研究論文,直接參與到當時有關中國農村社會性質的論戰中去,構成了所謂的“中國農村派”。

在理解中國農村社會性質這一問題上,陳翰笙所選擇的切入路徑之一就是土地與農民關系問題。在1936年出版的《解放前的地主與農民》一書中,陳翰笙(1984)在以人口與勞動力作為主要標準劃分農村階級的前提下,集中分析了廣東農村的土地分配與使用情況,對圍繞土地而產生的復雜剝削機制進行了詳細剖析,重點揭示了在殘酷的封建剝削之下,廣東鄉村社會中所發生的階級分化、勞動力流失、農村凋敝等一系列問題。在生產關系為核心的考察下,陳翰笙認為,當時的中國鄉村社會性質并非資本主義性質,而是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質;同時,中國鄉村社會的種種危機,癥結也并不在生產規模與生產技術,而在于土地分配的嚴重不均以及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之分離,即大量占有土地卻不事耕種的大地主的存在及其對貧農的剝削進一步加劇了農村的危機。在此基礎上,陳翰笙等中國農村派學者強調解決危機的出路既不在于改進農業生產技術,也不是擴大農業生產規模,而是徹底廢除不合理的制度,改變畸形的生產系,如其所言:我更明確地看到中國就是一個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廢除封建的土地制度,進行土地革命,是解決農村問題的唯一正確的道路(陳翰笙,1988:49)。

(二)  傅衣凌與“鄉族勢力”

以陳翰笙為代表的中國農村派實質上是以人口和勞動力等經濟要素為核心內容,構成了以“生活水平”為主體的農村階級劃分標準,也就是說在他們這里,是用經濟因素的生產關系來對社會性質進行判斷,進而得出了有關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判斷。與這一思路有所不同的是,傅衣凌(2007,2008)盡管同樣強調所有制結構,但是他并沒有像陳翰笙等人那樣,從所謂“生活水平”這一要素入手來劃分鄉村社會的不同階層,而是從既有鄉村社會的土地制度及其所有制結構著手來考察由此所產生的具體社會勢力與社會關系。

傅衣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明清時期的佃農經濟(契約文書)、農民斗爭(奴變)、商業商人(手工業)。他希望通過對明清時期社會經濟史的研究,回答上20世紀二三十年代社會史論戰與社會性質論戰中所提出的有關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命題以及中國農村社會關系的現實命題。傅衣凌認為,處理這些問題的關鍵是要去處理土地制度,但是又不能簡單地從土地制度本身去理解這一問題,而應該考察其他社會諸要素。傅衣凌(2007:9-25)指出,秦漢以后,各個地方乃是一種自給自足的經濟。名義上受命于中央,實際上自己可以做主,在這種地方分權制度下,土豪、士紳是地方上的主要政治與社會力量。他用“鄉族勢力”來形容這一力量,它是由血緣關系和地緣所組織的一種社會力量。這些人大部分是屬于非身份地主,他們不一定占有很多的土地;有的是已失去現實政治地位的名族之后,但可以憑借其族大丁多的特點,在地方上擁有特殊勢力,可以武斷鄉曲,豪霸一方(傅衣凌,2008:79-105)。在傅衣凌看來,這些鄉族勢力可以左右土地交易,從而阻礙生產力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發展。因此,只要鄉族勢力存在,那么無論是如何改良治理結構或者發展地方工業,都不能真正解決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傅衣凌對于這一問題的判斷盡管并非直接與土地革命相關,但卻開啟了一條以社會關系來考察社會經濟史的研究傳統,即從所有制結構以及在此基礎上的具體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去展開自己的研究進路。

(三)  社會經濟史研究的新動向

時至今日,在有關華南地區社會經濟史研究領域,又出現了經由社會史處理革命史問題的新趨勢。研究者們開始嘗試將長時段內的社會史、經濟史的變化狀況作為理解一個地區土地革命的基本背景,其中較有代表性的就是饒偉新(2002)關于贛南土地革命歷史背景的研究。他從區域社會文化史的角度出發,對贛南地區本地的生態環境、經濟結構、社會文化傳統等因素進行了深入剖析,指出贛南地區從明初到清末發生了巨大的歷史轉變,特別是經歷了大量移民之后的贛南地區,在土地革命前夕已經形成了閩粵流民、客家移民同贛南土著之間的劇烈沖突,并且在土客沖突這一層面之上,還往往夾雜著復雜的階級沖突。由于移民涌入,人地關系趨于緊張,糧食供給嚴重不足,因此客籍的閩粵佃農同贛南的土著田主之間又產生了階級意義上的矛盾沖突,并日趨尖銳化,加之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鄉族集團的政治博弈乃至武裝械斗,土地革命前夕的贛南地區形成了極為復雜的聚落格局和社區關系。這些都構成了中共贛南土改的基本歷史背景。

與美國中國學研究中的“社會史”視角不同的是,饒維新的研究理路并沒有將不同社會階層對于革命的“不同反應”作為“社會史”的實質內涵,他更關注的是長時段內的具體社會歷史條件的變遷以及具體的社會關系的變化(例如宗族、土客關系等)對于革命進程的可能影響。

五、局限與脫節:幾點批評性討論

上文詳細梳理了有關土地革命的四個重要研究傳統,那么這些研究傳統究竟存在哪些問題與不足,存在哪些內在的張力與困境?這些研究成果及其局限如何構成我們研究中國共產主義革命,進而去理解共產主義革命所形成的獨特的政黨政治傳統及其生成過程的新的起點呢?

(一)“抽象”:美國中國革命史研究的困境

在美國中國革命史的研究范式之下,既有研究存在如下問題:

其一,圍繞“毛主義”和“極權主義”的爭論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在于,兩種爭論觀點中無論哪一派都將具體的論述過程轉化成了中共高層領導人物之間的權力斗爭,從而用較為抽象的方式來處理中國的共產主義革命究竟是不是極權主義這一重要理論問題。孫立平(2005)曾經指出,極權主義研究傳統和研究范式強調列寧主義政黨的作用以及領袖個人的領導能力,在他們看來,共產黨中國幾乎不存在自主性的社會制度與社會過程,國家權力的實踐只是塑造了“原子化的大眾”。與此同時,由于材料等的限制,以及問題意識本身的特殊性與限定性,這一時期有關這一問題的爭論人為地割裂了上層政治人物與下層社會之間的關系,割裂了國家權力實踐與現實社會進程之間的關系。

其二,無論是“極權主義”范式還是“社會革命”范式,一個共同存在的問題就是對于核心問題的抽象化理解。就“極權主義”范式而言,研究者們將一切都抽象成為政黨領導人、政治精英之間的權力斗爭關系和派系關系;而就“社會革命”范式而言,這一抽象化理解則是指其抽象的“社會史”研究進路,簡單來說就是在分析中國社會某一地域的區域社會文化的時所使用的卻是階級分析的基本路數。以黃宗智(Huang,1978b)對于興國縣的分析為例,其文中所歸納的“流氓無產者”、“知識分子”以及“貧苦農民”所沿用的完全是共產黨意識形態之下對于鄉村社會群體的階級劃分,那么這一研究還能夠在多大意義上稱之為社會史,本身就是一個疑問,因為階級劃分本身就是對于具體的、活生生的人的一種簡單歸納,即按照經濟關系來抽象人與人之間的一切社會關系和倫理關系。在這樣情況下劃分出來的貧農、中農、富農、雇農乃至所謂的“流氓無產者”只是經濟上的關系,他們在現實歷史中的社會關系和倫理關系是怎樣的呢?這是既往的社會史視角所存在的一大問題。實際上,這樣一套階級劃分的標準并不能和中國社會的現實狀況完全對接。以富農問題為例,在蘇聯布爾什維克的劃分中,所謂富農實際上是指當時蘇聯所存在的小的農場主,它是一個資本主義范疇內的概念,因此蘇聯的社會主義革命自然強調對富農的革命。但是當富農這一階級成分被應用到分析中國鄉村社會時,就出現了很大的麻煩,因為在中國鄉村社會中,并不存在這樣一個“資本主義農場主”的富農群體。因此,“富農問題”最麻煩的就是需要重新界定究竟誰是“富農”。由此看來,我們需要明確這場階級劃分實質上是一個給中國鄉村社會的人的“貼標簽”的過程。

其三,無論是“極權主義”還是“社會革命”,這兩代學者的研究都有一個內在的明確指向,即“中國共產黨為什么能夠取得成功?”進一步來說,他們都關心具體有哪些因素促成了這些成功?史華慈的回答是,“毛主義”作為馬列主義異端在中共黨內斗爭中取得了勝利,而黃宗智等人的研究則強調“社會動員”的成功,后來就具體演變成了“土地革命究竟在何種意義上成功了”這個問題。在這個意義上,美國的中國革命史研究者并不關心共產黨的政治文化的出生、綿延與發展等問題,這也并不構成他們的核心問題意識。

其四,當“土地革命”成為研究的重要議題之后,研究者實際上更多考察的乃是共產黨政權的“社會經濟政策”與“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關系問題。早期的美國學者認為“社會經濟政策”與“革命的目的”之間是相吻合的關系,后來才有了對土地革命究竟是否成功的批評與反思。然而即便到了批評與反思階段,依然存在著一個非常要害的問題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即共產黨所采取的包括“土地革命”在內的社會經濟政策縱然與革命的總體目標相沖突,那么它究竟是怎樣協調彌合沖突的?在協調、彌合沖突的過程中,發展出了怎樣的組織技術,進而生成了何種政治文化與治理傳統的最初形態?在這個問題上,伯恩斯坦(Bernstein,1970)有關“參與式動員”的討論可以給我們提供很多新的啟發。伯恩斯坦對比了中蘇兩國的農業合作化進程,他將蘇聯的動員模式歸結為“命令式動員”,而將中國的動員方式稱為“參與式動員”模式。他指出,中國和蘇聯在農業合作化運動中都向村莊派出了工作隊,但是蘇聯工作隊采取的是強制性措施,而在中國工作隊的任務則是對農民進行宣傳和教育工作。在此基礎上,我們恰恰要去追問:為什么會形成這種治理傳統與政治文化上的差異?中共“參與式動員”的社會發生學情境是怎樣的?

(二)“固化”:中共黨史研究領域的局限

作為獨立研究領域的中共黨史研究在幾十年的發展變化中已經越來越呈現出“史學化”的特征,并且逐漸擺脫政治話語和意識形態的限制,同其他有關中國革命的研究傳統進行對話與討論。但是我們仍需看到,經歷了從“史從論出”到“論從史出”轉變的中共黨史研究,依然存在著兩個層面的問題:

其一,“平反-正名”模式的內在局限。在這里,中共黨史研究領域需要面對的一個棘手的問題在于,如何進一步走出“平反-正名”這一總體“問題意識”和“思維慣性”的限制,也就是說,如何能夠讓中共黨史研究無論是從方法上,還是從問題意識上都完成其自身的“學術化”過程。這一點尤為重要。我們固然要通過嚴謹的史料考證來澄清歷史事實乃至孰是孰非,但在這一過程中,很多更重要的共產主義文明的意識形態、運作機制乃至制度本身的發生過程與實踐形態都被忽視掉了。在這個意義上,中共黨史研究視域下的土地革命問題,首先可以嘗試跳出某一階段的土地政策處于那條路線?是“左”還是“右”這樣的問題邏輯,而是嘗試在“共產主義文明”的層面上,在制度的發生學與政治傳統的發生學的意義上去重新提出問題,拓展思考路徑。

其二,隨著中共黨史研究領域與美國中國革命史等其他研究傳統的交匯,中共黨史研究也出現了“地方史”轉向的趨勢,例如王才友(2011)對于吉安東固根據地土地革命的研究就充分體現了這一特點。但是與美國中國革命史研究一樣,中共黨史研究的這一地方史的轉向和努力在盡量拋離“平反-正名”模式的同時,也存在著自身的局限,即當問題從路線之爭和“左傾”、“右傾”轉化成了具有地方史意義的來自不同系統之干部的利益沖突時,如何進一步從“地方史”進入“社會史”就成為了一個棘手的問題:我們不能簡單地以本地干部和外來干部有著不同的利益訴求來理解蘇區的土地革命及其失敗。相較于此,更為值得探討的問題或許在于:這些不同的干部群體都有著怎樣的社會屬性?有著怎樣的精神氣質?這些歷史的具體擔綱者和行動者本身有著怎樣的傳統、氣質與慣習?他們和地方社會之間在宗族、血緣、地緣乃至土客的意義上是怎樣的關系?這些恰恰是目前已經呈現出鮮明“史學化”特征的中共黨史研究正面臨的切實問題。在這個意義上,無論是美國中國革命史研究的“社會史”取向,還是中共黨史研究中的“地方史”取向,都急迫地面對著如何從利益層面的“精英學”轉向精神氣質層面的“人物學”。

(三)“片段”:口述史研究傳統的問題

上文已經說到,口述史研究的學術旨趣在于通過口述資料的搜集和分析來理解作為文明的共產主義,其學術目標在于“總體史”的歷史呈現。但是,這要求研究者本身具有深厚的理論積淀以及對于底層敘事材料的敏銳嗅覺,否則,口述史研究成果容易以單純“權力技術”的面向來呈現在讀者面前。

除了上述限制之外,一個更為深切的原因在于,口述資料和口述史實踐本身是不自足的,單純從這兩者身上,容易局限于從“運作邏輯”和“權力技術”的角度去理解所謂的共產主義文明,單純依靠底層敘事的表層含義去進行解讀,而并不能理解一種現代政黨統治傳統與政治文明的全貌,而一旦缺少了對全貌的總體性理解,我們往往也并不能確定“權力技術”和“運作邏輯”本身在政治文化乃至總體結構中的位置,這也就同下面兩個因素一起,造成了口述史在解釋鏈條上的局限:

其一,強調“共產主義文明的運作邏輯”的口述史研究,盡管分析了國家權力的土改實踐過程中的現實邏輯及其塑造的復雜歷史效果,但是受困于口述材料搜集的困難,其研究時段往往局限在延安時期以后,從而無法回答土地革命的發生學問題:為什么會采用土地革命這樣的具體進路來推進中國共產主義革命的歷史進程?在這樣的歷史過程中,農民運動緣何走向了具有明確政綱的土地革命?在這樣的過程中,形成了怎樣的政治傳統與政黨倫理?都是哪些具體的歷史因素塑造了這一政黨倫理的形成過程?

其二,口述史研究中所呈現的“共產主義文明的運作邏輯”并沒有太多考慮中共的革命實踐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當時的蘇聯布爾什維克的馬列主義意識形態的影響。中共早期的革命實踐,在意識形態上與當時的蘇聯布爾什維克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意識形態直接相關,在現實政治上又受到共產國際的經費資助與直接領導,因此,早期的中共政權對于時局的判斷與主張,往往隨著共產國際對于中國革命在世界革命中的位置以及對中國革命本身性質、形勢與所處階段的判斷的變化而不斷變化。從革命的發生學上來看,中國的共產主義革命實踐有著自己的主導政黨,有著明確的革命綱領、意識形態與話語體系,同時又通過嚴密而有效的組織架構和權力技術付諸實施。因此,從本質上講,中國的共產主義革命實踐,實際上是作為政黨組織的中國共產黨試圖用外來引進的一整套意識形態體系來改造中國社會的實踐,這樣一場實踐的過程包含著國家權力的主導的意識形態以及具體的社會狀況兩個方面,而并非自發的社會革命與大眾動員可以涵蓋。通過對這一根源性問題的討論,我們可以進一步深入理解所謂的在中國社會中逐漸鋪陳開來的“共產主義文明”的具體邏輯與實質意涵。

(四)“脫節”:社會經濟史研究的不足

如果將陳翰笙與傅衣凌的研究對歸到“社會經濟史”這一標簽之下的話,那么這兩種研究傳統則呈現出了雙重的脫節特征:

其一,生產關系與社會關系的脫節。陳翰笙(1984,2002)等人有關華南農村土地問題的研究以及“半封建社會”的判斷,實際上是用經濟要素為核心的生產關系完成了對包括“血緣、宗族、地緣”等要素在內的社會關系的替換。在這個意義上,以人口和勞動力為標準的“生產關系”在何種意義上可以完整呈現鄉村社會的具體分化方式就構成了一個重要的疑問。對于華南廣東地區而言,地主和農民,族田族產與佃農之間的關系,并非只是單向度的經濟意義上的剝削關系——在宗族組織發達、客家移民聚居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族田族產與佃農之間,地主與農民之家都可能同時存在著更為復雜的積極與消極面向:地主與農民之間既可能是同一家族的庇護關系,同時也有可能是土客分野的對立關系。但是無論何種具體情境,都并非單純的經濟要素意義上的“階級分化”所能夠涵蓋的,這也就構成了中國農村派“泛階級化”的分析理路所存在的內在局限與張力。

其二,社會史研究進路與革命史研究的脫節。在一定意義上,傅衣凌(2007,2008)重視所有制結構的社會基礎的社會經濟史研究進路乃是“具體”的社會史研究,而且更多地是從區域社會文化的視野出發來思考問題,這樣的確可以避免“抽象”地處理社會史問題,即避免將“社會史”視角簡單理解為脫離于具體社會歷史環境的、貼上了各種“階層”或者“階級”標簽的“群體”對于“革命”的反應與行動。但是,這一研究傳統的最大問題在于,它天然地割裂了革命史與社會史之間的關系。事實上,饒偉新(2002)盡管列舉了土改前贛南地方社會包括宗族、土客、階級等等在內的極復雜的歷史要素,但是整個研究卻根本未回答這樣一個問題:即這些歷史因素在在后來的贛南土改過程中都起到了怎樣的作用?我們也無從知曉,在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的實踐過程中,在中國共產黨作為一個獨立的政黨組織生產自己的政治文化和統治傳統的過程中,這些地方性的要素都發揮了怎樣的作用?這些要素同中共本身的政治理念、組織架構之間怎樣融合、發展與流變?這些未解的議題使得社會經濟史這一脈絡的研究同樣也陷入到了“重史實而輕史識”的困境中——這些研究很精致,也很具體,但是卻因為社會史與革命史之間的脫節流于瑣碎,從而以碎片化的方式呈現出來。

六、結語:“發生學”意義上的再出發

在經過上述簡要的學術史視野的梳理之后,本文初步澄清了土地革命本身的“問題化”進程:

在問題意識層面,美國的中國革命研究經歷了從“主義之爭”到“社會革命”的基本轉換,研究者們不再簡單地將中國共產主義革命理解為政治哲學意義上的“主義”的競爭或者是政治精英的權力斗爭,而是將其定義為一場“大眾動員”意義上的社會革命。在這樣的背景與前提下,微觀史學與社會史開始成了革命史研究中的主要理論范式,土地革命成為了中國革命史研究中的重要經驗論題。

在理論范式層面,隨著20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大陸的改革開放進程,越來越多的研究者可以到大陸進行實地調查和獲取資料,有關土地革命乃至中國革命的研究范式也在發生著轉換,社會史與微觀史學成為了主流的研究思潮與理論范式。學者們從過去關注宏觀的結構問題、路線問題、意識形態問題轉而開始去考察過程、事件等細微的歷史進程,從而試圖真正在“社會革命”的意義上去理解中國革命的復雜面向。

在具體議題方面,隨著上述兩個環節的轉換,研究者們不再將目光聚焦在政治精英本身的個人經歷、政治思想以及政治派系之間的角力競爭,而是開始去關注土地革命本身的動員效果、去關注土地革命的動員過程以及動員過程中的權力技術與運作邏輯,同時去考察一系列權力運作所形塑的具體歷史效果。

行文至此,我們基本上理清了不同時期,隨著基本問題意識、理論范式的轉換,“土地革命”這一研究議題本身所具有的現實意義的變化。然而,這些研究傳統的流變都存在著自身的內在局限,特別是在從“主義之爭”到“社會革命”的轉換之后,無論是口述史研究傳統還是社會經濟史研究,這些不同方向、不同學科和不同視角所做出的努力也都存在著各自的問題。

本文認為,正是在充分理解和認識目前有關土地革命研究的各種學術傳統的自身局限和問題的情況下,所謂“新”的學術研究一定要首先在“問題意識”的層面上明確我們所關心的問題。在這個意義上,特別是在面對著“社會轉型”的基本情況下,研究者應該延續口述史研究傳統所提出的“理解共產主義文明”這一總體問題意識——對“共產主義文明”有總體性的、歷史性的理解,實質上是明了中國社會當下處境、歷史境遇與歷史選擇的前提。

那么我們究竟在何種意義上能夠推進這一總體性問題意識呢?

其一,在“問題意識”層面本身,不去討論“中國共產黨何以成功”或者“土地革命是否成功”這樣的問題,也不糾纏于某一時期土地革命的具體政策究竟是屬于正確抑或錯誤路線這樣的問題。我們需要去重新面對這樣一個總體問題:即在共產黨政權借助一整套外來意識形態改造中國社會的實踐中,究竟遇到了哪些問題與困難?產生了怎樣的矛盾和張力?更為重要的是,為了協調與彌合這些張力,共產黨政權采用了怎樣的具體方法?在實踐的過程中,究竟生發了怎樣的組織技術,形成了怎樣的治理傳統與政治文化?我們需要去通過社會史的考察去進一步理解獨特的政治傳統的歷史生成過程。

其二,在研究議題上,應該嘗試去處理土地革命的“發生學”問題。這個發生學問題,至少包含如下三個層面:第一,時間上的發生學,即將研究維度擴展到中央蘇區時期共產黨政權在蘇維埃地區的土地革命實踐中,去考察土地革命的歷史源頭;第二,發生學問題也是指土地革命在意識形態上的源頭問題,即土地革命本身在意識形態框架中的位置何在?與蘇聯為主體的共產國際當時的革命意識形態是何種關系?在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們去處理發生學意義上的土地革命問題并非單純的將時間維度擴展到蘇區時期,而是要去考察在將這樣一套意識形態(蘇聯的馬列主義)引入中國并展開對中國社會的全面改造時,共產黨政權進行了怎樣的調試?這一過程中都融合進了原本地方社會中的哪些社會性要素,才逐漸在歷史的進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程序技術(如土地改革中的劃分階級成分、訴苦、土改等)?第三,歷史擔綱者層面的發生學問題。本文認為,對于中國共產黨高層精英的研究在土地革命的發生學意義上依然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土地革命誠然是一場巨大的社會變革過程,但是土地革命本身的理念、劃分階級的標準等等卻都和土地革命政策的制定者和具體執行者密切相關。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就需要在考察鄉村社會具體歷史行動者(也就是地方精英)的同時,進一步去討論這些政策制定者本身的傳統與精神氣質:他們究竟如何判斷中國鄉村社會的革命?他們為什么做出這樣的判斷?他們自身所接受的家庭環境、教育背景、成長經歷(比如留蘇或者旅歐)等等對于其形成關于中國鄉村社會性質與癥結的判斷、對于其采取某種土地革命的具體政策都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因此,在這個意義上,無論是在高層精英的層面還是在地方精英的層面,我們都要嘗試從對于精英的“權力”和“利益”取向的單一理解中走出來,而去具體處理精神氣質層面的歷史擔綱者的發生學問題。

其三,我們根據目前自身的核心問題意識,通過同已有的理論范式的對話,來將土地革命這一研究議題不斷推進,從而能夠走出單純依靠“權力的運作邏輯和組織技術”一個面向來理解共產主義革命所帶來的局限。也只有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才能去嘗試回應斯考切波(2007)所提出的“把國家帶回來”的重要命題,同時又不是簡單地回到“主義之爭”的層面去討論中國革命,而是將中國的共產主義革命實踐理解為一場試圖借助一整套外來的意識形態(馬克思列寧主義)來應對當時的各種危機,進而改造中國社會的嘗試,在這樣的前提下去重新考察共產主義革命的宏觀與微觀的雙重歷史進程,充分考慮當時的蘇聯意識形態與共產國際的現實影響,充分考慮當時軍閥割據的復雜歷史情形,充分考慮復雜的地方社會獨特的社會歷史情境,特別是要嘗試將“利益”的“地方精英學”與“權力”的“上層精英學”轉化為具體歷史擔綱者與行動者的“精神氣質學”,并以此來在治理傳統與政治文化的社會歷史發生學的層面上推進對“共產主義文明”的理解。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質性研究研讀筆記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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