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城鄉統籌發展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戰略。然而,從我國城鄉發展的實際情況看,出現了諸多與城鄉統籌發展目標不一致的現象。發展過程中多注重于城市空間的發展,資源過多地集中于城市,農村的資源要素明顯匱乏,嚴重制約著城鄉統籌發展的進程。如何通過創新社會治理策略,進而高效推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城鄉統籌發展,將是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戰略任務。
在城鄉統籌發展進程中,應逐步建立城鄉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趙國品/光明圖片
城鄉統籌發展中社會治理工具的缺陷
治理工具單一化。我國城鄉統籌發展中所采用的社會治理工具主要是規制性工具和經濟性工具,屬于典型的傳統型治理工具,并沒有大范圍使用市場化工具、指導性工具和社會化工具。單一化治理工具的應用將會對城鄉統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也不利于提高社會的治理效率。
治理工具缺乏針對性。正確處理城市和鄉村關系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城鄉統籌協調發展,不僅要貫徹執行國家的發展戰略,而且應考慮各城市與鄉村的發展現實。然而,現實的情況是各地的城鄉統籌發展規劃大都具有一致性,并沒有兼顧城鄉發展的實際情況,治理工具缺乏針對性,導致發展規劃可操作性不強。因此,如何強化治理工具的針對性,將成為提升城鄉統籌發展中社會治理效率的關鍵因素。
治理工具的選擇與評價程序缺乏規范性。城鄉統籌發展中治理工具的選擇和評價程序應當有規范性,然而實際情況卻并非如此。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完整的關于城鄉統籌發展中社會治理工具選擇與評價的程序性制度體系,社會治理工具選擇與評價的責任監督機制也沒有形成,選擇和評價程序具有較強的隨意性,給城鄉統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創新城鄉統籌發展中的社會治理策略
優化城鄉統籌發展中的社會治理主體結構。實現治理主體結構的多元化,將地方政府、企業型組織和非營利組織高度結合,充分發揮各自在社會治理中的優勢,明確地方政府的治理權限,通過合法化的方式和途徑將部分治理權適度轉移給其他治理主體,扭轉治理結構主體單一的局面。加快發展非營利組織,破解發育程度滯后和治理主體乏力的桎梏。在未來的城鄉統籌發展中應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提高人員的素質、加強經營管理,積極與政府和企業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以全新的面貌參與社會治理,推動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同時,要大力提升非營利組織的自組織能力和公信力,完善管理體制,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提升非營利組織的運作效率,進而優化城鄉統籌發展中的社會治理主體結構。在城鄉統籌發展進程中,應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參與熱情,強化其參與意識,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使他們積極參與社會治理。這些策略的全面推行,有助于形成政府、企業、非營利組織和廣大社會成員的多元治理結構,也有助于形成社會治理和社會均衡發展的合力,進而推動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創新城鄉統籌發展中的社會治理工具。為了有效提升城鄉統籌發展中的社會治理效率,必須創新治理工具。實現治理工具的多樣化組合。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應當擴大治理工具的種類和適用范圍,突出規制性工具的優勢,優化經濟性工具。同時,將傳統的兩大治理工具與社會化工具、市場化工具緊密結合,在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的前提下,提升治理工具的使用效率,推動城鄉統籌發展。實施有針對性的政策工具。有效規避政策工具“一刀切”的使用方式,避免盲目性和盲從性,要針對不同的城鄉關系采取差別化的政策工具,注重共性和個性的有效結合。既要兼顧國家發展戰略的需要,又要滿足城鄉統籌發展的多樣化需求。建立規范性的選擇和評價程序。合理規范的選擇和評價程序能夠為城鄉統籌發展提供正確的方向指引,這就需要建立完整的程序性制度,分析治理工具的適用環境;要建立科學合理的選擇與評價監督機制,避免治理工具選擇的隨意性。
逐步革除城鄉割裂的二元結構體制。以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土地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和就業制度為代表的城鄉割裂的二元結構體制和社會治理障礙嚴重制約著城鄉統籌發展的進程,需要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將社會治理工具全面組合,充分發揮各個治理主體的優勢,推動城鄉統籌協調發展。革除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建立城鄉一體化的戶籍管理制度。城鄉統籌發展中由于受到二元戶籍制度的限制,出現了農業轉移人口“融城難”問題,在未來的發展中應實行城鄉戶口戶籍地、居住地一元化登記管理,實現農民的合理流動與遷徙,切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并與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務,真正做到同工同酬。革除城鄉二元土地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積極引導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規范流轉,促使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和城市國有土地一樣參與城鄉統籌發展,切實做到同地同權;同時,要繼續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維護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革除城鄉二元社會保障制度。在城鄉統籌發展進程中逐步建立城鄉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社會保障的覆蓋面,改革低水平的社會保障體制,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率和醫療保險水平。革除城鄉二元就業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消除身份歧視,高度整合就業資源,形成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真正推進就業制度規范化和社會化;通過優惠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強化對低技能的農業轉移人口的培訓力度,提升其再就業和創業能力。
作者單位:東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日報》201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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