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層內生機械服務市場的分析
內容提要:不同于主流理論所強調的土地規模化的農業發展模式,基層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的興起穩步推進了小規模農業的機械化水平,展現了農業發展的另一條道路:以村莊為基本場域,通過對剩余勞動力、閑置資本以及熟人社會關系的再利用,鄉村形成了一個資源再調配的次級市場,并在低價水平上生產出適宜于小規模土地的機械服務。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不僅有效實現了小規模土地的機械化,而且激活了鄉村的已有資源,其本質上是以市場這一經濟組織再造了以農民為主體的自我服務體系。基層機械服務市場與當前小規模土地的經營模式都是城鄉二元體制的結構產物,這不僅保障了基層服務市場存在的穩定性與長期性,而且兩者內在的一致性決定了,它是小規模土地農業化的道路選擇。
關鍵詞:二元經濟結構;次級市場;農業機械服務;機械化
一、問題的提出
當前,我國農業正處于轉型的關鍵時刻,機械化作為農業現代化的重要一環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對它的探討意義重大。
一直以來,無論是學界還是政策界都將土地規模經營視為實現農業機械化的有效甚至唯一的途徑。這一觀點以經濟學的規模報酬作為理論根據,即“各種生產要素按相同比例變化時,所能得到的產量變化”(胡代光等,2000),由于機械這一資本要素具有不可拆分性,為了達到最優效率就必須與規模化的土地相匹配。基于此,不少學者都認為土地的規模化是實現機械化的必要手段(董涵英,1986),相反,小規模土地則阻礙了機械化的有效推進(李燕瓊,2007)。他們指出,要實現機械化就必須進一步加快土地流轉,以整合產權的形式促成適合機械發展的大規模農場,并用資本實現對小農的替代(王培先,2003)。這套話語也深刻影響了政策界,近年來,國家一方面以行政化的手段推動土地的大規模流轉,另一方面培育包括龍頭企業、家庭農場等規模化的新型經營主體,無不是想對農地的規模以及農業經營主體進行改造,推動農業的現代化發展。
然而,現實并沒有朝理論的演繹與政策的推動方向發展。自1979年家庭承包責任制以來,我國的農業一直都是以家庭為經營主體的小規模農業,土地規模被限制在戶均10畝左右的水平。有意思的是,這似乎并沒有限制機械化的發展,小規模農業的機械化率始終處于上升的勢態。2013年,全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了50%,比十年前提高了27個百分點,而三大糧食作物,即水稻、小麥、玉米的機械化率超過75%(農業部,2013)。這與理論界的預設很不相同,那么是否意味著農業機械化的路徑并非是單一的,在土地規模經營之外存在著小規模土地機械化的可能性與發展路徑?
具有突破意義的是,近年來,不少學者在經濟學原理上進行探索,打破了規模報酬的理論預設,并論證了以專業化的機械服務市場實現小規模土地機械化的可行性。羅必良(2000)的研究具有典型性,它指出農事活動具有可分性,通過將一部分的農業生產從家庭經營中剝離出來,交給專業化的市場提供中間服務,就能實現分工經濟。在分工經濟中,農戶不需要購買機械,只需要購買與經營規模相符的農機服務就能夠實現機械化。以服務市場實現機械化也同時意味著,農業規模經濟的獲得將從“土地規模經濟轉向農業的服務規模經濟”(羅必良等,2014),小規模土地也同樣具規模效率的潛力。此外,向國成(2007)、劉鳳芹(2003)也均從經濟學原理論證了以機械服務市場實踐小農機械化的可行性與效率。
可以看到,羅必良等人側重從經濟學原理的角度對小農機械化的可能性與效率做出了有力的論證,并提出了建立專業化機械服務市場的機械化路徑。但是,從抽象經濟學原理中的效率市場,到實踐的市場發育成熟仍然有相當一段距離:小農機械化的可行性需要在實踐層面加以論證。筆者在調研中發現,事實上,農村的機械服務市場已經存在,并且以村莊為基本單位,由本村農民提供機械服務的基礎內生型市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與抽象的經濟學不同,本文試圖從市場實踐的角度,回答小規模農業如何實現機械化這一問題,揭示以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實現機械化其內在的機制與必然性。需要指明的是,機械服務市場的生產就是小農機械化的實現過程,因此,對機械服務市場的研究本質上仍然是要回答小農如何實現機械化這一基礎性的問題。
二、理論視角與分析命題
(一)二元經濟理論
在現代經濟理論中,農業現代化,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農業現代化,通常是在“二元經濟”的理論框架下進行分析。二元經濟理論為伯克(1953)率先提出,由劉易斯進行了系統的深化,后者在《勞動力無限供給條件下的經濟發展》(1954)一文中指出,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兩個部門,即以傳統生產方法進行生產的、勞動生產率和收入水平比較低的非資本主義部門,與以現代方法生產的、勞動生產率和工資水平比較高的資本主義部門,前者以農業部門為代表,后者以工業部門為代表。在劉易斯看來,經濟發展依賴于工業部分的積累與再生產,在這個過程中,農業部門的勞動力將不斷向工業部門轉移,為后者提供廉價的勞動供給。此后,拉尼斯與費景漢(1996)、喬根森(1961)等人進一步對這一模型進行了深化、擴展,尤其強調農業發展以及工農業部門互動的重要性。不過,總體而言,由劉易斯所奠定的對于經濟部門的二元區分則仍然作為該理論最為堅實的部分被廣泛認同。
由于其巨大的現實回應性,二元經濟理論被國內的學者廣泛引用并進行了本土化的闡釋。二元經濟在我國突出的表現為城鄉之間的二元結構。盡管改革開放以后城鄉區隔有所松動,出現了勞動力大量外流,公共配置均等化等一體化的趨勢,但顯著的二元經濟特征仍然存在,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14)。并且學者們認為,二元經濟結構的一個重要表現和主要內容就是二元市場結構問題,即同一時期,城市現代商品市場與農村落后的傳統市場并存,兩者的發育程度、銜接程度、要素的聚集程度均有顯著地差異(柳思維等,2008)。一般而言,城市經濟市場化程度高,聚集優勢要素,具有高效率,相反,鄉村的市場化程度低,要素分散且效率低下(白永秀等,2013)。這不僅意味著,城市生產要素難以通過市場途徑進入到農村部門,同時農村部門的要素也難以在城市經濟中實現價值,由此產生農村經濟市場被區隔與邊緣化(費景漢等,2004)。二元市場不僅表現在劉易斯所提出的勞動力市場的差異,同樣滲透進金融、土地等方面,其突出的一個表征即鄉村的要素價格明顯低于城市要素價格(洪銀興等,2006)。
根據二元經濟理論,我們得出以下啟示:(1)在二元經濟下存在城市與農村兩個并行的經濟市場,同時,農村市場的市場化水平低,是相對于城市正規經濟的次級市場;(2)在次級市場內部,由于鄉村的要素分散,不僅城市要素難以進入,而且鄉村的要素也無法進入城市,在價格上遠低于正規市場。以此為前提,本文利用經典的供需曲線,建立次級市場內部運行的分析模型,對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的需求、供給以及交易規則引導下的交易成本進行分析,并設立研究命題。
(二)研究命題與分析模型
在二元經濟的視角下,可以發現,當前小農對于機械服務的需求是一種典型的為正規市場所排斥的剩余性需求。它處于次級市場內部,無法進入到正規市場獲得滿足,因而,必須或著說不得不用次級市場內的資源進行滿足。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則恰恰實現了次級市場內的剩余性資源與剩余性需求的對接,完成了機械服務的低價供給,推進機械化的發展。據此,本文試圖建立以下研究命題:
1. 剩余性需求的生產
在二元經濟結構中,正規部門的生產效率明顯大于農業,并形成工資上的顯著區別。工資的客觀差距引發農村勞動力的大量外流,尤其是具有高素質的青壯年勞動力的外流。但是,與拉尼斯設想的不同,在中國勞動力的轉移并沒有伴隨著土地上的放棄,工業部門不穩定的工作機會反向催生出農民對小規模土地的依賴,形成了“制度化的半工半耕模式”(黃宗智,2010)。也就是對中國而言,人口的外流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土地小規模經營的特性,農民以家庭分工與兼業的形式保留著這一經營形式(楊華,2015)。
二元經濟下的農民兼業,使農村普遍出現了對于實現農業機械化的需求,即以機械提高農業生產的勞動效率,降低農業對勞動力的占用量應對勞動力的外流。并且,當前農戶對于農業機械服務的需求已經相當迫切,且具備了一定的規模水平(張宏宇等,2015),這是專業化市場發育的重要基礎。但是,二元經濟下不徹底的人口流動則使得機械化的需求有著濃厚的小農色彩,具有自身無法克服的困難。首先,它小而分散的特性對機械服務的需求產生了很大的負向影響(王釗等,2015)。在人多地少的資源限制下,小農經營的土地面積規模偏小,而經營主體則眾多。同時,分散化的經營導致的種植品種、收割時間的差異使機械服務需求進一步細碎化,很難形成規模與聚集效應。其次,需求價格的彈性過大。農民仍然屬于低收入群體,支付能力相對有限,他們對于價格的變動非常敏感。更重要的原因則是,農村的就業機會不充分,大量的在村勞動力都處于相對閑置狀態(黃宗智,1992),服務價格升高很容易引發農民以勞動力替代機械,造成需求的大幅度萎縮。
一項需求只有在獲得有效供給的情況下才能實現。小規模土地小而分散的需求不僅增加了包括耗油、磨損、勞動時間等直接性的生產成本,同時,巨大的交易成本更是可觀。而在需求價格的高度彈性的限制下,要維持一定的需求規模又必須將價格維持在農民可接受的范圍之內。不難想見,高成本與低價格結果必然是農機服務利益空間的狹窄,而這種稀薄的利益空間顯然難以吸引城市要素的進入,并順利轉化為有效需求。或者相反來說這也意味著小農的支付能力無以承擔正規市場的供給價格,償付其所需的工資與利潤。因而,小規模農地對于機械化的需求就成為了正規市場無法滿足的剩余性需求。
由此,我們提出命題1:二元經濟結構下小農對機械服務需求是無法進入到正規市場獲得有效供給的剩余性需求,即其需求價格遠低于正規市場的供給價格。若以曲線S表示正規市場的供給價格,曲線p表示機械服務的需求價格,則在命題1下,p<S,曲線S不與p相交,對于任何可能的交易數量下都不存在均衡價格,在這種情況下,p是無效需求。
2. 無法出清的剩余性要素與剩余需求的有效化
二元經濟結構的出現,從根本上來說即城市部門還無法吸納農村的所有要素,使后者處于完全出清的狀態。這些沒有被正規市場所吸納的要素,就構成了累積于次級市場的剩余要素。它意味著:首先,農村仍然具有可茲開發的生產要素,并且從總量上看,數量龐大,是非常重要的資源;其次,相比于鄉村,城市經濟的工資、利潤率都高于鄉村,一般而言,大量的優質要素都被城市吸納,而留在鄉村的大多是為城市所排斥的次一級資源,這也是剩余性的含義所在。
具體于機械服務的需求而言,次級市場的剩余要素突出表現為農村的剩余勞動力與閑置資本。當前中國仍然留存著大量的剩余勞動力,據孟令國等(2013)估算,2011年中國的剩余勞動力仍有1669萬人次,不過大多是因為無法為城市經濟所排斥的中老年勞動力。其次,則是鄉村的閑置資本。隨著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民已經有了相當的儲蓄能力。但是,這些儲蓄由于相對小額,農民又缺乏足夠的投資理財的意識與能力,除銀行以外,農民的積累很難通過正規性的金融系統吸納(董曉林等,2012),從而成為沉積在鄉村的剩余資本。
在正規市場,當工資與利潤低于平均水平,勞動力與資本就會發生轉移。然而,這首先就意味著這些要素具有替代性的選擇。對積淀于鄉村的剩余要素而言,其最大的問題是大量的剩余勞動力無法轉移,小額的資本難以尋覓可投資的市場,即缺乏獲得在正規市場中實現價值的空間與機會。因此,這些市場要素的機會成本低,在價格上也遠低于正規市場的工資與利潤。所以,當鄉村出現未被正規市場所占領的小農的機械服務市場需求,盡管利益空間狹小,但對于剩余性要素而言則已經構成了其進入市場獲取利益的驅動力。購買機械是農民重要的投資渠道,而農民也成為了購買機械的主體。(吳昭熊等,2013)從供給成本的角度,則意味著剩余勞動力與閑置資本的生產成本相對較低,利用它們能夠實現機械服務的低價供給。事實上,正是由于是剩余性要素,它們才會與小農的剩余性需求處于同一次級市場,位于相對一致的價格水平,小農機械服務的需求才有可能夠有效化并獲得滿足。
由此,我們提出命題2:二元經濟結構下存在無法出清的剩余勞動力與閑置資本,其供給價格遠低于正規市場,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利用剩余要素實現了對剩余需求的有效供給。以s作為剩余要素的供給價格,則命題2為:s<S,且與p相交。如圖2,s與p在價格為p0時達到均衡,成交量為Q0。顯然,對s而言p是有效需求。
3. 熟人社會與供需的低價均衡
二元經濟下,城市化引發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但這離市民化仍然有相當的距離。進城的農民很難獲得在城市定居的經濟保障,農民仍然脫離不了鄉村:不僅大量的留守人口在村,即使是外出打工的青壯年也“往返于城鄉之間進行循環流動”(王子成等,2013)。更為重要的是,在城市缺乏價值歸屬的小農仍將農村作為主要的價值依托,社會保障的缺位也將導致農民對于村莊內互助網絡的依賴。基于以上客觀原因,鄉村社會將伴隨二元經濟長期存在,并將繼續保持“鄉土性”(陸益龍,2015),是與陌生人社會相區別的熟人社會。這構成了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所嵌入的場域,后者必然會對前者產生滲透與影響。
正規經濟的市場化程度高,人與人之間高度陌生,其所遵循的必然是理性人的原則,傾向于將個體利益最大化。相反,以村莊為場域的內生型服務市場,其買賣雙方都是本村的村民,彼此之間熟識,交往密切,有穩固的血緣與地緣關系作為聯系紐帶。一般而言,關系密度越大,信息的流動性越強,成員之間對彼此的關系有穩定的預期,更容易達成規范形成共識(徐建等,2010)。這點對于機械服務市場意義重大:通過利用其所在的社會網絡,機械服務市場能夠減少了交易時的各種協商成本;從更積極的角度,農戶之間的溝通協商,甚至能達成一致性的收割時間,在一定程度上整合細碎的需求。可見,無論是潤滑社會關系還是整合需求,嵌入于熟人社會的內生型服務市場都能夠基于這一優勢進一步降低生產成本與交易成本,使供需在更低的價格水平實現均衡,擴大市場范圍。熟人社會構成了機械服務市場重要的組織資源,是機械服務達到低價均衡的有利條件。
由此,我們提出命題3:由于內嵌于熟人社會,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的成本將進一步降低,從而導致總供給價格的下降,機械服務供給量的增加。如圖3,供給價格的降低使供給曲線s向右平移至s’,并與p相交于p1達成新的均衡,交易量為Q1。顯然p1<p0,而Q1>Q0。
通過以上三個命題可以清楚地看到,基于小規模農地的特點,它對于機械服務的需求是很難由正規市場進行滿足的,必須依賴于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對鄉村資源進行再利用,實現機械服務的低價供給。可見,以內生型服務市場作為小規模農地機械化的路徑內涵于二元經濟中:一方面,二元經濟結構不斷生產出小規模農機機械化的需求,但卻無法吸納城市的要素對其滿足,使其成為剩余性的需求;另一方面,二元經濟結構又不斷生產出剩余性的要素,保留了鄉村社會的“鄉土性”。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就是一種實現供需對接的資源組織形式,是次級市場的一種具體表達與實踐,是農民進行自我組織與自我服務的一種有效嘗試。
三、典型案例與實證分析
(一)家庭經營的小規模土地
范村位于河南南部淮河上游,是典型的農業型村莊,因地處南北交接地帶,形成了稻-麥輪作的種植格局。該村下轄6個自然村,現有人口640戶,2855人,耕地面積5188畝。分田到戶以后,該村就形成了人均1.6畝,戶均8畝的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規模農業。90年代中期,范村的農民開始外出務工,并逐漸形成規模。目前,該村的務工人員達到了1000多人次,占總人口的40%,留村的農民主要為50多歲以上的中老年人以及兒童。
大規模的人口流動推動了該村土地的流動,并逐漸形成規模,當前該村的流轉面積已經達到2000多畝。[2]但是,這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范村小規模的土地經營格局。將范村流轉后的土地經營規模列表如下:
表格 1:范村土地經營規模
土地規模(畝) |
10以下 |
10~20 |
20~30 |
30~50 |
50~80 |
|
戶數(戶) |
132 |
176 |
74 |
23 |
12 |
|
百分比(%) |
31.7 |
42.2 |
17.7 |
5.5 |
2.9 |
|
注:數據來源于與村干部及小組長的訪談資料
從表1可以發現,土地流轉后,村莊內的人地關系相對松弛,農戶的經營面積普遍增加,經營面積發生了一定的分化,呈現出從10畝以下到80畝之間不同水平的經營規模,但是總體而言,范村仍然是家庭經營的小規模土地。首先,農業經營主體仍然是家庭,并以夫妻作為主要的勞動力。一般而言,土地經營面積超過30畝就會出現少量的雇工,但都是農忙時間的臨時性雇工以作為家庭勞動力的補充,并沒有突破家庭經營的范疇。其次,從總體比重上看,大部分經營面積保持在20畝以下,50畝以下的占到97.1%,仍屬于小規模的自耕農(賀雪峰,2011)。最后,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則在于,范村的土地流轉都屬于一年一口頭協定的非正規流轉,不僅租期短,具有不穩定性(黃延信等,2011),并且不涉及水土改造,因而,盡管面積增加,農戶的土地并不集中連片,仍然保持家庭承包制所設定的小規模土地的分布狀況。
(二)機械化需求的興起與滿足困境
范村自90年代中后期開始興起打工經濟,2008年以后周邊的就業機會也開始增多,由此,不僅青壯年勞動力從村莊向城市涌進,而且在村的農民也積極尋找就業機會。這些經濟形式的變化都引發了農民對于機械化的強烈需求,并集中表現在以下幾類群體中:
一是老年勞動力。與全國大部分地區一樣,范村外流的勞動力大多是青壯年,中老年勞動力成為了土地經營的主體。根據我們的統計,范村的勞動力平均年齡達到了55歲,60歲以上的老年人占到了總數的35%。這些弱質勞動力難以勝任農業生產中的重體力活,他們依賴于機械降低勞動力強度與勞動時間。
案例一:曾新峰,65歲,兩個兒子都在外打工。他和自己的老婆種了7畝地,兩老只負責一些比較輕松的管理環節,收割與旋耕則都請機械。之所以愿意請機械是因為曾的年紀大了,腰椎不好,“做不動了”,雖然請機械比較貴,但比不種地還是強很多。
二是農村的兼業戶。范村50~60歲的農民大部分都在農閑時間打工,不少60歲以上的只要身體允許也都加入到這一隊伍中,打工時間在1個月到10個月不等。對他們而言,使用機械能夠節余勞動力時間,并在市場上實現更高的價值。
案例二:范明云,54歲,兩夫妻種了10畝田。一個兒子結婚后在外打工,留下了一個3歲的孫子要照顧。范和老婆的勞動力都很強,但是范的老婆要照顧家里,范是泥瓦匠有技術,一般都在附近承包工程,每天的收入在150元左右。為了不耽誤打工,范家的土地全部用機械,連插秧也是請人。
三是規模經營戶。在土地流轉以后,農民的耕種面積相對增加。一般經營面積超過20畝,自己家的小機械就難以勝任,需要大機械輔助以實現規模經營。當前,范村經營面積超過20畝的農戶達到了四分之一,他們對于機械都有相當強的依賴性。
案例三:周建禮,64歲,四個兒子均外出打工。兒子們的地都由周和妻子種,共計32畝。土地面積大了,小機械很難勝任,他就需要機械服務補充,其中收割環節全部機械化,旋耕則一半請機械,一半用四輪機自己操作。
可以說,當前農民對于機械化的需求總量是相當龐大且成規模的。但是這種總量上的需求增多無法掩蓋的則是背后需求高度的細碎化與脆弱性。從土地規模來看,范村的戶均僅從8畝增加到了11畝,土地仍然規模小而經營主體眾多。并且由于分散經營,作物的品種很多,范村就至少存在水稻、旱稻、直播稻三個大的品種,其成熟期都不一致。更為重要的是,即使是同一戶土地也很少是連片的,而是相互插花,高度分割。以案例二中的周建禮為例,他的32畝土地被分成了7塊,其中水田5塊,2塊大的為6畝,大部分都在1~3畝左右,最小一塊的面積不足1畝,旱地2塊,面積在4畝左右。在范村周的這種情況并不少見,由于當時分田時為了公平性,各個小組分地都講究肥瘦搭配,土地的細碎化程度非常高。
因而,盡管范村在90年代末期就對于機械化產生了很強的訴求,但其滿足與提升的時間卻相當滯后。2000年江蘇的大型收割機在范村出現,并提供機械服務。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機械并非是由企業經營,也是農民個體購買的機器以謀取收入。機手們的收入不穩定,也沒有社會保障,類似于黃宗智(2010)提出的非正規領域就業。這種類型的機械服務從供給價格上來看也是低于正規市場的,因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實現服務供給。但它對于提升小農的機械化水平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其鼎盛時期,收割環節的機械化率也僅達到50%,旋耕的機械化無法展開,這一點到現在還是一樣。原因在于,小農細碎化的需求與這些機械隊的利益訴求存在很大張力的。為了保障利益,專業的農機手在全國范圍內收割,跟隨作物的成熟期快速移動,以獲取最大的作業面積和最高的收入。這也就意味著:第一,它在單個村莊停留的時間非常短暫,只在集中成熟期供給服務。第二,它只進行連片收割,要求面積達到10~20畝才提供服務,否則就要提高價格。第三,它不提供旋耕服務,原因在于旋耕服務的需求量相對較少,且耗油量比收割大,利潤相對稀薄。在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下,農機手們必然只吸納相對成規模的、有足夠利益空間的需求,相反的,小農因為人多地少、農作物的成熟期不同、土地分散而造成的小規模、小利益的需求則被排斥在外。在當時,為了應對機械化的不足,范村的村民不得不以小機械延長勞動時間,或是將外出打工的青壯年勞動力叫回家中,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的效率。
(三)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的形成與需求滿足
2004年,由于國家補貼力度的增強以及外部機械的示范作用,范村內生型的機械服務市場開始興起。有兩類農民成為了機械服務市場中積極的供給方。一類是村莊中的富裕農民。他們一般在村莊從事一些經營性的工作或是收入較高的非農職業,例如開車、經營農資店等,經濟條件略好于普通村民,有一定的剩余存款購買機械。
案例四:方城耀,今年59歲,家里的承包地只有10畝。他在村里開了一家超市,一個兒子原來在外打工,05年回來以后,父子兩個用兒子打工攢的錢和開超市的錢,買了一臺收割機和旋耕機。平時兩父子經營超市,農忙的時候就開機械賺點額外收入。
另一類則是土地面積超過50畝以上的規模經營戶。由于土地經營面積超過50畝,有了一定的規模效應,農戶的資本投入比例明顯提高(陳義媛,2012),有很強的機械化的需求。但相對機械而言,他們經營面積仍然偏小,提供農機服務可以說為他們減少機械的閑置率,加快資金的回流提供了重要的途徑。
案例五:何文建今年56歲,因兒子長期患病不得不留在家中。他有承包地10畝,2003年開始流入打工農民的土地,2005年達到了28畝,2009年達到53畝,當年他購買了一臺收割機。2012年,流轉的土地面積達到了63畝,又購置了一臺旋耕機。何每年在搞完自己地里的時后,都會為本自然村的農民提供機械服務。
這些本地機手與外地機手存在兩個非常顯著地不同。首先,本地機手一般都是兼業服務,提供機械服務僅僅是他們主要收入以外的其中一項。種田大戶的主要收入集中于農業,而富裕農民一般有經營性的收入。對前者而言,購買機械主要是自我服務,提供機械服務是為了提高投入資本的使用效率。對后者而言,其所有的資金額度較小,如果不投入到農機購買中,很可能就成為儲蓄而被沉淀。因而,他們提供農機服務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進一步充分利用在主業以外的剩余性勞動力和閑置資本。其次,本地機手作為本村人,他與服務的對象共同處于熟人社會中。他們可以積極利用熟人社會中的信任關系,不需要與村民之間過多的議價、核定面積,并且能夠一定程度上協調服務的時間與需求。例如不少機手都會與與農民對收割、旋耕的時間進行溝通,盡量一同收割提高效率。
本地機手的這些優勢使他們很快適應了小規模土地細碎化的特點。相比于外部市場,本地機手延長了收割的時間,并且具有很強的靈活性。如同上文指出的,農民種植的差異性很大,不存在標準化的服務時間,尤其是水稻收割,范村的收割季長達一個月。內生型的機械服務市場提供的服務可以依據成熟時間而定,誰家要收割了只要在前一天晚上打個招呼就能夠達成交易。其次,內部機械不排斥小塊土地與分散土地,并且價格靈活,按照平方計價。外部市場一般都不愿意為這些類型的土地提供服務,即使提供也要求增加機械費用,不足一畝合計一畝計算。內生型的服務市場則不然,只要是本村的土地一律提供服務,且價格均一。此外,農民的地如果分片,只要不是離得太遠,農機手也愿意提供同等價位的服務。需要指出的是,本地機手的這些做法很大程度上使他們的服務成本高于外地機手,而其服務規模、服務的時間則大大低于專業機手,但正由于其兼業的特性與基于熟人社會的協調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利益的平衡。
基于這些顯著的優勢,內生型機械服務出現以后,獲得了迅速的發展,并開始替代外地市場,占據了主導地位。從2004年到2010年,范村經歷了內生型服務市場快速發展的階段,村莊內的機械數量獲得了大幅度的提高,并都供給農機服務。10年,該村的機械數量達到了30臺之多,其中收割機18臺,旋耕機12臺。10年以后,村莊內的機械量出現了相對回縮,但在13年以后穩定在19臺左右,其中收割機12臺,旋耕機7臺。數量的回縮主要在于,周邊幾個村都出現了自己的農機與農機手,范村對外的輻射空間減少。[3]因而,這一收縮屬于自然收縮,且恰恰表明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的邊界確立,進入了更加穩定的階段。于此同時,范村農業的機械化水平也獲得了長足的進步。在外部機械服務市場階段,該村的收割率只有50%,旋耕的機械化率為零。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快速發展階段,收割的機械化迅速率攀升到了100%,旋耕率也達到了15%。在2015年筆者調查期間,收割的機械化率繼續維持穩定,旋耕的比例已經到達了30%,并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四、結論
為了探尋我國小規模土地農業機械化的可能性與路徑,本文對基層內生型服務市場進行了分析,并得出結論,認為基層內生型的機械服務市場是實現我國小規模土地機械化的有效途徑。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內生型機械市場穩步推進了小規模土地的機械化水平。實踐表明,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的形成與發展與小規模土地的機械化水平的提升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它不僅可以在不改變土地規模樣態的情況下,實現小塊土地的機械化,而且,相比于其他市場形態,能夠相對克服小農需求細碎帶來的成本問題,在低價水平上靈活機動的滿足小農差異性的需求,從而最大程度的提升小農的機械化率。
第二,內生型機械市場有效利用了已有資源,充分體現了農村內部實現發展的潛力。機械服務市場由鄉土化的要件構成,實現了對農村剩余勞動力、閑置資本與鄉土規則的有效利用。其實質就是利用市場這一經濟組織形式,實現了對鄉村內部資源的整合與優化,構筑了一套以農民為主體實現的分工與自主服務體系。因而,它不僅能夠實現小規模土地的機械化,而且提升了鄉村資源的利用效率,激發了鄉村活力。
第三,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具有長期性與穩固性。城鄉二元體制下,鄉村與城市產生一定的區隔,鄉村作為剩余要素的聚集地帶存在,而農民則以半耕半工的經濟處境往返于城鄉之間。正是這一經濟處境不斷生產出內生型機械服務市場的需求與供給以及協調市場關系的社會場域,因此,它的存在具有結構上的穩固性。事實上,小農與內生型服務市場都是城鄉二元體制的產物,兩者是同一結構的共生物,這就必然導致兩者具有內在的一致性。
由此可見,內生型服務市場在效果上表現出高度的適應性,在路徑具有本土性,而在結構上則呈現為穩固性與一致性,它理應作為小農小規模機械化的道路選擇。
農業機械的道路并不存在定式。舒爾茨指出,農民是新要素的需求者,農業的現代化就是培育新要素并使之適應于該社會的農業條件(舒爾茨,2003)。我國有自身發展的特點,有自身的優勢與弱點。無論是機械化還是現代化,都需要在考慮現實的情況下,尋找適合于自身的發展路徑。當前,我國人多地少,城市化發展較為緩慢的客觀條件限制了走大規模農業的可能性,小農的小規模農業必然長期存在。如何挖掘小農潛力,如果在現有的資源約束條件下實現現代化與機械化乃是當前農業的關鍵性問題。
致謝:本文的成文得益于與楊華、印子、賀蘇園的一同討論,他們為本文提供了寶貴的修改意見,特此一并致謝!
參考文獻:略
作者單位: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業經濟問題》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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