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辦戶口,得上村里蓋章。遇上村干部借機要點好處費,也不少見。要是辦事者與村干部有矛盾,這個章可能一年半載都蓋不上。紀委下去了解情況,村干部卻能找到一堆理由:“不知道這個章能不能蓋、蓋之前誰負責審核……”這種涉及村級事務的權力雖小,卻時刻發生在群眾身邊,關乎群眾切身利益。一旦“微權力”產生了腐敗,就會直接影響到群眾的滿足感、獲得感,甚至影響到黨群干群關系。(2017年07月12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
為解決村級“微權力”腐敗問題,今年3月,湖南省漣源市出臺《村級“微權力”風險防控試點工作方案》,在3個鄉鎮的11個村試點村級“微權力”風險防控。試點3個多月來,該市已查處相關案件8起,處分15人;挽回經濟損失84.58萬元;涉及農村“微權力”腐敗的信訪量較去年同期下降62%。
村級“微權力”雖小,但直面群眾、關系民生,群眾最關切、感受也最深切。規范村級“微權力”運行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措施。必須緊盯重點時段、管錢管物等重要崗位、申報發放等關鍵環節,全方位加強對民生資金、支農惠農強農資金、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等權力的監督,扎緊制度的籠子,清除“微腐敗”滋生的土壤,讓村級“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促進基層規范、公開、透明行使權力。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永昌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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