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北京市政府日前發布《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這標志著北京市居民醫保制度徹底打破城鄉二元分割結構,城鄉醫保制度在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個方面將實現完全統一。(中國網 12月15日)
目前的我國的醫保主要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三大類,這三類保險的適用人群、繳費方式、享受待遇、就醫管理要求都是不同的。比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針對的是城鎮所有單位的職工,而職工所交的保險費用是按照工資的比例上交一部分,單位財政補助一部分,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以及用于支付門診醫療費的個人帳戶待遇。很明顯,大家在看到統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后,會拍手稱快,因為以后普通居民和農民都可以享受和職工一樣的醫療保障,但是相信心中更多的疑問。
如果開始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那么就不會再有職工、居民和農民保險的分別了,是不是大家所享受的醫療待遇都會一樣?是不是不再受醫院級別的影響以及地域的限制?普通老百姓所交的醫療保險標準又是多少?外地戶籍的人可以享受本地一樣的基本醫療保障嗎?財政緊張的地區的的保險政策會不會受影響呢?等等一連串的疑問
所以,筆者認為,北京施行統一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后,可以將制度的具體實施內容公開,一是讓大家看一下除了職工以外的普通百姓能不能承受自己所交的醫療保險費用;二是看地方財政能不能支持這項醫療改革;三是看看城鄉、地方的醫療差異在哪里,存在差異的原因。這樣才不會出現一個政策多種方式執行,才能從根本意義上做到城鄉無差別,首都和地方無差別,才能實現“一碗水端平”的良好局面。
(作者單位:三臺縣金石鎮衛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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