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加大對鄉村教育事業的投入,加快了鄉村教育事業發展的步伐。然而,鄉村留守兒童霸凌現象的頻繁曝光,表明鄉村教育之路任重而道遠。據媒體報道,2024年3月,河北邯鄲地區的3名初中生合伙將一名同學騙至野外并殘忍殺害,事件的曝光引起輿論的一片嘩然,對施害者的行為感到異常不解和憤怒。這并非個案,中國人民大學人口發展與研究中心副教授宋月萍的一項調查顯示,農村留守兒童在過去一年中遭受校園欺凌的比例高達75%,這比非留守兒童高出14個百分點,其中,22.6%的留守兒童遭受校園欺凌的頻率達到每月一次。鄉村的留守兒童因為缺乏必要且及時的管束和教育,霸凌比例要遠高于同一時期的城市地區,面臨嚴重的教育失范和失衡問題。
一、鄉村留守兒童霸凌現象為何頻現
1.鄉村教育體系不完善之失。國家大力提倡素質教育,要求學生在德、智、體、美、勞五個方面都學有所長、互相促進,而鄉村教育的質量難以保障的重要原因就是教育內容簡單、層次單一,難以滿足鄉村孩子的需求。
學校教育不全面。在一些鄉村地區,因為教育資源的有限性,學校可能不會開設相關的課程為學生提供關愛教育和心理輔導,也缺乏有效的預防調查和反饋處理機制,導致留守兒童的特殊需求缺乏及時的識別和響應,從而不能在苗頭上及時制止鄉村校園霸凌現象的發生。
家庭教育不完整。在鄉村中,很多父母缺席了孩子的成長過程,他們之間的交流因為距離和時間的原因而減少,導致父母對孩子的成長狀況、心理需求和社交問題了解不足,無法在道德和行為上對孩子進行正確直接的監護和引導。很多留守兒童多半是與爺爺奶奶住在一起,但這只能保障其基本的吃喝住行需求,對于更深層次的情感和心理訴求因年齡代溝而無法有效進行。
家校教育不銜接。在正式進入社會之前,學校和家庭是育人的重要場所,而很多問題的發生都源于它們“互不干涉、各司其職”,這種現象在鄉村尤為突出。一些父母因為教育水平的限制,將育人的任務無條件全權交給鄉村教師,而鄉村學校的資源畢竟是有限的,無法全方位地對學生的學習、心理、安全負責,雙方又是處于一個零交流的割裂狀態,這導致對孩子潛在問題的識別和干預不協同,難以形成有效的教育合力。
2.鄉村不正風氣影響之惡。人是環境作用的產物,鄉村留守兒童霸凌現象的發生也多與鄉村不良風氣相關。
恃強攀比不制止。在一些農村地區,存在“村霸”的個人或團體,他們在村子里或一定區域內恃強凌弱,仗勢欺人,經常制造事端,嚴重擾亂農村社會治安秩序。大部分留守兒童還正處于青少年時期,缺乏對基本事物性質的正確判斷,很可能將之視為一種展示自己與眾不同的“權力”的表現,并對其進行學習模仿,將之運用到現實生活中,從而成為霸凌的施害者。
不良習慣不糾正。很多父母出于彌補親情缺失的歉疚心理或者保持聯系的日常需要,會給留守兒童買手機、平板或者電腦等通訊設備,但受距離的影響,并沒有對電子產品使用時間和內容進行限制,從而導致很多留守兒童沉溺于網絡世界,出于獵奇心理,甚至可能將一些虛擬游戲的拉幫結派的“英雄主義”演變成現實生活中的小團體欺凌現象。
文化建設不重視。從內容上看,鄉村文化主體意識不足和觀念淡薄,很少將資源投入到鄉村文化建設上來,導致鄉村文化發展體制和模式相對單一,缺乏多樣性和創新性,并且沒有專業指導和人才支持,這些都影響了鄉村文化的創新和發展,導致了鄉村文化的弱化和衰退。從形式上看,鄉村中很少舉辦一些以健康教育為主題的文娛活動,也沒有邀請一些心理專家到村委進行講座,這導致留守兒童無法從親身實踐中體會到生命安全的重要性,缺乏正確的價值引領。
3.鄉村法制建設滯后之困。鄉村的法律體系建設不夠完善,在宣傳教育、制度規范、司法通道方面都不完整,村民很少會采取法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而也無法將學法、知法、用法言傳身教給自己的孩子,導致留守兒童在面對霸凌行為時無法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只能束手無策、孤立無援。
法律意識不強烈。在鄉村中,對法律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力度不夠,導致村民對法律的意識相對薄弱,對法律的認識和理解不足,不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也不知道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這些會導致對霸凌行為的忽視與不解,從而造成霸凌現象的產生與蔓延。
法律體系不健全。鄉村地區的法律體系相對于城市來說不夠完善,特別是在兒童保護方面,存在法律空白或不明確的地方,缺乏具體明確的法律規定,導致在處理霸凌事件時可能出現法律適用不清、責任歸屬歸屬不明的情況,無法對加害者及監護人進行有效的懲戒,從而起不到警示作用。
司法救助不可及。霸凌行為一旦發生,需要司法機構能夠迅速響應,采取必要的干預措施,以防止霸凌行為的持續和惡化。然而,鄉村地區缺乏切實可行的司法救助機制,導致留守兒童及家庭在遭受霸凌時,沒有便捷可行的法律求助渠道,只能采取沉默的方式消極應對,自己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法律保障。
二、消解鄉村留守兒童霸凌現象的基本建議
鄉村留守兒童霸凌事件頻繁出現,直到河北邯鄲事件悲劇的發生才引起我們對鄉村留守兒童霸凌現象的關注和重視。然而,“亡羊補牢,為時未晚”,為了讓更多的留守兒童能健康安全地成長,需要學校、家庭、社會等多個主體合作來創造一個零霸凌的生活與學習環境。
1.豐富教育內容,提高教育質量。在學校教育方面,鄉村學校應該設立相關課程,增加生命教育和關愛教育內容,提升留守兒童對自然生命的敬畏和團結友愛的意識;在課余時間,開展一些豐富多彩的實踐活動,注重鄉村校園文化建設,讓留守兒童在積極向上的校風中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
在家庭教育方面,父母與孩子的密切交流將有助于及時發現問題,無論是在家勞作抑或外出務工的家長,都要與孩子保持定期的溝通和聯系,及時了解孩子的情緒變化和心理狀態,并在日常的教育中,教導他們合理規范的行為準則及自我我保護的能力和技巧。
在家校合作方面,通訊設備的普及使遠距離溝通不再是難題,鄉村學校與家庭之間應該借助網絡工具針對孩子的現狀多交流,及時發現留守兒童在家庭或學校的潛在問題,雙方應該有針對性地互相交流,共同發力去著手解決,將問題扼殺在搖籃中,防止校園霸凌現象的發生。
2.加強文明建設,凈化鄉村風氣。在言行規范方面,當地政府和村委要切實發揮作用,定期對村里的恃強凌弱、欺侮良善的現象進行識別和排查,并對帶頭挑事的“刺頭”進行思想教育,必要時可采取一定的懲罰措施,從而起到規誡示眾的作用,以免留守兒童對此進行模仿,成為欺弱霸凌的“接班人”。
在日常習慣方面,父母應注意控制孩子的手機使用時間,除了保持電話聯系和瀏覽學習內容,盡量約束孩子將大量時間投入到打游戲、刷視頻中,以免孩子的思維深受虛擬世界的影響,而缺乏在現實生活中獨立判斷是非的能力。父母要以身作則,盡量少在有限陪伴留守兒童的時間里刷手機、講臟話,作為孩子學習的第一榜樣,要自覺養成良好的生活作風和習慣。
在鄉風建設方面,鄉村文化是鄉村孩子汲取營養成分的關鍵所在,一個好的文化氛圍有助于鄉村人才的培養與發展,鄉村留守兒童的價值觀的形成與鄉村風氣密切相關。鄉村要多舉辦豐富有益的文化活動,讓留守兒童在參與中學習與人交流的方式和技巧,并幫助建立一種歸屬感和凝聚感,減少因感到孤立排斥而采取霸凌行為的情況。
3.加大宣傳力度,健全法制建設。在法律宣傳方面,鄉村可以與上級政府部門申請,多邀請一些法律專家到村里面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并在村子里面制作易于理解的海報和文化墻,以圖文并茂的形式解釋法律條款,提供具體的案例和應對策略,使法律知識更加生動和貼近生活,使留守兒童在這種寓教于樂的氛圍中學習到自我保護的相關法律。
在制度建設方面,鄉村針對留守兒童霸凌現象的相關制度安排是相對欠缺的,并且考慮到留守兒童身份的特殊性,即使某些孩子有霸凌傾向,也沒有用法律去嚴懲,而只是停留在口頭教育、回家反省的程度,父母也絲毫認識不到事情的嚴重性,認為只是同齡孩子的小打小鬧,不構成什么違法犯罪行為。因而,鄉村有必要設定具體的法律條款對學生的行為進行明確而具體的約束,明確界定霸凌行為和相關責任人需要承擔的嚴重后果,使法律應有的約束力得到充分地體現。
在救助機制方面,在鄉村地區設立法律咨詢點或熱線,為留守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幫助他們理清對霸凌行為和自身權利的認識,從而更好地解決實際問題,最重要的是,要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援助體系,為留守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易于獲得的、負擔得起的法律援助,建立并完善兒童保護機制,包括報告、調查、干預、救助等環節,確保霸凌事件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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