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某縣縣委副書記。考慮到張某的專業(yè)背景和工作履歷,市委經(jīng)研究,決定免去張某的縣委副書記職務,任命其為市司法局黨組副書記。誰知,任免文件下達后,張某覺得新崗位權力相對較小、油水相對較少,心生不滿,便以在縣城照顧妻兒老小為由,堅持在原崗位辦公,拒不赴任。(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2016年1月16日)
作為一名縣級領導干部,能得到市委的肯定,并榮升為市級干部,那該是多大的一份榮耀啊!這是對其出眾才華的最大回報,是對其政績的最高贊賞,更是組織和百姓對其的真摯信任。可視權力、金錢如珍寶的張大官人,哪管三七二十一呀。反正油水少了,就是不干!不得不說,張書記真是個爽快人,大氣!
誠然,黨員干部同樣是平常人。同樣有養(yǎng)家糊口的現(xiàn)實問題,同樣有精神享受的真切追求,這些作為人的基本需求離開金錢是萬萬不能的。對此,想必公眾亦會表示理解。服務人民的前提得是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得到根本保障吧,至少免去其后顧之憂呀。也許在縣城工作“山高皇帝遠”,的確可以撈撈油水,過著安逸、富足的生活。等到了市上,監(jiān)管的人多了,哪還有什么“自由”呀?
可回頭來看,張某作為一名共產(chǎn)黨員、作為一名領導干部,難道不應有“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奉獻精神,不應有“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的悲憫情懷嗎?若連最基本的宗旨意識都丟失了,何談一名優(yōu)秀的人民公仆呢?
且不說《黨章》明確規(guī)定,黨員必須執(zhí)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新近出臺的《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更是將此種拒不執(zhí)行黨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的行為,定為觸犯紀律底線、違反組織紀律。毫無疑問,張某無視黨規(guī)、黨紀,組織意識何其淡薄,受到警告、嚴重警告甚至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亦是必然。
試問,親愛的張書記您的黨性修養(yǎng)哪兒去了?怎能如此叫囂?得到組織的認可、高升市級干部,難道不該是您的榮幸嗎?您的組織意識、團隊精神哪兒去了?無條件服從組織安排本該是您作為一名共產(chǎn)黨人最基本的義務呀!哪能嫌權力小、油水少而甩手不干呢?您這樣,讓人不得不懷疑您是個“問題官員”吧?被追究問責也成了您的必經(jīng)之路呀!從您個人來說多不劃算吶,似乎有點兒“敬酒不吃、吃罰酒”之意呀!組織或許也會因此而失去一名優(yōu)秀的同志。
從“八項規(guī)定”到“三嚴三實”,從反“四風”到“老虎蒼蠅一起打”,管黨治黨真招實策不斷推出,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絕非簡單的調侃,善惡之間、一念之差,高墻內外、一步之遙。在貪腐漩渦中,唯寡言者省謗、唯寡欲者保身。“不忘初心、方得善終”,凡善終者無不始于煉修養(yǎng)、強黨性。
作者單位:滎經(jīng)縣嚴道鎮(zhèn)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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