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風肅紀高壓態勢下,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三都鎮青澳村村委會原主任江為祥等人打起了扶貧資金的主意,明目張膽從貧困戶手中騙取救命錢,用于自己支配。他還多次用虛假手段騙取資金、偽造開支,可謂錯上加錯。由于紀律規矩意識淡薄,江為祥一次次鋌而走險,置群眾利益于不顧。(中國新聞網)
盡管村支書在黨內職務中“很不起眼”,但卻是執政黨在農村最基層的“堅強堡壘”,他們的一言一行在村民中體現的更是黨的“組織形象”。 但不少村主任上任后濫用權力,造成村集體經濟、村民利益受損。從江為祥的所作所為來看,非但沒有任何黨性原則可言,所干的幾乎都是農村百姓最為不齒的“坑蒙拐騙”,這樣的“村支書”既不是青澳村所獨有,也遠非江為祥一個人,還有曾被曝出的河北保定涉黑貪污7000萬的村支書、江蘇省如皋市虛立戶頭合伙貪污拆遷款18萬的村支書和村主任、山東省臨清市貪污“落馬”的村支書等等,這些村支書出現如此“劣行”,嚴重損害了干群關系、阻礙了農村的改革發展。
因此,要建立良好的干群關系、穩固執政根基就應當從最基層這些村干部身上抓起。一要加強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強化村民有組織的民主監督,發揮村民作為反腐主力軍的作用;二要落實縣鄉黨委政府責任,強化縣鄉黨委政府建立和維護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的責任,對于推進落實農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設不力者進行責任追究;三要跟進基層司法制度改革,對于村民反映的村民民主權利和經濟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相關的村干部腐敗案件,檢察院可以提起公訴,法院應該立案并進行公開審理;四要發揮社會力量制衡作用,積極發育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老年人協會組織、新農村建設志愿者組織等各種農村社會組織,以有組織的力量,對于個人勢力壟斷村級公共權力的現象形成制衡,使腐敗行為能夠受到社會力量的有效抵制,優化農村社會治理體制。
“村看村戶看戶,老百姓看的是干部”,在清除黨內“豺狼虎豹”的同時,對于這些基層群眾身邊的“害群干部”更應嚴肅治理,讓最基層群眾看到“從嚴治黨”并不只是出現在電視里,更包括百姓身邊的這些“村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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