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神木縣農業局一名楊姓副局長及其家人因涉及一起民事借貸案件,被判令償還150萬元,因拒絕履行已生效民事案件判決,被當地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并將其信息公示。(法治晚報 7月6日)
這位副局長有償還能力但是欠錢不還,比較任性,以致于上了當地法院的“老賴榜”。“老賴”不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損害司法權威,而且影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破壞了社會經濟正常秩序。領導干部成為老賴更是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就公布了 《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俗稱“老賴榜”。近年來,各地法院也頻頻出招,運用法律“組合拳”,聯動其他有關部門,通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等措施,讓老賴們寸步難行,甚至被一些公眾服務網、廣場led屏幕等多種媒介曝光,讓他們丟人現眼。這都對這些老賴們起到了極強的震懾作用。但緣何還會出現老賴副局長這樣的領導干部?
當前,說話不算數、欠債不還、不講道理,一些失信現象還存在于不少公務員的身上,如果用法律法規來上綱上線也拿這些現象沒辦法,制度方面還存在一定的缺陷。近日,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工程的意見》,明確將公務員職業準入的道德標準,探索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健全公務員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黨中央強調,要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大格局,讓失信者寸步難行。這將給廣大黨員干部帶上“緊箍咒”,不少地方也對嚴重失信者實行“一票否決”,這都將嚴厲打擊公務員隊伍中的老賴們。
黨員干部由于自身職責所在,其一言一行不僅代表著個人,還代表著單位部門的形象,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時刻應與“公”字相對應。有關部門應該加強監管,加強誠信記錄的同時,更應注重懲戒機制的實施,這樣,失信記錄才不會打折扣、出現空檔。作為公務員就應該做事腳踏實地、說話算數,信口開河、不講規矩的毛病得改掉。“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組織人事部門在選拔任用和管理干部的時候,也應考量干部的誠信要素。老賴副局長也不能太任性,在自身職位和金錢面前還是應該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只有領導帶頭、干部跟進、群眾自覺,才能讓誠信在社會上蔚然成風。
作者單位:湖北省棗陽市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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