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部分扶貧資金未及時有效使用;部分專項資金被騙取套取或違規使用,26個縣的少數單位以虛報搬遷戶數人數、虛開發票、重復申報項目等方式,騙取套取專項資金2416萬元。(新華網 7月21日)
從近年來各地頻發的騙取套取事件可以看出,騙取套取的絕對不只是四川省部分扶貧資金。從全國各地審計署審計發現,經濟生活中大量存在虛報冒領,比如,虛構個人信息冒領養老金;夸大退耕還林地面積,套取國家補助款;虛報農機器械銷量,騙取專項補貼;偽造農民工培訓資料,騙取國家撥付的補貼資金等。
騙取套取國家資金為什么頻頻出現?究其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作為冒領一方,把公共財政當成隨意騙取的“冤大頭”,“不拿白不拿”,甚至以能“為單位爭取更多建設資金”而沾沾自喜。另一方面,對于這類問題缺乏監管,被騙的上級往往不知道,發現不了。更有甚者,偶然發現之后,發現牽涉部門廣,最后就姑息遷就,不了了之。騙取套取資金的出現,歸根結底,沒有正確處理好個人利益、集體利益與國家利益的關系。
要遏制騙取套取國家資金之風,一是要細化部門預算,從嚴控制支出內容,讓不法分子無機可乘。二是要加大干部廉潔自律教育,運用正反典型引路,增強廉潔辦事廉潔行政意識,做到騙取套取國家資金不敢收,不敢為。三是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堵住監管漏洞,以持之以恒的精神,將問題一查到底,讓騙取套取國家資金的現象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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