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種水稻,記得在我小時候,收成好的年頭,媽媽會挑選一些質量好的種子小心的保存起來當來年的種子,省下種子錢。而我爺爺留種經驗豐富,更是當地有名的“專家”。可現在卻發現,再也沒有人留種了。
為什么大家不自己留種了呢?
因為經過實際的種植發現,自己留的種子發芽率低、抗病蟲害能力弱、產量低。農民自留的種子往往沒有經過正規的病蟲害檢疫,消毒不徹底,播種后會造成田間病蟲害加重,為了省幾個錢,沒準有可能年減產一半!那么自己留種不就是得不償失了嗎?所以留種的人越來越少了。
但是有的人不懂,亂說,說制種公司就是為了多賺錢,導致現在的種子“不孕不育“了!
其實并不是,育種技術在發展,為了高產優質我們專門進行種子培育。比如F1代雜交種、產生的后代種子不純,性狀不穩定以及那些利用轉基因技術培育的新品種來說,農民沒有辦法留種種植,必須每年買新的種子。此外,種子包衣等種子加工技術不僅能提高發芽率還能防止病蟲害,這都是農民自己留種所不能的。
另外,就算是你自己的留的種子好,也要考慮到一個問題。
就現階段而言,我國農民可以自繁自用授權品種的繁重材料,不需要品種權人的許可,不需要交納使用費,但隨著生物技術在植物育種領域的廣泛運用以及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民留種權利的行使日益受到法律和技術的限制。歐盟和美國關于農民留種權利的規定,是將UPOV公約保護農民留種權的初衷在現代農業背景下進行了重新解讀,即農民為了解決生計問題的農業種植可以作為品種權保護的豁免,如果相關農民從事商業種植則不能享有農民留種權利。
在我國,根據中國現行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農民自繁自用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可以不經品種權人許可,不支付使用費。自己留種可以用于自己種植,種植的面積不限,可以種植在向集體承包的土地和向其他人轉承包的土地上。但是要注意,自己的的種子是不能賣給其他人的。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頭條號 社員網資訊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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