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嗜好購買彩票,偶中二、三等獎后,堅信自己能中一等獎,不惜挪用200余萬公款瘋狂買彩票被發現。記者23日從重慶江津警方獲悉,該男子因涉嫌挪用資金罪已被逮捕,該案還在進一步查辦之中。(10月23日中國新聞網)
眾所周知,當你收獲快樂的時候,也許會喜從天降,讓你中彩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大獎。不管是普通市民、個體戶,還是中高層領導、機關干部,每次花個10元左右或最多幾十元,抱著平和的心態,中了獎皆大歡喜,不中獎就當著獻了一份愛心。既愉悅了心情,也考驗了運氣,還鍛煉了智力,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
在現實生活中,總偏偏有一部分人懷有一種賭博心理,只要是帶彩的就非常迷戀,久而久之,由愛好變成了癡迷,甚至成癮。本來買彩票不是什么壞事情,但一旦成癮后,就會不聽任何人勸阻,一意孤行,不到傾家蕩產不收手,甚至走上邪路。
一位工作努力、業績突出的部門領導,平時把買彩票當作一種嗜好,這跟某些人嗜好飲茶、看書一樣也無可非議。但他不知中了什么邪,堅信自己能中一等獎,于是瘋狂地買彩票,甚至挪用公款來買,眼睜睜地把自己“買”進了班房,面臨的是牢獄之災。都說買彩票獻愛心光榮,這一下可就不光彩了。
按說一個銷售部的領導是知法懂法的,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做哪些事違紀,做哪些事違法,應該是心知肚明的,但怎么癡迷買彩票就置法律而不顧、置社會輿論而不顧呢?像這樣鋌而走險的挪用公款是犯法的,不僅斷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也把自己送進了不該去的地方。
任何人走上邪路都是一步步走進犯罪深淵的。譚某也一樣,開始買彩票也只是碰碰運氣而已,每次花費的金額也不多,隨著出手越來越大方,就到了瘋狂的程度,每期購買彩票再不是幾十元、幾百元,而是成千上萬在所不惜。這么大的一筆開銷錢從何來,于是開始挪用公款,一筆又一筆,金額越來越大,最終走上犯罪之路,并且越陷越深。
俗話說,紙是包不住火的。譚某挪用公款200多萬買彩票,自以為不會被人發現,但沒想到“伸手必被捉”。一念之差,滿盤皆輸。不僅要如數賠償、家人跟著遭殃,而且落得身敗名裂的可恥下場;不僅沒中上夢寐以求的一等獎,而且搖身一變成了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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