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微博爆料稱,河北省保定市淶水縣為禁止放牧,在禁牧區內投放毒餌。從該網友發布的山區圖片上,記者看到現場有“封山禁牧,毒餌投放區”的告示牌。(11月7日新京報)
為了保護林區植被資源,河北淶水近日下達了“投毒禁牧”的工作指令,僅5個鄉鎮就投放毒餌約計4200斤,數量之巨,令人瞠目,輿論質疑之聲如潮。
就網絡上興起的主流反對聲音,大抵認為當地政府胡作為、亂作為,難脫權利任性的色彩。然而,在筆者看來,除此之外,“投毒禁牧”的做法本身,至少還存在兩大爭議。第一,“投毒禁牧”科學嗎?符合自然規律嗎?客觀而言,生態環境是一個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其中任何一個物種的存在,都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有著自身獨特的物種價值與意義。
具體到“投毒禁牧”這件事上,即便如涉事部門所設想的那樣,能夠對散養放牧行為形成一定的威懾,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封山育林區內的鼠害、兔害,但指令本身卻忽視了投毒背后生態環境的承受能力。短期內或許放牧、鼠害、兔害能夠有所緩解,但卻無法根治,反而還會釀成更為慘重的生態災難。這是因為基于食物鏈的傳遞性,投放的有毒農藥,毒性會通過食物鏈層層傳遞、步步淤積,造成周邊植被乃至居民的“二次中毒”“多次中毒”等公共安全事件。就算撇開毒性的殘留與傳遞問題,鼠、兔等種群數量的驟減,也勢必打破原有的生態和諧與平衡,同一個生態體系中,任何兩種生物之間都是一種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共生關系,一方的消亡對另一方而言,無疑都是一種傷害與損失。從這個角度來看,不論“投毒禁牧”的出發點是否是在直接針對當地牧民,做法都極為不妥,本質上都是一種反自然、反科學、反規律。
第二,“投毒禁牧”文明嗎?應該說,尊重生命是文明的應有之義,在現代文明的演進過程中是拒絕野蠻與殺戮的,而“投毒禁牧”,這種非人道的方式,恰恰就是涉事部門生命意識缺失,對生命缺乏基本的敬畏與尊重的體現。盡管在當地的生態環境中,鼠兔由于數量上的泛濫一度淪為了“林區之害”,但也是生靈,也是生命,它們的生命權也值得被尊重、被敬畏。因此,“投毒禁牧”不止有濫權任性的嫌疑,還存在非人、殘暴的詬病。
說到底,地方政府封山育林沒有錯,既是職責所系,更是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但是不能不顧及環境的承受能力,不能不顧及方式手段的正當性,而只圖行政管理上的方便。否則,只會給世人留下濫權任性的口實,向社會傳遞出反自然、褻瀆生命的負能量,重創執政公信力。
作者地址:四川省樂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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