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決策部署,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近日進駐貴州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4月27日人民網-人民日報)
環保督察的重大意義。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地方彰顯了中央推進環保問題整治的空前力度。一段時間以來,各個中央環保督察組分赴各地,在全國形成了督促環境問題整改的強烈氛圍,引發了社會強烈反響。以前所未有的決心聚焦環保突出問題,貫徹落實綠色發展新理念,勢在必然。這是經濟社會進入到新階段新常態下必然要作出的選擇,這是轉型發展過程中必然要經歷的“陣痛”,這是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必然要求。
環保督察要保持戰略定力。當前,各級各地的環保督察行動如火如荼,正不斷向縱深推進,既彰顯了政府推動發展轉型的決心,又贏得了廣泛的民意支持。成績正開始逐漸顯現,但問題仍然突出、挑戰仍然重重、任務仍然沉重。盡管“最嚴環保法”實行后,個別地方開出了“天價罰單”,但嚴峻的環保形勢沒有發生根本上的變化。一些地方領導干部固守唯經濟論英雄的扭曲發展觀,不能痛下決心割舍既得利益,放縱甚至與既得利益勢力狼狽為奸;很多得不到政府強力支持的中小企業無力承受轉型成本壓力,繼續高耗能低效率的生產模式;對于違法排污等破壞環境問題的違法行為,群眾敢怒不敢言,缺乏監督舉報的主動性和暢通的渠道;如此種種,導致環保外部監督力量的虛弱,更讓環保執法遇到極大的阻力。
環保督察要要抓“關鍵少數”。環保形勢之所以嚴峻,“病根”在于一些地方領導干部發展觀念沒有糾正過來,在于環保主體責任沒有落實,在于環保執法不獨立、不夠硬。治環保不力之“病”需要“對癥下藥”,要抓住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這個“關鍵少數”。增強“關鍵少數”的責任意識,各級各地黨政主要負責人特別是環保責任單位負責人必須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將環保責任的落實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為抓,推動責任層層落實、抓在實處,并以高度的政治自覺以身作則,帶頭落實責任,彰顯擔當;明確“關鍵少數”的環保責任,實行離任生態責任審計,將領導干部落實環保責任納入政績考核,作為職務任務和提拔的重要依據,對于履行環保責任不力的領導干部實在評優選先、提拔重用上實行“一票否決”制;促使“關鍵少數”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樹立正確政績觀,要改變過去唯經濟的政績考核取向,提升環保在政績評價中的權重,對于領導干部履行環保責任實行獎懲并行的機制,引領地方主政者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作者單位:四川省三臺縣樂加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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