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土十條”的出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大幕正式揭開。
2個月以來,土壤修復行業發展迅速,有望加速中國土壤修復行動。但不可否認的是,土壤行業在技術、模式上依然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高能環境總經理魏麗對《中國企業報》記者講道:“‘土十條’的出臺讓我們企業感到激動,因為這項行動計劃明確了許多企業關心的問題,這是企業的機遇。不過,土壤修復畢竟是一個新興行業,距離成熟還要走很長的路,因此需要企業、政府等多方共同努力。”
引進技術
還需消化吸收再創新
2016年5月31日,國務院印發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俗稱“土十條”。
根據環境保護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中國土壤總體污染率已超過16%,其中工業廢棄地和工業園區的土壤污染率均在35%左右,耕地土壤污染率也已接近20%。
土壤修復就是用物理、化學、生物的方法,轉移、吸收、降解、轉化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達到國家標準。調查顯示目前中國在工業產區、農業耕地、礦山產地的土壤修復技術、資本均處在初級發展階段,而污染情況卻十分嚴重。
“我國的土壤污染狀況復雜,加上我國土壤類型變異性和土地利用方式多樣化,土壤污染發生規律和危害特征有自身特點,立足我國國情,加強土壤環境科學研究十分重要和必要。”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玉鎖如是表示。
專家分析稱,中國土壤污染的特點是范圍廣、隱蔽性高、修復成本大,重點問題主要集中在重金屬污染方面。
面對這一窘境,中國在2015年的土壤修復簽約額占GDP的萬分之0.3,而與中國“初級階段”相對的是美國等國家成熟的土壤修復市場,其GDP占比已達到0.5%,這其中技術至關重要。魏麗表示,國內很多土壤修復行業上市公司紛紛從國外探索成熟的技術,通過消化吸收使之適應中國的土壤修復工作,但是國外的技術畢竟存在“水土不服”的現象。
北京大學教授劉陽生認為,中國的南、北方土壤PH值、金屬元素含量不同,技術上就不能統一。國外的設備在當地的修復效果比較好,到了中國則需要重新對土壤進行檢測,更換零配件甚至技術方案。對企業而言,大大增加了運行成本。
因此,中國土壤修復企業必須要進行技術和模式的創新。永清環保副總裁馬銘鋒在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講道,“中國的很多大型環保企業,在從以往的項目中積累到一定技術經驗的基礎上,需積極尋求海外并購。在土壤修復技術上,歐美國家技術經驗十分豐富,通過并購的形式,可以進行有效的技術融合,使進口產品更好地適應中國市場。”
馬銘鋒分析稱,由于中國在土壤修復工作上的節奏已經與國外形成差距,因此我國的企業、政府科研機構要不惜成本,研發符合中國土壤污染特點的修復技術和產品,以實現控制住未來長期的土壤修復成本。
行業發展
更需政策有效落地
毫無疑問,模式的創新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PPP模式目前被土壤修復行業廣泛推崇和關注。此前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講道,社會環保投資的“下一步會進一步開放市場,包括正在推動的PPP第三方治理模式,以提高治理效率。”
據調查,PPP模式集中在傳統的水污染處理、流域治理、區域環境整治等方面,在土壤修復行業還有待突破。馬銘鋒表示,基于PPP已經在諸多領域實現落地的成功經驗,土壤修復行業、地方政府要積極探索,實現項目的落地,并可持續發展。
包括PPP在內的項目落地涉及多個部門,如何將政策理論文件轉變成為具體的實施指導方案?北京建工環境修復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書鵬在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住建部制定的規范和導則在風格上與環保部的相關文件有一定的不同,企業參與文件的制定,更能影響土地修復項目的實施。從工程類企業來講,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形成自律的內功,加大科研投入。從咨詢類企業來講要將前期的風險評估和后期實施方案的制定銜接起來,避免社會資本的浪費。
在制定可執行的政策文件的同時,也要讓土壤修復項目涉及的各個單位了解到這項事業的復雜性。李書鵬表示,土壤修復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為了避免一些方面做出不理性、違背客觀規律的決定,而影響整個修復所需的工期和目標,必須想辦法讓各方了解到,土壤修復不是用很短的時間、有限的投資就可以完成的。由于政府已經允許土壤修復企業從已修復好的土地中獲利,將極大刺激社會資本,提高項目的可持續性。
“土十條”提出要在2017年底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達到1000萬畝。專家分析稱,未來五年,土壤修復行業的重點領域投資將達到3000億元,加上隨之而來的政策紅利,將加快企業上市的步伐,并吸引更多企業投身土壤修復事業。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企業報2016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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