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鄉村振興戰略已經形成綜合政策、理論和實踐的分析思路。主流政策派以供職于國家政府部門的學者型官員或研究人員為主,其焦點在于如何完善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主流政策派立足于對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容闡釋,對鄉村振興戰略產生的歷史必然性、鄉村振興戰略提出的必要性、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機制以及規避誤區作出論證。學界理論派重點關注鄉村振興的立論基礎和基本模式,鄉村振興具有多種立論基礎,而鄉村振興的基本模式則具有保底式發展、內生式發展和依附式發展三種向度。基層實踐派以基層一線工作人員為主,以保障鄉村振興戰略的落地實施為發力焦點,其中縣級干部扮演鄉村振興“一線總指揮”和“施工隊長”的角色,鄉鎮干部則是加速鄉村振興戰略落地的踐行者,而村干部則構成鄉村振興最基礎和最堅實的力量。然而,在幾乎所有的討論中,作為鄉村振興主體的農民卻集體失語,并再次被政府和學者普遍“代言”。未來鄉村振興的探討方向應重點推進鄉村振興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的“上下結合”,深化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理論研究,加強鄉村振興的社會動力以及鄉村振興多元實踐等方面的理論概括,引導農民積極參與鄉村振興的討論、規劃和行動,從而推動鄉村振興政策、理論和實踐的“大循環”。
關鍵詞:鄉村振興戰略;主流政策派;學界理論派;基層實踐派
黨的十九大報告將鄉村振興戰略作為貫徹新發展理念的實踐方案,并對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和實踐路徑作出重要部署。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體要求,鄉村振興戰略不僅對農業、農村、農民、農地各子系統作出細致的布局安排,同時也對糾正城市偏向發展戰略以及促進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提出切實要求。《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對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作出具體的目標規劃和任務分解,以2050年為完成點,鄉村振興分為三大階段漸次實現:至2020年,鄉村振興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至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并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的現代化;至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目標最終實現。中央一號文件指出鄉村發展33年的總體規劃,保證了鄉村振興戰略實現的整體性和連續性,作為長時段橫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歷史的鄉村振興戰略因此具有影響鄉村發展走向以及重塑中國社會結構的深遠意蘊。
鄉村振興戰略一經提出,立刻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和討論,成為社會各界探討和爭論的焦點議題。鄉村振興之所以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有以下三方面原因:第一,鄉村振興戰略是對以往農村發展政策的升華和重新創制。不同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鄉村振興戰略具有高度的戰略性和嚴密的系統性,是對既往農村發展政策的行動總結和經驗提升,具有極大的政策包容力和向心力;第二,鄉村振興戰略順應億萬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期待。新時代社會的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發展的不平衡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鄉村和城市之間不平衡,發展的不充分更多地表現為鄉村發展的不充分,而鄉村振興戰略作為反作用于社會主要矛盾的上層建筑具有增進發展質量以及順應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期許的功能,具備寬厚的群眾基礎;第三,鄉村振興戰略是對鄉村價值的真正復歸,為深層次的“鄉愁”提供了寄托的現實載體。鄉村振興戰略是對長期以往城市偏向發展的糾正,是重識鄉村價值基礎的重要舉措,是通過鄉村振興使鄉村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達至和諧自洽的高度,實現“農業強、農民富、農村美”,從而回歸鄉村本色,為“鄉愁”的落地提供現實條件。因此,鄉村振興戰略在政策的重新創制、群眾基礎的廣泛性和鄉村價值的復歸方面不斷強化自身的焦點價值,從而在社會各界刮起探討鄉村振興的“旋風”,并賦予不同的主體以不一樣的鄉村振興“想象”。鄉村振興究竟誰在談?談什么?面對不斷豐富的鄉村振興論述,亟須對不同探討思路進行廓清和歸并,以此為鄉村振興戰略的進一步討論提供思想引領。
一、主流政策派:如何保證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
主流政策派首先構成解讀和討論鄉村振興戰略的旗手。主流政策派以供職于國家政府部門的學者型官員或研究人員為主,其探討思路是以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容闡釋為基本依據,主要對鄉村振興戰略產生的歷史必然性、鄉村振興戰略提出的必要性、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機制以及鄉村振興戰略的規避誤區作出具體論述,重點聚焦于如何保證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主流政策派探討鄉村振興的議題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一)鄉村振興戰略產生的歷史必然性
中國的基本國情決定城鄉之間只有形成功能互補才能健康推進整個國家的現代化進程,鄉村不能衰敗,實現鄉村振興是由我國國情所決定的必然要求。同時,改革開放40年以來,我國經濟增長已經轉化為要求發展質量的“新常態”,我國城鎮化進程必須跳出高增長時期形成的慣性思維,鄉村發展要靠城鎮化,但也不能只靠城鎮化,鄉村振興是適應新發展階段的必然選擇(陳錫文,2018),鄉村振興戰略實質反映的是歷史發展的基本規律。同時,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已經進入現代化后半程,農業農村現代化正進入產能透支、成本倒掛、二兼滯留和保護有限的發展階段,亟須使農業生產從增產導向到競爭導向、從重農業生產到重農業生態、從勞動力單向流動到雙向流動、從重土地的保障功能到重土地的要素功能轉變,而農業農村現代化階段性的發展態勢使鄉村振興戰略的產生具備歷史必然性(葉興慶,2018)。
(二)鄉村振興戰略提出的必要性
第一,從鄉村振興戰略對當前社會主要矛盾緩解的維度來說,鄉村振興戰略關系到中國現代化的發展全局,鄉村落后,全局被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將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從而反作用于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矛盾的解決。第二,從鄉村振興戰略對城鄉關系變革的維度來說,城鄉社會的不平衡發展構成社會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現,黨的十六大以來雖然提出“城鄉統籌”的發展方略,其實質是在未觸動城市偏向發展戰略的基礎上以城統鄉,并未改變城鄉空間不平等以及資源非公正分配的體制機制,其結果是造成農村發展日益窄化的局面。而鄉村振興戰略所推動的“城鄉融合”的核心是城市和鄉村的共存共榮,是解決城鄉“兩張皮”和強化城鄉對流體系連接性的突破性實踐(劉守英,2018)。第三,從鄉村振興戰略的理論必要性來說,鄉村振興戰略是為全球解決鄉村問題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根據西方國家的歷史發展經驗,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過程中,鄉村衰敗在不同層面存在,因此如何保持鄉村活力成為這些國家關注的重點。而鄉村振興戰略則和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轉化態勢相結合,鄉村振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的深刻實踐,內含“中國鄉村現代化走向”和“中國鄉村振興道路”兩大基本命題,鄉村振興戰略的理論必要性正在于其可以概括為解決鄉村問題的“中國經驗”,從而增進全球鄉村發展的經驗交流和國際影響力。可見,鄉村振興戰略事關中國現代化的發展全局,具有緩解當前社會主要矛盾和變革城鄉關系的現實必要性,同時鄉村振興戰略也具有將鄉村問題的解決方案提煉為“中國經驗”的理論必要性,以此強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思想在國際發展經驗交流中的話語權和示范效應。綜合上述方面,鄉村振興實則開啟了“三農”發展的新征程,具有充分的現實必要性和理論必要性。
(三)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容闡釋
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體要求,主流政策派依據十九大報告和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的基本精神對鄉村振興戰略涉及的各子系統作出具體的內容闡釋。(1)在農業方面,推進質量興農和綠色興農,提高農業綠色化、優質化和品牌化水平,并運用現代化技術和管理方式,加強全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走生態循環發展之路,加快發展都市現代農業,并通過做大做強高效綠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業、鄉村服務業、鄉土特色產業、鄉村信息產業,培育農業發展新動能,同時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增強增收鏈,打造效益鏈,重做環境鏈,以此作為產業興旺的動力支撐。(2)在農村方面,以綠色發展引領鄉村振興,治理農業生態突出問題、加大農村生態保護和修復力度、建立健全生態效益補償機制、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構成生態宜居的重要內容(韓俊,2018);而針對鄉村異質性分化的事實,鄉村振興要分類施策,具體表現為:城郊型鄉村要改造提升,建設現代化的新興社區;對宜業宜居的鄉村要激活產業,提振人氣;對一些自然文化遺產資源豐富的村莊,要堅持保護優先,把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與保護自然統一起來;對地處邊遠、環境惡劣的村莊,要循序漸進地撤并一批衰退的村莊。而鄉村振興除物質基礎振興方面,還必須在精神層面提升農民精神風貌,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并在治理體制方面加快形成自治為基、法治為本、德治為先“三治”合一的治理格局,形成鄉村善治和鄉村振興的辯證統一(韓俊,2018)。除此之外,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也相應構成鄉村振興的制度性保障(陳錫文,2018)。(3)在農民方面,切實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把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持續縮小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讓農民成為大家搶著干的職業”。(4)在農地方面,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在鄉村發展的歷史轉型期,農村土地制度和經營制度仍然是基礎性安排,土地承包關系的長久不變,增加了農民的預期,使農民和土地的關系更加穩定。但由于“期限問題”只回答土地制度要不要穩定以及穩定多久的問題,農業投資問題、經營權的效果問題、農民土地承包權的保障問題則由農地“三權分置”的產權設置來安排。
可見,鄉村振興戰略中的“四農”內容是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關鍵舉措和具體路徑,其目標在于以“四農”各子系統的優先性和綜合性部署改造農村社會結構,進而促動城鄉社會關系的總體變革。具體來說,是通過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推動公共資源向農業農村優先配置,通過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推進城鄉需求的雙向靈敏對接和城鄉產業發展融合化,從而消滅城鄉差別和不均衡現象,使城鄉成為更高級的社會綜合體,進而達至城鄉形態融合、城鄉要素融合、城鄉產業融合、城鄉市場融合以及人與自然融合。綜上所述,鄉村振興在打造強勢農業方向、實現共同富裕和城鄉融合發展方面開創了革命性的變革(陳錫文,2018)。
(四)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機制
首先,鄉村振興的實施體制是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體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健全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黨的領導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根本保證。其次,鄉村振興的實施原則是“四個優先”。鄉村振興應在干部配備上優先考慮,在要素配置上優先滿足,在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在公共服務上優先安排,其具體解決的是“人、地、錢”三個方面的優先安排問題。同時,將鄉村振興的“四個優先”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制度,并作為各級政府的硬約束切實落到實處(張天佐,2018)。再次,鄉村振興的實施重點是“五個振興”,即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和組織振興,重點是通過產業、人才、文化、生態和組織五方面的統籌聯動實現鄉村發展的良性循環。最后,鄉村振興的實施框架是“四梁八柱”。鄉村振興的“四梁八柱”可以概括為“八個有”,即有國家戰略規劃引領、有黨內法規保障、有日益健全的法治保障、有領導責任制保障、有一系列重要戰略重大行動重大工程作支撐、有對農民關心的關鍵小事的部署安排、有全方位的制度性供給、也有對資金來源問題的全面謀劃。另外,構建主體功能區供給制度體系,構建要素交換上滿足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制度體系,構建資源配置上優先保障農業農村發展的制度體系,這些構成鄉村振興“四梁八柱”的制度體系補充。可見,鄉村振興戰略在實施體制、實施原則、實施重點以及實施框架方面已形成高度系統的運行機制,是一項管長遠、管全面的重要戰略規劃。
(五)鄉村振興戰略的規避誤區
首先,在指導思想方面,鄉村振興不能固守農村兩個“蓄水池”的思想。農村農業領域長期被當作剩余勞動力的“蓄水池”和貧困人口的“蓄水池”,將兩個“蓄水池”與農村農業相捆綁,鄉村振興就無從談起。鄉村振興應將兩個“蓄水池”轉化為常規的國民經濟變量,使農村經濟部門和城市經濟部門實現真正融合。其次,在內容方面,鄉村振興不只是鄉村經濟振興。鄉村振興是在鄉村進行一場推動鄉村政治、社會和人的現代化的“新進步運動”,單獨談振興鄉村經濟沒有意義。再次,在實施方式方面,鄉村振興應規避戰略問題戰術化傾向、發展目標浪漫化和理想化傾向、振興方式單一化和“一刀切”傾向、體制機制改革工程化和政策支持盆景化傾向、支持重點錯亂化和“三農”配角化傾向(姜長云,2018)。同時,鄉村振興也應重點防止政府意志替代農民主體地位、簡單用工業化思路來發展農業、照搬城鎮化要求來建設鄉村、脫離工業化和城鎮化來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單純以土地面積來評判農業規模經營、戰略短視損害鄉村價值以及對資本下鄉妖魔化的誤區。可見,上述規避誤區主要集中于鄉村振興實施理念和實施路徑的基本方面。
綜上所述,主流政策派在鄉村振興的大政方針方面保持強烈的共識,基本在既定的政策框架內對鄉村振興的基本內容和實施機制進行較為細致的闡釋,聚焦于如何完善鄉村振興戰略的頂層設計。受制于專業背景和機構限制,主流政策派對鄉村振興的社會動力、鄉村振興的地區差異性以及鄉村振興的理論概括等方面關注不足。但是,主流政策派在強化鄉村振興的焦點價值以及學術方向引領方面依然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二、學界理論派:鄉村振興的立論基礎和基本模式是什么?
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后,如何對其進行學理闡釋成為學界理論派的熱門話題。學術理論派主要以大學和科研機構的學者為主,主要對鄉村振興的內涵及歷史定位、鄉村振興戰略的立論基礎及鄉村振興的基本模式進行探討。
(一)鄉村振興的內涵及歷史定位
首先,關于鄉村振興的內涵解讀。學者普遍認為,鄉村振興是黨對過去提出的農村戰略的系統總結,在新時代具備了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新任務、城鄉融合發展的新思路、鄉村治理的新秩序和鄉村人才發展的新方向等內涵,其中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戰略中的重點,生態宜居是關鍵,鄉風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礎,而生活富裕是根本(劉曉雪,2018),鄉村振興的五大目標具有邏輯關聯性,實現了“四化”同步發展到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政策性鏈接,也宣告了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化到城鄉融合發展的歷史性轉軌(羅心欲,2018)。
其次,在歷史定位上,鄉村振興須要處理好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型城鎮化和脫貧攻堅四大關系。鄉村振興是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主體對象(張曉山,2017)、內涵要求(王亞華、蘇毅清,2017)以及城鄉發展理念的全面升級(廖彩榮、陳美球,2017)。而“去庫存、降成本、補短板”的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是鄉村振興和產業興旺的新動能(吳德慧,2018)。從鄉村振興與新型城鎮化的關系來說,新型城鎮化離不開鄉村人口和要素的融入,而鄉村振興也離不開城市對鄉村的帶動和城市人口對鄉村的向往,因此,鄉村振興需要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引領(黃祖輝,2018)。鄉村振興與脫貧攻堅的關系則表現為脫貧攻堅為鄉村振興奠定組織和物質基礎,而鄉村振興具有促進鞏固脫貧成果的功能。
(二)鄉村振興的立論基礎
鄉村振興的立論基礎可以被歸納為“鄉村病”根治論、城市化中后期規律發展論、內生動力不足提高論、輸入性危機應對論和綜合因素作用論等。
1. “鄉村病”根治論
我國長期實行城鄉二元體制和“重城輕鄉”政策,在積極推動國家經濟社會進步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以農村空心化、農業邊緣化、農民老齡化、鄉村傳統文化衰落、鄉村治理存在隱患等為特征的鄉村衰落或者“鄉村病”現象的發生(姜德波、彭程,2018;鄭小玉、劉彥隨,2018)。為了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消解城鄉二元結構之間存在的溝壑和罅隙,根治“鄉村病”,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和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為主要特征的鄉村振興戰略應運而生。
2. 城市化中后期規律發展論
國際經驗顯示,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的流動與城市化率的高低有關。當城市化率超過50%,生產要素就會呈現向農業部門流動的趨勢。鄉村由于其所內含的歷史文化、自然生態等特征而成為新的消費場所(喬鑫,2018)。2008年,世界城市化率首次達到50%,世界范圍內的城鄉關系進入一個新階段。2017年末,中國城市化率上升至58.52%,我國工業化亦進入中后期,農村勞動力的流向也發生改變。伴隨著城市勞動力成本上升和“招工難”現象的發生,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已然接近“劉易斯拐點”。由此,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和實施順應了城市化中后期的歷史發展規律。
3. 內生動力不足提高論
改革開放后,在以GDP為導向的激勵結構導向下,政府官員將鄉村有限的資源配置到不切實際的目標上,而不是配置到鄉村真正需要的服務和內生能力的提升上,鄉村內生能力的基礎被瓦解了。隨著新發展理念的提出以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確立,強調包容性制度和鄉村內生能力建設的鄉村振興戰略得以產生(張丙宣、華逸婕,2018)。
4. 輸入性危機應對論
2008年金融海嘯的爆發,引發了全球需求下降,中國進入了新一輪生產過剩。面對輸入性危機,中國必須依靠國家大規模的投資來帶動經濟發展。在此背景下,“一帶一路”倡議、區域整合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均是中國應對輸入性危機所作的戰略安排。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中央會不斷加大對農村的財政轉移支付,主要表現為日益龐大的“三農”開支。
5. 綜合因素作用論
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具體來看,第一,鄉村振興是解決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戰略舉措之一,既能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也可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第二,鄉村振興戰略具備現實實現條件,從農村內部來看,新農村建設取得很大進展,而從國家發展進程來看,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已進入中后期,兩者共同作用,均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奠定了基礎。第三,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是對其他國家經驗教訓的借鑒(葉興慶,2018)。
關于鄉村振興的立論基礎雖然論證角度不同,但是其共同點在于將農村出現的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視為鄉村振興戰略提出的時代背景。其實,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不是由單一因素所決定的,而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三)鄉村振興的基本模式
學者將鄉村振興的基本模式歸納為以下三種:小農經濟為底色的保底模式、組織化的內生式發展模式以及政府和資本主導的依附型發展模式。
1. 小農經濟為底色的保底模式
當前中國不再存在一個抽象而統一的鄉村,而是面臨巨大分化。具體而言,我國鄉村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已經實現工業化的東部沿海農村,二是具備區位條件可以發展新業態的農村,三是以傳統農業生產為主的一般農業型村莊(賀雪峰,2018)。相應地,鄉村振興亦可劃分為三類,一是由地方政府打造的示范點,二是滿足城市中產階級鄉愁的鄉村,三是為農民提供保底的鄉村振興(賀雪峰,2017)。由于一般農業型村莊占據絕大多數,故而應該實施保底的鄉村振興。具體而言,在宏觀規劃上,國家不應該錦上添花,而應該更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即支農資源更多向一般農業型地區和弱勢農民群體傾斜。而在具體產業發展上,由于“人均一畝三分,戶均不過十畝”的小農經濟,是中國必須長期面對的現實(賀雪峰,2011),而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和“中堅農民”結構共同構成了中國式小農經濟的模型(賀雪峰,2013)。因此,應該積極充分發揮小農戶的作用,然而由于小農戶發展面臨生產、市場、資本和政策弱勢,因此,應該采取各種措施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的有機銜接(蔣永穆、劉虔,2018)。在具體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時應堅守“五不”原則,即鄉村振興不是“去小農化”、不是鄉村過度產業化、不能盲目推進土地流轉、不能消滅農民生活方式差異、不能輕視基層“三農”工作,應在堅持鄉村和農民主體地位的基礎上實現農業農村與現代化發展的有機結合(葉敬忠,2018)。
2. 組織化的內生式發展模式
當下中國農民大多呈現出一盤散沙的原子化狀態,而農村實質成為“無主體的社會”,因此這樣的農民和農村難以承接自上而下的資源輸入以及作為鄉村振興主體角色的要求,因此,鄉村振興首先要解決的是內生能力不足和農民組織化的問題。歸納起來,有如下組織化發展模式,一是內置金融發展模式,通過在村莊和縣域嘗試內置金融試驗,把土地、組織、金融、社保和文化等統籌考慮進村社共同體之中,整合政府和社會資源,重新“激活”土地集體所有制,進而增強農民和村社主體的主體性和能動性,是“四兩撥千斤”的鄉村振興之法(李昌平,2017)。二是股份合作發展模式,在新的時代背景下,通過股份合作制形式發展集體經濟越來越成為許多村莊的實際選擇。近年來貴州六盤水市推行的“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本質就是通過增加農民的資產性收入,帶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再造(王東京、王佳寧,2017)。其中,聞名全國的“塘約道路”便是一條組織起來、采取股份合作制形式的集體經營方式,該村以“黨建引領、改革推動、合股聯營、村民自治”為發展思路,激發了村民的內生動力,實現了貧困村到小康村的快速飛躍,而被稱為“鄉村振興的典范”(彭海紅,2017)。三是社區性、綜合性的發展模式。在行政化集體經濟和股份合作制集體經濟之外還存在組織化的第三條道路即建立社區性、綜合性的鄉村合作組織,該類集體經濟組織兼具經濟性、公益性,以集體社會資本轄制集體經濟資本,統合鄉鎮地域內規模化的社會與經濟綜合發展(楊團,2018)。蒲韓鄉村社區聯合社20年的實踐經歷表明,綜合性鄉村合作組織可以作為“統”和“分”之間的中間體,能夠成功破解“統分結合”難題(楊團,2017)。
3. 政府與資本主導的依附式發展模式
當前中國鄉村發展的主導模式,既不是小農經濟為底色的保底發展模式,也不是組織化的內生式發展模式,而是由政府與資本主導的依附式發展模式。依附式發展,其突出表現在資本化和行政化方面(熊萬勝、劉炳輝,2017)。在資本化方面,小農經濟由于具有與其他產業關聯度低、商品率低、比較收益低等特征(張忠根、黃祖輝,1997),從而成為制約現代農業發展的最大障礙,因此,“三農”問題根本癥結在于小農經濟與市場經濟的矛盾,應該鼓勵和支持城市工業資本下鄉,發展資本農業。在行政化方面,行政驅動的運動式治理依舊盛行(徐勇,2007),為了實現現代農業的建設目標,政府通過“再造水土”“再造市場”和“再造服務”實現新型經營主體和現代農業的再造(馮小,2015)。因此,農業資本化是自上而下驅動力和自下而上驅動力共同作用的結果(嚴海蓉、陳義媛,2015),而廣大的小農戶卻失語了。因此,在鄉村振興實踐中,應更加強調以農民為主體的原則,按照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要求重塑城鄉關系,在城鄉平等的基礎上尊重鄉村,讓廣大農民成為鄉村振興的真正主體。
綜上所述,關于鄉村振興的未來發展路徑,有保底式發展、內生式發展和依附式發展三種模式。保底式發展是從維護農村作為儲水池和穩定器的角色出發,強調為占絕大多數的傳統農業型村莊和小農戶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的有機銜接。而不僅僅是為僅占少數比例的東部沿海農村和具備資源稟賦的村莊投入過量資源而“造點”。這是鄉村振興戰略實現底線公平和區域均衡發展的需要。內生式發展則強調通過村民自組織能力建設和村莊統籌能力的提高,激發村民的內生動力,這是鄉村振興戰略能否順利實施的關鍵。而依附式發展則強調政府與資本對鄉村振興的主導,這是多年來鄉村發展的慣性力量,但是應該注意到這種發展模式忽視了農民作為鄉村振興主體的地位。在未來的鄉村振興實踐中,能否在實現保底式發展的基礎上,激發村民的內生動力,有效利用政府與資本的力量而又維護村民的主體地位,應當是鄉村振興未來的發展路徑。
三、基層實踐派:鄉村振興如何落地實施?
打造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是鄉村振興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和發展動力。基層干部作為三農工作隊伍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和落地具有重大意義,因此需要充分調動和發揮其在鄉村振興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負責鄉村振興落地的基層干部可歸結為“基層實踐派”,對縣干部、鄉鎮干部和村干部視角下的鄉村振興戰略進行討論具有重要意義。
(一)縣級干部與鄉村振興
鄉村振興需要明確縣委書記的角色。縣級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主要場域,因此,縣委書記承擔了鄉村振興戰略中“一線總指揮”和“施工隊長”的角色。他們在具體落實縣域鄉村振興行動的時候,需要對接習近平新時代“三農”工作思想,按照中央和市委目標,立足縣域實際情況,確定目標,對準路。再次,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路徑方面,縣委書記普遍重視產業興旺,因為只有產業發展起來,人才才能有施展才能的舞臺,從而形成人才、資金和產業的良性循環。最后,為適應鄉村振興的要求,應創新縣委書記任用制度,可采取越級和破例選拔的方式(趙秀玲,2018)。
(二)鄉鎮干部與鄉村振興
鄉鎮干部是加速鄉村振興戰略落地的踐行者,鄉村振興戰略對鄉鎮干部提出了“一懂兩愛”新要求,即在“懂農業”方面,鄉鎮干部要處理好農民和土地關系,加快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愛農村”方面,鄉鎮干部要具備服務農村的責任擔當和過硬的鄉村治理能力;在“愛農民”方面,鄉鎮干部要做好政策宣傳員和農民服務者(喬菲、李輝,2018)。另外,鄉鎮干部認為,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時需要處理好人才“外流”與“回流”、傳統產業與特色產業、超前規劃與有序利用、前期建設與后期管護、組織功能與自治功能、鄉村文化與城市文化等六方面的關系。
(三)村干部與鄉村振興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最基礎、最堅實的力量便是基層村干部。作為新時代的村干部,必須正確認識村級組織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做好為人民服務的貼心人,以改善民生為志業的帶頭人以及把功名誘惑拋到身后的明白人三種角色,打通鄉村振興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由于鄉村振興戰略在地方還未全面展開,基層干部大多還處于學習和領悟階段,有關基層實踐派的文章只是散見于某些報紙和新聞報告,論述相對較少,但隨著地方性鄉村振興規劃的編制,基層干部將成為落實鄉村振興最主要的生力軍。
四、結論與討論
主流政策派、學界理論派以及基層實踐派對鄉村振興戰略具有不同側重的關注。主流政策派立足于對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容闡釋,對鄉村振興戰略產生的歷史必然性、鄉村振興戰略提出的必要性、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機制以及規避誤區作出論證,其焦點在于如何完善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主流政策派的鄉村振興思想具有引領學術方向的價值。學界理論派和主流政策派在鄉村振興的探討內容方面保持基本一致,但重點集中于鄉村振興的立論基礎和發展模式,鄉村振興具有多種立論基礎,而鄉村振興的發展模式則具有保底式發展、內生式發展和依附式發展三種向度,其分別關注“以小農戶為主體的鄉村振興”“鄉村振興的組織基礎”以及“權力和資本主導的鄉村振興”三大議題。不同于主流政策派,學界理論派在拓寬鄉村振興的機制分析和廓清鄉村振興的模式分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基層實踐派以保障鄉村振興戰略的落地實施為發力焦點,不同的基層一線干部在鄉村振興的實施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縣級干部扮演鄉村振興“一線總指揮”和“施工隊長”的角色,鄉鎮干部則是加速鄉村振興戰略落地的踐行者,而村干部則構成鄉村振興最基礎和最堅實的力量。總而言之,目前鄉村振興戰略已經形成綜合政策、理論和實踐的分析思路。
從鄉村振興政策、理論到實踐的過程中,作為外部的政府部門和學術界基本主宰了鄉村振興的實施重點和規劃方向以及這些方面的社會討論,而真正作為鄉村振興主體和成果持有者的農民卻在這場關乎家鄉建設和自身利益的鄉村振興討論中集體失語了。農民作為鄉村振興政策和理論上的主體再次被政府和學者普遍“代言”,而鄉村振興政策、理論和實踐的關系也因此出現斷聯狀態。因此,鄉村振興進一步的探討方向應在強化政策、理論和實踐的關聯效應方面下足功夫。具體說來,首先,應深化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理論研究,提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思想體系,以此豐富鄉村振興戰略的理論合法性。其次,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的“上下結合”,推動“政策入村”和“規劃入村”,增強基層一線工作人員對鄉村振興戰略的敏感度和執行力,引導農民積極參與鄉村振興的討論、規劃和行動,變“代言”為“發言”,從而開創鄉村振興合作治理的新局面。最后,堅持鄉村振興的實踐本位,保持對鄉村振興地方多元實踐的包容心態,重點對鄉村振興的社會動力以及鄉村振興實踐的差異性原因等方面進行提煉與理論概括,最終形成鄉村振興政策、理論和實踐的“大循環”。
作者簡介:葉敬忠,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張明皓,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博士研究生;豆書龍,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博士研究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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