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觀點
?家庭轉型的方向之爭不能代替家庭轉型的現實邏輯,對家庭轉型方向的把握需以當下農民家庭轉型機制作為基礎。只有深入中國農民家庭運行的內在機理,才能充分理解現代性力量進入和塑造農民家庭的復雜機制和農民家庭充滿彈性與韌性的應對策略。
?在現代性進村的背景下,家庭發展成為農民家庭生活中的政治正確,并推動農民家庭由傳統的簡單家庭再生產模式向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的轉型,進而重構了農民家庭的功能、結構與倫理。
?現代性的壓力促使農民改變了原來低水平均衡的家庭再生產模式,導致農民家庭資源配置模式、權力互動模式和價值實現模式的變化與調整,從而支撐了高度積累、深度動員和實質整合的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促進了子代家庭發展性目標的實現。
?農民家庭的功能并沒有在現代性力量的沖擊下而弱化,反而表現出了相當的韌性,孕育出了功能性家庭的實踐形態。相對于中國傳統家庭制度“倫理——結構——功能”的模型,功能家庭可以概述為“功能——結構——倫理”的模型,功能替代倫理成為家庭再生產的主導因素。
?功能性家庭是一種高度整合的家庭形態,它既不因為分家而改變其結構變化軌跡,也不因為打工經濟背景下家庭的“拆分式再生產”模式而走向松散。
?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既非純粹的理性過程,也非純粹的倫理過程,而是現代因素與傳統因素的深度結合。功能性家庭的運行動力因而是倫理支持理性、理性引導倫理的過程。
?在現代化背景下,農民家庭并沒有完全遁入以核心家庭為單位的私人生活領域,而是通過家庭系統的內在調試和功能激活更加深入地嵌入流動的現代性系統。在家庭發展主義的功能性目標的引導下,家庭倫理價值以新的形態延續,且構成了轉型時代家庭整合的粘合劑,并賦予農民家庭以高度的韌性。這種韌性,正是中國農民家庭保持活力的秘密。
一、中國農村家庭轉型:對核心化模式的再反思
家庭現代化范式深刻地影響了中國學界關于農村家庭轉型的認識。在家庭現代化理論映照下,中國家庭轉型主要是家庭結構分化、倫理弱化和功能分化的過程:首先,在家庭結構和家庭關系方面,研究者普遍認為家庭權力重心從父代逐漸轉移到子代,核心家庭在當代中國家庭結構類型中占據主導形態,家庭結構的變動趨勢是核心化或小型化,家庭關系逐漸離散化;其次,在家庭倫理方面,隨著子代家庭經濟地位的提升,形成子代對父代的低度反饋,代際關系漸趨失衡,核心家庭本位逐漸成為趨勢;再次,伴隨著工業化和市場化,家庭正在經歷一個功能分化和功能弱化的過程:社會和國家逐漸承擔和剝奪家庭原有的生產與教育功能,擴大的血緣組織普遍消亡。總而言之,在家庭現代化的理論視域中,社會與個人活動領域的分離導致了家庭的“私化”和“孤立”,進而促成了以核心家庭為本位的私人生活的興起。
由此可見,既有研究注意到了轉型時期農村家庭在家庭功能、家庭關系和家庭倫理等要素上的變化,并最終聚焦于農村家庭轉型的核心化趨勢。但是,也有一些學者對中國家庭轉型的核心化趨勢進行了反思。楊菊華和李路路基于東亞三國四地的比較分析,指出社會經濟的發展并不一定總是帶來核心家庭的相應增加,也不一定會弱化家庭凝聚力。彭希哲、胡湛認為,當代中國家庭具有“形式核心化”和“功能網絡化”的特點,“核心家庭大多有其‘形’而欠其‘實’,因而不能將中國家庭變遷模式簡單歸結為‘核心化’”。此外,一些學者從居住模式的多樣化、分家模式的復雜化等微觀層面觸摸到中國家庭轉型的復雜現實。這些研究從不同的角度和層次反思了家庭現代化理論對于中國轉型家庭的解釋力,但大多仍然沒有超出家庭現代化的理論脈絡,因而未能立足于中國家庭轉型經驗的復雜性揭示中國家庭轉型的獨特路徑和轉型家庭的實踐形態。
家庭轉型的方向之爭不能代替家庭轉型的現實邏輯,對家庭轉型方向的把握需以當下農民家庭轉型機制作為基礎。在家庭現代化理論視角下,中國農村家庭轉型被簡化為家庭內在要素分別回應現代性之效果的堆積,由于忽視了對要素間關系的深入討論,反而模糊了家庭轉型的機制和路徑。家庭的要素化分析體現了“唯名論”的家庭研究立場,它源于“個體——社會”的基本理論范式,在這一范式下,家庭要么作為一種“社會機構”隸屬于社會系統,要么被還原為個體的理性和情感的產物。由于抽離了家庭的實體性,家庭的自主性和穩定性較弱,家庭轉型與社會轉型因而表現出高度的同步性。
然而,在中國的社會結構和文化傳統中,“家庭本位”賦予中國家庭更大的能動性和自主性,形成“個體——家庭——社會”的結構模式。家庭不僅是資源、權力和倫理等要素的拼湊疊加,而且是一個有機實體:家庭不僅具有超越于家庭成員個體之上的價值,而且具有相對獨立于社會系統的自主性。基于“唯實論家庭觀”,中國家庭轉型不能簡單還原為家庭要素的轉型。家庭轉型并非點到點的線性轉換,而是體現在代際互動和代際更替的再生產過程之中,因而對家庭轉型的理解需要放置在動態過程而非靜態制度的視野中。在筆者看來,只有深入中國農民家庭運行的內在機理,才能充分理解現代性力量進入和塑造農民家庭的復雜機制和農民家庭充滿彈性與韌性的應對策略。在這個意義上,家庭再生產的“過程——機制”分析,將為我們打開現代性壓力下農民家庭運行的“黑箱”,破除既有家庭研究對“孤立的核心家庭”的迷戀,進一步拓展我們理解家庭轉型路徑和轉型家庭形態的視域。為了闡釋中國農村家庭轉型的路徑和機制,筆者提出“功能性家庭”這一概念。農民家庭轉型并非自然而然的過程,它是農民個體與現代性力量遭遇和互動的產物。功能性家庭這一概念揭示了現代性進村和現代性壓力之下農民家庭的內在調試,突出了家庭的能動性,因而構成了理解中國農村家庭轉型復雜機制的重要概念。
本文的經驗材料主要來自于筆者在北方三個農村的調研。從村莊社會結構的視角來看,北方農村具有明顯的共性。并且,在現代化浪潮的沖擊下,北方農村的家庭轉型表現出劇烈性和鮮明性的特點。因此,對于理解中國家庭轉型的復雜機制,北方農村具有典型意義。
二、家庭再生產的“過程—機制”分析
(一)家庭再生產的實踐內涵
家庭處于持續綿延的過程中。家庭轉型的宏觀過程必然要通過微觀層面家庭再生產的連續過程來體現和表達。在經驗層面,農村家庭轉型絕非由傳統到現代的“躍遷”。流動的現代性通過影響家庭再生產過程重塑了農民家庭的轉型路徑和轉型家庭的實踐形態。因此,家庭再生產過程提供了透視中國農民家庭運行機制的重要切口。
家庭再生產指的是父代家庭向子代家庭綿延、子代家庭逐漸成為獨立自主家庭的代際更替過程。家庭再生產是對家庭要素的再生產,同時,家庭的構成要素也由此進入家庭再生產的動力機制和實踐邏輯。在本文中,筆者主要從家庭資源、家庭權力和家庭倫理等三個層面討論家庭再生產的過程與機制。由此可見,家庭不僅是血緣、姻緣等關系的組合,且家庭再生產過程中充盈著資源、權力和意義的流動,三者之間的交匯和疊加塑造了轉型家庭的實踐形態。
家庭再生產這一視角突出了“縱向家庭結構”對“橫向家庭結構”的主導性和引領性。家庭再生產是家庭結構裂變、家庭倫理延續和家庭功能實現的過程,它不僅表現為時間性的綿延,而且源于家庭成員的能動性實踐。在代際互動的框架下,家庭再生產可具體理解為家產轉移、權力讓渡和價值實現的過程,并具體落實為代際之間復雜的互動形式和互動內容。因此,家庭再生產過程提供了透視和理解家庭轉型微觀機制的重要載體,本文的論述主要遵循家庭再生產“過程——機制”的分析進路,展現農民家庭的現代性適應路徑。
(二)家庭再生產的類型與模式
在中國農村社會轉型的經驗場景下,“流動的現代性”具體化為農民家庭努力實現向上流動的動力和追求:家庭發展成為農民家庭生活中的政治正確,并日益主導農民家庭再生產的過程。家庭的“發展”正義替代“解放政治”中的“權利”正義,在家庭再生產過程中取得了絕對的優先性地位。基于此,本文將家庭轉型進一步操作為家庭再生產模式的轉型,表現為由傳統的簡單家庭再生產模式向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的轉型。家庭再生產的模式轉變是透視家庭轉型的微觀切口。
簡單家庭再生產是立足于村莊“日常生活”的家庭再生產模式。在簡單家庭再生產模式下,農民家庭經濟剩余較少,且有限經濟剩余的配置呈現出以下兩個特點:其一,從事項上看,家庭經濟不僅要用于維持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開支,而且還要用于婚喪嫁娶和人情往來等多個方面;其二,從主體上看,所有家庭成員(包括在世和已故的家庭成員)對家庭資源都理應有份額,家庭整體的責任倫理約束了當下家庭成員的消費。在簡單家庭再生產模式下,農民并非缺乏向上流動的積極目標,但家庭運行的動力和目標難以突破地方性的村莊社會,因此,就經濟層面而言,農民家庭的簡單再生產過程最終形成了在村莊內部的低水平循環。不過,農民家庭在此過程中也生發出了一套內容豐富和價值厚重的生活體系,從而賦予簡單家庭再生產以豐富的內容和意義:家庭資源的配置需要顧及家的整體性,家庭政治往往在家庭權力互動中潛滋暗長,而家庭和家庭生活過程又成為其成員生命價值實現的基本載體。總而言之,簡單家庭再生產模式維持了代際之間的均衡,為豐富的家庭生活和村莊社會生活提供了空間和基礎。
現代性進村改變了農民日常生活的內在結構和運行機制,家庭的現代性卷入改變了家庭原有的要素配置模式。流動與分化、發展與競爭和祛魅與風險等現代性因素改變了靜態的、循環的和穩定的家庭再生產機制,推動了農民家庭從簡單再生產向擴大化再生產的轉型。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指的是父代家庭通過踐行經濟理性獲得較大經濟剩余,同時,通過這些剩余的持續積累,有效地、徹底地轉化為子代家庭成長和發展的條件,由此不僅可以實現傳統意義上的家庭綿延,而且也可以在開放的社會系統中實現家庭向上流動的目標。在本文中,“擴大化”主要是指家庭再生產目標和層次的改變導致家庭功能激活,并由此帶來家庭資源配置、權力讓渡和價值實現路徑的改變。因此,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是透視現代化背景下中國家庭轉型脈絡的關鍵變量。以下將分別從擴大化家庭再生產過程中的資源配置、權力讓渡和價值實現等三個層面來理解農民家庭現代性適應的基本路徑,進而提煉出“功能性家庭”這一理解中國家庭轉型的基本概念。
三、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資源配置邏輯
家庭一般被視為一個“同居共財”的基本單位。家產是家庭制度的基礎,因而家產的代際傳遞和轉移是家庭再生產的基礎層次。在具體的地方社會語境中,家產并非一個純粹的財產概念。“家產”并不完全等同于“財產”。如果將“財產”視為一種“物”,那么,在“家產”的物化形態背后實際上潛藏著“家產之靈”。“家產之靈”主導和統攝著家庭再生產的資源配置邏輯,彰顯了家的整體性。因此,在簡單家庭再生產模式下,家庭并不是達成其他外在目標的媒介和手段。家產的積累來自于對所有家庭成員的動員和利用,所有家庭成員也具有分享家產的資格。因此,在“家庭主義”的氛圍中,家產積累本身并無所謂意義,只有當家產積累嵌入“傳宗接代”的人生目標并服務于香火綿延的價值追求時,家產才是有意義的。
然而,現代性的進入沖擊了農民家庭的簡單再生產模式,極大地提升了家庭再生產的目標和難度。家庭再生產不僅體現為傳宗接代和意義上的家庭繼替,而且還要實現以向上的社會流動為目標的家庭發展。因此,現代性壓力推動了農民家庭資源配置邏輯的變化,并逐漸重構了農民的家庭再生產機制。擴大化家庭再生產過程中,父代在家庭資源上的持續積累和無盡轉移的過程極大地釋放和強化了家庭的功能:家庭成為農民現代性適應的組織載體和重要媒介,并為農民的家庭發展和社會流動提供了巨大且富有韌性的推動力。
(一)婚姻壓力與責任的向上轉移
在家庭再生產的過程中,市場化和現代性帶來的壓力首先通過婚姻滲入農民家庭。隨著婚姻市場上男女性別比的失衡和人口城鄉流動的加劇,男性面臨的婚姻壓力劇增,并表現為婚姻成本的上升和婚姻風險的增加。與之相對的則是女性在婚姻市場中的優勢地位,并通過諸如“天價彩禮”的形式表現出來。即便如此,“為兒子娶媳婦”是北方農村父母重要的且必須完成的人生任務。父母是子代婚事消費的責任主體,而且,婚事消費通過女方的婚姻優勢實現了向男方父母的轉嫁。在當前農村,男性的婚姻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幾項:購買“三金”、彩禮、建房或買房、婚禮酒席開支等。隨著市場力量滲入農村的程度越來越深,婚姻成本隨之逐漸上漲,并逐漸導致家庭資源以子代為中心的集聚。
子代婚姻壓力的增加也導致或者加深了父母的卷入。雖然年輕人崇尚自由戀愛,但是婚姻市場的失衡和婚姻壓力的劇增壓縮了年輕人在婚姻市場中自由擇偶的空間。此時,父母的介入就成為必要的協助。在當前農村,父母的介入行為并不必然體現為父母的權力意志。父代為子代的婚姻籌劃行為意味著他們需要分擔子代婚姻達成的成本以及子代未來生活的壓力。在北方農村,父母對子代婚姻的介入非常鮮明的通過“介紹型婚姻”的形式體現出來。介紹型婚姻意味著當前農村婚姻并不純粹是子女自己的事情。與傳統包辦婚姻不同,父母的介入主要不是其權力意志的粗暴表達,而更多是責任的分擔。在傳宗接代的人生任務面前,子代“成家”是家庭再生產的重要節點,因而是父代的“硬任務”。這就決定了父代再沒有能力,壓力再大,也要硬著頭皮努力完成。如果子代最終淪為“光棍”,則必然面臨著家庭再生產的中斷,并且會使父代在村莊中成為沒有面子的人。因而,現代性內在的市場化邏輯將子代的婚姻壓力轉化為父代的責任,高額的婚姻成本成為壓在父母(尤其是男方父母)身上沉重的負擔。
(二)分家變異與資源持續向下輸送
婚姻是家庭再生產的起點,婚姻壓力引發了家庭內部資源配置方式的調整,進而導致了分家模式的變異。相對于傳統的“結婚—分家”這一自然而且相對獨立的過程,當前農村的分家規則和分家形式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傳統時期農民分家實踐蘊含著厚重內容。分家是家庭內部財產關系、權力關系和社會關系的交接和轉移,且堅持權利與義務的均衡和統一。但是,擴大化家庭再生產過程,統一的分家過程被割裂,家庭財產逐漸通過支付高額彩禮的方式被提前分割,并成為了子代婚姻達成的必要條件。因此,分家行為中最具有實質意義的財產分割被吸納到婚姻達成的過程之中,導致分家的“名實分離”。“名實分離”主要是指家產繼承中的權責不均衡,分家過程中的權力和權利凸顯而責任和義務弱化。具體而言,分家的“名實分離”主要有以下三個表現:
第一,分家的“家產分割”屬性弱化,子代分家的動力源于對大家庭整體責任的規避。家產分割是分家的核心內容,且分家也是家產由父代向子代傳遞的重要時間節點。然而,當前北方農村的高額彩禮促成了家產由父代向子代的大量轉移,到結婚后真正分家時,父代的家產往往所剩無幾。即便如此,子代仍然傾向于盡早分家,其主要目的是劃清和明確子代核心家庭與父代家庭或者聯合家庭的邊界,規避對于大家庭的責任,從而專心經營自己的核心小家庭。
第二,子代的權力和權利凸顯而責任和義務弱化。傳統時期的分家具有權責均衡的特征,子代可以通過分家從父代那里繼承家產,但同時也要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其中,贍養老人、繼承親戚關系、承擔家庭債務等是子代在分家之后需要承擔的主要責任。然而,在當前北方農村的分家實踐中,分家時子代承擔的債務越來越少,大部分家庭在分家之前所欠的債務在分家之后都是由父代償還;親戚關系雖然在分家時還是會在多子之間進行分配,但也逐漸流于形式,分配給子代的親戚大部分還是由父代在進行人情互動;贍養義務的履行只能維持父代的底線生存,父代往往處于“有飯吃、沒錢花”的生存狀態,“孝道”豐富的內涵逐漸降格為物質層面最為基本的贍養。
第三,分家不再是父代人生任務的終點,分家之于家庭繼替的意義弱化。雖然分家后子代專注于核心小家庭利益,但父代并不能因為分家而淡化對子代家庭的責任。分家后,父代繼續圍繞子代家庭的發展而奮斗,持續付出。這和華南宗族性村莊形成強烈反差,在華南宗族性村莊,只要兒子順利結婚,父代的人生任務即告完成,而分家更是成為父代可以安享晚年的標志性事件。
分家的名實分離模糊了分家之于家庭再生產的意義。首先,淡化了結婚與分家之間的界線。結婚的條件——高額彩禮本身就成為了家產分割的實質性環節,從而將家產分割過程放置在更加開放的場域中:它不再是家庭內部父代和子代之間對于家庭整體的權衡,而是成為外部現代性壓力和內部利益競爭博弈的產物。家產分割中的整體性均衡越來越難以實現,高額彩禮的資源剝奪效應也壓縮了父代再分配和再平衡的空間,分家中的公平規則日益成為父代的負擔;其次,分家的實質(家產分割)與形式(儀式)的分離,最終淡化了分家之于父代責任終結的意義。當前農民關于分家的通常說法是“現在無所謂分不分家了”。其言外之意無非是,該分的早已經分了,剩下的諸如債務、親屬關系和贍養義務等,子代家庭往往并無主動承接的積極性。概而言之,當前農村出現的“不分家的分家”與“分家的不分家”等悖論性現象說明分家的公共性漸趨瓦解,分家演變為子代自身利益需求的權宜性表達和策略性實踐。
(三)父代人生任務的綿延與家庭的功能極化
在簡單家庭再生產模式中,父代的人生任務是有限的,雖然因地域不同而呈現出一定差異性,但一般而言父代的人生任務都有一個節點,在完成人生任務之后,父代進入“交換期”。但是,在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下,父代的人生任務無限綿延,陷入了無休止的勞作之中。河南安陽南村一位60多歲的農民用“生命不息、奮斗不止”和“死奔一輩子”這兩個詞語形象地描繪出作為父代的壓力。具體而言,父代人生任務的綿延主要體現在父代對于子代的持續支持:父代盡力維持半工半耕的家計模式,既為了償還子代婚姻達成中可能拖欠的債務,也可能是為了支持子代的城市生活而盡的綿薄之力。同時,照顧孫代也逐漸成為父代不可推卸的義務。
父代責任的綿延主要源于以下兩個原因:其一,隨著子代婚姻成本和婚姻風險的提升,并進一步反饋到農民家庭再生產的過程之中,父代只有持續為子代家庭付出才可能減輕子代家庭的負擔,強化子代婚姻的穩定性,以保證家庭再生產運行在正常的軌道上;其二,“交換期”中父代的行為決定了“交換關系”的性質,進而決定了父代年老后子代贍養的狀況。具體而言,父代在分家之后尚有勞動能力的階段,主要要完成以下幾方面的任務:自養、撫育孫代和資助子代。一般而言,父代只有將這幾個任務都完成好,才可能換來子代將來贍養的可能性。對于年輕一代來說,父母的生養之恩往往被視為理所當然,因而“生養”并不構成子代贍養的充分條件。相反,子代更為看重父代在有勞動能力時是否盡力為自己付出。
由此可見,流動的現代性向農民日常生活注入的不確定性極大地延伸了父代的責任邊界,父代對家庭再生產負有幾乎無限的責任,它不僅體現為父代積極地為子代的籌劃與付出,而且也體現為父代極度克制自我需求,減少家庭資源耗散,從而為家庭階層流動、城市化等整體目標的實現提供堅實的基礎。在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之下,家庭再生產的難度上升、成本提高,因此,現代性進村打破了農民“過日子”的樸素狀態。父代必須源源不斷地向子代家庭輸送資源,以回應時代變革與社會轉型的要求,進而突破家庭生命周期的循環模式,這也使得家庭的功能突破了原有家庭倫理和家庭結構的約束,導致了家庭功能的極化,這是功能性家庭的基本維度。
四、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政治和倫理過程
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維系必然面臨父代家庭之“私”與家庭整體之“公”的權衡,以控制和消化其內在的張力。為此,筆者試圖通過論述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政治過程和倫理過程,分別揭示家庭權力和價值與資源之間的互動。具體而言,即權力層面“公”對“私”的抑制與價值層面“私”向“公”的升華,二者分別通過權力整合與價值依附的過程實現,從而彌合了擴大化家庭再生產過程中的張力。
(一)權力整合: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政治過程
現代性進村不僅改變了農民家庭家產的配置模式,而且觸發了家庭權力關系的變遷。在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下,家庭政治日益服務于家庭發展型目標的實現,代際之間權力關系趨于高度整合,代際層面的家庭政治失語。然而,高度整合的權力關系之基礎在于父代權力地位的邊緣化,從而呈現為“去正義”的家庭政治。
1.權力主體的轉換
婚姻風險分擔中的性別差異極大地影響和改變了農民的家庭再生產模式。女性在婚姻市場中的優勢地位進一步傳遞到了家庭政治過程中,并轉化為女性參與家庭政治的外部資源,從而塑造了婦女的婚姻主導權。婦女婚姻主導權賦予轉型時期農民家庭對于現代性壓力的高度敏感性,可能成為導致家庭解體的潛在危機。
婦女的婚姻主導權改變了家庭再生產過程中權力互動的模式和當家權轉移的方式,實現了家庭權力主體由大家庭向婦女主導的核心家庭的轉換,并由此弱化了當家權的公共性,造成當家權的變異。具體而言,首先,當家權主體的變更。媳婦在結婚不久就在夫家的家庭里爭奪當家權,父代甚至主動讓出當家權,年輕的兒子不再事事順從父母的意見,而是更多地站在妻子一邊,子代核心家庭逐漸成為當家權的主體;而父代在家庭內部逐漸喪失話語權和決斷權,這與傳統社會中經常呈現的婆婆的厲害和公公的權威形成鮮明對比。其次,當家權轉移模式的變更。當家權的交接逐漸從大家庭降落到核心家庭層次,即子代以核心家庭之當家者的身份承接和爭奪當家權,這樣一來,當家權實踐主要指向子代核心家庭的利益。當家權的交接過程實際上異化為子代家庭從大家庭內部的分離過程,從而形成了以子代家庭利益為本的權力交接模式。
因此,當家權的變異主要表現為當家權內在的權責分離:當家權的交接過程本質上成為子代的核心家庭從大家庭中掙脫和獨立的過程。在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中,子代家庭建立不久即替代父代家庭成為當家者,并主要表現為年輕媳婦當家,父代在家庭權力結構中逐漸走向依附性地位。無論是父代還是子代都認為媳婦當家是正常的,但父代主動讓出當家權的背后實際上隱藏著深深的無奈,這種無奈表現為如今的父代根本當不了子代的家,如果父代不主動交出當家權,那么一定會引來激烈的家庭矛盾。因此,父代為了盡量減少或避免家庭矛盾,一般在兒子婚后不久就交出當家權,這種現象在多子家庭和獨子家庭都具有普遍性。
2.權力關系的失衡
當家權變異進一步影響了家庭政治的格局和狀態,剝離了家庭政治的正義性。隨著當家權主體的轉換,家庭政治的空間逐漸壓縮。父代在家庭政治中逐漸失語,并日益退出家庭內部的“權力游戲”,家庭權力關系逐漸失衡。家庭政治日益退縮到(尤其是子代)核心家庭內部,表現出更強的私人性和隱秘性,從而為家庭再生產注入更大的不確定性。然而,父代從家庭政治中的退出并不意味著其家庭責任的中斷,毋寧說,父代退出家庭政治的行為正是他們積極踐行家庭責任的無奈選擇,以免本已失衡的家庭權力關系走向破裂,危及家庭再生產的順利進行。
家庭政治過程中權力關系的失衡和父代的“失語”意味著父代與子代之間直接的沖突越來越少,代際關系呈現出“溫情脈脈”的一面。但這種溫情的代際關系是以父代的妥協、忍讓和退出為前提的。問題是,家庭政治向核心家庭的退縮并不必然帶來家庭關系的和諧與家庭再生產的平穩進行。尤其是在父代同時面對兩個乃至更多子代家庭的情況下,為了維系家庭的穩定,父代往往采取“平衡術”的策略性應對行為,對“均衡”的追求成為家庭秩序維系的手段。這顯然不同于簡單家庭再生產過程中的均衡狀態。
具體而言,在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下,父代的“平衡術”可分為兩個層面:其一是“前臺”的平衡,主要表現在家產分配、父代勞動力的配置等方面,父代不敢有絲毫的不公,否則一定會引起家庭沖突和矛盾,并且置父代于更加不利和不義的處境;其二是“后臺”的平衡,它實質上也是以父代對各個子代家庭的公平為內容的,但這種均衡往往并不公開表現出來:父代既要盡可能在各個子代家庭之間做到實質性平衡,同時又試圖給予各個子代家庭受到特別優待的“印象”,因而父代對一個子代家庭的付出往往不讓另一個子代家庭知道。“后臺”的平衡術更加體現出父代行為的策略性,反映了父代在家庭中的被動地位和矛盾處境。由于失去了通過當家權對家庭再生產過程的干預和引導能力,父代只能采取策略性的行為“討好”子代,在滿足子代家庭的要求時盡力平衡各子代家庭之間的利益關系。然而,父代“籠絡”子代的策略性行為是個一旦開始便可能杳無邊界的過程,它往往一直持續到父代勞動能力的衰退乃至喪失。父代持續付出的行為也不斷地再生產了失衡的家庭權力關系,并最終通過父代的邊緣地位而體現出來。
由此可見,無論是家庭權力關系的失衡,還是父代行為的應變和調試,均指向家庭權力的整合。在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過程中,家庭政治的權力縫隙逐漸彌合,并形成了“去正義的家庭政治”。這一家庭政治格局進一步固化了家庭資源“自上而下”的輸入關系,促進了家庭發展性目標的實現。由此可見,失衡的家庭政治既以“恩往下流”的資源配置模式為基礎,同時又強化并凸顯了以家庭發展為核心內容的家庭功能。
(二)價值依附: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倫理過程
在簡單家庭再生產模式中,以傳宗接代為核心的本體性價值是農民價值體系的核心。農民生命價值的實現并無發展性目標的必然要求,因而在家庭內部也就不需要深度的、廣泛的資源一般認為,中國家庭的現代化是家庭“祛魅”的理性化過程。但是,就農民家庭擴大化再生產的具體機制而言,現代性“祛魅”的效果值得進一步分析。農民的家庭倫理并不是抽象存在的,而是通過特定的家庭資源和家庭權力的運作體現出來。實際上,擴大化家庭再生產并非家庭倫理弱化的過程,而是重構家庭倫理的過程。
1.發展主義目標的滲入與家庭動力的重構
現代性以婚姻為切口滲透進農民的家庭,以發展主義為核心的新的價值系統逐漸成為農民家庭的生活目標。發展主義目標的核心是實現家庭向上的社會流動,且主要表現為農民家庭的城市化目標,并且這一目標逐漸成為子代婚姻達成的必備條件。在這一背景下,婚姻不僅是“成人”的重要儀式,而且也成為了年輕人改變命運的重要契機。由父代承擔的高額的婚姻成本通過彩禮轉化為子代家庭發展的初始資本積累。發展主義的價值系統成為了改變農民家庭生活的動力。
然而,轉型家庭的發展動力并不表現為對原有倫理動力的替代。發展主義目標的嵌入固然改變了農民家庭生活的目標,但家庭發展主義的目標又深深地嵌入在農民的傳統價值體系之中,家庭(尤其是子代)對美好生活的追求與父代傳宗接代的人生任務綁定在一起。在這個意義上,發展主義的價值系統利用了農民以傳宗接代為核心的價值體系和家庭本位的動力結構。當然,家庭本位雖然還是父代的行為動力,但是動力的指向不再是倫理本位的家庭,而是發展導向的家庭。由此可以看出,家庭本位并不必然與倫理本位相統一,家庭轉型導致了家庭本位與倫理本位之間的錯位。這種錯位意味著,一方面,家庭本位失去了倫理本位的約束和引導,變成了對父代的單方面要求;另一方面,倫理本位的去家庭化,逐漸形成了父代單向度的家庭倫理實踐。單向度的倫理實踐反映了家庭內部倫理的失衡,是倫理逐漸功能化和工具化的表現。倫理的工具化意味著家庭倫理喪失了自我控制的能力,從而不斷地拓展父代人生任務的邊界。
2.農民價值體系的重構
農民的價值體系包含三個層次,依次為本體性價值、社會性價值和基礎性價值。具體而言,基礎性價值是指向自身的基本需求,社會性價值是指向他人的認同,而本體性價值則是指向主體性的實現。理想和完滿的價值實現過程是建立在個體層面的基礎性價值、社會層面的社會性價值和倫理層面的本體性價值有機統一的基礎之上,即只有當社會和家庭能夠為個體提供滿足以上三種價值的空間,并且在三者之間形成穩定的均衡體系時,農民才真正獲得價值體驗,“圣凡一體”的交融性狀態才能達成。對于傳統中國農民而言,家庭再生產過程既是農民本體性價值的實現過程,同時也為基礎性價值和社會性價值的實現提供了空間。因而家庭再生產的展開過程是農民價值體驗愈益豐厚的過程。
然而,現代化背景下的家庭轉型改變了農民的價值實現過程和價值實現方式,進而重構了農民的價值體系。實際上,家庭轉型期父代的價值實現困境并不在于本體性價值實現通道的缺乏,而在于這一通道的扭曲,從而導致父代本體性價值的過分擴張,以至于壓縮了父代社會性價值的獲得和基礎性價值的滿足。父代對子代倫理性價值的擴張固然能夠使得父代獲得一定程度的倫理性滿足,但這種倫理性價值的滿足與父代社會性價值和基礎性價值的極度壓縮形成了張力,因而并不能賦予完成人生任務的父代以厚重的、完全的和立體的價值滿足感。
第一,本體性價值的擴張。現代性壓力下,父代在傳宗接代這一基礎目標之上還面臨更高層次的目標,“兒子也不容易”成為了當前父代對于自身不斷付出行為的通用解釋。因此,家庭再生產難度的提升進一步擴張了父代的倫理性價值,父代“死奔一輩子”的行為因此升華為其本體性價值的實現過程。
第二,社會性價值的收縮。為了集聚有限的家庭資源實現發展主義目標,父代逐漸無暇顧及村莊社會關系的維系和拓展,而是專注和持續地投入到擴大化家庭再生產過程之中。村莊中家庭間的競爭往往造成村莊社會關系的實質性疏離:一方面,農民越來越不重視村莊日常生活中“面子”;另一方面,農民閑暇的正當性和社會性日益弱化。這導致了村莊中的儀式日益脫嵌于村莊社會生活,走向了形式化和表面化。社會性價值的工具化意味著它成為了可以選擇和干預的對象,因此,就社會性價值而言,父代可以選擇部分地退出,或者采取形式化的應對方式。
第三,基礎性價值的轉換。擴大化家庭再生產進程中家庭資源和家庭權力配置模式的改變在一定程度上抽離了父代農民基礎性價值的實現條件。在擴大化家庭再生產過程中,基礎性價值作為農民價值體系的基本層次,始終不具有價值釋放的空間與基礎。父代基礎性價值不是基于自身的主體性需求,而是基于對家庭的供給和貢獻。因此,基礎性價值的轉換即由主觀性價值向客觀性價值的轉換,父代因而從價值實現的主體變為價值衡量的對象。基礎性價值的大小主要取決于父代之于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經濟貢獻能力。
五、農民家庭轉型的實踐形態
相對于簡單家庭再生產的自發性、循環性和周期性,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深深地嵌入在現代性流動與開放的場域結構中。農民家庭運行的軌跡逐漸偏離了傳統的“過日子”過程,農民從“被土地束縛”的狀態中解脫出來,進入了一個充滿競爭、分化、壓力和風險的生活系統之中。現代性的壓力促使農民改變了原來低水平均衡的家庭再生產模式,導致農民家庭資源配置模式、權力互動模式和價值實現模式的變化與調整,從而支撐了高度積累、深度動員和實質整合的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促進了子代家庭發展性目標的實現。在這個意義上,本文關于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分析說明,中國家庭的功能并沒有在現代性力量的沖擊下而弱化,反而表現出了相當的韌性,從而構成了農民家庭轉型的動力機制。
事實上,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過程也是功能性家庭的孕育過程。功能性家庭是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的內核,它反映了現代性背景下農民家庭性質的變遷和家庭形態的調試。轉型期的家庭研究不能僅僅著眼于家庭結構、家庭關系、家庭問題等傳統的研究視角,這些視角已經極大地限制了家庭研究的視野和深度。本文提出“功能性家庭”這一概念,以深化對于轉型期中國家庭的理解。
(一)“功能主義”再認識
家庭再生產過程提供了具體理解家庭功能和家庭形態的基礎。一定意義上,擴大化家庭再生產超越了“人”本身的再生產,因此,我們要在具體的時代背景和現實情境中理解家庭的功能。現實中并不存在抽象的、一成不變的家庭模式,也不存在抽象的、普遍適用的功能。家庭功能是相對于特定的家庭制度及其內在的家庭再生產目標而言的,因此,也只有在家庭運行的具體機制中才能透徹理解家庭的功能。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一書的最后一章中,關于“功能”的認識有這樣一段論述:
社會變動得快,原來的文化并不能有效地帶來生活上的滿足時,人類不能不推求行為和目的之間的關系了。這時發現了欲望并不是最后的動機,而是為了達到生存條件所造下的動機。于是,人開始注意到生存條件本身了,——在社會學里產生了一個新的概念,“功能”。功能是從客觀地位去看一項行為對于個人生存和社會完整上所發生的作用。功能并不一定是行為者所自覺的,而是分析的結果,是營養而不是味覺。這里我們把生存的條件變成了自覺,自覺的生存條件是“需要”,用以別于“欲望”。
功能主義強調的是行為或現象的功能合理性與功能適應性。費孝通雖然深受英國人類學功能學派的影響,這段話卻反映了他對“功能”的發生學認識。功能是從客觀地位去看一項行為對于個人生存和社會完整所發生的作用。功能主義強調的是行為或現象的功能合理性與功能適應性。在鄉土中國及其轉型的情境中,面對名實分離的鄉土社會,作為文化事實的“欲望”不能夠再維持鄉土社會的自發秩序,于是“把生存的條件變成了自覺”,“功能”正是產生于人們對自己生存條件的理性自覺。現代性進村打破了農民“過日子”的“自然狀態”,凸顯了家庭的功能維度。在傳統家庭制度結構中居于從屬地位的“功能”受到現代性壓力的激活與強化,并反過來再造了家庭的結構與倫理。
(二)功能性家庭的構造
功能性家庭是相對于傳統家庭的構造而言的。中國傳統的家庭制度具有立體性特征,表現為“倫理——結構——功能”的“三位一體”:家庭首先是一個倫理性存在,具有宗教性意義,為農民“即凡而圣”的價值實現路徑提供了基礎;其次,家庭是一種社會學意義上的結構,是由特定的家庭關系構造而成的結構形態;最后,在倫理與結構的層次之下是家庭的功能,如生產、生活、宗教、社會控制等。在原有的“三位一體”的家庭要素構造中,家庭的功能統一于家庭的結構之中,并且家庭功能與家庭結構均接受家庭倫理的引導和規范。在家庭倫理的主導下,家庭政治具有明確的邊界、底線和原則,家庭功能主要圍繞人口的繁衍和撫育(即“傳宗接代”)等目標展開,既具有家庭結構再生產意義,也具有“內在超越性”的宗教性意義。家庭“圣凡一體”的屬性賦予了傳統家庭結構穩定性的特征,從而保證了家庭結構和家庭秩序沿著既定路徑實現再生產。
功能體現的是家庭經營的手段與內容。費孝通關于家庭作為“經營共同事業單位”的描述強調了家庭的功能性維度。家庭的功能雖然涉及家庭最為基本的日常生產生活層面,但是相對于倫理與結構而言,功能對于日常生活具有更高的敏感性。在簡單家庭再生產模式下,家庭功能的自主性受到了嚴密的約束和限制。家庭再生產主要在特定倫理原則規定的軌道之中進行。如果逾越了界限,家庭整體就會受到地方性規范的孤立和排斥。但是,現代性力量通過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機制重塑了家庭再生產中的結構、價值和功能三者之間的關系,家庭功能失去了結構依托和價值引導,在市場化力量的浸潤和誘導之下逐漸凸顯并突破了傳統家庭制度結構的限制:一方面,社會、國家、市場固然剝離并承接了家庭原有的部分功能;另一方面,流動的現代性也催生和強化了家庭新的功能,農民的家庭生活日益脫嵌于地方性社會,家庭運行的邏輯也隨之改變。
1.資源轉移中的功能強化
在簡單家庭再生產模式中,家庭資源在代際之間的均衡配置維系了家的整體性,保障了“反饋模式”的有效運行。但是,在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下,家庭內部資源轉移的方式發生深刻的改變,父代不僅要承擔為子代成家的責任,而且還要為子代家庭的立足和競爭持續付出。這是一個“恩往下流”的資源持續向下輸入和轉移的過程,它消解了反饋模式的基礎。然而,這并不意味著代際關系從反饋模式向接力模式的變化,而是走向了一種代際合力模式。
代際合力模式實現了以子代發展為中心的家庭資源動員,家庭資源動員的目標不再是面向整體性的家的均衡配置,而是呈現出有重點、有選擇的投入。在此,農民的選擇具有一定的實踐理性色彩,但絕非意味著農民家庭決策的徹底理性化。僅僅著眼于理性的角度并不能解釋為什么父代要站在家庭整體的利益上進行決策。在代際合力模式下,父代在不同的階段采取了與子代之間不同的互動策略,但這些策略背后也有一個不變的原則,那就是積攢盡可能多的資源,實現家庭的擴大化再生產。此時,家庭的功能不再只是束縛并服務于傳宗接代的目標,而是突破了倫理本位的家庭制度,家庭成為農民進行資源動員和資源積累的主要載體,進而成為實現向上的社會流動的主要媒介。因此,家庭轉型固然向社會和國家讓渡了部分功能(例如教育、控制、生產等),但是另一方面,家庭的某些功能卻得以強化。在此過程中,家庭資源的配置邏輯遵循家庭功能最大化的原則,以實現特定的家庭發展目標。
2.權力讓渡中的結構整合
權力讓渡中的家庭政治是家庭再生產過程中的重要內容,且構成了家庭生命周期中家庭結構演化的基本動力。家庭政治固然疏通了代際之間和夫妻之間的關系,但是它也造成了家庭運行過程中的緊張和家庭關系的裂隙,促成了母子家庭的最終分裂,且其影響一直延伸到分家之后的代際互動過程。因此,家庭政治中的權力互動向大家庭內部注入了分離的力量,導致家庭倫理的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張力。
在費孝通看來,鄉土社會轉型過程中社會標準更替導致的家庭內部失范現象進一步引發了代際之間的沖突,并被視為家庭結構離散化的基本原因。但本文的分析說明,變遷時代中的代際沖突只是家庭現代性適應的一個側面和一個階段:代際層面的家庭政治在經歷了一個極致的釋放過程之后,隨著現代性壓力的滲入而湮滅,家庭政治遁入核心家庭領域,父代逐漸退出家庭政治,家庭內部的權力關系日益和緩,代際之間呈現出一種更加富有溫情的關系狀態。然而,由于子代家庭內部的權力關系缺乏縱向權力關系的有效約束,極有可能導致家庭政治內容的外溢乃至子代家庭的解體。但父代秉持的責任倫理及其退讓、妥協的姿態促成了父代家庭和子代家庭之間的高度整合,從而降低了家庭權力互動可能導致的資源耗散和結構離散。當然,這種整合是實質意義而非形式意義上的:父代和子代家庭雖然是兩個相對獨立的會計單位和生活單位,但其實際的目標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父代通過將自己的利益融入并綁定到子代家庭,使家庭生命周期中家庭結構的變化(核心家庭——聯合家庭——直系家庭——空巢家庭)失去了意義。同時,家庭代際之間在結構上的實質性整合也超越了家庭關系的空間分離。
3.價值依附中的倫理重構
傳統中國社會“家庭本位”的核心精神是“倫理本位”。家庭的倫理性超越了家的暫時性,從而克服了生物斷隔與社會綿續的矛盾。然而,家庭本位與倫理本位之間的統一性在現代性的壓力之下破裂,發展主義的價值目標通過與家庭本位對接而獲得了持久動力,進而重構了農民的價值體系和價值實現路徑。傳統的“倫理本位”被擠出了核心地位,從而失去了從家的整體性層面統攝家庭再生產過程的能力,并在此過程中塑造出新家庭倫理。新家庭倫理與傳統家庭倫理的區別在于,新家庭倫理肯定了家庭的發展主義目標,強調了父代為子代無限付出的倫理意涵,具體體現在“父代→子代”這一軌道上。而在子代對父代的反饋這一軌道上卻逐漸缺少倫理的保證,從而將“恩往下流”的代際關系徹底化。因此,轉型時期的新型家庭倫理并不是一種抽象的、適用于家庭所有成員的普遍倫理。新家庭倫理極大地解放了子代家庭“向上”的倫理責任,賦予轉型家庭代際互動模式以正當性。
由此,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下家庭的功能逐漸突破了傳宗接代的倫理性框架,原有倫理框架無法支撐以發展主義為核心的家庭功能的實現。因此,家庭倫理的內容逐漸超越了傳宗接代的層次,家庭的功能替代家庭倫理成為轉型時期家庭制度的主導要素。但這并不意味著家庭倫理的消解,而是家庭倫理的實現方式和表達形態的變化。在轉型時期,家庭內在要素配置邏輯的調整可概括為從倫理主導的“倫理——結構——功能”模式到功能主導的“功能——結構——倫理”模式的轉變。家庭功能走向前臺,引領并支撐著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展開,且通過重構家庭倫理,克服了擴大化家庭再生產過程中資源轉移和權力讓渡過程中的倫理負擔,實現了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正當化。
因此,功能性家庭是現代性背景下轉型家庭的基本形態,并主要通過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模式而得以具體表達,與功能性家庭相對應的是倫理性家庭。在倫理性家庭中,農民家庭生活的根本目標是傳宗接代這一人生任務的實現。在這一倫理性目標的統攝和規定下,家庭內部的資源配置和權力關系處于長期的內在均衡狀態,家庭再生產具有較高的穩定性。現代性進村改變了農民家庭運行的地方性狀態和自發性過程,激活了農民家庭的功能。功能的凸顯不僅重新塑造了家庭結構,而且也重構了家庭倫理。不同于倫理性家庭,功能性家庭是在家庭功能的統攝和規定下形成的非均衡的、且蘊含著擴張性力量的家庭形態,為農民家庭迎接現代性力量提供了有效的媒介。
六、農民家庭轉型的路徑與機制
單一的、線性的家庭現代化理論難以呈現中國家庭轉型路徑的多元性和轉型機制的復雜性。馬克·赫特爾在對現代化理論和家庭變遷進行了一番討論之后,作出了如下評述:
家庭歷史學家也發現了這樣的事實:核心家庭早在300年前就已普遍存在。這種研究成果使社會學家們確信:認為現代家庭以脫離擴大親屬結構為特征的觀點是錯誤的。在社會學家看來,只有根據核心家庭價值觀念和取向的變化,根據家庭同工作、社會聯系的變化,才可以最準確地理解家庭的現代化。
應該說,赫特爾的這番評述對于現代化范式具有深刻的反思,家庭結構本身的變化并不足以說明家庭變遷,而且要引入價值和倫理變量;同時,家庭轉型只有放置在具體的社會關聯中才能真正理解。
家庭轉型的路徑和機制需要通過具體家庭再生產過程中的應對與適應來展現。在代際鏈條的綿延中,往往是子代家庭最先遭遇現代性力量,而父代及其上一代人則沿襲、承載并強化著家庭傳統的一面,因此,家庭轉型中的變遷和延續實際上具體落實到特定的“代”,并通過家庭再生產過程中的代際互動體現出來。
當前學者們的研究視野更多地集中于傳統的變遷,尤其是將現代中國的劇烈變革看作是一種割裂了傳統的“現代”形態,從而忽略了延續的文化傳統在現代化過程中的重要意義。這要求研究者對中國家庭的研究,不僅要面對家庭轉型的本土經驗,而且要深入家庭轉型的內在機制之中。本文提出的“功能性家庭”概念直面中國轉型家庭的實踐形態,它提供了一個反思家庭現代化,理解轉型家庭運行機制的重要視角。透過功能性家庭的構造可以發現,中國農村家庭的現代化轉型并非割裂傳統的道路。作為轉型家庭的實踐形態,功能性家庭不僅展現了多維意義上的家庭轉型路徑,同時也呈現了轉型過程中不同維度之間的關系。因此,功能性家庭的形態超越了制度視野下的家庭形態,為我們提供了理解家庭轉型機制和轉型家庭形態的微觀視角,從而有助于深入理解家庭結構和家庭關系變動的復雜過程。
第一,功能性家庭涵括了家庭的功能、結構和倫理等維度的關系和變遷。家庭轉型并不是家庭要素的單獨展開,家庭結構、家庭功能和家庭倫理處于相互依賴和相互影響的關系之中。若僅著眼于家庭結構,則基于當家權的下移,家庭轉型表現為家庭的核心化趨勢;若僅著眼于家庭的功能變遷,則基于家庭資源動員和效率分配的邏輯,家庭轉型表現出高度的理性化趨勢。然而,家庭結構或功能等單一要素的變化均不足以說明家庭轉型的實踐邏輯。從變遷速率上看,家庭結構和家庭功能遠遠大于家庭倫理。從倫理性家庭向功能性家庭的轉換并不是簡單的要素解組和要素替代的過程。農民家庭在現代化背景下的積極調試限制了流動的現代性的“分離”效應。在家庭轉型背景下,代際之間的“合”既依托于家庭倫理,同時又不僅是家庭倫理引發的文化關聯。作為功能性家庭的一種“內部化機制”,“合”的力量來源于功能重構的新型家庭倫理,并形成了一種類似于傳統直系家庭的“新三代家庭”結構。
第二,功能性家庭的運行改變了家庭結構的演化軌跡,弱化了代際之間“分”的意義,突出了“合”的色彩。在此,“合”并不是基于文化關聯和文化理想,恰恰是農民基于現實生活考量采取的合乎實踐理性的選擇。因此,功能性家庭是一種高度整合的家庭形態,它既不因為分家而改變其結構變化軌跡,也不因為打工經濟背景下家庭的“拆分式再生產”模式而走向松散。在這個意義上,功能性家庭具有“形散而神聚”的特征,呈現出較強的實踐性而非制度性,制度的視角因而難以把握轉型家庭的真實形態。農民家庭的非制度化特征也正好使它擺脫了家庭內部條條框框的束縛,通過相對模糊代際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釋放出了積極且有力回應現代性壓力的巨大潛能。因此,功能性家庭將農民帶入了更為廣闊的社會領域,轉型時期的農民家庭就不只是情感性的避風港,而且是深深嵌入開放性社會系統的發動機,實現了個人與社會之間的緊密關聯。
功能性家庭展現了一幅復雜多元的家庭轉型圖景。在功能性家庭的映照下,家庭轉型并非傳統家庭要素之有無的問題,而是這些要素在現代化背景下如何進行重新配置的問題。因而,擴大化家庭再生產既非純粹的理性過程,也非純粹的倫理過程,而是現代因素與傳統因素的深度結合。并且,理性與倫理分別構成了當前農民家庭再生產中的兩條軌道:沿自上而下的方向展開的是倫理過程,即父代對子代仍然具有較強的倫理責任,構成了父代不斷為子代付出的動力源泉;而自下而上的方向上展開的則是理性過程,即子代面臨現代性壓力,掌控且改變了家庭資源配置的方向和重點,進而壓縮對父代的反饋空間,聚焦于家庭發展的理性權衡。功能性家庭的運行動力因而是倫理支持理性、理性引導倫理的過程。其中的張力則主要由父代承擔并不斷積累,最終通過家庭再生產過程轉化為老年人危機。
七、結語
本文通過闡釋現代性進村背景下農民家庭的再生產過程,揭示了農民家庭現代性適應的基本路徑和轉型家庭的基本形態。從簡單家庭再生產向擴大化家庭再生產的轉變意味著農民生活邏輯和代際互動模式的變化。在現代化帶來的家庭發展的壓力面前,農民家庭雖然在形式上趨向于“分”,但在實質上卻越來越強調代際之間的“合”。當前農村普遍存在的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的家計模式、隔代撫育模式以及代際之間在分家后又策略性聯合等現象,均體現出代際之間“合”的力量。代際之間的“合力”弱化了家庭生命周期中的代際更替機制和結構分裂機制帶來的影響。可見,在現代化背景下,農民家庭并沒有完全遁入以核心家庭為單位的私人生活領域,而是通過家庭系統的內在調試和功能激活更加深入地嵌入流動的現代性系統。這意味著中國農民并未走向個體化的“無根”狀態,家庭仍然是農民現代性適應的有力支點。因此,與西方的家庭現代化進程相比,中國的家庭現代化不僅表現為制度層面的功能外移、結構分離和倫理弱化,而且功能性家庭釋放的巨大能量有效回應了現代性壓力。在家庭發展主義的功能性目標的引導下,家庭倫理價值以新的形態延續,且構成了轉型時代家庭整合的粘合劑,并賦予農民家庭以高度的韌性。這種韌性,正是中國農民家庭保持活力的秘密。
作者簡介:李永萍,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為家庭社會學、農村社會學、鄉村治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華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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