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論實現中國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戰略選擇
摘要:實現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必須首先讓農業產業升級。而要完成這一升級離不開中國的小農戶。因為無論從歷史上還是從現實上看,小農戶的生命力還是非常頑強的。立足于小農戶的產業升級也是可以做到的,通過平臺給小農戶“賦能”就能夠讓中國農業產業升級的目標得以實現。
關鍵詞:農業產業升級;小農戶;平臺;農業農村現代化;鄉村振興
中國農業發展到今天,應該說取得了較大的成就。2021年,中國的糧食產量實現了十七連增,中國糧食產量也將連續第7年超過1.3萬億斤。人均糧食產量已經由1949年的209公斤達到2020年的480公斤。[1]除了主糧作物外,我們的蔬菜、水果、肉蛋奶的產量也達到了歷史最好水平。而且,隨著收入的提高,我們的飲食結構也發生了變化,已經從主要消費主糧作物變為主要食用蔬果和肉蛋奶。這種需求的升級被黃宗智認為是中國“隱性農業革命”的力量之一。[2]但與此同時,不得不說,中國農業產業升級的壓力還是很大的。其中,最核心的問題是優質農產品怎么生產出來,且迅速普及到大眾消費市場,解決目前生產端和消費端的“納什困境”問題。與之相關的,是如何整合現有的農業資源,讓方方面面的資源能夠獲得更高的資源配置效率;環境和生態如何與農業的發展相輔相成,減少農業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農業發展對環境發展的負外部性。目前,中國的農業污染不斷加劇。我國的化肥使用量是美國在單位面積上的四倍,是印度的三倍,比日本還要高出30%多。[3]盡管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但環境因為其外部性的原因仍然不能進入到農戶的生產經營函數中。農業是一個復雜的產業,而且深深嵌入在土地、空氣、水源等構成的系統環境中。水資源的持續緊張、土壤質量的下降以及空氣污染等原因也使得中國優質農產品的生產面臨較大的壓力。為此,我們覺得農業產業升級是鄉村振興的應有之義,是實現中國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必然要考慮的問題。而要如何進行產業升級呢?我們認為,必須從中國的國情出發來推進我們的戰略。
一、小農戶是當下中國農業生產的最大群體
“大國小農”這是中國目前的一個基本國情。盡管自2010年開始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而且中國的工業規模、主要工業品產量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但中國的小農戶數量仍然很多,二元經濟的格局并沒有因為非農就業機會的增加而被徹底打破,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農業自身的規?;a業化在國家的政策支持下,近些年來發展較快,但總體來講,小農戶的生產組織仍然占據主要地位。根據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資料,我們可以看到,2016年登記的全國農戶為2.30億戶(230270510戶),其中普通農戶為2.26億戶,規模農業經營戶[1]僅為398萬戶。普通農戶占比為98.27%,規模農業經營戶占比不足2%。[2]另外,還有農業經營單位[3]204萬戶,包括村級和鄉級。[4]其中農業合作社為90.5萬個。[5]全國農戶的戶均人口數為3.71。[6]在屬于小農戶的人口中,只有17.67%的人口具有離開本鄉鎮6個月以上的經歷。[7]大部分都在自己的鄉鎮范圍內生產和生活,而且主要從事農業種植業,占比高達92.9%,從事林業的占比僅為2.2%,畜牧業的占比為3.5%,漁業的占比為0.8%,農林牧漁服務業的占比為0.6%。[8]根據這次普查,我們還知道小農戶從業人員占農業從業人員的90%,小農戶經營耕地面積占據全國耕地中的70%。[9]這一數據可以由公報(第五號)加以佐證。2016年,全國農業生產經營人員為31422人,規模農業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人員(包括本戶生產經營人員及雇傭人員)1289萬人,農業經營單位農業生產經營人員1092萬人。[10]根據這一數據計算,非小農戶的人員占比僅為7.58%。
十年前,中國也做過第二次農業普查。在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到,2006年中國有2.00億農業生產經營戶,也即我們所說的小農戶(200159127戶),[11]它們擁有共3.42億“本戶勞動力”。在這些小農戶(家庭農場)之外,是39.5萬個“農業生產經營單位”,這一范疇包括“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以及“其他法人單位”。在農業生產經營戶中,主要是農業種植戶,共計1.84億戶。對比兩次普查,我們不能發現,與2006年相比,2016年中國農業生產經營戶的絕對數量還增加了,從2006年的2.00億戶增加到2016年2.30億戶。當然與此同時,規模戶和農業經營單位的數量也大幅度地增加了。從比重上看,規模經濟有所發展,但這種發展還不足以改變中國小農戶在農業生產中居于絕對主體地位的事實。
如果我們假定,規模戶和小農戶的畝均產量是一樣的,那么我們至少可以說小農戶生產的中國70%的主糧作物、蔬菜、水果,事實上,小農戶的畝均產量可能還高于規模經營戶。在畜牧業等領域,小農戶的產量產比可能要低很多。根據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結果,2016年末規?;B殖生豬存欄占全國生豬存欄總數的比重為62.9%,家禽規模化存欄占比達到73.9%。[12]總體而言,小農戶還是貢獻了大部分的農業產品。
小農戶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國。實際上,世界各地曾經遍布著小農戶。比如,20世紀70年代的丹麥農業生產中,有12.4萬農戶,其中約有1.3萬戶土地面積少于5公頃。5-15公頃土地面積的小農戶約4.3萬個,占有地15-100公頃的農場約6.6萬個,超過100公頃地的大農場僅2000個。[13]至20世紀80年代,法國120多萬個農場中80%是家庭農場,擁有76%的耕地。[14]據聯合國糧農組織1981年的資料,20世紀70年代在全世界46個國家中,農戶使用家庭勞動力耕種自己所有的土地的經營形式,占農場總數的79%和耕地總量的61%。在人地比例中等的歐洲,如果將非雇傭勞動占95%以上的農場定義為農戶,那么在歐共體農業中,農戶占農場總數的70%,占耕地面積的56%,占產出的54%。[15]荷蘭全國13.4萬個農場中,大型農場只有4個,全國固定受雇于農場的雇工人員僅為1000多人。[16]
當然,與世界其他國家進行橫向比較,我們知道,中國的小農戶還有土地規模相對更小的特點。我們在學術研究中,雖然都使用了小農戶的概念,但其實小農戶的特點還是不同的。按照土地規???,國外的小農戶在中國可能已經是大農戶了。目前,中國約有2.3億承包農戶,美國約230萬個家庭農場,英國約23萬個家庭農場,就農業經營主體而言,我們是美國的100倍,是英國的1000倍。[17]根據國際糧農組織發布的數據,美國的耕地面積大概是150萬平方公里,中國是120萬平方公里左右。這樣計算下來,我們小農戶的戶均耕地才7.8畝,而美國家庭農場戶均耕地面積約為987畝。可見差別之大。英國的戶均耕地也也比我們大很多。因為英國史學界通常把占地50英畝(1英畝約合6.07畝)以下的農戶定義為小農戶。[18]日本和韓國的戶均耕地也大于我們了,盡管我們同為東亞國家,有著相似的資源稟賦條件。日本小農戶占有土地規模的擴大主要得益于工業化帶來的非農就業。1946年日本共有7500萬畝地,有610萬農戶,至2005年,日本的耕地減少到了不到7000萬畝,而農戶減到了400萬,少了210萬。[19]戶均耕地大約為18畝。
中國的小農戶也是收入低的一個群體。2018年鄉村人口5.64億,占總人口的40.4%,鄉村就業人員3.42億,其中第一產業(農業)就業人口2.03億,占鄉村就業人員中的59.3%。[20]2019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大約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的39.1%。[21]我們認為,經過四十多年的改革開放,雖然他們的收入也在不斷提高,但他們依然是中國收入最低的一個群體。李克強總理說,中國還有6億人人均月收入超不過1000元。當然從構成情況看,這6億人不僅包括在就業、有收入的人口,也包括無就業、無收入的人口,如老人、兒童、學生等被贍養人口。[22]但不論怎樣,小農戶的收入應該處于收入低端。他們由于年齡原因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外出打工的機會較少,有一定的非農就業收入但不是很多,農業收入少,但農業具有一定的社會保障作用。
二、小農戶具有頑強的生命力:歷史與現實
很多學者認為隨著工業化、市場化的推進,中國小農戶的數量很快就像馬克思主義者或者自由市場經濟主義者所認為的那樣,會分化為農業產業工人、農場主和城市就業者。與這些分化過程如影隨形的是農業生產率的提高,是農業的規?;?、產業化發展。然而,這樣一個大跨度的理論框架并不足以解釋中國的農業農村發展,也不能為當下的農業農村現代化道路貢獻出即時可用的決策。實際上,這種模式僅僅是荷蘭、英國、美國以及其他一些新大陸國家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路徑的一個總結。但它是不是適合所有國家和所有時代,其實是一個可以思考的問題。
我們在中國觀察到的歷史事實是,類似于農業資本主義的經營式農業在中國并沒有取得發展。根據學者們的研究,明清時代,包括蘇南在內的太湖流域平原正處于商品經濟的初興階段,這里一度盛行經營式農業。一個有力的證據便是浙江湖州嘉興府的《沈氏農書》中對經營地主的描寫。雖然這部寫作于17世紀中葉(明代崇禎末年)的農書留給我們的資料不可能像20世紀30年代采用經濟人類學方法所獲得的農村調查報告那么詳盡,但我們仍然可以從書中的有關記載中窺見這個佚名的經營地主“沈氏”一家的經營規模。[1]根據歐洲的歷史經驗,以及許多經典作家的理論,明中期以后蘇州地區農業經濟的發展水平,似乎應該導致農業生產經營方式的重大改變。換言之,諸如商品性農業的不斷發展,農業雇工的增多之類因素,應該導致農業生產中的大農業經營(或稱經營式農業)的不斷發展。但是,從明中后期甚至更晚的情況來看,蘇州地區并沒有出現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大生產的興起,而是正與此相反,租佃經營一直占據主要優勢。[2]由于雇工成本和管理成本高等原因,這種經營式農業很快就式微了,轉而是租佃制在農村的流行。租佃制實際上就是退回到了小農戶的生產經營模式。因此,在清末山東134家經營地主中,占其土地總數64.3%的16家大經營地主,出租地達97%,遠遠超過一般經營地主的出租地比率。[3]在華北地區,經營式農業一旦超過100-200畝的規模,便會向租佃地主轉化,這里的經營式農業,也沒有發展到具備資本主義企業最主要特征的階段,成為一個為積累資本而積累資本的單位。[4]19世紀末20世紀初,中國還出現了農牧墾殖企業,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和戰后幾年里,曾有較大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到1912年經注冊的農墾企業共有171家。[5]但這些農墾企業成功的極少,20世紀30年代以后便急劇滑坡。
近現代中國的小農并非懶情而不注重效率,相反,他們在自已所有的生產要素組合中,無論是作物的復種配置、耕作、播種、灌溉與收割的時間安排上,還是工具運用、術與工作項目的配合上,都充分考慮了生產的支出與收益。[6]這也就是中國畝均生產率并不低的原因。中國每畝耕地的單位面積產量是216-247斤,或每英畝647-740公斤,比美國的每畝133斤或每芙畝400公斤高出甚多。[7]中國農民也會抓住一切可以掙得收入的機會。比如,1935年,開玄弓村就有32名1 6至25歲的青年女性在無錫絲廠工作;1936年隨著震澤一家新蠶絲工廠的開業,村中有更多的女青年被吸收到工廠里。[8]
我們根據第一、二次“無錫、保定農村調查”的數據也做了測算。[9]關于經營式農業,黃宗智(1992)認為,雇傭3個及以上長工經營百畝以上農地的農場才算得上是經營式農場。按照這一標準,我們對無錫資料進行了測算,結果表明1929年、1936年、1948年三個年份中無錫并沒有經營式農場的存在,這與黃宗智關于長江三角洲地區沒有經營式農業存在的觀點相吻合[10]。黃宗智對長江三角洲地區的8個村子的農戶微觀數據樣本資料進行了測算,發現當地并沒有經營式農場的存在,并且在華東軍政委員會1949年在蘇南地區的調查資料和卜凱的分縣資料中也沒有發現長江三角洲地區有經營式農場存在。當然,各年份的資料中也有一些農戶與黃宗智所定義的“經營式農場”相接近。相比無錫,保定擁有更有利于經營式農業發展的條件,農業規模經營的比重高于無錫,經營式農業肯定也更發達。按照黃宗智的定義,我們對保定資料測算后發現,1930年保定有7個經營式農場,農場主分別為王廷臣、王洛泉、石之梅、石之鎖、石之泉、張桂申、石之雄,其中,張桂申的農場規模最大,石之雄雇入的長工人數最多。[11]
為什么中國的經營式農業發展不起來?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是中國的人口土地資源稟賦結構導致的。正如黃宗智所言:“把家庭式農業與經營式農業作一實力對比,可以更清楚地說明經營式農業發展與不發展的原因。哪里家庭式農業能比經營式農業維持更高的農業純收益,哪里的經營式農業就很難發展。反之,經營式農業就會蓬勃發展起來”。[12]為什么家庭經營會有大的優勢呢?趙崗、陳鐘毅的解釋是人口因素。當人口增加的速度超過耕地增加的速度時,勞力的邊際產量下降。在這種情況下,農業生產有趨于精耕細作的傾向,以求每單位面積的耕地上能吸收更多的勞力。[13]黃宗智的看法是,由于中國人口多,農業就業人口也多,在非農就業機會有限的條件下,農戶會選擇通過“內卷化”來維持家庭的再生產。這時,其勞動邊際生產率是在市場上的勞動工資之下的。而雇工經營的農業組織是不能在這樣的條件下生產的,只有退出市場,或者轉變方式,即從雇工經營轉變為租佃制。這可以從單位土地的勞動投入量上看出來。據黃宗智研究,中國每畝小麥投入的勞動力大約是美國的23倍。[14]
國外也有學者證明,即便是在今天,即便是人地壓力不大的國家,也并不是沒有小農經濟。而且,在不同的時期,小農甚至還有反彈的趨勢。[15]可見,除了人地因素之外,家庭組織和農業生產還有更為緊密的關聯。同時,家庭在應對自然風險、市場風險等方面,也有一般的企業難以企及的優勢。19世紀20世紀初資本主義農業危機中,大量的資本主義雇工農場破產,而農戶則經受住了危機的考驗,并在危機之后迅猛發展。[16]中國的小農也有這個特點,市場經濟好的時候,他們通過兼業和積極參與商品市場來獲得家庭的最大收益,而一旦由于戰爭等原因導致市場經濟萎縮時,他們則退守田園,以一種自然經濟的方式來保證家庭的人口賡續和家族繁衍??梢?,小農經濟作為一種生產組織方式,其退出歷史舞臺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小農經濟還大量存在的前提下,規模經營或者說經營式農業就很難占據主導地位。即便是到今天,大規模的農業經營在成本上還是高于小農戶的,因為從其主要支出來看,小農戶的土地和勞動都不需要費用,而雇工經營的資本主義式農業則需要支付土地地租和工人工資。在一些學者看來,規模大可能在購買“流動資本”上具有“批發”價格,在產品出售上具有更大的話語權,這方面會節約規模農業的成本,但兩相比較,這種節約實際上是相對小的。因此,也有人認為,農業生產很難具有所謂的規模經濟。[17]這樣導致的一個問題就是任何不考慮或者是不激勵小農戶的農業產業升級策略都會歸于失敗。
中國經濟在20世紀90年代末總體上進入到一個供大于求的時期,即歷史上的“短缺經濟”一去不復返。農業也是同樣,農產品過剩的問題在那個時候也顯現出來。[18]因此,在2000年之后,國家曾經試圖通過支持鼓勵種植大戶、規模經營者來使得中國農業生產實現技術進步,進而產品優化升級。當時的口號是“三個集中”,即“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城鎮集中、農田向規?;洜I集中”。[19]國家支持大戶、規模戶的手段主要是給予補貼。然而,直至今天,我們看到的現實是,這些接受補貼的大戶、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并沒有成為新農業的引領者,他們也沒有通過“以點帶面”來讓中國的農業產業完成升級任務。我們今天大眾吃到的農產品主要還是小農戶生產出來的。而那些資本密集型的規模農場所生產出來的農產品或許品質好,但價格太高,普通人根本不能實現常態消費。很多工商資本在“農業是一片新藍?!钡臅诚胂?,紛紛下鄉,但成功的不多。這一方面是因為他們本身不懂農業,認為農業簡單,因此吃了虧,另一反面也是因為他們要面對小農戶的競爭,與歷史上的場景一樣,他們一樣陷入到小農戶的汪洋大海中,與小農戶相比,他們實在是難言有優勢。無論何時,小農戶的競爭力都是最強的。從這里我們可以得到的一個啟示是,拋開小農戶的產業升級策略是不可能成功的。中國農業產業升級、中國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道路是離不開小農戶的。只有給小農戶這一群體以內生的動力,才有可能完成中國農業產業的轉變。這是順勢而為的策略,也是唯一的策略。
三、立足于小農戶的農業產業升級是可行的,也是必須的
很多人習慣上認為小農戶是知識落后的,思維保守的,是自行其是、難以指揮的。我們暫且不去討論這些判斷的狹隘性,只是我們強調,小農戶并非不可組織,也并非不可能實現標準化生產。我們一般認為標準化生產是產業進步的標志之一,也是提升中國農產品質量的關鍵要素之一。農業標準化生產的理念產生于國外,而標準化生產最初是在工業領域出現,這一理念滲透到農業領域,就是農業標準化生產的思維。暫且不論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一些特殊類型的農業,從一般的意義而言,標準化的生產過程確實有助于穩定農產品質量。我們認為,好的農業需要建立一整套規范化的生產流程和衡量標準。這個標準包括農產品中的農藥殘留及其它重金屬等有害物質殘留標準、農業生產的基礎設施、生產的科學管理能力、農產品的生產、收購、儲藏、運輸等等各方面。與此相伴隨的必然就是農業生產效率的提升和自然生態環境的改善。于是,很多人就借鑒了工業化生產的思維,認為只有通過公司化管理農業,才能實現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流程化、標準化。而分散的小農經營是不利于標準化生產的,因而強調要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來示范帶動。當然,一個領導者通過科層制來指導生產過程,通過制定統一的規章制度確實能夠讓生產標準化、流程化。但我們也認為,這種路徑或許是一種簡單的路徑,但絕不是唯一的路徑。
為什么不是唯一的路徑呢?第一,農戶并非不能組織,盡管前期組織成本和平時管理的溝通成本可能會大一些。日本通過合作社就讓農戶實現了相對標準化的生產,產品品質相對一致。歐洲國家也有這樣的生產合作社。這些例子表明,規?;a不是生產標準化產品的唯一選項。
第二,曾經的偏向鼓勵政策并沒有帶來標準化生產在農業中的普及,示范帶動作用非常有限。主要原因是小農戶沒有動力進行標準化生產,而那些規模大戶又陷入在小農戶的汪洋大海中,標準化生產并不能帶來高收益。因為他們的產品成本相對高,高價格又導致市場規模有限。
第三,新技術條件(移動互聯網的社交平臺、大數據)讓小農戶的組織成本、管理成本大大降低。與此同時,我們還可以通過重構農業流通模式而讓這種標準化的生產取得明顯收益,從而讓小農戶有一個正向激勵。
這三條理由讓我們相信,小農戶通過聯合也能夠生產品質相對統一的農產品。這樣,我們的農業產業升級方略就有了一個新的選擇,即立足新技術條件,通過“賦能”給眾多的小農戶,讓他們能夠在“組織化生產——高收益——主動再投資——進一步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質量——獲得更穩定的高收益”這樣一種具有內在激勵的邏輯下自主自動地改變。我們認為,只有2.3億的小農戶集體行動起來,中國農業產業升級的歷史任務才能真正完成。這種農業農村現代化是我們所期盼的,也真正實現了“四化同步”以及“鄉村振興”、“城鄉融合”。
很多人之所以不看好小農戶,是認為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是天然分開的,或者說天然隔離的。在他們看來,農業的發展未來就是資本主義式的大農場。這實際上他們是對農業生產經營模式的固化理解。實際上,在科技發展的今天,我們完全可以有新的模式出現。資本主義式的大農場并不適合中國。中國的小農戶也完全有條件在不成為產業工人的前提下實現標準化生產和經營,實現與現代農業生產要素的對接。堅守大規模農場的人的思維深處是漠視小農戶的,且漠視農業。漠視小農戶的體現是凡事不從農戶收入提高的角度上去思考,認為小農戶本身不富裕是自己的思維模式、教育水平等因素決定的,不值得理解和同情。他們假定小農戶之所以成為小農戶,就是因為他們的思維不夠現代化,行動不夠企業家化,因此,小農戶收入不增長也是“咎由自取”。小農戶的命運就是被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所替代。他們也是漠視農業的,其表現就是不懂農業,不懂農業的復雜性;不重視農業,認為農業占GDP的比重實在是太小,且很難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來提高整個經濟體的效益。簡單說來,就是如果從GDP的角度出發,沒有必要花大心思琢磨農業,中國農業沒有比較優勢,那就可以通過國際貿易之手段來解決我們的農業生產不足問題。但這顯然是有風險的,且沒有深入研究農業本身的特點及規律。我們認為,科技發展到今天,已經沒有必要把資本主義式的大農場作為我們國家農業產業升級的唯一選項。
小農戶本身確實能夠承擔農業產業升級之任務。我們強烈主張小農戶是理性的,他們不是企業家,但是在掌握信息進行合理決策上他們并不輸給企業家。正如舒爾茨所認為的那樣,農業生產貧困不是農戶本身的思維有什么問題,而是外在環境的問題。即我們沒有讓他們能夠很好地與現代生產要素對接,比如說沒有技術、沒有資金,等等。或者說,只要我們對其“賦能”,小農戶就會讓我們刮目相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是農民的創造,而且一舉解決了中國的糧食問題,這是黨中央領導都不曾想到的。后來出現的鄉鎮企業也讓領導層出乎意料,但鄉鎮企業顯示了勃勃生機,而且為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鋪平了道路。因此,我們要相信農戶,相信農民。給他們松綁,為他們賦能,他們會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完成中國農業產業的升級。
依靠小農戶完成中國農業產業的升級也是必須的。很多人用“替代”思維來理解小農戶的未來發展問題。很多人就是想讓小農戶群體成為農業產業工人。這確實是一個思路,但這里邊有兩個隱含的假設:第一,農業規模經營后一定的有利潤的,且公司不會倒閉。如果公司沒有利潤倒閉了,農業工人就會下崗,收入怎么保證?第二,農業等同于工業。只要按照工業的思路就能把農業做大做強。事實上,農業遠比工業復雜。這種復雜不是因為其高精尖的技術,而是因為農業與自然氣候、地理條件等因素密切相關,而且,農業知識很難量化、明確化。將小農戶轉變為農業產業工人并非完全不可以,但很難適用于所有地區,即便是適用某些地區,能夠吸納的農戶也會是有限的。還有人認為,農戶成不了農業產業工人也沒有關系,他們可以進入到城市,成為非農產業工人。事實上,改革開放以來,正是中國農民不斷進城務工,才讓中國獲得了所謂的“人口紅利”,實現了經濟的快速穩定增長。然而,與此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中國的工業品產量已經為世界第一,中國已經成為工業大國和制造業大國,中國制造的品牌已經被全世界所認知。而且,在當下逆全球化思潮涌動的條件下,盡管全球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大勢所趨,但我們也要看到依賴于工業制造所面臨的壓力正在逐年加大。而且,對于農戶來說,還面臨著人工智能的競爭。熟練工種將會被機器人所取代,而熟練工曾經是農戶的擅長。這樣一種就業空間讓農戶轉型的周期變長。還有人認為,工業吸納不了太多人口也沒有關系。因為一個經濟體的創造力是不能想象的,一些新模式和新業態會不斷發展,這會讓農戶有了更多的轉型空間,不至于很悲觀。我們也相信,這確實可以為農戶非農就業創造一些機會。大但與此同時,我們也強調,這不是一個人為助推的過程,這是一個經濟體發展自然而然的過程。如果經濟體提供不了農戶更多的非農就業機會,那么強行排擠農民就會引發歷史上的流民問題。這是很可怕的。我們一再強調,農戶也絕不是傻子,不會放棄較好的非農就業機會。我們也不是自然經濟的倡導者,強力地讓農戶固守田園。而是,我們認為,飯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不能為了所謂的終極目標而強行推動,不能用不確定性或者空中樓閣的美好圖景來讓小農戶置于前后為難之境地,也不能讓廣大消費者吃優質農產品的時間窗口一再后延。
四、平臺“賦能”小農戶:新時代中國農業產業升級路徑的一個思考
我們在上文就指出目前可以有一種機制設計讓小農戶能夠實現標準化生產。曾經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際上就是一個很好的機制設計。它實現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三方共贏。其核心在于其利益分配機制,即“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國家和集體拿了農產品總收益的一個固定份額,其他的歸農戶,農戶投入的資本和勞動越大,所生產的農產品價值中屬于自己的那部分也隨之增大,是一個線性生產函數,這種機制使得農戶有了一個正向激勵。千千萬萬個小農戶的正向激勵導致了中國糧食生產出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最好的農業生產局面。農村改革之初的1978年,中國糧食總產量只有3.0億噸。如果按照5000萬噸一個臺階計算,則1982年為3.5億噸,4年上了第一個臺階;1984年為4.0億噸,第二個臺階只用了2年,總產量增加了10254萬噸,增加了33.6%,平均每年增速為4.9%,此間,糧食播種面積由18.1億畝減少到16.9億畝,但單產由169公斤/畝增加到241公斤/畝(按播種面積計算)。[1]有的學者認為,在此期間,各項改革所導致的生產變化構成總產出增長的48.64%;在各項改革中,從人民公社體制向家庭承包制的轉變使總產出增長了46.89%。[2]今天的農業產業的生產組織模式和農產品上市流通模式不是沒有優化的空間。在市場分工的作用下,今天的農業供應鏈產業是由高度分散的小農戶,加上千千萬萬的小商小販,再加上缺乏新式設備的毛坯型批發市場所構成的,實際上,這是一個相對低效能、高損耗、高成本的產業鏈體系。
在當前的技術(互聯網平臺、大數據)條件下,我們完全可能創造一種關于農業生產經營的新體系。這個體系可以把小農戶組織起來,但不同于合作社的模式,也不同于歷史上的人民公社、高級社等模式。我們之所以可以做到這一點,得益于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為了提高整體效率,人們會在生產力不斷提高的演進中形成專業化分工。而信息不對稱是人們進行專業化分工的必然結果。分工也使得人們之間的依賴性增強、依賴性增強使得交易的成功與否非常重要。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市場的出現了解決了分工和交易的需求,但交易成本也是很大的。當交易成本足夠大時,企業這種配置資源的方式就會產生。[3]但任何制度設計都是有成本的,一旦相比較而言不是最優,就會有新的節約交易成本的機制出現?;ヂ摼W、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的出現讓信息的搜尋成本、合約的執行成本以及交易中的管理監督成本都大為降低,可以降低信息不對稱。在這種條件下,我們認為,傳統的農產品流通模式可以有所改變。按照諾斯的制度變遷理論,作為制度變遷的重要受益者之一——國家和農戶以及其他的相關受益者都應該主動推動這種變化。
平臺是這種機制設計的一個關鍵組織。通過平臺,可以讓小農戶和消費者建立直接的聯系。消費者可以通過平臺來觀察農產品的整個生產過程,從而與小農戶建立較好的信任關系。小農戶可以通過平臺配置自己所需的資源,比如說資金、生產技術、種子等。在生產過程結束之后,小農戶也可以通過這一平臺來將農產品銷售出去,同時回籠資金,完成收益增值的閉環。資金流、信息流都可以在線上解決,物流則則依賴于農產品流通網絡的重構。在目前的主要農產品流通體系中,物流和信息流以及資金流是同步的。一個大的批發市場既是倉儲中心,也是交易價格的談判場所。農產品買斷離手,與農產品流動方向相逆的,是資金的流動。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是中繼式的,是一種串聯結構,而不是共享和分享。每個環節之間,實際上充滿了信息不對稱。各個交易主體也習慣上利用這種信息不對稱來索要信息的高價格。由于小農戶在這一分配機制中總是處于弱勢地位,因此,他們所獲得的收益是最少的。這種弱勢地位是由于農產品總體上是供大于求的這樣一種格局決定的。而且,這種一種機制也不鼓勵優質農產品的生產,因為在買斷離手的交易模式下,優質農產品是沒有辦法溯源的,如果沒有聲譽機制的約束,小農戶是沒有激勵來生產成本高但價格不一定高的農產品的。這不是道德問題,這是激勵不足的問題。其實,不僅是小農戶沒有動力來生產優質農產品,即便是規模大戶,如果有中間商的存在,他們也不會完全落實標準化生產的流程。
在學術界,把小農戶激勵不足的問題愿意概括成“小農戶”與“大市場”的矛盾。為了解決這些矛盾,各地方進行了不同的制度設計。比如,山東在20世紀90年代后期推動農業產業化,其表面含義是規?;苿樱瑢嵸|上也有新型制度設計在其中,主要的特點是龍頭企業+農戶,這有點類似于工業革命之前的原工業化模式,農戶作為企業生產中的一個外包單位,其生產的主要目的是滿足龍頭企業的要求,而對接市場的任務交給龍頭企業來完成,甚至是農戶生產過程中的資源配置也可以由龍頭企業加以輔助和指導。當然,在實踐中,還有很多衍生模式。比如,如果在生產經營中發現管理小農戶組織小農戶的成本是高昂的,那么,企業就有動力在中間插入一個合作社或者農業協會的組織,把管理組織的任務外包,這樣可以節約成本提高效率。在銷售端,一旦發現市場價格仍然被中間商所左右,那么,龍頭企業就會選擇直面面對商超或者B端的消費者(比如飯店等)。這些探索形成了一些模式,但一直沒有成為局面改變者,主要原因就是這種模式競爭不過小農戶,同時,他們也逃不出農產品總體過剩的這樣一種格局。
近些年來,在“互聯網+”的政策鼓勵下,加之對流量下沉的一個需求,很多電商平臺切入到農產品流通領域。比如拼多多。2018年拼多多平臺農產品及農副產品訂單總額達到653億元,已經成為中國最大的農產品上行平臺之一。但是,作為電商平臺,他們沒有農業從業經驗,他們也不敢觸達到農業生產這一層面。目前,他們愿意做一些特色農產品。他們改造農業流通體系的目的,也不是有意升級產業,他們的主要目標一是賺錢,二是獲得更多的流量加持場景。微商、直播電商等等,所有這些中間組織,他們都是紅火一會讓后就銷聲匿跡。在“贏者通吃”的市場規則下,很多電商平臺甚至是血本無歸。各種風口之后,農業不會有真正的改變。能夠改變中國農業的,只要一個群體,那就是小農戶。我們的戰略必須將小農戶置于核心地位,其他組織都是“眾人拾柴火焰高”的角色。所謂核心地位,最主要的體現是農戶具有組織生產和銷售以及最終利益分配的主動權。這不是不能做到,日本的銷售就是有眾多的農業協同組合完成的,他們不賺中間差價,因為協同組合是農戶自己說的算的。他們沒有必要向我們市場上的眾多中間商那樣。日本的數字經濟還不如我們發達,在這樣的條件下,他們都能做得很好,因此我們有更好的時代條件和技術條件來在機制設計上超越他們,從而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農業農村現代化道路,為實現鄉村的真正振興貢獻產業發展上的力量。
習近平總書記一直強調,中國人要把飯碗端在自己手里,而且要裝自己的糧食。這說明,農業的基礎性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不僅是量的方面,也包括質的方面。古人也言:“洪范八政,食為政首”、“無農不穩”等,說的也是同樣的道理。農業產業升級也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方面。鄉村振興要解決農戶收入的持續提高、鄉村環境的持續改善,這離不開農產產業的升級。產業升級帶來的收益不僅僅由消費者獲得,還必須同時增強農戶自身的發展動力。這樣、新六產、一、二、三產業融合等等的發展模式才可能進一步很好地落地??傊趶V大小農戶積極利用新模式的持續努力中,中國農業會為之一變,中國社會經濟的基礎也會夯實得越來越堅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道路也會愈來愈廣闊,我們對世界的貢獻也將會彪炳千秋。
作者簡介:隋福民,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兼任中國經濟史學會秘書長,中國農業歷史學會農學思想與“齊民要術”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寧夏黨校學報》2022年第2期(本文為作者提供的原稿,正式發表時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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