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會召開。會議指出,自整治工作開展以來,我市已較好地完成公路沿線、鐵路沿線和村莊主干道兩側陳年垃圾集中清理,河洪道環境整治等工作,農村環境臟亂差現象有了明顯改觀。會議要求,各縣區、各部門要分階段扎實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解決農村“十亂”現象。同時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盡快足額落實農村保潔專項經費,建立有人管、有設施、有制度、有經費的“四有”農村環衛長效機制。
加大農村環境治理力度,不僅必要,而且必須。故而,在農村環境治理上,政府要將農村與城市放在同等重要地位予以長效的制度性安排。然而,農村不同于城市,這種不同既體現在農村整體環境與城市不同,也體現在農民的職業角色與市民不同,還體現在信息傳播和教育水平的不同。也正因此,長期散居的農耕生活習慣,使農民的環保意識薄弱。這種意識的長期性使得很難在短期內改變。
村民的生活方式轉變,也直接關乎垃圾的長效治理。所謂生活方式轉變,就是改變一些生活陋習,向文明生活方式轉變。比如,自覺愛惜周圍環境,不踐踏樹木花草,不隨手亂扔垃圾,自覺將垃圾裝入垃圾袋,并進行分類處理。這些文明生活方式的轉變,非一朝一夕能實現的,也恰因此,村民生活方式的轉變顯得至關重要。這需要深入開展公民教育,也需要制定共同遵守的村規民約,予以約束規范。
這就要求,政府在落實治理農村環境責任的同時,還應采取切實措施,運用政策杠桿的“撬動效應”,教育、鼓勵、引導農民,讓農民積極參與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行動中來,養成自覺保護環境的習慣。只有農民主動作為,積極配合,廣泛參與,清潔鄉村,整治鄉村環境才能取得實效,實現可持續治理的良性循環。反之,如果農民成為“旁觀者”,便難以取得實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蘭州新聞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