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政協規定,河北“兩會”期間,凡未履行請假程序或請假未獲批準自行離會的,每次全體會議和分組會議期間擅自離會一小時及以上的,均視為無故缺席,會議結束后將予以通報。有委員感慨:“這是最嚴的一年,必須按時到,被通報批評,誰面子上都過不去。”(2016年1月10日中國新聞網)
“兩會”是人大代表和政協代表行使選舉職能、立法職能、監督職能,開展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重要會議。代表們在會議期間代表人民群眾行使“主人”權力本是神圣的事情,但河北省的“兩會”竟有開會期間撤離會場做其它事情的陋習,這些人于“大任”而不顧,辜負了人民群眾的重托和組織的信任。
“這是最嚴的一年,必須按時到,被通報批評,誰面子上都過不去。”這位委員把開會遵守會議紀律當成是“面子”問題,忘記了自己的使命和職責,忘記了在選民面前信誓旦旦的表態。代表參加“兩會”是代表選民行使權力和職責,是非常莊重的事,“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何況代表乎?
會議規定“每次全體會議和分組會議期間擅自離會一小時及以上的,均視為無故缺席,會議結束后將予以通報”。“兩會”代表都是政治上靠得住,能力上過得硬的社會精英,如此規定公諸于世,豈不讓選民們驚愕、失望,讓代表們臉紅?
例行的黨代會、政協會本身時間就不長,要真正將人民群眾的意愿通過代表反映出來,并以此為依據制定相關政策法規,指導今后的工作是時間緊、責任大、任務重,如此會風竟然出現在省級“兩會”上,實應嚴肅處置,而不僅僅只是通報一下而已。只有讓代表們警醒,代表們才會履職盡責,不辱使命。
“兩會”代表開會期間“開小差”、工作不在狀態再次佐證了干部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雖然河北的“兩會”新規見了成效,但如何改進會風、提升代表素質仍是今后要認真對待的一個重要課題。
作者地址:廣東深圳南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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