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市(州)、貧困縣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工作年度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出臺,對相關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工作年度考核提出量化標準。該省將從減貧成效、扶貧資金、精準識別、精準幫扶4個方面,對21市(州)和四大片區88個貧困縣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考核。(9月23日 人民網)
黨中央定下了在2020年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全面脫貧的目標,能否打贏脫貧攻堅戰,關系到同步建成全面小康大業。而四川省作為全國重點扶貧省份之一,面臨的脫貧攻堅形勢十分嚴峻、任務也十分繁重。十八大以來,四川省委堅持把脫貧攻堅放在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局的高度來謀劃和推進。此次《考核辦法》出臺,以量化考核、第三方評估的方式為脫貧攻堅保駕護航,無疑是對脫貧攻堅工作的一次舉措創新,也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考核內容”,應該是《考核辦法》最值得關注的部分,包括減貧成效,精準識別,精準幫扶,扶貧資金四個部分,設置4個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共24項評價內容和標準。考核指標還可根據年度任務作適當調整。平心而論,《考核辦法》力求通過全面“量化管理”促進脫貧攻堅向精準化、制度化、系統化轉變,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高效率、高質量、高標準落實。
我們知道,就如“量化考核”“量化管理”等等都是經濟管理領域的方式方法,“量化”本來是個“好經”,目的是為了發現問題、改進管理,并為目標管理服務。值得關注的是,長時間以來人們把“量化”作標準,什么都講“量化”,結果把“好經”給念“歪”了。比如,近期出現的“包裝扶貧”“材料扶貧”“數字扶貧”等就是“好經”被念“歪”的例證。因此,問責追究的嚴格執行是至關重要的,要以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
筆者注意到《考核辦法》中提出了“第三方評估”,要委托熟悉脫貧攻堅工作的科研機構和社會組織,對貧困人口識別、退出的準確率和因村施策因戶扶貧工作的群眾滿意度進行評估。但《考核辦法》并沒有提出一套全面、詳細的“第三方評估”綜合機制。筆者認為,“兩不愁、三保障”“四個好”應該就是人民群眾最大的“滿意”,必須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盡快出臺“第三方評估”綜合機制,同時,評估工作還需始終結合各地實際,始終保證以民意為導向。
總而言之,脫貧攻堅成效不只是反映在那一組組“漂亮”的數字上,群眾滿意才是脫貧攻堅最大的成效,群眾滿意度評估必須要避免“量化誤區”。
作者單位:四川省平武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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