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八村”的地理』
傳統農耕社會中,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鄉村生活圍繞土地而存在,并追隨四季的節律,往返于田頭、炕頭之間。
依存于土地的農耕生活,決定了村民們開展社會活動需在一日往返距離之內——集市、婚姻、祭祀、廟會乃至鄉里村社組織,都在“十里八村”這一范圍。
韓茂莉發現,這個村民平日里對鄰里鄉親的稱呼,完美概括了村民的出行范圍與認知空間。“十里八村”是村民的地理,也是作為學問的地理。
以往的鄉村社會地理研究側重于討論地方歷史,沒有把空間、地理問題作為論述的核心。我的這本書(《十里八村——近代山西鄉村社會地理研究》)雖然體量不大,但卻真正是在地理意義上表述鄉間農民的生活空間,我選取了中國人俗語中的“十里八村”一詞來概括這個空間。
從學術上來講,社會地理學探討的是社會中一個群體的形成、活動和地理分布,但這個定義聽起來很枯燥,我更認同的定義是——鄉村社會地理研究的對象是村民生活和生產過程中涉及到的所有空間,這個空間簡單來講就是從 “田頭”到“炕頭”。
土地是農民生存的基礎,在現代話語中土地被稱為 “不動產”,正是由于土地的“不動產”特征,農民的生活和生產都被束縛在以土地為中心的地理空間之上。
因此農民從事的活動都要保證在一日之內能夠往返,這個范圍基本上就是我們俗語中所說的“十里八村”。“十里八村”是對我這本書主題的概括,更重要的是它代表著村民活動的基本特征。
生活空間和生產空間,是農民從田頭到炕頭的核心生活內容。在這兩個核心內容之外,婚姻、祭祀、行政和交易也是農民生活的重要環節。田頭地頭以外的空間里最重要的活動是交易。
施堅雅(G.William Skinner)曾經提出過這樣一個觀點,中國農民的社會交往空間不限于本村,還包括他們參與交易的空間。我對此十分認同,我們討論傳統農業階段的鄉村社會地理,不管是行政活動也好,祭祀、婚姻也好,最終都和交易活動有關。因此我想和大家交流的一個問題就是村民在集市上形成的認知空間。
從克里斯塔勒(W.Christaller)和廖什(August Losch)的中地論和區位論傳入中國之后,我們中國學者就把它奉為經典。
但是,德國經濟學家探討的對象是19世紀的德國,德國地處平原,而且那時已經進入了工業化階段,歷史上的中國農村可能不適用于類似的理論。比如山西汾河左有太行、右有呂梁,生產方式以農業為主,山西農民的交易活動是以定期市為基礎的,當地的商業活動處于較低的階段。
定期市就是我們所說的趕集,趕集不是天天有,而是按照固定的周期舉行,不同地區定期市的周期和密度都不同,原因在于“門檻值”。門檻值是我們地理學界十分熟悉的一個概念,通俗來講,能夠確保商人和村民彼此都能盈利的客源基礎就是門檻值。能夠維持定期市長期存在的門檻值需要需求力度,也就是說,以定期市為中心的地理半徑之內的村民對交易有多大的需求。需求力度的高低與地區經濟有關,經濟發達的地區剩余產品較多,門檻值就隨著交易力度的提升而提升了,那么這個地區的定期市密度就會大。
施堅雅研究過的四川就是如此,那里定期市的設置大概在一里半到四五里之間。而山西就不一樣了,在這個高原丘陵地區,不是通過小面積、大人群的集聚度來達到門檻值,而是由一定地理半徑內籠罩更多的人群來保證門檻值。山西的門檻值能夠輻射的半徑有多大呢?
那就是“十里八村”,就是在一日之內既能夠往返,又能夠保證完成交易的距離。
集期的安排一般分兩種,有雙日集——逢二四六開集,有單日集——逢一三五開集。村民如果在二四六日沒有空閑完成交易,就會在一三五日到臨近的另外一個集市去交易。
之所以存在單雙日這樣不同的集期,原因就在于客源區。單雙日集的交叉,使村落納入到一個共同的客源區之內。客源區是一個獨立的,具有共享性的地理空間,每一個單雙日交叉的集期所囊括的村落都構成一個客源區。村民在集市上進行交易,同時也認識了很多鄰村的朋友。
所以我們說,集市對于村民而言并不只有交換剩余產品的功能,村民同時也在集市上形成自己的社交圈甚至是娛樂圈,這為日后的結社、祭祀和婚姻等活動提供了一個交往的圈層。
我還想說的一個問題是,當代地理的一些學者會用當下研究的概念來探討歷史地理問題。比如他們用中地論為中國歷史時期框了一個類似于克里斯塔勒的六邊形,但實際上中地論對這個問題并不適用。
為什么這么說呢?以晉城縣為樣本,能夠找到的數據顯示,縣城所在的城關鎮的商家數量和住戶數量都遠遠超過其他的集鎮。我們地理學界會認為城關鎮是一個較高等級的交易空間,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是如果我們站在村民的立場上去考察他們的交易活動,由于他們被土地束縛,交易范圍以一日之內往返為前提,也就是說接近城關鎮的那些村落會前往城關鎮趕集,但是遠離城關鎮的村民就會去自己的“十里八村”范圍內的集市。城關鎮這種較高等級的商業交易地點服務的主要是商人而不是村民。
既然如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村民并不會進行更高等級的交易,集市與集市之間物品交換的需求是由商人去完成的。商人在各個集市中往返,售賣日用品的同時也收購村民的剩余產品。這就說明在中國古代重農抑商的官方政策下,商人還是有活動空間的。
明清以來山西商人的貿易活動很有特色,中國的十大商幫之中晉商位居首位。晉商的交易軌跡和行商路線不但走出十里八村,遍布整個中國,甚至可以沖出中國走向世界。我們都知道,晉商不但到達過日本、莫斯科,甚至在巴黎也建立過自己的商號。
十里八村的村民和商人有著完全不同的交易軌跡,我以長治縣為樣本觀察到了山西市集的一些特征。雙日集和單日集覆蓋的空間形成了一個個互相關聯的客源區,構成了村民的基本生活社交空間。國家的統治者會認為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是對農業社會中為國家提供基本物質來源的農民來說,他們的生命抵達不了遠在天邊的土地,他們基本是在腳踏實地能夠達到的空間里完成自己的人生。
『通過考察水權解答鄉村精英如何產生』
接下來我要談第二個問題,關于鄉村社會的另一個層面——管理者。在20世紀30年代,日本學者宮崎市定就提出一個觀點,中國歷史上大多數王朝設置的基層官員只達到縣一級,縣級以上的官員是由國家任命的,縣級以下包括劉邦曾經當過的亭長,還有鄉里長、保甲長,就不屬于國家命官。
這些官職由農民出任,不拿國家的俸祿卻代行國家職能,負責替國家維持地方治安。那么這些官員的人選如何產生呢?20世紀 80、90年代,國外的一些學者比如黃宗智、杜贊奇等提出來,在中國鄉村之中存在著一批最具話語權的精英。
但黃宗智、杜贊奇都沒有從根本上解釋這些精英是如何產生的,他們只是說這些人可能是鄉間的秀才貢生,也可能是退役的官員。我認為問題沒那么簡單,在《十里八村》中我通過考察水權問題解答了鄉村精英是如何產生的這個問題。
為什么要分析水權呢?有一個背景是,山西是一個半干旱地區,水對山西來說是生存的命脈。張藝謀的電影《老井》就講述了村民為爭水不惜性命的故事。正由于這樣一個特點,在半干旱地區,水權超越了鄉村政權和管理權,涉及到生存權。
同我們熟知的鄭國渠、白渠這樣的官渠不同,山西大多數灌溉農田的渠道都是民間集資修造的民渠,管理者也是鄉間農民。農民雖然沒有多少文化,但是很有智慧。我在對山西的研究中就發現,農民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創造了很多非常天才的管理體系。
與水有關的管理就形成了兩個體系。第一個體系是以渠系為中心的地緣水權圈,第二個體系是以家族為中心的血緣水權圈。由于水的重要性,西北很多地區留下了各個渠道的水冊、渠冊,如今這些水冊渠冊就變成我們研究的依據。
渠系地緣水權圈涉及到一個問題:整條灌渠雖然共享一處水源,但上游和下游之間的利益取向和水權要素完全不一致。通利渠是山西一條著名的民渠,它跨越趙城、洪洞、臨汾三縣,全長百余里。《通利渠渠冊》規定,上游渠段擁有“自在使水,永不興工”的特權。
什么意思呢?上游的村民可以不必按照地畝和時間使水,可以想怎么灌溉就怎么灌溉,這就叫做 “自在使水”;“永不興工”指的是每年渠道清淤和修繕的時候,上游村民都不用出錢和人工。為什么上游能夠獲得這些特權呢?事實上,上游渠段是水源的所在地、所有者,他們通過將水源出讓給水渠的中下游從而獲得了無限制使水的權益。
另外,在各類渠冊的記載中和我們的實際考察里,我們發現,山西、陜西地區的渠長都出自下游地區。原因在于下游是水最晚到達的地方,也是最難保證灌溉權的地方,只有出自這個區域的渠長才有爭取利益的迫切感,才能有效維持全渠在取水灌溉過程中的基本規則。
同時,因為水從上游發端,下游是利益最薄弱的地方,所以灌溉的次序也是先下后上。每年農歷三月份農耕開始之前,都是從下游村落開始灌溉,這樣才能充分地保證下游村民的水權。
但是在干旱年月,水源本來就非常稀缺,用水還要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則,上游的村落就會在水渠上游修建堤堰截住水流。渠長發現這種違規行為后首先會進行交涉,交涉不成就引發械斗。在西北每隔幾年就會發生一次械斗,張藝謀的電影《老井》里的械斗也是因為村民沒有遵循先下后上的水規。
對以家庭為中心的血緣水權體系來講,灌溉的基本單位是一個個農戶,水冊將其稱為“利戶”。在同屬下游的這么多利戶中,從哪一戶選出渠長呢?水冊里是這樣規定的,要選擇下游村落中家道殷實、家風規矩的門戶。這是書面的記載,山西的各位學者對此也有大量研究,但是他們沒有考察這個規定背后的利益問題。
我認為紙面上的規定背后更本質的利益驅動是“預付資本”,也就是說,這些家道殷實的人家在修渠的時候就比普通村民投入了更多的人力和物力。這些人家就像現代企業中的董事會,他們之所以不同于普通的股民,就是因為他們在公司開業之前投入的資本遠大于其他人。渠長就在這些投入了大量預付資本的利戶中輪換,有的一年輪換一次,有的三年輪換一次。渠長在掌管整個渠道的同時,也維護自己家族的水權。
水流到自己地里的時候,渠長就變成了血緣家族的代理者。渠道的管理者擁有一定的話語權,這個權利還能夠帶來額外的利益,這也是大戶愿意當渠長的另一個原因。農歷月份有的是三十天,有的是二十九天,而農村固定灌溉周期是一個月二十八天,剩下的一天或者兩天就交給渠長支配了。渠長可以利用這兩天的時間來澆灌自己沒有在水冊內的土地,也可以把這個水賣給別人。
每個利戶為了保證灌溉都投入了預付資本,但每戶的投入并不一定與他需要灌溉的地畝數相符,也許他付出的資本只夠灌溉五畝地,但他實際擁有十畝地。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村民創造出了一種灌溉規則,先測量出灌溉每畝地的時間可以燒香幾分幾寸,然后給每戶人家規定一個灌溉的香時。我們1990年代中期在山陜一帶做調查的時候,一些民國晚期當過渠長的村民還活著,當時已經80多歲了。
他們說每年在澆灌的時候,那場面就像打仗一樣分秒必爭,這個利戶還在灌水,下一家利戶的戶主早早就在那里等著,香時一到馬上就把水截住轉到下一個區域,不管你灌得滿意不滿意。這就是一種保證每家每戶利益的灌溉規則。
我正是從水權的問題出發觀察到了預付資本這個重要的概念。鄉間所有領域中推選掌握話語權的精英,依據的都是預付資本。預付資本的表現是多樣的,比如一個宗族的嫡傳人會成為家族的中心,圍繞著他繁衍出很多家族分支,這樣的血緣親疏關系也構成一種資本。
總而言之,鄉間的水權形成了渠系利益和家族利益兩個圈層。新中國成立后,1954年的第一部憲法規定了省、縣、鄉鎮三級行政區,把縣以下的層級也納入了國家管理。但是在此之前,歷朝歷代命官的任職只到縣以上的層級,我們的鄉間卻在有序的管理中運行了千百年,這種秩序就是通過鄉里長、保甲長這些基層胥吏來維護的。
我的觀察是,這些鄉間精英的產生依據的是預付資本,他們在保障自家利益的同時,也能夠形成一種對鄉間利益的保障圈。村民的認知空間在十里八村之內,鄉間精英也出自十里八村,他們構成了鄉間社會的核心內容。
這就是我對于山西鄉村問題的一個初步探討。我沒有當過農民,也沒有在農村生活過,一切都是紙上談兵。
現在有了山西這樣一個樣本,如果我還能頭腦清醒地工作更長的時間,我還希望對中國其他地方做一些研究,尤其是中國晚近以來的江南,商品經濟已經活躍起來了,我想研究一下那里的村民會有怎樣的認知空間。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文匯學人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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