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推進農業現代化,補齊建設全面小康社會中的農業“短板”,成為我國農業農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發展目標和理念,破解“三農”難題需要進一步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而這其中,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發揮各類金融機構支農作用,發展農村普惠金融,無疑是十分重要的環節。
“十三五”規劃綱要在提出完善開放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制度,以及推進農信社改革、增強省級聯社服務功能的同時,對以村鎮銀行為代表的各類“草根”農村金融機構給予明確鼓勵和支持。作為農村金融服務重要生力軍的村鎮銀行,將迎來更為有利的政策環境和更加寬廣的發展空間。
2006年12月,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銀監會發布《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鼓勵各類資本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資金互助合作社等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隨著農村金融市場準入門檻的降低,新型、微型農村金融機構快速發展。2007年3月1日,首家村鎮銀行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正式掛牌開業。自此,村鎮銀行如雨后春筍般涌現。
截至2014年末,全國共發起設立1296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其中村鎮銀行1233家,貸款公司14家,農村資金互助社49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累計吸引各類資本893億元,存款余額5826億元,各項貸款余額4896億元,其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2412億元,農戶貸款余額2137億元,兩者合計占各項貸款余額的92.91%。同時,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從2009年的2945個減少到1570個;實現鄉鎮金融機構和鄉鎮基礎金融服務雙覆蓋的省份及計劃單列市也從2009年9個增加到25個。這些數據表明,以村鎮銀行為主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組織,在豐富農村金融體系,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服務不足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們必須看到,“十三五”期間,要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民增收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還需充分發揮金融支農作用,不斷加大金融支農力度,補足金融服務短板。對此,“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其中包括打造一個健全的商業性金融、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補充的金融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發展普惠金融和多業態中小微金融組織。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無論是機構數量、種類,還是服務功能,與農村市場主體多樣化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多樣性相比,都存在差距,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金融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基于農村市場主體的多樣性,以及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階段的差異性,決定了農村金融機構和農村金融服務的多元化。這表明,未來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多樣性上還有較大提升空間,在機構數量和競爭方面也需進一步增加。正因如此,“十三五”規劃綱要中強調要“積極發展村鎮銀行等多形式農村金融機構”,從而有效提升服務覆蓋面和滲透率。
未來一個時期內,隨著經濟增速的放緩和資源約束的加強,農業和農村經濟將面臨許多新挑戰和新問題,農村對多元化、多層次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日益迫切。從當前國家政策層面來看,在健全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和深化農村金融改革上,還將繼續適度放寬市場準入,支持小型金融機構和引導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發展,包括提高村鎮銀行在農村的覆蓋面。對此,從銀監會日前下發的《關于做好2016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可見端倪。根據該項通知,為提升農村金融競爭充分性和服務滿足度,將不斷豐富金融服務主體。包括支持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允許已投資一定數量村鎮銀行且所設村鎮銀行經營管理服務良好的商業銀行,選擇一家條件成熟的村鎮銀行作為投資管理行,提升批量化組建、集約化經營和專業化服務水平;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實行“一行多縣”和經濟發達地區實行“一縣多行”政策,持續提升村鎮銀行縣市覆蓋面。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各類發起人發起設立服務“三農”的金融租賃公司,支持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加大對農村地區消費信貸產品的投放和創新力度。此外,還將引導小貸公司、網貸機構、農民資金互助組織加大涉農投入。
由此可見,面對新常態下農業和農村經濟面臨的新挑戰和新趨勢,農村金融服務改革仍將堅持政策支持和可持續、市場化發展有機結合的基本取向,主動適應農村實際、農業特點和農民需求,建立起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體系。通過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合力,強化對加快農業現代化的金融支持,切實補足金融服務短板。在這一過程中,村鎮銀行作為農村金融體系中的“微細血管”,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其自身也將進入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金融時報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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