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5年11月28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中國改革(2015)年會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高層研討會”在四川省內江市舉行。本文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的演講全文,未經演講者審定。
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大家下午好。非常高興參加這個研討會。剛才周教授講到了農村改革的方式問題,我特別認同,特別有感觸。我在想,我們現在的改革到底是自下而上,還是自上而下?我們過去的改革,尤其是農村的改革,都是農民自發的實踐形成了改革,中央加以認可,然后將其推行。現在好多改革強調頂層設計,設計完了以后再去落地,發現在落地的過程中間,遇到了很多的難題,很多的困難。因為可能有的改革頂層設計不一定那么接地氣。所以過去的改革,最大的一條經驗是通過群眾的實踐,在實踐中總結、提升,這樣的改革,正如周教授所說的才有生命力。
今天的農村改革核心是產權制度的改革。為什么叫做產權制度改革,而不是說所有權制度改革?這僅僅是回避一個概念,還是說在我們的觀念中產權和所有權是一碼事呢?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說產權、所有權沒有什么分別,但實際上它是不同的。產權和所有權是兩個東西。如果我們說所有權制度改革,很可能農村的改革就像有的學者所說的變成了私有化,顯然在我們國家搞私有化是行不通的。我認為,其實不需要搞私有化也可以實現生產力的發展。
從理論上來講,任何所有制、任何所有權都需要進行產權改革才可能和市場真正對接起來。公有權、私人所有權其實都是這樣的。股份制怎么搞起來的?股份制就是私人所有權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就是和市場經濟更好的對接起來。一樣的道理,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也得有一個產權,就是所有權的結構化,變成產權制度,才能和市場經濟真正對接起來。
我們過去可能忽略了這個問題,只是簡單說所有制,公有制和市場經濟可以直接對接,但在現實中有很多的困難。現在發現這是不可能的,在所有制底下必須有一層產權制度才可能和市場結合起來。這與公有制、私有制沒有任何關系,市場經濟需要的是產權制度。
我們當前農村的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我認為是在不觸動所有制的條件下實現的產權制度的重構。有人會說實際上已經私有化了,但從法律層面講沒有私有化。從實踐中,我們國家產權制度的改革是從70年代末開始的。農村大包干就是產權制度的改革,改革的成果一直延續到現在。集體所有權和農民承包經營權的分離是第一次改革。這次改革得到了中央的認可,是在解放思想的大背景下得到了認可,變成了現在的一種制度性安排。
這項改革解決了解決了兩個問題,一是吃飯的問題,農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了。二是解決了工業化的勞動力供應問題,農民不再束縛在土地上。這項改革應是我們過去30多年取得巨大經濟成就的重要基礎。過去是肚子的問題,今天是錢袋子的問題。過去解決了肚子問題,今天要解決錢袋子問題。我們僅僅滿足過去集體所有權和農民承包經營權的分離來解決當前的錢袋子問題是做不到的。為什么?在現在雙層經營的體制下,農民沒有積累財富的機制。農民只能掙錢,有一個收入的流量,但無法積累自己的財富。他將收入投到耕地里面不能增值,掙了錢蓋房子也不能增值。
從收入來看,城鄉之間的差距現在似乎縮小了。其實從財富存量來看差距可能更大了。同樣一個農民打工掙錢,把錢拿到農村去,在他的宅基地上蓋一棟房子,和他拿錢到城里買一個小房子,你說哪個帶來的增值效益更大呢?顯然在城里頭買一個房子他的財富是不斷增值的。他在農村蓋一個房子,財富不但不能增值,甚至是貶值的。所以我說,實際上我們給農民設計了一個不能拎著走的放財富的桶。農民的財富可以放在這個桶里,但是這個桶沒有底,要是拎起來以后,財富全部漏掉了。假如他(農民工)進城,除了手里的現金外一無所有,存不下任何東西。這就是我國城鄉之間差距的根源。但是我們的政策,我們所看到的,可能是表面收入的流量,而沒有看到更深層的財富的增值、財富的分配所帶來的城鄉之間的差距的迅速擴大。
分配的問題,不僅取決于當前掙多少錢,還取決于過去積累的財富能不能再給你帶來收入。財產性收入的存量可以轉化成收入的流量,但對農民對農村我們沒有這個機制。農村有勞動力的市場,但沒有一個產權的市場。這就導致了城鄉之間的貧富差距在不斷擴大。我們從收入方面來看似乎現在縮小了,若從財富角度來衡量,從資產價值的角度來衡量,差距不是縮小,我認為是擴大了。
所以現在要解決農民的錢袋子問題,必須要進行深層的農村產權制度的改革。農民要以兩種方式參與經濟的循環,參與這個市場。一個是作為勞動力的提供者出去打工,可以掙到打工的收入,或者叫工資性收入。農民其實還有一個身份,是作為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作為這個身份,現在實際上沒有帶來什么收入。
我們有的地方進行宅基地改革試點,嘗試解決農民這個身份不能帶來收益的問題,就是要把農民的集體所有的財產盤活,給農民帶來實實在在的收益。但是這些具體的財產、土地、宅基地、經營性的資產,非經營性的資產等等,從所有權來看都是集體的。我們可以通過確權構建一個產權市場,把這些資產盤活,讓農民整體的都從盤活的資產中獲益,這就是我們現在的農村產權制度的改革。
我覺得當前改革的復雜性、難度遠遠超出了當時我們上個世紀70年代末農村大包干兩權分離的產權制度的改革。這次的產權改革能不能成功,關系到農民錢袋子能不能鼓起來,也關系到城鎮化能不能順利推進。農民市民化不僅僅要帶著他的收入進城,而且要帶著他的資產收益進城。這就出現了市場經濟條件下所要求的問題。這些實物沒有辦法搬到城里,但是這些實物作為物權是可以轉換成一種收益權。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所謂的產權制度,表面來看是一種物的流動,其實核心的問題就是收益權。
所以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要抓住收益權的問題,如果抓住了這個問題,我們在確權的時候,就不需要考慮地權還是股權問題了,關鍵是賦予農民收益權,這就是產權的核心。
產權不是你占有這個東西,而是在流動過程中給你帶來收益。所以產權既有自物權,就是這個東西是我的,也有他物權,這個東西不是我的,是他的,但是通過使用可以獲得收益。所以產權和所有權不是一個概念。所有權的概念核心是收益權的問題。農村產權制度的改革,確權的核心不是確產,核心是收益權。
注:本文由《改革內參》記者賈存斗、實習記者趙琳整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改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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